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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请教木匠师傅“天壤之别——小说及历史上的妻与妾” [打印本页]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3-24 08:48     标题: 请教木匠师傅“天壤之别——小说及历史上的妻与妾”

这几天百家讲坛,刘心武在讲红楼梦,说八十回后曹雪芹原笔原意,后来王熙凤和平儿妻妾换了位子,这是拿李纨一句玩笑话当了真了。据我知道,古代妻妾地位是有极严格的划分的,春秋时载入盟誓,后来法律有明文规定,宠妾灭妻是犯罪的,是不是这样?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3-24 09:16

邱兄客气了。

这个我过去写过一个贴的。

天壤之别——小说及历史上的妻与妾
老木匠 发表于 2005-3-16 23:20:46
  
《儒林外史》里有个因为多点了一茎灯草而死不瞑目的严监生,这已是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吝啬鬼的典型,而为读者所熟悉。

不过仔细的读者会在这部小说里看到,严监生也有出手大方的时候。比如第五回“王秀才议立偏房  严监生疾终正寝”里,为了能够将自己的妾赵氏——就是最后善解他死不瞑目意思、替他拨去灯草的那位——立为正室,他请了原配王夫人的两位廪生兄弟来,当场就给了每人一百两银子,说明王氏病重不久于人世,赵氏生育的儿子,是自己的独子,自己惟恐将来另娶继室对幼子不利,要将赵氏扶正。还说明王氏的一些首饰也要给舅奶奶,“留为遗念”。那王氏兄弟拿了银子立刻变了脸,拍着桌子说了一通纲常大义的理,满口答应出面邀请众亲戚来确认这事,又拿了五十两银子作为操办费用,“义形于色的去了”。后来果然王氏这两位舅老爷出面主持,赵氏得以扶为正妻。

今天的人往往以为古代的大老婆、小老婆,都是一样的老婆。但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了。按照古代法律以及礼教的严格规定,大老婆是妻,只能有一个;而小老婆是妾,可以有好几个,两者的法律地位有着天壤之别。妻子的地位远高于妾,相对于丈夫的祖先而言,妻和丈夫一样是传宗接代、延续祖宗香火的角色;而相对于妾以及所有的子女(无论是妻自己生育的、还是丈夫和妾或其他女子所生育的)而言,妻又是和丈夫并列的家长。礼教里所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白虎通·嫁娶》)就是说的这个意思。妻要经过正式而烦琐的程序聘娶,所谓“聘则为妻”。

在古代法律以及礼教中,妾只不过是丈夫的一个生育后代的工具,所谓“妾者,接也。以贱见接幸也”(《释名》)。她所生育的子女在法律意义上的“嫡母”是丈夫的正妻,对于非她生育的其他的子女她并不具有母亲的地位,更没有家长的地位。相反她是处在家长的权威之下。《仪礼·丧服·子夏传》称“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也就是说妾对于妻子要相妻子对待公婆一样的恭顺。

后世法律都规定妻如殴伤妾都可以减罪二等。相反妾殴妻就要加罪一等。娶妾无须正式的程序,可以是陪嫁、随嫁或是买来的女奴。妾母家和夫家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双方并无“合两姓之好”的亲戚关系。唐代法律规定:“妾通买卖,等数相悬。”

因为来源不同,理论上妾永远不得升到妻的地位。所以才有“宁为贫妇,不为富妾”的俗谚(明末清初小说《欢喜冤家》第五卷引)。

以妾为妻在古代一直是当作重大问题来对待的。如《谷梁传·僖公九年》载公元前651年诸侯葵丘之会的盟约就有一条规定“勿以妾为妻”。后世的法律对于以妾为妻都是周围犯罪处理的。清代的法律就明文规定,以妾为妻,丈夫处杖九十,并须改正。

一个男子娶妾的数量也是由法律按照他的社会等级来确定的。《周礼》一书说西周时国王有一个王后,还可以有3位夫人、27个“世妇”、81个“女御”,正好是111个小老婆。其他的儒家经典记载诸侯可以在夫人外还可以有8个“媵”(ying),士可以有一妻二妾,而平民庶人只能一夫一妻,即所谓“匹夫匹妇”。以后的法律仍然有类似的规定,比如晋令规定,王可以有妾8人,公侯可以有妾6人,一、二品官可以有妾4人,三、四品官可以有妾3人,五、六品官可以有妾2人,七品以下的官员只能有妾1人。唐朝的法律更复杂,有身份的“媵”从亲王的12人累降至五品官的3人,五品官以下只能有妾而不能有“媵”。明朝法律在对宗室贵族妾的数字进行规范后,规定平民男子只有在年过40尚且无子的情况下才可以娶妾1名。

虽然后代法律并不明确禁止在妻子死后将妾扶正为妻,但是从礼教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是士大夫之家不可容许之事。所以作为最低一级的士大夫监生之家,严监生要想扶正妾、将小老婆上升到大老婆地位,无论有多肉痛也都只能拿银子出来请原配王氏的这两个舅老爷出面帮忙说话。赵氏自己那“开米店、扯银炉”的两位兄弟因为根本就算不得亲戚,在妹子扶正这件事上丝毫没有任何的发言权。

清初小说《醒梦骈言》第二卷“妒妇巧偿苦厄  淑姬大享荣华”讲一个明朝时的秀才,妻子死后,原来打算尊妻子的遗言,将妾扶正为妻,可是挡不住族中长老纷纷劝说:“‘无妇不成家’,蕙兰到底只是婢妾,如何算得内助?”秀才只得再行聘娶正妻,结果搞得家无宁日。

       在称呼上,清代社会一般称妻为奶奶、太太,而称妾为“新娘”、“姨娘”。《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里提到,胡家女儿被卖到来家做妾,可却“不安本分”,要别人叫她“太太”,结果被大老婆一顿嘴巴子给赶了出来。第四十回沈琼枝被盐商骗婚,花轿到了后,家人口口声声叫“沈新娘”,沈琼枝由此大闹一场。《红楼梦》第六十五回,贾琏在外面刚娶尤二姐时,十分宠爱,命令家人管尤二姐叫“奶奶”。可是就是因为家人们传说“新奶奶”、“旧奶奶”的,才让凤姐发现了这个秘密。

       正妻具有家长地位的事例在古典名著中不胜枚举。比如《红楼梦》里王夫人是贾政的正妻,在大观园里可以做主。而贾政的妾赵姨娘在荣府就上不得台盘。即使是她亲生的女儿探春也不拿她当回事。第五十五回中,探春被王夫人看中出面管家,赵姨娘前来诉苦,被探春一顿抢白,根本不认赵姨娘的兄弟为自己的舅舅,说“谁是我舅舅?我舅舅早升了九省检点了!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了?”她所说的舅舅却是她的嫡母王夫人的弟弟王子腾。

《金瓶梅》里西门庆死后,就由他的妻子吴月娘当家,卖掉春梅,赶走潘金莲,嫁走李娇儿、孟玉楼。《警世通言》第三十三卷“乔彦杰一妾破家”里提到,周巡检死后,夫人即做主将妾卖给过路的客商乔俊。

《儒林外史》里严监生通过“贿赂”妻舅使赵氏扶正为大老婆,其中最重要的理由是赵氏生育有严监生的独子。按照礼教“母以子贵”,赵氏有这个儿子时,就可以坐稳大老婆的位置。可是扶正赵氏后没有多久,严监生就一命呜呼,赵氏成了寡妇。严监生的大哥严贡生前来吊丧,赵氏又忍痛破财,给了严贡生两百两银子、两套缎子衣服,严贡生也就满心欢喜的承认了这个弟妇的名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又过了一年多,赵氏所生的小儿子又出天花死了。严贡生立即就变了脸,马上不承认赵氏是弟媳妇,宣布由自己的第二个儿子过继到严监生这一房来,接管全部家产。并口口声声骂赵氏是小老婆,死去的孩子是“野种”,要立刻赶出家门。逼得赵氏只好到衙门喊冤。显然,小老婆即使变成了大老婆,她的地位还总是不牢靠的。

这种一夫一妻多妾、而妻妾地位悬殊至有天壤之别的制度,实在是真正的中国特色。

——————这是几年前写的,曾在报纸上发过。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3-24 09:22

《红楼梦》没有写完,后人猜测如何如何,都是自己的想法,和红楼梦已无关

要是李纨那句玩笑话成立,那么故事情节应该有重大的变化,就是贾琏完全丧失贵族、绅士的身份,成为完全的一介平民,甚至因为被官府责打判刑,成为有前科的贱民。凤姐也随之被褫夺一切封号,成为民妇。并在狱中伤病成疾。

而同时平儿携子脱离贾府,或许得到钱财资助,成为民间富婆。贾琏夫妇出狱走投无路,先后由平儿收留。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妻妾易位,可以为当时的读者接受。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3-24 11:46

谢谢木匠师傅!我是记得在哪见过关于这个问题帖子,原来就是木匠师傅的。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3-24 12:47

我想要是写什么妻妾易位,那就不是红楼梦,成三言两拍了。那里面倒好象真有这个,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不过蒋妻是红杏出墙,遭休了,改嫁过他人,再改嫁回来做了妾,王熙凤要是改给贾琏做妾,王是应该死也不肯,王氏家族也绝不能忍受这样的羞辱,连贾氏家族都不会同意----------缺德带犯法,没这么搞的。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3-24 13:01

清朝的妻妾嫡庶好像更讲究,乾隆年间四次出任两江总督的伊继善,是庶出,嫡出的兄弟并无出息,但总督挣得的诰命夫人是嫡母的,老父在堂,家宴时生母一大把年纪还要青衣站立侍酒,伊总督只能人背后落泪。乾隆体贴此意,再赐一副诰命给他生母,他生母才有一个座位,这算不世隆恩。妻妾易位,恐怕是是皇帝都无法下的命令。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3-24 13:10

清朝的妻妾嫡庶好像更讲究,乾隆年间四次出任两江总督的伊继善,是庶出,嫡出的兄弟并无出息,但总督挣得的诰命夫人是嫡母的,老父在堂,家宴时生母一大把年纪还要青衣站立侍酒,伊总督只能人背后落泪。乾隆体贴此意 ...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3-24 13:01
清朝法律允许向官员的生母颁发诰命,就是为了给官员一个体面。但是颁发诰命并不代表妻妾易位,诰命的申请先妻后妾,先嫡母后生母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3-24 13:38

奥,还有专门规定。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3-24 13:41

那就不是特殊恩典了。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0-4-9 02:18

清朝的妻妾嫡庶好像更讲究,乾隆年间四次出任两江总督的伊继善,是庶出,嫡出的兄弟并无出息,但总督挣得的诰命夫人是嫡母的,老父在堂,家宴时生母一大把年纪还要青衣站立侍酒,伊总督只能人背后落泪。乾隆体贴此意 ...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3-24 13:01
应为尹继善.

清代在这方面确实比较严格. 溥杰回忆文章里就提到,他的亲祖母刘佳氏,虽然贵为皇帝祖母,摄政王生母,但因为是侧福晋的名分,所以其娘家人来醇王府,是不能作为亲戚看待的,还是"奴才",不但没有"舅舅"之类的称呼,甚至本来有血缘之亲的主子们(如溥杰),还得回避不见,只有刘佳氏单独与之见面. 这其实和探春不认赵国基而称王子腾为"舅舅",是一样的道理,并不是所谓的"探春嫌贫爱富攀高枝",而是礼法要求,所以尹继善挣来的诰封由嫡母领受,也是正常的.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4-9 19:06

這不是清代,而是漢以后各代基本都如此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10-4-9 19:28

外国呢,非儒教国家。妻妾成群,只要有钱?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4-9 20:19

一个男人有很多性伙伴和多妻不是一回事,而妻子并非仅仅是丈夫的性伙伴

中国古代这项制度的好处是严格区分了性伙伴和妻子的差别——就是现在流行的所谓彩旗飘飘而红旗不倒。另一个好处是把丈夫的性伙伴置于妻子的管辖之下,不用现在要找个MBA来管理众多的女人,丈夫死了也不会树倒猢狲散,家庭犹在、家长犹在。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是,中国古代法律赋予所有的妾生子都有同样的财产继承权——身份继承权则固定为嫡长子。这样摆得很平,实现中国式的和谐。

欧洲一直强调一夫一妻,实际上当然有权势的男性性伙伴很多,但那些情妇没有任何家庭地位。尤其是她们的孩子没有任何的财产继承权,这才是罗马当时发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真正动力。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4-9 20:36

本帖最后由 邱晓云 于 2010-4-9 20:43 编辑
应为尹继善.


闲云 发表于 2010-4-9 02:18
呵,是,记错了。谢谢指正!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10-4-9 21:31

“......这才是罗马当时发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真正动力。”
——为什么?为心上人找出路?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4-9 21:38

“......这才是罗马当时发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真正动力。”
——为什么?为心上人找出路?
吹笛在湖北 发表于 2010-4-9 21:31
什么呀

罗马可以休妻,但是婚姻是大家族利益,不容许随便休妻影响家族利益。于是只好找情妇,甚至很多是没有身份的盲流及女奴。

男子一旦战死,他的遗产只能归自己的合法家族,真正喜欢的女人及其后代都没有办法得到财产。这严重影响士气。

后来只好采用变通办法,在战斗开始前,当着连队战友面、由文书记录在案所立的遗嘱,可以排斥法定继承,所处分的财产遗赠给情妇及其子女。后来逐步普及,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原则得以确立。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0-4-10 06:58

這不是清代,而是漢以后各代基本都如此
老木匠 发表于 2010-4-9 19:06
冒昧问一句,木匠兄是专业治史者吗? 掌握的史料好象很充分啊.  

业余爱好者班门弄斧瞎说一下哈--之所以感觉清代比较严格,是因为满清素来自命"本朝最重家法",象楼上提到的例子. 侧福晋者,王公次妻也. 刘佳氏实际上是当时醇王府的当家人,等于贾母的地位,娘家人来访居然也是"奴才"待遇.  而以前的一些朝代,好象没有这么严格. 比如三国时孙坚次妻,亦即后来的吴国太,东吴上下无不尊之,当然这只是三国演义的描述,非是正史记载. 再如元代,元顺帝时,高丽女子奇氏可以封为次宫皇后,与正宫皇后分庭抗礼的.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10-4-10 08:47

什么呀

罗马可以休妻,但是婚姻是大家族利益,不容许随便休妻影响家族利益。于是只好找情妇,甚至很多是没有身份的盲流及女奴。

男子一旦战死,他的遗产只能归自己的合法家族,真正喜欢的女人及其后代都没 ...
老木匠 发表于 2010-4-9 21:38
知道了,谢了。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4-10 09:18

17# 闲云

宋代以后制度越发的严密,真正将这个制度严格化的,是明朝。朱元璋以为蒙古“胡俗”污染中华,所以立法特别强调传统儒家提倡的家庭制度,而过去这些往往只是针对士大夫阶级的。

闲云MM好像也是学历史出身的?掌故也很熟嘛!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0-4-10 09:50

本帖最后由 闲云 于 2010-4-10 22:12 编辑

19# 老木匠

木匠兄以后直接叫"闲云"吧. 30多岁的人了,"MM",听着不好意思的.

哦,我不是学历史出身的,业余爱好者而已. 也就是少年时喜爱文史,乱看了几本书而已,其实已经多年未读了,但陋习难改,上网也主要就是为谈文论史. 所以若有瞎说错漏之处,幸勿见笑.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4-10 10:09

我是学历史出身,现在还在靠这个吃饭,不好意思。
作者: 梅茗    时间: 2010-4-10 10:21

编辑说明:我把木匠师傅文章的标题加进主贴标题里了。主要是方便搜索时好找。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10-4-10 14:18

这个网上,寓居国外好像不少。感觉将近十来个了。您们不好好侵染自由文化,还在国人的圈子里蜗居什么呢?比如李大兴,好像不上班呀?

随手问一问,不求回答,没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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