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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易中天:宣传自己,何必诬人清白 [打印本页]

作者: 宇航    时间: 2010-5-15 13:21     标题: 易中天:宣传自己,何必诬人清白

  
  宣传自己,何必诬人清白
  ──致南充日报社社长和总编辑的公开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ifgb.html
  南充日报社
  尊敬的社长先生、总编辑先生:
  据贵报记者李向雨报道,4月23日晚7时,有着“巴蜀鬼才”之称的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著名剧作家、杂文家魏明伦,来南充参加“风生水起话香江”文化讲坛,称“易中天该来南充三鞠躬”,相关报道全文如下:
  
  【说起易中天,魏明伦说,自己与易中天是好朋友,但是“易中天凭借在央视《百家讲坛》讲《品三国》一炮走红,借用陈寿思想却不指明其所讲出自何处,甚至连作者之名都不提,致使现在许多年轻人说起三国只知道易中天而不知道有陈寿,真正的大师就这样被‘淹没’了,南充也这样被‘淹没’。易中天不但该主动来南充,更应该到万卷楼向陈寿的雕像三鞠躬‘谢罪’。”】
  上述报道中,魏明伦先生所谓“借用陈寿思想却不指明其所讲出自何处,甚至连作者之名都不提”,纯属不实之词。事实是:第一,我在《品三国》的开场白,就专门讲到了陈寿的《三国志》。不但讲了陈寿,还讲了裴松之。全文如下:
  【首先还是要弄清楚“历史形象”,这就要读正史,比如《三国志》。《三国志》的作者是陈寿。陈寿是四川南充人,他在西晋统一后五年(公元285年)就完成了《三国志》,时间隔得不久,治学态度又严谨,比较靠得住。不过,正因为陈寿治学态度严谨,许多当时的材料都弃而不用,《三国志》就比较简略。于是又有裴松之的注。裴松之是山西闻喜县人,生活在南朝刘宋时代。他作注的时候,距离陈寿完成《三国志》大约130年。裴注的特点,是补充了大量材料,包括陈寿舍弃的和陈寿没见到的,并加以辨析。无法考证和辨析的就存而不论。可见裴松之的治学态度也是很严谨的,所以裴注也比较靠得住。所谓“正说”,依据就是这两个:陈寿的“志”,裴松之的“注”。其他的史书,当然也可以参考,但如果发生冲突,那就还是“先入为主”,以“寿志裴注”为据的好。】
  请问,这是“连作者之名都不提”吗?
  第二,在《品三国》中,但凡引用《三国志》和裴注文字,都一一注明(央视节目则用字幕标明)。比如开场白讲周瑜的气量很大,就注明是根据《三国志》的评价“性度恢廓”;讲周瑜的“帅”,也注明是根据《三国志》的记载“长壮有姿貌”和“吴中皆呼为周郎”。再比如,讲曹操也曾有过“锦囊妙计”,便马上注明“这事记载在《三国志·张辽传》里,时间则是在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讲曹操夺走关羽看上的女人,则注明根据《三国志·关羽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和《华阳国志》。电脑搜索结果表明,开场白提到《三国志》,共14处;《真假曹操》一集则有9处,比如曹操杀吕伯奢一事“《三国志》没有记载”,任命痛骂他的陈琳为司空军谋祭酒“记载在《三国志·陈琳传》正文”等等。这样的体例,贯彻始终,白纸黑字,人人可查。
  请问,这是“借用陈寿思想却不指明其所讲出自何处”吗?
  据此,魏明伦先生上述言论,已涉嫌诽谤。但据《天府早报》记者段祯报道,魏明伦先生昨日(4月14日)表示:“在讲座时媒体可能进行了一些断章取义,曲解了我的意思。”这样说来,责任就在贵报了。贵报要宣传南充,宣传陈寿,宣传《三国志》,可以理解,也应该支持,可惜不能用这种手段,更不能诬人清白。当然,前提是弄清事实,即究竟是魏明伦先生“信口开河”,还是贵报“断章取义”。这事已关系到贵我双方名誉,因此恳请贵报公开地、明确地给个说法,以正视听,以明真相!
  此致敬礼
  易中天
  2010年5月15日
  
作者: 宇航    时间: 2010-5-15 13:25

  
  易中天:高希希有自由,魏明伦请慎言
  电视连续剧《三国》红红火火地开播了。照理说,应该向总制片人杨晓明、总编剧朱苏进和总导演高希希表示祝贺,毕竟有过“一面之交”么!但诸多媒体要求采访,就只能说声“抱歉”,因为还没看。没看就能做出判断,发表意见,这本事北大某教授也许有,我是没有的,只能“三缄其口”,以示“自知之明”。
  没看,也不是不想看,是没时间。93集,怎么也得六七十个小时吧?实在是“看不起”,或者得“慢慢来”。不过,出于好奇,我还是看了一眼睛。看什么?片头。我想看看,这个戏,是根据陈寿的《三国志》改编呢,还是根据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改编。对于观众,这无所谓。但如果要评论,就有所谓。因为根据《三国志》改编,就是“历史剧”;根据《三国演义》改编,则是“文艺片”。这两个,批评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方说,前者有“忠于历史”的问题,后者有“忠于原著”的问题。现在网络和媒体上各种意见吵成一锅粥,原因之一,就在于标准不同。
  可惜片头什么都没说。看来,他们是将《三国志》和《三国演义》混搭,一锅煮了。混搭也是可以的,还有好处,可以各取所需。如果手艺好,见识高,还能左右逢源,游刃有余。但这有风险。弄不好,就手忙脚乱,里外不是人。比方说,删除“三结义”,人家会说你“不忠于原著”;保留“空城计”,又会说你“不忠于历史”。还有,历史上的关羽,是不可能手提青龙偃月刀在马上作战的。但如果没这刀,大家又会说“不像”。所以很难。
  这些当然不归我丨操心,也不想说三道四。我只想说,作为艺术创作,朱苏进和高希希,都应该享有充分的自由。至于做得好不好,则是另一回事。因此,观众和网友,也有批评的自由。边看边骂,或者先骂后赞、先赞后骂,都行。只要大家明白,咱是在“看戏”,不是在“读史”,就好。剩下的事,大可见仁见智。
  实际上,朱苏进和高希希,还可以在史实的基础上,在《三国志》和《三国演义》语焉不详的空白处,展开“合理的想象”,只要符合历史事件的逻辑和人物性格的逻辑就行。比如据说,他们“杜撰”了少年孙权向刘表讨回孙坚遗体的情节,我认为就是合理的。其实,此类地方,也最能看出编剧和导演的功力。有心的观众和网友,倒是不妨留意。
  的确,文学艺术离不开想象。但如果是做学问、评时事,恐怕还得实事求是。据《南充日报》报道,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魏明伦说,易中天的《品三国》“借用陈寿思想却不指明其所讲出自何处,甚至连作者之名都不提,致使现在许多年轻人说起三国只知道易中天而不知道有陈寿”,就未免搞笑。我在《品三国》第一集就讲了陈寿的《三国志》。不但讲了陈寿,还讲了裴松之。所引《三国志》和裴注文字,也都在书中一一注明(央视节目则用字幕标明)。魏兄是不识字,还是耳背?
  这就不好叫“艺术想象”了。说得轻一点,这叫“瞎编”;说得重一点,就是“诽谤”。当然,我不打算起诉。魏明伦既然自称是我的“好朋友”,哪里好意思去告他?再则,他也“抬举”了我。魏副主席这么有文化,应该知道“致使”许多人不知道陈寿的,不是易中天,是罗贯中。不要说年轻人,就算老同志,提起三国,也大多是只知道《三国演义》,不知道《三国志》么!所谓“真正的大师就这样被‘淹没’了,南充也这样被‘淹没’”,原因就在这里。那么请问,罗贯中是不是也应该“到万卷楼向陈寿的雕像三鞠躬‘谢罪’”?老兄把我的影响力“抬举”得超过了罗贯中,就不怕折了我的阳寿?
  因此拜托,请魏兄收回这些无稽之谈,最好再给个说法。当然,“谢罪”不必,道歉就行;三鞠躬也不必,一鞠躬就行。
  刊载于2010年5月14日《南方都市报》B15版,责任编辑刘炜茗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10-5-15 13:50

呵呵,我最早使用“半仙”这个词,就是为魏明伦先生量身定制的,在《齐人物论》里。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江湖气太浓,都是跑码头惹的祸。可惜,魏先生已经很难收获自知之明了。
作者: 酱香老范    时间: 2010-5-15 14:09

魏先生自得于“鬼才”之誉,老周量身定制“半仙”一说,“仙”“鬼”本自有缘。
作者: 杜进明    时间: 2010-5-15 14:46

“巴山蜀水”再闹腾下去也就成“浦江秋雨”臭不可闻了。
作者: 燕丝    时间: 2010-5-15 16:27

本帖最后由 燕丝 于 2010-5-15 23:40 编辑

商战,呵呵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0-5-15 19:44

总是要闹出点动静以示存在的嘛。
作者: 什么都略懂一点    时间: 2010-5-15 22:30

这好,经商之道,大家都赚钱。文艺产品啊。
作者: 彼亦一是非    时间: 2010-5-15 22:43

魏明伦又来了,受不了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10-5-16 05:23

老易也真是,跟个魏明伦较什么真呢?写一篇呼吁魏鬼到厦门叩头的文章,看他怎么回应。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10-5-17 16:27

思路清晰,交代明白,言语机智风趣,辅之以轻松地调侃,易中天的文字看得就是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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