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人犯了错,往往会有一些人一直盯着这个错误不放,而忽略了这个人之前所做的种种好事。 其实,“人非圣贤,熟能无过”?犯了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被原谅,导致一错再错,不可收拾。所以我们要学会原谅,学会宽恕。 女儿8岁那年,发生了一件令我们震惊的事。 那天晚上,我们把女儿送到剑桥少儿英语班上课。课间休息时,女儿坐在位子上安静地看书。突然冲进来一位男性家长,当着老师的面就踢了女儿几脚,并且破口大骂,说女儿故意推倒他的小孩,害他的宝贝眼角淤了一块,不知会不会导致失明。末了还恶狠狠地威胁说,要将女儿的眼珠子挖出来,赔给他的宝贝。女儿从小备受呵护,何曾见过这等阵势,早吓得瑟瑟发抖,大气都不敢出了。老师不明真相,只想息事宁人。就叫女儿给人道歉了事。 等到下课,我们去接女儿时,发现女儿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脸色发青,目光游离,没精打采,再三问话都语焉不详,后来女儿在大街上就失声痛哭起来。我们急忙给老师打电话,寻问事由,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啊!看到一向乖巧可爱的女儿一下子变了样。我们内心的着急和痛苦,简直难以言喻。 一个堂堂男子汉,居然对一个小小女孩动粗,眼里到底还有没有《妇女儿童保护法》啦?!一个人民教师,眼睁睁看着孩子被打,不但不阻拦,反而叫无辜的孩子给别人道歉,简直岂有此理!! 我们当即给学校领导打电话,要求学校认真调查和处理此事,否则我们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校长得知此事,非常重视,很快了解事情真相。并且通报那位打人的家长,告诉他冤枉了我们的孩子,让他赶紧赔理道歉。 后来,那位家长带着孩子亲自登门道歉。我们看到女孩子眼角的淤痕还清晰可辩,离眼睛的距离也十分接近。换了是咱们的孩子如此受伤,只怕也免不了着急上火、气急败坏。同是天下父母心,所以也就原谅他了。 让我们高兴的是,女儿并没有因为此事留下心理阴影,反而同那位小学妹成了好朋友。校长老师们也因为我们的大度留下了好印象。 同院子的另外一个女孩子就没这么幸运了。 那是一个与女儿同龄的小女孩,在幼儿园里从单杠上摔下来,磕坏了两颗门牙。家长很生气,幼儿园方面却不以为然。家长一气之下将幼儿园告上法庭。官司打赢了,孩子却因此休学一年,性格从此变得沉默内向,不再天真活泼。 多少成年人因为打官司而夫妻反目、兄弟成仇。很难想象一个小小孩童看着平日里慈爱的家长和老师在法庭上唇枪舌箭、义愤填膺的表现后,心灵会受到多大的冲击。 在父母讲的众多故事中,仁义胡同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几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英是当朝尚书,位高权重,要多占几尺地很容易,后果是积怨加深,留下恶名;让几尺也不难,结果却皆大欢喜,留下千古美名。 宽恕是一种美德。善用它,我们的生活之路会越走越宽广,人际关系也会越来越和谐。学会宽恕,待人如己,我们将终身受益。 |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2-27 21:27 发表
去年女儿被同学把手指扭骨折了,心疼得偶啊,就是现在,想到手指硬生生被扭骨折俺自己都觉得疼!
当时只是去医务室看了看,医生说要去医院拍片,说不定骨折了。放学后带她去医院拍片,果然骨折,固定。晚上给那个同 ...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7-12-27 23:58 发表
是的,学会宽恕,很重要,也很难学。
在我看来,凡是无心之过,无意之失,不管结果如何严重(达到“罪”的层次,又当别论),都在可恕之列。或虽然带有一定的蓄意,但其中也有可以理解之处,亦在可恕之列。超过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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