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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李劼:博客清谈之三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09-4-7 22:17     标题: 李劼:博客清谈之三

(李劼兄电嘱,将他的“博客清谈之三”贴出向燕谈的朋友们、向泽雄兄请益。)

钱钟书《管锥编》,“左传正义,成公十五年”一节有言如斯:“权”,乃吾国古伦理学中一要义,今世考论者似未拈出。在一番旁征博引之后,钱氏总结道:“权”者,变“经”有善,而非废“经”不用,故必有所不为,而异乎“俛仰逶迤,以窥看为精神,以向背为变通”。(李康“运命论)又言:《公羊传》言,“死亡无所设权”,即《孟子.告子》:“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钱氏由此总结道:是以“达节”而不“失节”,“行权”而乃“怀经”,“小德”出入而“大德”不踰,“君子时中”与“小人无忌惮”迥殊。一如此节开首所云:按“达节”即昔语所谓“权”,今语所谓“坚持原则而灵活运用”。

尽管钱氏于此节证引古今中外,从孟子到朱熹,从庄子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从基督教到六祖坛经,但并未将“权”字道尽言透。“权”者,于中国文化确实至关重要,不啻于古伦理学,即便于今日之伦理道德,依然是个疑问。

正如易有三解,简易,变易,不易。权者,也有三解,权变,权宜,权谋。权变意指变通,即变经有善,而非废经不用,亦即今语之原则和灵活相济。权宜指无可奈何而不得不为之,即钱氏所引《公羊传》所云:“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权谋,即以权变为谋略,“以窥看为精神,以向背为变通”。可惜,长于旁征博引的钱氏,并未细察更未深究权者三义之微妙区别。

以变通为旨意的权变,并不仅仅在于灵活,同时也在于宽容。变与经,灵活与原则,在权变的当事人固然只是适度而用,但在面对他人之权变时,却意味着宽容。权变者律己时,当以变经有善为准则,一旦事涉他人之变通,或者事涉与他人交往时的变通,宽容便成为变通的诠释。

时下旧案重提,一会儿揭开黄苗子密报聂绀弩之内幕,一会儿又掘出冯亦代坐探章伯钧之真相。这些旧案的被揭,都意味着贬斥有人行事做人丧失了底线,权变越过了原则。事实上,在那个九百六十平方公里画地为牢的年代,人人都活得很可怜。被吃的固然可怜,一面吃人一面被吃的也可怜,甚至吃人的人,结局也一样凄凉。因为吃到最后,谁也无法避免被吃的命运。监报聂绀弩的黄苗子,同时又被他人暗中监视。而做过章伯钧家中密探的冯亦代,历经沧桑之后,晚年幡然悔悟,向世人公布自己的失足。悲剧的当事人无疑是可怜的。可恶,当归于悲剧的制造。揭开悲剧,理当并非一味苛责他人,而是以此向世人示警,从今以后,不要再制造这样的悲剧。就此而言,钱氏不屑于“以窥看为精神,以向背为变通”,乃君子有所不为。但之于失足于窥看而向背者,可揭示而不要踩踏。更不用说,晚年有所悔悟者。变通的另一面,正与宽容相济。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具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大慈大悲之勇气,但人们至少可以向那些曾经沦落过的苍生,投以悲悯的目光。

倘若能从宽容体味变通,那么就还可以引发另一层意思:凡事不必你死我活,退一步寻求双赢,应是世人遵循的君子之道。从底线的意义上说,原则确实不能违背。但从行事的法则上说,原则的变通比原则的坚守,也许更为重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应该是以朱熹为标记的老黄历。什么什么原则不可动摇,更是现代冬烘的损人害己之误区。尤其是在历史的紧要关头,往往是双方的变通和彼此的退让,才能达成历史的进步。原则很容易成为僵化的代名词。经变与守经,看上去差异甚微,实际上却迥然有别。今世社会的政治经脉失常,不是因为变通,恰恰是由于僵化而造成的。由此可见,权变之于治于人者,乃是个底线问题。权变之于治人者,在于宽容还是狭隘的取舍。

相对于变通意义上的权变,权宜的前提,是出自无奈。亦即所谓“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用佛家的术语便是舍身饲虎一类。这不是底线有无的异同,而是能否抵达大慈大悲的修为所在。有个日本电影,中文的译名叫做《甲贺忍法贴》,讲说的是日本幕府时代两个忍者部落的故事。两个部落的忍者高手,在幕府大将军的旨意下,互相残杀,直至两部落的年青首领,一对恋人,最后不得不你死我活。死去的那一个对活下来的这一个说,我的部落就交给你了。接下去的故事,按照中国式的想当然,应该是活下来的女首领回身率领两个忍者部落,同仇敌忾,向幕府大将军复仇。但影片的结局截然相反:那位女子跪倒在幕府大将军面前,恳求饶过那两个部落。大将军慑于忍者部落惊世骇俗的武功,当然是一口拒绝。于是,女子伸出两根手指,断然刺向自己的双眼。她那双眼睛是致命的武器,此举等于是自废武功。刺瞎双眼之后,女子向大将军轻声问道:这样可以了吧?大将军走到女子跟前,仔细察看了一番那双鲜血淋漓的眼睛,转身下达了撤军的命令。那两个忍者部落,就此得以一代一代地继续延续了几百年。这可能就是“自贬损以行权”所能抵达的境界了。

例举这部日本影片,并不是意味着中国历史上没有这样的人物,没有这样的故事。有,绝对有。只是那样的人物被国人骂作汉奸,而那样的故事又会被国人说成屈膝投降,卖国求荣。跪了几千年的奴才,最看不得就是,别人竟然也会下跪,而且跪得那么风度翩翩。


说到风度翩翩,好莱坞经典《走出非洲》也有相同的细节。梅丽尔斯特里普演的女主角,在一场火灾造成的破产之后,为了当地黑人居民的生存权益,向总督断然下跪。结果,打动了一旁的总督夫人,给了她一个承诺。为他人的生存权利下跪,为黎民百姓不遭战火涂炭下跪,乃是权宜所意味的悲悯。无论在西方人的价值观念里,还是在东方人的价值观念里,这都属于有教养有修为的境界。这在中国,则是上古华夏初民的共识。

权宜缘自无奈,但权宜所抵达的慈悲却是老子所言的胜过刚强的柔弱。过去只知道大和民族武士道的生硬,宁可自尽也不肯投降的刚烈,诸如好莱坞电影《琉璜岛来信》所展示的那种全体自杀的场面。那是一种富士山式的火暴,似乎有点接近《山海经》里的刑天造型。及至看过《甲贺忍法贴》,才知道这个民族还有相当樱花的一面,即以樱花般的柔美,战胜了富士山式的暴虐。由于那样的暴虐,曾经给我们的历史刻下过惨痛的记忆,致使我们很难以旁观者的客观,审视其刚烈的场面。相反,美国人因为胜利的缘故,获得了冷静而公允的审视。


日本人的这种民族性格,在我们其实并不陌生。假如翻开《山海经》,或者翻开《道德经》的话。从这样的民族性格中,与其说读出了他人,不如说发现了自己这几千年来到底丧失了什么。一者是可以阳刚到什么程度,一者是可以忍辱负重到什么程度。刑天意味着极度的阳刚,而中国历史上至今不被国人所理解的忍辱负重者们的所作所为,乃是权宜到极致的芬芳所在。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一瞥当今流行的国产愤青。不必当真。只消有人在他们身上绑定炸弹,然后轻轻地拍拍他们的肩膀,说一声:去吧,孩子,去兑现你们的愤恨!可以保证,愤青马上就变成鼻涕虫。俗话说,会咬人的狗不叫。汪汪乱叫,并不是真有什么勇气无处发泄,而是有一种按耐不住的諂媚,需要向主子撒撒娇,发发嗲。而那主子,是这些奴才们从来不敢叫板的。这是一种最下作的权变,毫无底线可言。

人与人之间,不是比拳头大小,而是比尊严的有无,比修为的高低。民族与民族之间,不是比强横与否,而是比内涵的深浅,比文化的厚薄。

中国的两个近邻,历史上从来不曾友好过。这是每一个中国人一想起来,都会感到不适的。但假如到人家的图书馆,比如到纽约图书馆一看,可以看到一排排灿烂夺目的十九世纪以来的俄罗斯文学作品,却看不到同样显赫的中国现当代文学。有一次与友人一起去惠特尼展馆看画,出租汽车司机是个非裔美国人。车到馆前,司机笑吟吟相问:你们是日本人吧?

一百多年前,那些到美国铺铁路的华工,也许会为生存上的低贱而感到屈辱。如今的中国人,好像是比以前阔多了。但一旦被置于存在意义的审美层面或者说文化层面,却感觉还在铺铁路似的。

自我贬损的权宜,导向慈悲的境界。污辱他人的权宜,乃是卑怯的愚昧。一个民族在权宜上的堕落,通常导致卑怯而阴暗的损他。朝弱者拳打脚踢,或者朝忍辱负重者吐痰。与此相应,朝因为胜利而高高在上的大流氓顶礼膜拜,山呼万岁。那个残暴的年代,一个丑陋的族群。假如这个民族的记忆,还没有完全丧失。

倘若这个民族哪天知道给历史上那些以其忍辱负重的自我贬损而拯救了国人或国运的人们立碑,以示敬仰和悲悼;或者不再朝在流氓比赛中胜出的赢家使劲磕头,这个民族便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了。

权宜堕落的另一面,是心术的败坏,以及由此而来的,权谋的兴盛和发达。当权变渐渐变成一门学问时,权变就转化成了权谋。在中国历史上,权谋的始作俑者,是西伯侯姬昌。权谋理论的集大成者,是韩非子。权谋的普世经典,是《孙子兵法》。权谋的普及读物,则是《三国演义》。

一说到权谋,相信国人全都会暗自窃笑不已。当然,这还用说么?谁不知道呀?这又不是阿喀琉斯脚蹱,或者斯芬克斯的谜语。权谋在国人心目中,有如《金瓶梅》里诸如银托子、后庭花一类的术语,可以激起快感,唤起冲动,引发共鸣。

但问题在于,一个为权谋所苦的民族,还会具有刑天式的阳刚么?还能具备贬损自己乃至舍身饲虎那样的慈悲么?

这是钱钟书在诠释“权”字的时候,没能作出的辨别,没能发出的疑问。


200945日星期日写于纽约寓所
作者: 剑影秋歌    时间: 2009-4-7 22:20

尚未痛失杀发,顶后再阅!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4-7 23:20

李劼学兄也对这一则钱氏话头感兴趣?俺之前刚刚提到过。不过,小文旨趣与李劼兄不同,小文旨在借此介绍钱钟书阐述观点时的笔墨特征,而非对“权”进行探讨。学兄径直从“权”入手,类似正面接招,可佩。
在我看来,钱钟书说此一话头,本义就是给读者示一路途,好似曹孟德扬鞭一指:“前面有梅林”。李劼兄由此而入,摘得一篮子鲜烂杨梅,正是美事一桩。
“问题在于,一个为权谋所苦的民族,还会具有刑天式的阳刚么?还能具备贬损自己乃至舍身饲虎那样的慈悲么?
这是钱钟书在诠释“权”字的时候,没能作出的辨别,没能发出的疑问。”
——我得说,钱钟书不会发出这种疑问。这类疑问,虽有价值,但我怀疑,钱钟书是视为“杂文家式疑问”而断然舍弃的。小文提到钱钟书运笔中的矜持,亦出于此。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4-7 23:25

说明一下,“精华”是加给李劼兄的。大兴虽是转帖,但系授权转帖,性质上与李劼兄自贴,无甚差别。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9-4-8 01:06

写得真好!
套用老周的话:好似曹孟德扬鞭一指:“前面有梅林”。李劼兄由此而入。
但摘得的岂止是杨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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