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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陈志武:中国政府有多大? [打印本页]

作者: 永德    时间: 2009-6-25 23:19     标题: 陈志武:中国政府有多大?

陈志武:中国政府有多大?

  2007年,国家财政税收增加了31%,达到5.1万亿元,占GDP的21%,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也就是说,政府一年花的钱等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政府要这么多的老百姓才能供养,当然很庞大。这里,我们不妨从几个不同角度来把握其“大小”。

  跟历史比、跟美国比

  相对朝廷时期的政府规模如何?既然今天又是盛世中国,我们不妨先以康乾盛世时期作为一个参照。乾隆中期的1766年,朝廷财政税收为4937万两银子。在1760年前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当时的北京、广州老百姓的收入和消费做过细致调查,据其历史档案,那时一个普通北京工人的年收入大约为24两银子(每月2两左右)。这样,4937万两银相当于205万普通北京人的收入。只要205万个北京人的收入就够供养盛世时期的乾隆政府,那当然是小政府!或许,我们或说当时中国其他地方的收入比北京低,所以,以北京工人收入作为标准,降低了为供养乾隆政府所需要的人数。但,那时的全国人均收入不一定比北京低多少,比如,在1950年时,北京的人均收入属全国平均水平,最多是中等偏上,只有到1950年代实行国有制计划经济之后,北京的相对人均收入才开始飙升,把全国其他地方甩在身后。退一步讲,即使乾隆时期全国城镇平均收入只有北京人的一半,那么,朝廷岁入也只是410万人的年收入,跟今天需要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才能支持政府的开支,无法相提并论。历史上的中国政府没有像今天这么大过。

  也许我们会说,今天任何国家的政府规模不能跟过去的做直接比较,因为传统农业经济对政府的依赖度低,而现代经济的交易复杂性特别高,所以,离不开政府在安全和产权与契约保障方面的支持。没有政府保护产权、维护契约权益,就难以有现代经济。这当然有道理。按照这个思路推下去,美国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参照系,因为美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知识产权市场以及其它现代产业全球最发达,它也是世界警察,所以,它的政府职责应该不低于任何其他国家的。在社会福利支持上,美国也不亚于西欧。因此,美国政府的规模应该可以作为判断中国政府规模太大还是太小的参照系。

  200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税收为2.4万亿美元,占GDP的18%,相当于8500万普通美国人一年的可支配收入。也就是,为了支持美国政府的开支,需要8500万美国人的可支配收入,当然远比中国政府的开支需要3.7亿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低!

  中国5.4亿城镇居民、8亿农民,加在一起,去年民间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总共为10.7万亿元。也就是说,5.1万亿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约等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额的一半。相比之下,美国民间的可支配收入总量为8.4万亿美元,2.4万亿美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相当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量的四分之一。

  由此可见,我们的政府相对远大于美国政府。

  政府规模是如何变迁的

  过去30年里,中国的政府规模并非历来就这么大。如果说“小政府、大社会”一直是改革的理想,那么,1978至1995年间的确是照此方向走。改革之初的1978年,国家财政税收相当于3.3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8.5亿农民的纯收入。那时的政府也不小,这就是为什么要改革政府的原因之一,但,那时的政府毕竟要负责城市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生活开支,所以,政府当然大。

  随着改革的进行,到1985年,财政税收相当于2.7亿城镇居民、5亿农民的纯收入(见图一和图二)。到1995年,财政税收相当于1.46亿城镇居民、3.9亿农民的纯收入。1.46亿城镇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才能支持政府的开支,政府还是很大,可那是近30年“最小”的政府了。

  1993-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从根本上逆转头17年的方向。那次改革把税权下放,从中央到省、到地方、到县和乡,每级只要求下一级在每项税种中往上交多少比例的税收,剩下的权限就留给下级政府。从表面看,税权下放而不是由中央统一掌权,是件好事,给地方更多发展经济的激励。只不过,当时好心的改革设计者没想到或不愿意想到,在没有实质性权力制约的体系下,特别是在新加税种的权力不在立法机构而是在行政部门的国情下,把税权下放等于是为各级政府随意加税大开绿灯,国民没有正式途径对随意增加的税负表达意见。

  经常有人说,在别国行得通的制度安排,一到中国就水土不服。之所以如此,不是中国人与别国不一样,而是人家在权力受民主制约下的分税制体系,搬到中国后,当然会走样,因为在中国的各级都没有对征税权的根本性约束。所以,水土不服的根源在于有没有对权力的民主制约上。

  1995年后财政税收逐年回升。到2004年,财政税收相当于2.8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9亿农民的纯收入。随后的三年更是加速征税,到2007年,政府的财政税收等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远超改革开放初1978年时的政府规模,我们的政府达到历史“最大”规模。

  我们也可以把政府、城镇居民、农民看成中国的三大群体。那么,从改革开放的成果中,哪个群体受益最多呢?自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去掉通货膨胀率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这期间,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0.2%.图三给出三群体的累计收入增长情况。

  因此,只有政府的收入以远高于GDP的速度在增长,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次之,农民的收入增长最慢,速度远低于GDP的增速。从1995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1.2倍! 改革开放的成果由政府享受的最多,城市居民次之,农民分享的最少。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09-6-25 23:24

想多大就多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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