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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许斌:圆明园遗址的几种处理方式 [打印本页]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7-11-7 17:53     标题: 许斌:圆明园遗址的几种处理方式

圆明园遗址,是否真的就一丝一毫动不得?必须圈起来荒在那儿?

      因为侵略者纵火,因为在此后漫长岁月中经受了各种各样人为破坏,因为其它种种原因,历史上的圆明园已经不存在了,这是不容改变的历史事实了。所谓保护,是保护能够保护者,如故宫,如长城,包括一些不太怎么知名的历史遗存,重要的是它们还存在。如果被保护的东西基本不存在了,还保护个什么劲儿呢!或者说,神州大地上,曾经耸立过著名古建筑的地方多了去,总不能因为那些已经消失了的著名古建筑曾经存在过,就将那些地全部圈起来荒在那儿吧!

      破坏了,当然可以重修,但重修的,已经是全新建筑,与历史没有什么关系了。一些地方热衷于这样做,与其说是保护文物,莫如说,是想利用文物搞商业开发,往往落得个商业开发不成枉自挥霍了公帑的结果。

      太多人孜孜不倦执意要将圆明园与国耻挂勾,于是偌大一块圆明园遗址就成了天王老子也动不得的禁地,稍有不同处理意见就要被骂作汉奸。但人终归不能永远生活在历史中,人不能永远生活在历史的情感中。何况历史,往往还真是一笔糊涂帐。在历史上,中原王朝侵人国土、毁人家园的事从来就没少干,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往往也非常激烈,“兄弟阋于墙”、兵戈相向时常有,怎么办?大家一起寻找并保留耻辱地,念伤心往事后怒目相向?一首歌中唱得好:“要向前看,不要向后看”,历史还没有沦落到必须依靠这一园荒草才能够保留下来的地步,历史是一定要在历史中还原的,历史问题一定要说清楚,谁也不能抹杀、谁也不能歪曲,但说清楚了以后,就要“一笑泯恩仇”,以期建立新型的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合作关系。要记取教训,要对话不要对抗,主要依靠武力解决国与国之间矛盾与冲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最希望能永远过去。将这么一大块地圈起来荒在那儿纪念国耻,本来是冷战时代,是对抗意识的产物。设立者没错,但历史错了。

      1812年,英美之间暴发战争,英军攻入华盛顿赶跑了时任美国总统并火烧总统府(与火烧圆明园何其相似。看来可以称呼19世纪的英军为纵火军)。英军退去后,美国人为了掩盖火烧的痕迹用白漆粉刷了一下总统府,觉得还挺好看,于是在以后改建时,干脆使用了白色大理石,并命名为“白宫”。现在一说“白宫主人”,大家都知道是指时任美国总统。人家也没圈起那块地来号召国人牢记国耻,要世世代代痛斥野蛮的英国侵略者,并因此要求在处理现代事务时必须得到补偿。

      圆明园遗址,已经不具有较大的文物保护意义了,绝非什么天王老子动不得的禁地,更不具有中国人世世代代都肩负不起的虚妄的历史意义,精心规划给予新的用途理所应当。

      而最好的处理方式,个人以为是政府投资将其改建为公共绿地,当做北京市的“绿色心脏”来建设,由现代的园艺师与生态学家负责规划,不要花冤枉钱恢复什么“原有的山形水系”。让这里鸟语花香、郁郁葱葱,让野生动物能自由地穿行其间,更重要的是,它将是一个真正的公园,每一个人随时能够进来。还存留的一些圆明园遗迹,依然留在原地予以保护,还可以修一个纪念馆。历史与现实、战争与和平就这样交融,那是怎样一种感觉!

      要么,干脆将残存的遗迹做统一保护之后,平整土地,全部用来建设廉租房,这是次优选择。

      或者将残存的遗迹做统一保护之后,公开拍卖做商业用途,拍卖所得用于扶助民生。

      以上算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尤以修建公共绿地为最佳。而比较坏的处理方式,就是圈起来荒在那儿长草。

      还有最坏的处理方式,是政府投资复修宫殿,大搞赝品文物,利用多数中国人的旅游观念还比较落后,喜欢奔着知名景点看人头,也不管这景点是真还是假的心态发门票财。这样搞,将残存的一点遗迹彻底破坏了,政府投资也会在打了一次水漂后再打第二次水漂。以保护文物为名,让公共财政出钱搞赝品文物,在文物保护意义上,是第一次打水漂;随着旅游越来越平民化,成为一种日常的生活方式,公众的旅游观念会发生变化,这样的赝品文物必然被抛弃,这是第二次打水漂,是完完全全打了水漂。

   (相关新闻见《京华时报.圆明园古建筑修复争议中重启 论战延续20年》)http://news.sohu.com/20071106/n253073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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