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4-23 09:08 发表
秋歌兄,我上面所说的告密行为,是指通常意义上的、没有争议、或者争议很少的那一类,看到某些慷慨激昂指责告密行为的人,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他们被枪指着的时候跪地求饶的丑态。
在历史版一个帖子,看到蒋介石日记中的一段话,觉得很有意思,转录如下:
最可耻者,以此案出后在昆之民主同盟酋首八人皆逃至美国领事馆求其保护,此等知识分子而且皆为大学有名之教授,其求生辱国寡廉鲜耻,平时其自夸所谓不怕死者,而其怕死至此,书生学者,毫无骨格,乃如此也,可痛。
另外一个帖子有“逍遥亦南”的一段回帖,我非常赞同,亦转录如下:
章的两篇关于卧底的文章都看了,看完心里不怎么舒服.我想,没有在红色恐怖中生活过的人,可能很难理解那些曾经自愿或被迫卧底的人.1957年,当机关中大字报铺天盖地时,那些曾经在历史上有名有姓的人物,突然在我眼中成了敌人,而我昨天还在叫着他们叔叔伯伯.可就从那时起,我就把他们当敌人了.我想,这些"敌人"恐怕也把自己当敌人了,想要脱胎换骨,当组织找到你时,不卧底的能有几个?不主动向组织靠拢又怎么生存?所以,我对这些卧底的人是充满同情的,他们有迫不得已的苦衷,错在制度,而不在他们.揭疮疤是必要的,但要尽量有大爱和同情之心,要设身处地为这些迫不得已的人想一想.在神的眼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罪人.所以,别把自己和自己的父母看做无辜,把别人统统当作罪人.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4-23 09:25 发表
对,我问的就是这一条,而且价值判断是明摆着的,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种告密行为是可耻的,而我要问的是,当死亡就在你的面前,你只有通过告密、出卖别人,才可以苟且偷生,当然,这种告密行为所导致的后果也许是不一样的,或者别人只是因此而损失一点财物,或者别人会以生命“替自己受罪”,有些结果提前料得到,有些则无法预测,你会怎么办?
原帖由 黄馨 于 2009-4-23 09:10 发表
当然故事圆满地解决了这个冲突,有更好的选择,那就是把自己的孩子冒充忠烈的遗孤献出去,这样既保全忠烈的遗孤,也不殃及无辜。那么个人的损失可以自己承担。我以为这样的不告密才有意义,他的正当性和正义性才能推崇。
其实,是否告密,主要取决于在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的取舍,取舍的前提是,如何降低正义的成本,自己去承担最大的损失。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4-23 10:36 发表
坦率地说,就我个人而言,理性的判断根本替代不了直面死亡时的瞬间反应,我曾经经受过死亡的威胁,差一点飞机失事就一命呜呼了,在那一刻,我的唯一想法是,只要能够延续生命,只要活下去,无论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过后想想,难道真的什么都愿意吗?如果是让我以亲人的生命为代价挽回自己的生命呢,我能这么做吗,我绝对不能这么做呀,这么做了,就不仅只是无耻,简直就是畜生了,但是,但是,那一瞬间,就那么一瞬间,我能保证我的行为就一定能符合我的理性认识吗。看来,对这种事情,还是少去想为好,呵呵。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4-23 11:15 发表
一种责任,如果必须以高峻的道义作为支撑点,那么,它就不适宜针对常人,而只适宜高人圣人用来自励自勉。
“死生亦大矣”,所以,在求生意志面前,人们做出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理解并原谅的。
当然,原谅也有个限度,否则,我们将如何面对那些宁死不屈的人呢?
姑且以小说《红岩》里的人物为例,从我来讲,我对甫志高没有太大仇恨,皮肉之痛是现实的,承受不住也是人之常情,但我对成岗、许云峰等人更是充满敬佩。意大利著名女记者法拉奇写过一部非凡的小说《人》,以他的丈夫为原型。似乎,阿拉伯人玩起酷刑来,还在中国人之上。对这样的英雄,必须给予尊敬。
实际上,人们谴责的那些出卖行为,都没有到这个份上。假如黄苗子或冯亦代的告密是真的,那么,他们并没有遭到现实且酷烈的死亡威胁(想像中的危险,当然难免,这也是那个时代的特点)。
告密,泛论的话,情形很多。但具体到个案,每一个都必须单独面对。否则,为一种告密行为辩解,会无意中变成对另一种告密行为的开脱,而细究的话,两者原来是不同的。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9-4-23 11:48 发表
不是很同意黄馨,你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可以得到一个彻底安心的选择,但事实上这在很多时候是不可能的,你的这个故事不可能圆满!
另外,关于如何降低正义的成本,第一正义是否可以折算出成本,这个倒也姑且不论,因为一论即无操作价值了,我同意站在一个更世俗现实的角度考量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的第二却不是那么好对付,这就是何谓正义?这本身就是一个价值择选问题,现在觉得正义的事情,毛泽东时代未必就正义啦!我该以那种价值择选向度来考量这个“正义”的正义度?自己去承担最大的损失是否就是一种一劳永逸的选择?它一定是正义的?不会这么简单吧?这里面可能还涉及一个世俗示范问题,就是说,你做得到肯定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所有的人都这样做,是否和某种世俗常识发生了背离?呵呵。
原帖由 老李北海鱼 于 2009-4-23 16:40 发表
追求正义,可以不惜代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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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理解黄先生的意思是追求正义不可以以断送正义为代价否则正义也就不成其为正义了,有点拗口,不知道我的描述是否正确,似乎是悖论。那么正义到底是什么呢?牺牲五百个官兵救一个雷恩是不正义的,发动十万人去抢回海伦似乎是另外一回事了。恕插嘴。
原帖由 shaya 于 2009-4-24 11:24 发表
《赵氏孤儿》中的两位忠臣,公孙杵臼、 程婴。确实让人敬佩。公孙杵臼问程婴:把婴儿抚养长大和死哪个更容易。程婴说:死更容易。杵臼说:那就让我做容易的事吧。于是杵臼就抱了一个婴儿,躲在深山中,程婴就去向奸臣屠岸贾“告密”去了。最后才有了赵武子,才有了“美哉、奂哉”“歌于斯,哭于斯...”的祝福语言
面对道德压力,死亡和沉默都不是好的办法。追求公平和正义必然要付出代价和成本。如果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那就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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