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李大苗 于 2008-6-17 02:45 发表
章星球,言行一致的表现是,知道自己的信仰与教师的责任义务不符,就应当立即辞去教师工作。否则,本身就是欺诈。如果他的言论被认定做诚实,那么他要对此前一直隐瞒自己的诚实做出一个解释,哪怕表示是身在曹营心在 ...
“范跑跑”坦露隐情:我写稿子时造假了
“先跑教师”范美忠声称他写那篇文章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因为他另有深意,坦言——“我写稿时造假了。” |
对话“范跑跑”
记者:你为什么被网民骂得很惨?学生:他自私胆小但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思考
作为教师的范美忠,他的学生如何评价他呢?记者历经曲折,采访了不少范美忠的学生。光亚校长:是他灾后心灵受伤的非正常言论
卿光亚是光亚学校的校长,是范美忠的直接领导。他对于范美忠的评价自然十分重要。卿校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专家:多元社会应当允许多元的价值取向
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范美忠“在地震中先于自己的学生跑出教室”没有明显违背法律的地方。《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这里基本无法适用,如果他的学生都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的话;而《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义务的规定,显然不是针对自然灾害发生时而设定的教师应有的义务,而是针对人为侵害学生时而作的规定。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6-17 23:15 发表
星球兄:
我不是在和你讨论问题,而是告诉你事实。在事实面前不存在假设。事实已经呈现在面前了,假设是针对不确定事物的,要不,就是用来抒情的。这里不需要假设。
原帖由 章星球 于 2008-6-21 10:38 发表
泽雄兄,我假设教育部门要求光亚学校开除范美忠为真而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和你之前在同样的假设下支持教育部门的决定是否一回事?
以假设为前提研究问题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几百年的传统了。
原帖由 章星球 于 2008-6-22 13:45 发表
在梦子看来,范的行为是不存在任何道德责任的,就象开车犯规一样只需看事实后果。那么很简单,现在你有可能追究范的违规责任吗?无论是契约还是法律规定,你都可以试着问问律师,能不能起诉范美忠?如果不能判范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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