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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枷号示众的通译到胡士泰们 [打印本页]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4-3 21:05     标题: 从枷号示众的通译到胡士泰们

从枷号示众的通译到胡士泰们
                            ·刘景源·

  康熙年间,康熙帝觉得海内廓清,于是有了自信,决定开海禁,允许金发碧眼的洋人前来贸易。广州就成了一个重要的外贸之地。到了夏天,欧洲的贸易船队,就象候鸟一样,借着信风来到黄埔抛锚下碇,然后大班等几个人则再换小船到广州,把他们需要的茶叶、丝绸和瓷器等货物采办整齐。等北风一刮,他们就随风而去。

  对于如何管理这些来去无踪的洋人,清朝的官员心里没底,于是他们费了些脑子之后决定,还是觉得让洋人单独居住的好,免得同国人自由打交道坏了教化。按规定,在黄埔大船上的水手,只能待在船上,私下里也就是到小小的黄埔村溜达溜达。只有船上的大班等几个人,才能到广州城附近去贸易。而且要通过一个当地的行商作保,通过买办和通译(就是翻译)来管理洋人。官员们就更不用直接面对洋人了。这样的好处是,如果洋人不交税,则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让作保的行商把钱出了。如果洋人在这里犯了事儿,只要把那些买办和通译锁了来打板子就成。虽然这无伤洋人毫毛,但老爷们却出了口气。而且这些倒霉的买办和通译都是自己的屁民,被打了还要自己说痛快。

  事情到了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的一天,那些红毛国(荷兰)的船员,闲得发慌,他们在黄埔镇的小酒馆里喝得醉熏熏的,回到船上就大声喧哗并鸣枪取乐。相信这些寂寞的船员们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这要在平时,也不会有人提出异义。但那天正好是秋闱,也就是秀才们在参加乡试。枪声和吵闹声把秀才们折腾地满肚子墨水没处使,就告到官府。官府没对红毛怎样,却把红毛人的通译传了起来,先是屁股上一阵板子,然后是拿到黄埔锚地,锁在洋人能看得见的地方,枷号示众。

  洋人犯事,却枷自己人。这事儿到了聪明的中国人的眼里,看出的意思是:通译整天帮着洋人,打板子也是罪有应得。而这洋人吗,是惹不得的,弄不好受了洋人欺负不说,官府的板子还会落到自己的屁股上去。从此以后,只有好好伺候洋大人。

  官员的本意可能是杀鸡儆猴。可洋人们不那么理解,在他们眼里,看到的是一个对洋人无可奈何的政府,是一个对自己人为所欲为的政府。洋人犯事,替他们倒霉的是中国人。从今往后,对这些翻译和买办也不用尊重。要知道,这些买办和通译是当时洋们能够见到的不多的中国人,在洋人的眼里,不就是代表普通中国人吗?一个自己不尊重自己的民族,值得别人尊重吗?这个事件,被记录下来,对洋人和国人心理的影响,可想而知。

  要知道,雍正十年,处在康乾盛世的中间,清帝国尚如日中天,绝没有鸭片战争以来的羞辱。说官府怕洋人实在是说不过去。那时,还是洋人怕得罪官府。否则朝庭一声令下,就不让他们靠岸做生意了。

  但官府这种杀鸡给猴看的处理手法,就是让人想破脑袋也不知道其逻辑何在。

  近三百年后,又是盛世,形势却有所变化。三百年前,天朝不需要洋货。洋人虽然处处受到天朝的限制,还是甘愿拿了白花花的银子来使劲购买国货。而如今,轮到中国购买洋货而不得,而受到洋人的耍弄,于是恼羞成怒,抓了胡士泰这些买办们,又是一个杀鸡给猴看。

  胡士泰虽然现在是澳大利亚公民,但却是华人。在自己人的眼里,比那洋人要矮一截。其它三位,却是地道的中国人,枷了又如何?

  对被抓的买办们,华人和中国人多认为罪有应得。华人的论坛里也是喊杀得多。因为我们聪明的国人知道,在那种商业环境里,处在他们的地位不受贿才让人觉得蹊跷。就象现在抓了一个内斗败下来的官员,明里的理由说他贪,国人决不会怀疑。账查下来,国人只有说可惜金额太少不足以杀,替他们喊冤的是没有的。

  现在,鸡是杀了,群鸡都在幸灾乐祸。可猴们还是看花了眼睛。

  在洋人的眼里,都知道专政机关的厉害,抓进去的都会招,而且是主动的。这不,买办们不但招了,还向公司道歉了。澳大利亚的报纸,有人在文章中回顾了中国几十年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结论是:不是他们真的受贿了,坦白的目的是为了少做几年牢而已。别以为这是为几个买办解脱,文章接着说:被审的几个买办,就象是被塔里班那些被抓的人一样,不公开说自己有罪成吗?

  虽然,澳大利亚从官方到舆论和民间,有些同情胡士泰们,认为他们是替罪羊。但在舆论界和民间却没有见到印尼抓澳大利亚毒贩Schapelle Corby后的那种同仇敌忾。公司在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丝毫都没有压力,反而被看成了受害者。最后的结果是,公司继续在中国做生意,你爱抓就抓吧,反正抓的不是洋人们。

  客观上,这次抓审胡士泰们就如三百年前让那位可怜的通译被枷号示众一样,传递的信息是相当混乱的。最后真正受到伤害的是你我这些爹不亲娘不爱的中国人和海外华人。

□ 寄自澳大利亚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10-4-5 23:33

那天看到报道,不禁想起1980年和胡士泰一起上英语课聊天的情景,当时他二十二、三岁,聪明外向、说话急促。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10-4-6 18:12     标题: 主帖读后感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10-4-6 23:39 编辑
从枷号示众的通译到胡士泰们
                            ·刘景源·

  康熙年间,康熙帝觉得海内廓清,于是有了自信,决定开海禁,允许金发碧眼的洋人前来贸易。广州就成了一个 ...
老木匠 于 2010-4-3 21:05转帖
读罢主帖,对刘景源先生的观点难以苟同。

其一,刘先生把胡士泰们跟康雍年间的通译划等号,肯定不对。一是因为胡士泰们已加入外国籍,不能再算作中国人(连华侨也不算),二来胡士泰们的日常所为,跟导游、翻译相差甚大。当年的雍正王朝不动红毛,只把翻译枷号示众,固有吃软怕硬之嫌,但今天中国的法院将持有外国护照的胡士泰们判刑入狱,至少从表相上看,是不给西洋列强面子,而不是相反。虽然二者都有作秀之重大嫌疑,但所作之秀,中心思想殊异。

其二,胡士泰们被抓之后,主动招了,洋人未必就都觉得是在中国大牢里给吓的。高级职员涉嫌犯罪——特别是犯了损害另一国的国家利益之罪后,主动宣称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犯罪,直接的目的是保全外国公司的颜面。更大的可能,倒是胡士泰们的外国主子暗中许诺,甚至付现金安抚,要他们安心在中国坐牢,只要不把公司拉下水,定会或明或暗地长期给经济补贴。胡士泰们当洋奴日久,是相信洋主子信用可靠的,于是便对着中国的司法机关自打耳光,狠狠认错。假如有人认为胡士泰们没表现得像个地下党是个遗憾,那么,没挣到面子的好像也是洋人,发给他们护照的国家不仅没能让他们坚强,等他们被中国法院判刑之后,他们的公司还公开将他们解聘,遗弃了他们。

其三,主帖说胡士泰们是替罪羊,此言大谬。综合各种新闻信息来看,他们没什么值得同情的,其实就是罪羊、罪狼或罪狐狸。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10-4-8 18:47

胡士泰刚被抓的时候,澳洲媒体都认为这是中铝收购力拓失败后,中方所采取的报复行为,所以一开始力拓也还是力挺胡。
我当时就对澳洲朋友说,我百分百相信胡受贿,所以他不可能是无辜的。但如果中铝收购力拓成功的话,那中方就可能未必会动他。所以他在某种程度也算是替罪羊。
胡承认受贿,但拒不承认侵犯商业机密罪。他主动向公司道歉,恰恰是因为他的受贿行为违反了力拓的员工条例。
澳洲朝野普遍认为10年刑期太重了。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10-4-8 19:06

华尔街日报
2010年 03月 30日 09:50
胡士泰案给力拓的政治教训

在四名管理人士被中国上海一法庭以受贿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之名判处7至14年有期徒刑之后,力拓(Rio Tinto)至少部分承认他们确实有罪。但有关此次审讯和重判至少部分受政治因素推动的猜测,令力拓投资者以及其他在华开展业务的西方投资者感到不安。


Bloomberg News

力拓案审理期间,警察和保安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外。力拓并非首家面临贿赂问题的西方跨国企业。这家英澳矿企已解雇了这几名接受了中资钢铁公司贿赂的雇员,那些钢铁公司贿赂他们是想以优惠价购买铁矿石。自从这四名员工被捕后,力拓已经加强了内部管理,并重组了中国业务的管理团队。

中国打击国内猖獗的贪污腐败现象无疑是正确之举。但此次力拓案量刑之重,且侵犯商业机密罪指控的细节欠缺令人怀疑,此案背后有涵盖更广的政治原因。这四名力拓雇员中有一人为澳籍华裔,他们被捕时力拓刚刚推翻了此前敲定的中铝(Chinalco)注资计划,该交易将使得这家中国国有矿业公司拥有力拓两个董事会席位。受理此案的上海法庭开庭之日正值力拓首席执行长艾博年(Tom Albanese)在北京发表规划已久的公开讲话之际。眼下,力拓及全球其他矿业集团正和中国方面就铁矿石定价问题开展针锋相对的谈判。

力拓相信自己与中国的关系将从此次受贿丑闻中得到恢复。公司不久前刚把在几内亚铁矿石项目的部分股权卖予中国,并计划扩大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但是中国法律系统的反复无常,特别是公共信息都可被认作敏感信息,交换这类信息可被定性为犯有间谍罪,这一事实应该能让力拓意识到,这样的合作伙伴关系蕴含着极高的风险。

Matthew Curtin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10-4-8 19:44

这个案子,首先不是别的,而是由国安抓的,是涉及国家安全罪来对待的,与什么商业秘密和行贿受贿没有任何干系。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10-4-9 07:27

案件回放

去年7月5日,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四名力拓矿业集团驻华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四天后,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而在8月11日四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期间,中国政府并没有向力拓公司和澳洲政府提供任何的理由和证据。在刑事拘留37天后,也就是中国法定的最长期限后,中国官方对胡士泰等四人进行正式逮捕。然而,还是未提供任何事实证据。中国警方在去年8月开始对胡士泰案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整个调查先后被延长了3个月。直到法定的最长期限。

据中国多家媒体报导,在胡士泰被关押的6个多月中,他的家人始终没有被允许探视他。
作者: 爬坡王    时间: 2010-4-10 19:48

案件回放

去年7月5日,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四名力拓矿业集团驻华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四天后,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而在8月11日四人被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0-4-9 07:27
汗!这样做案子,可真叫“作案”啊,丢死个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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