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民法劝学 | |||
作 者 星野英一 | |||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书 号 301-09436-1 | |||
责任编辑 | 开本 | 16 | |
出版时间 | 2006年7月 |
《民法劝学》与其说是对民法的逻辑构造作法学性的说明,不如说是要从更多的角度,例如历史的、社会的、思想的等方面去审视民法,把民法作为社会的存在,全面地、立体地加以展示。虽然说《民法劝学》是相当于民法的所谓总论或者序论的部分,但作这种尝试,与前述我在民法各论上所著《民法——财产法》、《家庭法》一样,在日本恐怕都是没有先例的。 《民法劝学》是星野英一先生从事法学专门人才培育50年之后撰写的大众民法学教育著作。先生认为“在法、法律方面,专家的统治也不是一种好的现象”,试图还民法学于“民法的施行者”,以建立起民法的坚实社会基础。《民法劝学》以法学为核心,涉及语言学、宗教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认识论等广泛领域的知识,读者无论从哪个部分读起,都能感知活生生社会中民法精神的存在,体验和把握法的思维。 |
民法劝学 目录 |
前言 第一章 法、法律、民法 “法”与“法律”的区别 区别的根据——①词源 “法”与“法律”的同视——近代法学 区别的根据——②理论上的必要 民法、民法典、民法的特别法 条文里没有的民法原则、准则 民法典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 作为生活规范的民法 我们每天的生活 日常生活中存在规则 两种规则——“法”与“法律” 裁判规范还是行为规范? 受民法保护的日常生活——①财产上的问题 受民法保护的日常生活——②家族 人生活的各方面与民法 第三章 民法与市场经济 国际民商事法中心的成立 “市场经济”的观点 “引进市场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转轨” “市场经济”之二义 所谓“经济” 所谓“市场” 所谓“市场经济”是什么? 市场经济以法的框架为前提 对市场经济而言民法不可或缺的意义 作为市场经济基础部分的民法 第四章 民法与市民社会 前言 民法的传统定义 法国民法典编纂和人权宣言 民法教科书的定义——“私法的一般法” 什么是“私法” “公”“私”词语的意义——①日本和中国的场合 “公”“私”在词语上的意义——②西欧的场合 法律术语中有关“公”“私”的熟语 “公益”法人 所谓“公共性”和“公共领域” “市民法”与“市民法论” “社会”和“世间” “个人”和“人格” 所谓“市民社会”是什么? 广义的“市民社会”和狭义的“市民社会” 第二种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对市民社会而言民法的意义 “共同体(community)” “旧共同体”和“新共同体” 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 第五章 民法的技术 第六章 民法的理念 第七章 民法与人 第八章 日本民法典 第九章 民法的将来 谢辞 结语 译后记 |
民法劝学 作者介绍 |
星野先生生于1926年7月8日,本籍地神奈川县。 1951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法律学科;1956-1958年在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部留学、研究;1962年获得法学博士(东京大学)学位;1954-1964年任东京大学法学部副教授;1964年-1987年任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1987-1992年任千叶大学经学部教授;1992-1997年任广播大学教养学部教授;1996年以来任日本学士院会员(终身)。其间,历任日本私法学会理事长、金融法学会理事长、法制审议会民法部会长及其他多个审议会委员;现任日本学士院会员、东京大学名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名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名誉教授、巴黎第二大学名誉博士。 主要著作:《借地借家法》、《民法概论》、《民法讲义总论》、《民法论集》、《民事判例研究》、《民法的焦点1总论》、《民法—财产法》、《家庭法》、《法学入门》、民法的另一种学习方法》、《法学者的心》。 |
民法劝学 前言 |
编辑推荐 : 《民法劝学》是星野英一先生从事法学专门人才培育50年之后撰写的大众民法学教育著作。先生认为“在法、法律方面,专家的统治也不是一种好的现象”(见序,《民法劝学》第7页),试图还民法学于“民法的施行者”(同前第8页),以建立起民法的坚实社会基础。《民法劝学》以法学为核心,涉及语言学、宗教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认识论等广泛领域的知识,读者无论从哪个部分读起,都能感知活生生社会中民法精神的存在,体验和把握法的思维。 |
原帖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3 11:09 发表
我与日本律师合作办案已经有十几年了,很欣赏他们的认真、细致和勤恳负责的态度。他们很重视知识积累,所以也很看重权威。因为这些缘故,有刀对日本的法学家一直怀有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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