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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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11-13 10:35
标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制进程
——法学名师对话
嘉宾:陈浩然、郭建教授
主持人: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变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法制观念也在这三十年中深入人心。那么过去的三十年中国的法制化进程该如何评判,未来的岁月又该如何走过。相信两位老师都有很多话题要跟大家来分享。
陈浩然教授(以下简称为陈):我先开一个头。今天我跟郭建老师想跟大家谈一谈我们二十多年来在复旦从教的感受。教书总是有其感想的,同时切合今天法律的主题,因为我们是教法律的。在这里,我要做一个跟郭老师不大一样的声明。在我们整个法学研究体系中,第一个说法律没有学问的是我。但在这个体系中真正有学问的是郭老师研究的那一块,就是以史学的角度来研究法律。历史学的研究和考察有其固有的方法论和学问体系。它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而我这个学科没有基础工作可做。我这个学科一年只需要在一天研究就行——每年的4月1号可以研究它,其它的研究都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只有4月1号研究我们的刑法是非常贴切的。我最早在法学院的课程中间就说,这个法律实际上没什么学问,不需要挑灯夜战、攻克难关。任何只要认识汉字的人都能研究法律。因此我们很多研究成果就是文字的堆积。我们去印刷厂随便抓一把铅字,然后把它排整齐了,再把它印出来就成了法学论文。所以今天我们讨论的不是学问问题,而是社会实践、社会进程、一个社会思想的演变过程。
郭建教授(以下简称为郭):我们今天讲的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制进程。刚才跟陈老师商量,因为你们在场基本都是80后,等到你们记事的时候中国已经是个有法律的地方了,在报纸上已经可以看到法制,而且一般都是以正面的形式来讲法制。但是在三十年前也就是1978年的时候不是这样。所以我先讲一个1977年被枪决的一个人,通过这个案子给大家一个历史知识吧,就是怎么样来进行对比。
我们先拿个对比的材料过来。要讲的是一个王申酉案,在座的可能有些人知道。王申酉呢是我的校友,他是华师大物理系1964级的学生。我是华师大历史系1977级的学生。64级跟77级呢差了13年,但是只差了两届。这个人是在1977年4月被枪毙的。你从这个人整个的生活经历就可以知道30年前中国是怎么样的一个社会状态。王申酉是三代贫民,他们家是城市贫民,1945年流浪到上海。他出生在上海的一个贫民窟里,家里很穷。所以他的家庭出身很好。1965年,他考上了华师大物理系的无线电专业,这是当时最好、考分最高的一个专业。进了专业以后本来也是不错的,成绩也很好,但是他坚决要求入团。当时高中入团的难度大概跟现在大学一年级入党的难度差不多。他为了积极要求入团就积极地去向团小组长汇报思想。但这个人太老实了,汇报的都是他的真实思想。其中有个不大好的就是“饿肚子”的思想。因为他在读高中的时候饿得非常厉害,日记里就充满着对大鱼大肉的渴望,每天都在计算自己摄入了多少热量。他在有篇日记里说:今天我居然吃了18两饭,但是到现在还是饿得手都抬不起来。虽然进华师大后他应该不再那么受饿了,但这段饥饿的经历对他影响很大。于是,他就跟团小组长汇报这个思想。这样一来就更难入团。然后整个华师大物理系64级去崇明劳动的时候,他跟团支部书记住在一个房间,他就经常跟团支部书记交心,发现对方对自己非常了解。后来他才发现,他是有写日记习惯的,他的日记已经被团支部书记全部看过一遍了,当然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结果为此,他就跟这个团支部书记闹翻了,还讲了一些激烈的话。这个时候已经是1965年了。65年的时候阶级斗争已经讲得非常厉害了。因为毛泽东是在1964年提出一个口号,叫做“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所以他作为一个阶级斗争的苗子在班级里被批评。到了文化大革命爆发以后,他也没有参加任何造反组织。但是因为他的“反动言行”,就是他经常讲的一些怪话,所以在同学里面遭到批判。所以他一直被作为类反动学生,跟着“反动教师”一起被斗。
文革基本上是在1970年告一个段落。他应该是在1968年毕业的,但因为文革都没有毕业。到了1970年,他可以毕业了,但是没有一个单位敢接收他。因为他的档案材料写得太差,上面全部是这个人有反动思想。后来他没办法,先是被押送到苏北大丰农场进行劳动改造。结果就是在那个地方,他觉得你们一直在说我“反动”,那么“正动”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于是他决定要把“正动”的东西搞一搞。在大丰农场期间,他认认真真地读完《毛泽东选集》、《马恩全集》(共13卷)、《马恩选集》(共4卷)、《列宁选集》(共4卷),写了很多读书笔记。再拿“马恩列”跟毛泽东进行对比,他就觉得毛泽东根本就不是马列主义者,他认为毛泽东在建国以后搞的那一套根本是脱离马列的。他把这些都写在了日记里。在他的档案材料里有8本日记本,这在最后都成为定罪的主要依据。1970年以后,他就被押回上海,在华师大的物理楼里扫地、洗厕所、打扫实验室。余下的时间里,他仍旧在发疯一样地读马列的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找对象。先后找了三个女朋友结果都是女方听到他的情况都吓得逃走了。后来华师大有个女工就介绍了她的一个胆子很大的妹妹,两个人开始谈起了恋爱。这个时候已经到了1975年。他的悲剧直接起源于这场恋爱。他太想把握这第四次机会了,就去找当时的工宣队领导汇报。他说,我现在谈了恋爱,女孩了解我这个情况后仍旧喜欢我,我们要准备结婚了,希望你们不要干预这件事情。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工宣队第二天就跑到女方的工厂,向那的革命委员会报告,说这个女工严重站错了阶级路线;又跑到女工的家里去,对她家人进行威胁。王申酉听说这个情况后急得不得了,就给女方写了一封信以此表白自己并不是所谓的反动。他发疯般地写了一封不是情书的情书。他写信的时间是1976年的9月9日,这一天毛泽东去世了。全国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像王这种阶级敌人当时是绝对要注意的。9月10号工宣队发现他在实验室写什么东西后就要去看内容,他就赶紧把信撕了放进水里面冲走。工宣队见他鬼鬼祟祟就叫来上海的民兵把他抓进去了。因为他撕掉的纸并没有被冲掉,上面有很多反动的字迹,其中有很多评论毛泽东的话例如毛主席在这里是犯了错误的。这种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行为使他被遣往公安局。他为了撇清这个事实就写了一个供词。后来定罪的主要依据就是八本日记和这一供词。一万多字的供词的内容就是把信的内容全部复述了一遍。当时的普陀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认为他思想极其反动,给他戴了顶反革命帽子,也不准备做判刑处理,报到上海市的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但当时又发生了一件大事。1976年10月6日,北京发生了英明领袖一举粉碎四人帮的运动,华国锋同志上台。中央派了苏振华、倪志福和彭冲来接管上海,抓了很多以前四人帮提拔的干部,同时开始处理上海积压下来的一些事情,其中就包括王申酉的案子。当时,彭冲看了他的材料后大怒。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向上海市委打了六次报告。从有期徒刑3年到5年、到10年、到15年、到无期徒刑都被市委退回,他们一定要死刑。当时的承办人没有办法只能死刑,但是建议缓期两年执行还是被市委驳回。于是在1977年4月,王申酉被执行枪决。他被枪毙的时候除了家属没有一个人知道。
这个案子平反的时候也是比较曲折的。1979年的时候,华师大来了个新的党委书记施平。他在1958年因为反对毛泽东“大学要办到农村去”的指示,在1959年被打成了“彭德怀”分子,一直在下面劳动。他到华师大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对文革期间的案件进行复查。当时有一个物理系的研究生给施平写了一个报告,说他觉得王申酉的案子很冤枉,希望党委书记可以复查。结果施平就把王申酉的档案调出来看,看得热泪盈眶。因为他自己对建国以来的左倾路线是有体会的。于是他向上海市委打报告要求复查这个案件。当时彭冲已经离开上海,顶替他的是陈国栋。市委秘书长周克着手调查需平反的案子,其中包括王申酉案。他也觉得确实冤枉。定罪证据中的私人供述是被要求写的,八本日记成不了定罪的依据。王所有的言辞都只是在审讯的时候才说出来的,之前并没有将反动思想向他人转达。如果说当时的中国可以给人定思想罪,但王申酉连基本的传达都没有,确实是被冤枉的。此外,王申酉在供词和日记里对马列思想的研究,对毛泽东建国后思想路线上的错误看得非常清楚。现在我们从周克的回忆录里能看到,当时市委先后讨论了这个案子六次,很多人都反对将其平反。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王申酉反对的是毛主席的思想;二是:思想如此反动,罪不可赦。周克的态度非常强烈,在他的坚持下上海市委最终决定为王申酉平反,这一过程也算是很曲折的了。而王申酉的日记直到2005年才得以文集的形式出版。
改革开放法治进程以前中国有没有法制?法制又是怎么样的情况?整个社会的情况是怎么样的?王申酉案就可以作为这一话题的引子。
陈:郭建老师实际上是讲了一个很沉重的话题。王申酉案从现在我们看到的材料来看,他在日记特别是一万多字的交待材料跟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是基本一致的。但是他被杀了。更遗憾的是,这件事发生在四人帮被粉碎之后。当时的社会正酝酿着巨大的变革,这个变革不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无法真正体会其中巨大的历史动力。因为没有处于过黑暗时期的人是根本不会知道光明的价值。文革发生以后,中国的经济处在崩溃状态,整个生产全部停顿,城市无法就业,没有继续发展经济的可能。1949年建国后,我们学习苏联做了件废止《国民党六法全书》的事。当时的苏联有两句话,一个是废止沙皇俄国一切资产阶级反动法律,然后还有一句是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中国借鉴后是没有第二句话内容的。当然法律还是有的,一部1954年的《宪法》和一部《婚姻法》。而在刑法范围里有三部法律:《惩治反革命条例》、《禁毒条例》、《惩治贪污条例》和《惩治伪造国家货币罪条例》。但是如果没有法律也没有犯罪的话是上上大吉的事。可问题是犯罪照样发生而且情况非常严重。什么道理?既然没有法律,什么是罪都没有界限和标准,那么我什么行为都可以干。但是你又什么都不能干。像王申酉那样写日记都能遭来杀身之祸……所以那个时期是非常奇特的。1949至1979这三十年是整个人类史上都十分奇特的三十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在部队当文艺兵演样板戏。直到现在还能倒背如流。当时有出样板戏叫《智取威虎山》。当中第五场叫做打虎上山。杨子荣拿着联络图冒充土匪准备进山智斗去,打算里应外合把土匪消灭掉。这场戏一开始有一套成套唱腔,用西洋歌剧的说法就是咏叹调,就是抒发情绪的,其中有一大段舞蹈,带唱带跳。这个音乐我们用的是紧打慢唱的方法,里面有一段圆号独奏。这个样板戏剧组当时调动了全国最优秀的音乐人才。因为京剧本来是没有很好的乐队的,因为要搞个样板戏而把一个西洋管弦乐队放到京剧乐团里去了。这个圆号就是当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的首席圆号。这个乐队里的首席小提琴手叫张振三,是中国当时最优秀的独奏演员之一。这两人住在上海同一个石库门的房子里,两家合用一个厨房。有一天这两人吵架吵得非常厉害就打起来了。吹圆号的是军人出身,而且吹圆号需要很大的肺活量,所以他身体很厉害。张振三打不过罗为波,于是在二人扭打到一起时突然咬住罗为波的鼻子再也不肯放了。这么一来人中就被撕裂,吹不了圆号了。没想到这个时候智取威虎山剧组接到了一个紧急命令:当天晚上中央首长要看戏。指挥只好通知第二圆号在接下来的四个小时专门练独奏这一部分。由于吹得时间太久导致疲劳,这个乐手在第五场刚过了一个乐句后就吹破了音。当时下面坐着的有张春桥和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的文化部长于会泳。他一听,发现今天这个乐队出了大问题,怎么会拿出这么个业余水平来。于是,他立刻叫这个戏停下来,立刻进行调查,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事故。一调查才知道白天的打架事件。张春桥说了这是破坏样板戏的行为。因为当时有一句话叫做破坏样板戏就是反革命。跟王申酉案一样就出现了一幕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理委员会对这个案件进行审判,他的罪名叫做反革命咬鼻子罪。这个案子同样荒唐。其中判决的思想渊源在于哪里?就是十六世纪也就是中世纪中期,欧洲宗教法庭在一个案件审判过程中创造的客体理论。当时有一个木匠在教堂里看到一个贵妇人穿着撑箍裙,他想看看里面的大腿怎么样,就把裙子掀开了。宗教法庭要杀了他找的理由是藐视神圣的宗教。所以你咬鼻子不是打架而是反革命,其中的逻辑是完全一样的。整个中国当时就处于极端的无法无天的状态,就是法院的裁判非常随意,因为没法律怎么判都是合法的。
1979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公布了五部法律,其中的两部至关重要,一部是《刑法》一部是《刑事诉讼法》。这部《刑法》总共就只有192条,其中11条是没有意义的。从立法指导思想的角度上说,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没有离开这部《刑法》。《刑法》的斗争锋芒、宗旨和目的都带有强烈的阶级斗争色彩。但从法律立法的技术原理来说,它确实已经基本体现了《刑法》的一般精神,除了它允许类推以外。更重要的是这部《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只有19个可以适用死刑,而其中有7个可以适用死刑的历史上没有用过。还有三个罪名非常荒唐,一个叫拐卖人口罪,一个叫拐卖妇女罪,一个叫拐卖儿童罪,有三个死刑。所以当时对死刑是非常慎用的。1980年全国刑事犯罪总量是410000件,当时的人口是10.5亿。这是世界上的奇迹,没有比这更低的犯罪率了。但这也使得我们的决策者觉得问题太严重了,因为历史上我们没有法制的观念,没有依法治理整个社会的基本量化的概念。于是1983年我们开始“严打”,这实际上中国历史上最荒唐的一条道路。因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种制度到了用特别残酷的刑罚来管制的时候,这个社会一定酝酿着一种巨大的反抗力量。这个巨大的反抗力量不一定推翻你的制度和统治,但它会急剧地使犯罪大幅度增长。这也是一种反抗。“严打”造成的局面就是1990年全国刑事犯罪突破100万件、1997年犯罪突破300万件、2001年突破400万件、2007年是474万件、2008年有望突破500万件。这是因为历史上重罚、逆反是一个铁的规律。所以我们现在才突然想到要用宽严相济的方式,要用恢复刑事司法,要用和解刑,要用社区矫正等一系列方法来缓解刑事矛盾。三十年的法制历程,我们必须先回顾再展望。回顾是郭老师做的事情,展望是我们学生做的事情,中间我来承上启下。
郭:陈老师刚才讲了从1979年以后刑法方面的整个一个演变。而我是搞刑法史的,我的老师是研究生期间不让发布文章的。陈老师作为一个八十年代初当时法制建设的吹鼓手,写了大量的文章。因为当时对法制普遍还是采取不接受的态度。有一个案子当时还蛮有名的,下面我们请陈老师讲一下那段经历。
陈:那个案子是1984年发生的第一个信用卡诈骗,陈时案。为此被公安局拘留了四个小时。1983年有一个美籍华人叫陈时,他在美国是一个穷光蛋。他听说中国大陆非常奇怪,特别是广州和上海。你只要有信用卡他就给你钱。因为当时Visa公司和运通公司为了在中国培养信用卡的市场,宁可承认前期开发的成本也就是我被你骗,跟中国银行达成的经营合约是:只要中国银行的营业员用我的机器来验证信用卡是真的,是我们公司发的,那么里面造成的所有透支和损失与你们无关。陈时知道了这么个事实以后,就在美国办了一张Visa公司的信用卡,计划到中国来拿20万到25万美元然后就不回美国了。1983年他到了中国,在广州住在当时的广州东方宾馆,四天内取了3次钱,拿到了六万美元现金接着来到上海,住进了和平饭店。当天晚上拿了两万块美元,第二天又去取了两万美元。当时饭店外汇兑换部的小姐非常羡慕这个美籍华人陈时,她就跟陈时说:陈先生,你怎么这么有钱啊,就是昨天拿了两万美元已经用完了。其实很普通的话语在做贼心虚的陈时看来就成了自己被发现了,他丢下卡拔腿就跑,直接找了辆出租车奔往虹桥机场。可是当晚并没有出境的航班,他就在机场的旅馆住了一晚。兑换处的小姐见陈时半夜都不回去就报告了饭店的领导。他们发现陈时的行李和衣服全都还在房间里,感到很奇怪,于是报告公安局。第二天,陈时在登机的时候被抓。当时这一行为在中国刑法上到底算不算犯罪还没有规定。最后法院判陈时诈骗罪,有期徒刑五年。这事发生的1983年中美已经签订《领事条约》,其中有一个最简单的规定:逮捕对方公民四天之内要通知对方的领事馆。我1984年年初从北京回到上海知道了这个案子,就写了篇文章——《信用卡犯罪在中国现行刑法中是否犯罪》。我把陈时的案件先介绍了一下然后提出了三个观点从而进行讨论。这篇文章于1984年的3月12日在《经济日报》的第二版整版发表。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的编辑将我的学术讨论文章误认作新闻,在早上6点半的节目中报道了出来。9点整,美国大使馆正式向外交部抗议。外交部非常紧张,很迅速地把这个抗议转到了公安部,经查立刻转给上海市公安局。他们只用了半小时就把我从家里带走了。最后就把这个案子彻底掩盖掉,让我给《经济日报》写了个声明:本人研究的是信用卡诈骗在中国法律制度上的地位问题,所使用的资料是假定的。所以美籍华人陈时是假定的。
今天呢,我们就是漫谈式地把我们法制建设的开端给大家解释了一下。实际上前十年(1980至1990年),除了刑法上我们走了一点弯路以外,我们进入了一个非常良好的阶段。因为就是在这十年里,我们的《民法通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相继颁布,出现了一个立法高潮。那么接下来的第二个十年(1990年至2000年),我们基本上将社会生活中应该有的法律创制完毕,我们留下了一个最大的难题就是《物权法》。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13 10:42
旧苗真是个土行孙。
这是前年的事情吧?物权法还没有公布呢。那时还存一点希望。现在就连那一丁点儿希望也不存了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09-11-13 13:39
木匠兄讲得十分好!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9-11-13 13:53
历史胜于雄辩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11-13 14:12
王申酉昭雪记
施平
1978年,我到华东师范大学(当时的“上海师范大学”)担任党委第一书记,抓的第一件大事是平反冤假错案。
1979年8月,我接到师大毕业的一位研究生写的信,说粉碎“四人帮”半年后的1977年4月初,上海法院判处死刑枪决的师大物理系毕业生王申酉,可能有错,希予以查处。我仔细阅读材料,心里盘算再三,发觉王申酉的罪证——所谓“万言黑文”,只是他给恋爱对象写的一封情书。私人情书上有恶毒攻击之词怎么就会犯杀头之罪呢?
1962年,王申酉以优秀成绩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无线电物理专业。他当时18岁,正在长身体,粮食定量不够吃,而学校的“劳动课”越来越多。王申酉由此萌发了对国家政治现实的思考,开始窥探复杂庞大的社会领域。
“文革”开始后,王申酉尽管遭到反对派的隔离审查、轮番毒打,仍然坚持学习英语、德语,潜心阅读科技及其他方面的书籍,关心国家及世界大事。1968年1月“清队”时,王申酉受到残酷批斗。学校向市公检法军管会控告王书写反动日记、收听敌台广播和盗窃学校大量书籍,于是,他被逮捕,投狱一年零三个月。
1970年11月,王申酉被学校送往苏北大丰(农场)五七干校监督劳动。在这里,一场惊人的学习开始了。带着一些迷惘、困惑的问题,王申酉要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原话、原意中去找答案。在繁重的劳动之余,他集中精力通读《资本论》三遍,通读《马恩全集》到第十三卷。他逐渐觉得眼睛明亮了,敏锐了。他首先对“文革”作出了结论:“他们根本不是马列,不过是挂着马列牌子的封建主义而已。”
王申酉已经到了谈恋爱的年纪,但几次谈都被学校保卫组破坏掉了。1976年2月,王申酉已31岁。有人为王申酉介绍了一位青年女工,王申酉打算写一封长信向女友全面表白他的世界观和对各种问题的看法。1976年9月10日,就在他埋头写信时,监视他的工人突然到来,王申酉一惊立即撕碎信纸。保卫组立即把王申酉抓了关起来。撕碎的纸片被拼起来成了“反革命黑文”。
对王申酉的审讯从粉碎“四人帮”前一直延续到粉碎“四人帮”后。一次审讯中,审讯员给了他一支笔、一沓纸,责令他把“万言黑文”的全文重新写出来。王申酉的这封长信是他长期学习马列理论和思索社会问题的思想结晶,所以法庭虽没有把撕碎的剩余纸片给他,他却凭着记忆,仅用5天时间,就把原意写得既清楚又完整,把两万字的原信扩充到6万字。扩充后的信,经与原信核对没有意思的差错,他直接征引大量马列的话,和原意都无出入,许多句子甚至和原书完全一样,好像照抄而来。王申酉写的时候,如行云流水,一泻千里,一天写一万多字,这是多么惊人的速度,多么良好的记忆和扎实的理论根底啊!
王申酉在信中除了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谈了对各个历史阶段的认识,也就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独到看法。他认为“五·七指示所描绘的社会蓝图,是一种‘理想世界’”,“消灭分工、消灭三大差别,那是要有物质基础的”。他鲜明地指出:“现在,无论什么人,在口头上都承认价值规律这样一条支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基本的规律仍在社会主义社会内起作用。价值规律起源于商品经济,只要社会主义以商品经济形式进行,价值规律就一定起作用。”
他称赞邓小平,说他在“‘文革’初期遭受了极其严厉的批判,大多数是无端的污蔑和攻击,受尽了委屈。很少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不消沉,不委靡不振。但他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利益,不计个人恩怨,以超人的气慨和极旺盛的精力站起来,短短一年就打开了局面……”
经由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查,终于最后作出结论,认为王申酉是一个好青年,没有死于“四人帮”横行时期,而在粉碎“四人帮”以后被处决,是不幸事件。1981年4月3日,上海市委召开了为王申酉平反昭雪的大会。
我在详细阅读王申酉的材料时发现,王申酉除有个别观点不正确及一些语词不当外,在“四人帮”覆灭前,在当时黑沉沉的中国大地上,有如此精深正确的观察,高水平的先见,是多么难能可贵,他的不少分析和预见为粉碎“四人帮”以后迄今党的政策理论和实践所证实。王申酉在他的日记中说:“别人加给我的罪名,正是我的成就。”以上“罪状”的性质就是如此。据此以反革命罪加以处死,实属莫大冤案,这又一次为“两个凡是”路线的错误提供了佐证。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11-13 14:51
上海市委平反王申酉冤案的前前后后
周克
1980年3月,彭冲同志离开上海。陈国栋同志接替他的工作,担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胡立教同志调来上海,担任第二书记。不久,国栋约我见面。在这之前,他已经听说了我1979年初改正复出后第一次参加市委扩大会议上点名批评柯庆施等人打击报复、将我打成右派的发言,也听说了我出任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后带领一些同志创立领导科学、创办科学学研究所等动作,留下了一些印象。加上30年代末,他担任共青团江苏省委代理书记时,我在北平“一二·九”运动前后也是在上海团的系统中入了团并工作过。所以,他先问了当年共青团工作的一些情况。接着,他开门见山地问我:你想不想到市委来工作?后知道,那是陈丕显向他推荐我的。当时他给陈国栋建议,市委办公厅工作要加强,可以多设几个秘书长。这时,市委初步确定了要萧卡任秘书长,要我去做副秘书长。他说,市委要增加几个秘书长,你是不是愿意到市委办公厅来工作?我说,我已经20多年没有好好工作了,我希望能做点实际工作。在我的印象里,秘书长工作主要是照顾领导生活,吃喝拉撒睡,样样都得管。我说,我不会、也不习惯做这些事情。国栋说,这样,你来了,吃喝拉撒这些事不找你。你来吧,好不好?我说,能在市委领导身边工作,我可以更好地学习,当然很高兴。特别是你今天开诚布公跟我谈了话,我很愿意。但是,我想说明,我是有个性的,喜欢独立思考,看到有些问题我会提,不一定合乎领导意图。这个时候假使你觉得我不合适坐这个位子了,就请告诉我,可以调动我的工作,我会坦然离开,不会有意见。他说,那好,那你就来吧。就这样,我从市科委到了市委办公厅工作。
开头一段时间,我还不知道该干些什么,秘书长的工作到底怎么干我也不懂。我的初步想法还是想搞经济。所以有一段时间,我集中看了许多相关资料,还到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去参加他们的活动,了解一点经济方面的工作和问题,也看一点儿科技工作方面的资料。
正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个情况,就是复查王申酉的案件。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对我后来的工作影响很大。因为我介入了王申酉的案件,而且在市委常委会的激烈争论中我冲到了最前面,所以,当时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的李锐对我说,你成了矛盾的焦点。也因为在为王申酉平反的过程中我的表现,后来市委才考虑让我到市委组织部工作。实际上,王申酉案件变成了当时市委新班子中的一个难办的问题。
王申酉案件是前任市委班子定的,后任市委讨论给他复查平反,这就增加了解决问题的困难和复杂性。王申酉案件的情况我今天不详细说了。原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施平同志的回忆录《六十年春秋风和雨》中已经有了详细记载。从我接触到的王申酉材料来看,这个同志政治上很成熟。他跟张志新还不一样,不仅仅是为刘少奇翻案、为刘少奇鸣冤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他感觉到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运用、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很大的误区。他不同意毛主席的做法。他觉得毛主席的做法实际上是农业社会主义、乌托邦,在中国是不行的。他认为,从历史进程看,完全否定资本主义发展过程是不对的。他能提出这样一些见解,在当年是十分不容易的,表现了他政治上的成熟。他的许多想法并没有写成文章,都是写在日记上,或者写在给他恋爱对象的信上。最后,这些日记和信被查了出来,认为这是“反革命言论”,是“反革命信件”,认为他是恶毒攻击毛主席,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的1977年五一节前作为“阶级斗争新动向”的反革命事件给镇压了。这是很明显的一个冤案。
这个案子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当时施平刚刚调去做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他强调要平反冤假错案,对这项工作抓得很紧。在平反冤假错案猛烈开展的时候,华师大有一个已经毕业了的研究生写信给施平,提出王申酉被杀这个问题可能有错,希望能不能去查一下。王申酉最后是从普陀区押到刑场的,所以施平就从普陀区公安局那里调他的材料来看。他看了以后感觉到,这不是一般的冤案,也不是一般的错案,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这是个人才!因此,他就向当时分管文教工作的市委书记夏征农报告。夏征农又向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陈沂讲了。夏征农、陈沂他们支持施平,说你可以直接打个报告给中央,提出你觉得应该对这个案子进行复查的意见。因为这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又是前任市委定的,中央决定复查的话,上海才好复查。否则难办!施平就打了报告给中纪委,不久,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认为上海应该复查。就在1980年春天市委召开的扩大会议上,施平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当时会场轰动了,甚至震动了!大家说:怎么回事?在我们上海也出现了类似张志新的问题?而且要比张志新的问题更严重的事件怎么会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上海出现?一定要复查!要赶快平反!这样,这件事就提到了市委的日程上来。
从我后来看到的材料,市委是在1980年的夏天接手复查,调阅材料的。开始时复查组组长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子展。大概复查了一段,很难有进展。这也可以理解,因为这个案子是在陈国栋、胡立教还没有来上海以前,在苏振华、倪志福主持下处决的。现在新任法院院长的他怎么敢翻这个案子呢?所以,这个案子的复查就很难办。因此,这个时候陈国栋就决定,增加复查组的成员,要我也作为复查组组长之一,参与复查工作。还是关做组长,我做副组长,我们共同工作,有事我和他商量。我建议增加人手,在复查组下成立一个王申酉案件复查工作办公室。我提名调入了5个人,最后扩大到7个。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叫陈浩。我提名他是有一定考虑的。陈浩同志是中国科学院下属一个研究所的所长。他给我最深的一个印象是,他们所里有一个人,“文化大革命”后期海军的一个高级领导指定所里对这个人非要给处分,非要判刑。他就敢于坚决顶住,说我就是不同意。而且还说,我不同意你们谁也不能抓。态度相当强硬,很有胆识,敢于坚持原则。我就向陈国栋推荐,调他来做我的助手。同时又调集了几位有政治水平、能坚持原则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成立了办公室。
我们首先调看王申酉的所有材料,包括他的遗书,别人揭发他的“罪证”,还有他到华东师大读书以后记的8本日记。这些日记里也有牢骚怪话,有对学校当局的,有对当时班主任老师、对指导老师不满意的话,有对“文化大革命”当中一些社会现象、对当时的市革委会的不满意。同时,我们又分别派人到普陀区委、到市高级人民法院去调查了解。我们问普陀区委、区公安局,判他死刑是怎么决定的?你们是怎么上报的?普陀区委的同志就告诉我们,王申酉被杀是在1977年4月27日。在这以前,区里的决定是“敌性内处”,到街道监督劳动。后来上面提出要判刑,我们当时提出来是有期徒刑。这样来解决。后来报到上海市高院,最后市委批下来是死刑,我们只是执行。起初区委只是作为刑事犯罪报上去的。那么,后来为什么变成死刑了呢?我们带着这个疑问派人到上海高级法院去了解,但是没有人敢说,只说是高院上报市委,最后市委批的。那么上报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呢?这个情况封锁得厉害,没人对我们说,也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让我们看。原来批他案子时的高院院长叫宋季文,后来是上海市的一位常务副市长,这时已经调到北京去做轻工业部部长了。高院的同志只是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宋季文批的,高院党组报的,报到市委后批下来判死刑。我们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本来普陀区报上去的只是有期徒刑,根据什么理由、怎么就变成了“死刑,立即执行”?这个过程始终搞不清楚,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放弃。最后高院里有一个同志,这个同志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可能是出于义愤吧,就给我们反映,说是在上报这个过程中,高院报了多次,都给市委驳了回来,直到最后才变成了“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反映给了我们一个启发。因此,我们就要求高院提供当时向市委上报的全部材料。从高院上报市委的材料当中我们看到,市高院曾经前后打了6次报告,直到第6次才最后确定“死刑,立即执行”。就是在最后第6次市高院给市委的报告当中,宋季文签的字,报告上还是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死刑,缓期执行”;第二个方案才是“死刑,立即执行”,请市委批。最后市委批了“死刑,立即执行”。那么再看前面的5次报告,每一次报告上的量刑都比前一次加码,因为每次在被市委退回来的报告上,都有市委领导的批示:“你们思想右倾”;“你们要很好作检查,思想右倾”。这个问题查到这里就很清楚了,这个责任不在高院。
这个问题搞清楚以后,我和关子展交换了意见。他因病正在家中休养,就由我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没想到,市委领导在讨论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从1980年夏一直到1981年4月的将近10个月当中,市委常委会前后讨论了13次,最后才得出平反的结论。这与1977年4月7日那天几分钟就决定了王申酉命运的那次市委常委会议比,平反的经历是那样地艰难!
市委常委会讨论的过程大体是这样的:大多数人的意见认为,这是一起冤案,是应该平反的。其中更有人认为,要向中央建议,追认他是一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因为,王申酉虽然还不是党员,但有这么成熟的认识,应该定性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他被冤杀,太可惜了!但也有个别人坚决反对给王申酉平反,而且还搞了反调查,另外组织了一些人,搞对立的复查。他们专门研究王申酉的8本日记,从这里找他的“反动言论”,认为他早就是“持不同政见者”!因此,我在会上每次汇报,争论都很大。最激烈的争论有两次,而且都是直冲我而来,我不得不被迫当场起来驳斥。
第一场争论的过程主要是这样的:我首先向市委汇报了王申酉的情况,所谓“犯罪”的经过,他给女友写信的内容,日记是怎么回事;我还汇报了原来市委对他判死刑的决定过程,高院是如何6次上报,市委是怎么驳回,批评高院的思想右倾,直到最后高院报上来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方案,市委批的是立即执行,等等。等我刚刚汇报了这些情况后,那位坚决反对平反的领导就跳起来了。他直接训斥我说:你们只看他最后的信件,你们知道不知道他的反动日记?为什么对8本反动日记不查?不向市委汇报?日记里面完全是反动言论!是持不同政见的!可见他早就是持不同政见者!我只能被迫当场提出反驳。我说,我们也查了他的日记,可是,为什么不允许年轻人的思想有一个发展过程?我说,你是领导,你当然是马克思主义者。可是你原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吗?毛主席还说他自己是从民主主义发展到马克思主义的呢!人的思想总有个发展过程,为什么对一个年轻学生就不允许他的认识有个发展过程呢?他最后是正确的嘛!我说,你不是经常教育下级尊重历史唯物主义,你这样说法是历史唯物主义吗?你说他写“反动日记”,当时是有具体的原因。当时在学校里受到压制。他是穷学生,把他的公费补助拿掉了,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他还受到迫害,不给他毕业,还几次干涉他的恋爱。他埋怨,他发牢骚,可以理解嘛!我特别对这位领导说,你原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吗?这是一场争论。这场争论下来的时候,一位市委主要领导对我说,嗳,老周,你驳得他哑口无言!他表示支持。而我呢,会议一完马上拉住一位在场的市委老领导。我说,你是我们的老领导、老同志。会议这个气氛不行啊,对我拍台子,这象什么话?这个领导作风行吗?他说,哎,老周,别着急、别着急!好好谈,好好谈!慢慢来!我说,你要出来说话,这样的会风不行啊!当然我知道他说话也有难处。
另一次争论也是一位领导首先发难。他说,王申酉杀了,判死刑了,对不对今天可以研究。平反就平反,但是现在为什么要闹得这么大?为什么要小题大作?这明明是有人抓这个机会在整人嘛!过去中央苏区出现了AB团那么大的事情,也没掀起那么大的事,搞那么个复查,也没有来平反。现在提出来要这样搞,到底是什么意图?!我理解这位领导的这个意见是在暗指新市委在反老市委。我当时意识到这是在挑起新老市委的矛盾!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又讲了一番话。我说,我听了你说的话很难受。这么好的一个青年,给我们党错杀了,冤杀了!我们想到这件事都特别难受。我们应该觉得内愧!作为领导,我们应该以革命的良心,从这里接受教训!我们应该考虑怎么样做才能保证今后再也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从这里接受教训,来检查我们自己。这不是新老市委之间的问题,这是党的公道与良心么!照你这样讲,我们还有公道和良心吗?!
此外,在另一次会议上,有位领导同志提出了他的看法,认为这个错误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个人,不要追究个人责任。他说,这个案子现在看是错杀了,但是,这不是个人问题啊!这是当时的政治形势决定的,不要过多责怪个人么!是当时的党中央、华国锋主席、汪东兴他们提出“两个凡是”,要抓阶级斗争新动向嘛!是在这个政治形势下处理的么!这位领导同志在当时真理标准讨论、平反冤假错案的过程中,态度是明朗的。我也很尊重他。但是这时,我也不能完全同意他的意见。我仍然不得不提出我的不同意见。我说,其实,现在并没有谁要追究当事人的个人责任嘛!至于你说的当时还处在坚持“两个凡是”观点、抓阶级斗争新动向的政治形势下,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对政治形势还有不同看法。你说当时的政治形势不好,可是“四人帮”、马天水他们并没杀他,为什么粉碎“四人帮”后却要杀他?难道这时的政治形势比“四人帮”时的形势更坏?他这时又说,这个事情法院也有问题。我说,法院报了6次,5次都被打了回来!他说,法院提出死缓也有错误。我说,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说,假使不判他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缓,我们今天问题不就简单了么!平反一下就解决了嘛!人头落地是不能再装上去的么!
市委常委会讨论这一问题时,几乎每次都有争论,大的争论有这么三次。这些争论激烈到办公厅做记录的秘书都不敢记了,说是从来没有看到市委办公会议这样吵过。最后市委决定,采取比较折中的办法,作为一个追求真理的革命好青年被错杀,给王申酉平反。
在申报中央同意后,1981年4月3日,在上海展览馆电影院,以上海市委名义召开了为王申酉平反昭雪的大会,宣布撤销1977年4月上海法院的错误判决,肯定王申酉同志是一个勤奋学习、追求真理、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好青年、好同志。
应该说,当时我参加复查组的时候思想上还是有顾虑的。回家时我曾经给爱人老丁说:老丁啊,这是件麻烦事。我本想安安静静地去做点平凡的工作,现在这个复查工作明显矛盾很大,前后市委之间的矛盾肯定很尖锐。怎么办呢?老丁很认真也很郑重地对我说:老周啊,市委这样决定,你就干,我支持。假使这件事情做下来,其他的人有意见,要调你工作就调工作,要让你退你就退!中央为我们平反,耀邦同志为我们平反,难道我们不应该为别人平反?我们自己改正了、平反了,为什么不应该替别人主持公道,不为别人平反?既然要做就坚持原则!我们下来就下来,但原则一定要坚持!我支持你!她的支持始终对我起着重大作用!
经过这一过程,可能让市委领导对我有了新的了解。我想,他们原来会担心,我21年没有担任领导工作了,出来工作能不能跟得上形势?20多年没有锻炼了,领导经验还有没有?还能不能有维护党的政策、坚持原则的勇气?同时,经过这一段共同工作,我有了几个得力的同志。此后,他们和我一起搞干部考察工作,搞整党工作,都起了重要作用。当然,正因为这件事,从此我被某些人看作是有争议的人物,摆脱不了了!也正因如此,我在工作的升迁、工资的定级上都受到了多次阻压。其实,除了工作中的不同意见,我没有私敌。所以这些都无所谓了,只能让他人去评说了!
我觉得值得深思的是,这一次经过激烈的争论斗争,还是不能对王申酉作出充分的应有的评价。只能提“是一个好学上进、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而不是“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更值得深思的是,通过对王申酉这个冤案的平反,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识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公民,都有批评领导人的权利。不能以言定罪,以思想定罪,更不能以思想定死刑。这个问题在当时我们多数领导干部当中,可能都没有这个认识。直到耀邦同志和中央其他同志的努力下,才废除了思想犯的死刑。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11-13 15:12
周克和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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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平
1911年生,云南大姚县人
1926年在昆明投身第一次大革命
1931年9月在浙大参加左翼文化同盟,任全国学联执委
1935年任浙江大学学生会主席,参加一二九运动
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地下工作,任浙江省云和县党工委书记,庆元县委书记
1939年12月任国际新闻社记者
1941年8月进入苏中参加新四军,任苏中区调研室副主任、主任
1943年2月任苏中第一地委民运部长
1946年5月任中共南通县委副书记、书记,县警卫团政委
1949年5月任中共苏北区党委青委书记、团委书记
1950年3月任中共苏北区党委农村工作委员副书记
1951年8月任华东团工委宣传部长、后任华东局青委副书记、华东团委副书记、代书记
1953年10月任北京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代校长
1962年5月任华东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文革期间被投入监狱52个月,后又“劳改”两年
1978年8月 任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文教委员会副主任
1983年4月 任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1986年 离休
周克
1917年2月生,江苏江宁县人
1935年在北平精业中学高中三年级读书参加一二九运动,任团区委宣传委员,后转为中共党员
1937年转上海复旦大学读书,参加抗日救亡活动。
抗战期间,解放战争期间在敌后区从事地下工作。
全国解放后任共青团上海市委书记,市轻工业局局长、市工业部副部长。
粉碎四人帮后任上海市科委副主任、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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