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科研成果。在申报的科研成果中,采用模糊概念等手法伪造、夸大成果非常突出。如南通大学“发表重要刊物论文11458篇,学术会议论文2060篇”,是什么级别的“重要刊物”、什么级别的“学术会议”,含含糊糊;徐州医学院“发表重要刊物论文3689篇,学术会议论文2511篇”,也同出一辙。徐医的麻醉学方向陈述近5年的科研成果:“每年在《Brain Research 》《Neuroscience method》等发表50篇论文左右”,《Brain Research 》《Neuroscience method》后面的“等刊物”是什么刊物?徐医全校近5年的SCI、ISTP、EI论文总数才183篇,显然“等刊物”级别很低。还有作为代表性成果的专著,不注明是专著还是译著,如徐医的《米勒麻醉学》是译著,但未加注明,按照惯例,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专著;至于不注明成果获得者的排序或将成果排名次序提前、虚报课题组成员(如徐医的裴东生、郑骏年、孙晓青、印小星、张训保等,经查证,都不是表中所填项目的课题组成员)等等,每每可见。一些奖项性质不明或根本没有(如徐医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一等奖”不知是何奖,“高校人文社科奖1项”则根本没有);一些重点学科概念模糊,如徐医称该院的麻醉学“2005年成为第一个麻醉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实际上是“江苏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极容易诱导评审者误以为这是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更隐蔽的做法是把同一个实验室以前的名称和现在的名称作为两个实验室,这就不是疏忽而是故意弄虚作假了。此外,本次申报条例规定,凡申请建设博士点的学科可填6个方向,所以申报表的这一项有6行,并郑重注明“不得改变报表格式”,徐医和南通大学所报的学科方向都不足6个,这本来是允许的,但都改变原表格式删除了空格,显然是有意违规,无非想诱导评审人误认为其方向已报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