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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汪荣祖:丁默邨之死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5-13 09:38     标题: 汪荣祖:丁默邨之死

李安导演的「色戒」影片,未放映先轰动,也牵出虚构故事背後的真实历史。电影所据张爱玲小说里的「易先生」与王佳芝,呼之欲出,就是战时汪政权的特务头子丁默邨与重庆女间谍郑苹如。郑女的爸爸原是江苏高等法院的一位首席检察官,妈妈是日本人,当时住在上海法租界里的万宜坊,在一家法国学校读书。现在档案证实她确实是军统的情报员,奉命刺杀丁默邨,但她是如何被吸收当间谍的详情,仍不很清础。
    参与汪政权并见过丁、郑的金雄白(笔名朱子家)对两人有生动的描写:郑苹如「一个鹅蛋脸,配上一双水汪汪的媚眼,秋波含笑,桃腮生春,确有动人丰韵」,而丁默邨「患有肺病,身体荏弱,面容苍白,殊不类为一个特工首脑」。然而患有肺病的丁默邨却性好渔色,艳闻频传,予郑美人以可乘之机。丁与郑缱绻几个月之後,郑就设计引丁入彀,竟被逃脱。「爱国女学生」亦因而被枪决殉国。电影里说郑女因动了真情不忍刺丁而失手,显然是为了要增加戏剧效果的虚构。  
    丁默邨虽然逃过暗杀,仍然难免於战後因汉奸罪名被判死刑,魂断法场。龙应台女士最近发表一文〈侧记色戒─贪看湖上清风〉(中时副刊96/9/17),针对丁默邨於战争结束前已被重庆策反成功,并与国府合作,而国府仍然枪决有功的降将,感到困惑与不解,感叹「忠奸难道不该留一点人性的空隙吗?」龙女士可能对当时的人与事尚未多加追究。
    丁原是国民党特工旧人,曾与戴笠同为中统局处长。汪精卫等人自重庆出走後,丁奉命赴香港劝阻,却随周佛海一起前往上海投敌,主持设於沪西极司斐尔路76号别墅的汪政权特工总部。76号不仅是特工的代号,而且是令人谈虎色变的地址。尤其在1939与1940两年间,当汪精卫准备前往南京筹组政府之时,双方特工展开腥风血雨的厮杀,许多新闻界与企业界人士也成为无辜的牺牲品。76号特工血洗江苏农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在当时尤其震惊一时。汪政权的「中央党部特务委员会」的主任虽是周佛海,但实际负责特工的是丁默邨及其副手李士群。就特务而言,丁不如李之凶残,李又不如76号出身黑社会的「警卫大队长」吴四宝之残忍,虽有程度上的差异,毕竟都是没有太多人性、双手沾满鲜血的一丘之貉。且不论忠奸,即从人性的观点说,丁之伏法,并不冤枉。
    龙女士从档案里所发现的丁默邨与重庆合作有功一事,既不新鲜,也不完整。与重庆合作的汉奸大有人在,而功劳最大的主要人物是周佛海,周见大势已去,复愧怍於心,不断向蒋介石输诚,并设立秘密电台,於抗战胜利时授命为京沪总指挥,完全俯首听命,并於1945年9月30日,在戴笠的安排下,飞往重庆,丁默邨为随员之一。军统头子戴笠对丁默邨这位老同事称兄道弟,极尽安抚以为己用,而戴也担负起处理汉奸的所有事务。戴笠利用汉奸,以符合国府利益,当然铁口承担,答应从宽处理以求政治解决。不料戴於1946年3月19日从青岛飞上海时,在途中遇难。戴笠一死,无人能挑起重担,更不愿沾上袒护汉奸的恶名,只有将所有汉奸移送法院严办,雷厉风行,不仅第一等的汉奸如陈公博、周佛海、王楫唐、梁鸿志、殷汝耕等人死刑定谳,次一等的丁默邨、梅思平、林陌生、齐燮元、傅式说、胡毓坤、李讴一、管翼贤、姜西园等也死罪难逃。其他如省长以上官员也都是死罪,即使扮演帮闲角色的储民谊,位高权轻,亦被判处死刑不误。据国府司法行政部於1947年7月23日正式公布的已结汉奸案件,合计处死刑者已达2,720人,无期徒刑者2,300人,连新闻报的一个副社长陈日景也被判无期徒刑。周佛海虽大大有功於国府接收京沪,使六十万「伪军」齐解甲,仍然死刑定谳,後经周妻努力奔走,向蒋下跪哭诉,国府才於1947年3月26日因周确实保全了京、沪、杭一带的秩序,命令特赦。所谓特赦,只不过是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周失望之余,於1948年2月瘐死狱中。周得免减刑,是唯一的例外。跟随周的丁默邨再「有功」,不过是替周办事,在严厉「肃奸」的氛围下,怎么可能有另一个例外?
    龙女士见不及此。她既然看到审判笔录与判决书,必知如此审判,死刑一大堆,又匆匆执行,却不能理解为何丁默邨不能幸免。居然一直要等到《陈立夫回忆录》出版後,才找到丁不能不死的答案。陈立夫说:丁原可不死,但保外就医时,顺便游览玄武湖,被蒋介石知道,认为生病还游湖,应予枪毙!龙女士信以为真,「不禁掩卷叹息」,而且想像丁默邨因「贪看湖上清风」而死。按抗战胜利时,丁默邨听了戴笠的话,随周佛海於1945年9月30日自沪飞渝,成为重庆的一群「特殊客人」,1946年之秋,戴笠既死,周、丁等就被移送南京老虎桥监狱,从特殊客人变成为阶下囚。丁在狱不到一年即於1947年7月5日被拉出去枪毙。周佛海有心脏病,在狱的时间比丁长得多,又被特赦为无期徒刑,都不曾保外就医,以至於病死狱中,丁默邨凭什么能够保外就医?「保外」的事实与证据在那里?殊不可能有「贪看湖上清风」的机会也。陈立夫回忆录之中,错误颇多,不可尽信,识者皆知,更何况这则故事查无实据。陈与蒋的关系虽然密切,但丁因「贪看湖上清风」而死既非直接得之於蒋,亦未求证於蒋,显系小道传闻而已。所谓「被一小报记者认出来,写上了报」,即使真有这一则小报的报导,也是无法求证的齐东野语,更与当时的历史实况不符。要说传闻,据传丁默邨逃过刺杀之後,颇有怜香惜玉之意,然而丁妻以及其他官太太们,七嘴八舌,都说非杀此妖姬不足以除患。若传闻可信,则女人之妒与蒋氏之怒,都足以致人於死,倒是很好的人性议题。
    抗战胜利,蒋氏忽然成为民族英雄,岂容对汉奸宽容以污其盛名?那些「有功」的汉奸,即西方人概念中所谓的「爱国的叛国者」(patriotic traitors),都是在戴笠的「生死簿」中,戴氏遽死之後,蒋氏心中当然知道谁「通谋本国,图谋有利於本国」,而不是「里通外国,图谋不利於本国」,但是他的「千金之躯」又何必去沾黑锅,於是将「生死簿」大笔一挥,被处决的汉奸以数千计。至於戴若不死,是否会食言而肥,兔死狗烹,则是永远无法知悉的另一回事。  
    无论在上海提蓝桥监狱、苏州高等法院、南京老虎桥监狱,都有人目击一个个汉奸被绑赴刑场,引弹毙命的场面。大致而言,书生出身的汉奸,包括陈公博与梁鸿志在内,虽顶著恶名,仍能从容赴死,视死如归,杀人如麻的汉奸,反而怕死,丑态百出。丁默邨於那个夏天的中午得知死期即至,居然吓得失去知觉,连遗书都没有写。
作者: 彼亦一是非    时间: 2009-5-14 00:08

汪先生此文虽短,考证和见识皆不凡。
作者: 陆东洋西    时间: 2009-5-15 00:29

“无论在上海提蓝桥监狱、苏州高等法院、南京老虎桥监狱,都有人目击一个个汉奸被绑赴刑场,引弹毙命的场面。大致而言,书生出身的汉奸,包括陈公博与梁鸿志在内,虽顶著恶名,仍能从容赴死,视死如归,杀人如麻的汉奸,反而怕死,丑态百出。丁默邨於那个夏天的中午得知死期即至,居然吓得失去知觉,连遗书都没有写。”

原来的臭老九批判有许多偏差,是为其中之一。即书生文人最易变节,是依附在统治阶级或非统治阶级身上的毛和草,是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实际上书生文人既然深思熟虑获致结论,也会相当有秉持,不像那些根底浅薄而投机取巧者。且不论政治主张之是非,从“四人帮”审判中张与王的表现也可见一斑。岂可小视书生文人。

[ 本帖最后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5-15 10:00 编辑 ]
作者: ys1937    时间: 2009-5-15 05:52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5-13 09:38 发表
    抗战胜利,蒋氏忽然成为民族英雄,岂容对汉奸宽容以污其盛名?那些「有功」的汉奸,即西方人概念中所谓的「爱国的叛国者」(patriotic traitors),都是在戴笠的「生死簿」中,戴氏遽死之後,蒋氏心中当然知道谁「通谋本国,图谋有利於本国」,而不是「里通外国,图谋不利於本国」,但是他的「千金之躯」又何必去沾黑锅,於是将「生死簿」大笔一挥,被处决的汉奸以数千计。至於戴若不死,是否会食言而肥,兔死狗烹,则是永远无法知悉的另一回事。   
**此说不够全面。
  蒋还是内外有别的。
  对内,“他的「千金之躯」又何必去沾黑锅,於是将「生死簿」大笔一挥,被处决的汉奸以数千计。”
  对外,他还是“沾了黑锅”的,释放岗村宁次就是一例。
  当年,俺还是小学生,就很不理解,为什么把这小鬼子的“侵华总同令”都放回国去呢?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5-15 10:32

原帖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5-15 00:29 发表
“无论在上海提蓝桥监狱、苏州高等法院、南京老虎桥监狱,都有人目击一个个汉奸被绑赴刑场,引弹毙命的场面。大致而言,书生出身的汉奸,包括陈公博与梁鸿志在内,虽顶著恶名,仍能从容赴死,视死如归,杀人如麻的汉奸,反而怕死,丑态百出。丁默邨於那个夏天的中午得知死期即至,居然吓得失去知觉,连遗书都没有写。”

原来的臭老九批判有许多偏差,是为其中之一。即书生文人最易变节,是依附在统治阶级或非统治阶级身上的毛和草,是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实际上书生文人既然深思熟虑获致结论,也会相当有秉持,不像那些根底浅薄而投机取巧者。且不论政治主张之是非,从“四人帮”审判中张与王的表现也可见一斑。岂可小视书生文人。
——瞿秋白得知临死的消息时,正在伏案书写绝笔诗,他一边手不停挥,一边镇静地说:“人生有小休息,有大休息,今后我要大休息了。”他上身着黑色中式对襟衫,下身穿白布抵膝短裤,黑线袜,黑布鞋,到中山公园凉亭前拍照。一位临场记者当日报道说,瞿来到公园,“全园为之寂静,鸟雀停息呻吟。信步至亭前,已见菲菜四碟,美酒一罋,彼独坐其上,自斟自饮,谈笑自若,神色无异。”餐毕,出中山公园,步行二华里多,至刑场,系长汀西门外罗汉岭下蛇王宫养济院右侧的一片草坪。瞿一路手持香烟,顾盼自如,缓缓而行。沿途唱歌,《国际歌》是用俄语唱的。到达刑场后,瞿盘膝坐在草坪上,对刽子手微笑点头说,“此地甚好!”饮弹洒血,从容就义,年仅36岁。
——瞿秋白之死
作者: 金丝铁线    时间: 2009-5-15 12:36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5-15 10:32 发表




——瞿秋白得知临死的消息时,正在伏案书写绝笔诗,他一边手不停挥,一边镇静地说:“人生有小休息,有大休息,今后我要大休息了。”他上身着黑色中式对襟衫,下身穿白布抵膝短裤,黑线袜,黑布鞋,到中山公园凉亭前拍照。一位临场记者当日报道说,瞿来到公园,“全园为之寂静,鸟雀停息呻吟。信步至亭前,已见菲菜四碟,美酒一罋,彼独坐其上,自斟自饮,谈笑自若,神色无异。”餐毕,出中山公园,步行二华里多,至刑场,系长汀西门外罗汉岭下蛇王宫养济院右侧的一片草坪。瞿一路手持香烟,顾盼自如,缓缓而行。沿途唱歌,《国际歌》是用俄语唱的。到达刑场后,瞿盘膝坐在草坪上,对刽子手微笑点头说,“此地甚好!”饮弹洒血,从容就义,年仅36岁。
——瞿秋白之死
这是死在国民党手里,要是死在GCD手里,一般是双手反缚,头摁在泥里,像黑洞里王志文演的那个反角那样死法。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5-15 13:18

看楼主的考证,似乎这些判死或不判死的,都在蒋的大笔一挥。问题是,如此之说,必须拿出蒋批下或者驳下,甚至审而不作的阅文吧。

历史很没法办,一个都不杀的话,就有人站出来指证蒋早就与南京勾勾搭搭,同流合污,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卖国贼;杀了的话呢,就是要洗净自己的“千金之躯”。

丁默邨,李仕群,吴四宝,掀掀他们的外罩,痦子一个比一个GCD,都由少至多地干过特科。说起来,如果南京的那些人在重庆都有铁哥们似的人缘,有谁会去当汉奸来谋生呀。这就注定了,抗战胜利后没有人替他们说话,或坚决替他们说话。这个常识,似乎不需要考证的。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成为大义凛然的道理时,杀掉几个猴子,鸡们都会不再咕咕地孵闷蛋了。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5-15 13:20

原帖由 金丝铁线 于 2009-5-15 12:36 发表

这是死在国民党手里,要是死在GCD手里,一般是双手反缚,头摁在泥里,像黑洞里王志文演的那个反角那样死法。
.
这太仁慈了把,捆紧了,拿把小镰刀,最钝的那种,使劲把脑袋切下来,像王实味那样。
作者: 雨冷香魂吊书客    时间: 2009-6-10 23:53

“大致而言,书生出身的汉奸,包括陈公博与梁鸿志在内,虽顶著恶名,仍能从容赴死,视死如归,杀人如麻的汉奸,反而怕死,丑态百出。”

这个好像不是什么好事,连论这个也有优越感,似乎意思不大。

书生的局限也不少,批判精神不能总盯住别人,也要留点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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