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帖] 中国不需要“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打印本页]
作者:
suv
时间:
2010-6-11 10:18
标题:
中国不需要“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中国传媒最近报道,有人提议,中国也应该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此提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作出了积极回应。
我认为,政府对市场的每一次干预都出于善意,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干预都加剧了市场扭曲。“中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果不是一纸空文的话,很可能会导致增加劳动力市场的扭曲。
中国是一个人口和劳动力大国。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和城市都有大量剩余劳动力。这既是中国经济的优势,更是沉重的包袱。在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廉价的劳动力一直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优势之一,也确实成功地吸引了产业跨国转移。然而这一优势一点儿也不值得骄傲,因为“低工资”和“不发达”是一回事儿,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成为中国政府下定决心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头三十年里,制造业较高的劳动报酬和相对较好的工作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加入到进城打工的队伍。非常巧合的是,沿海地区面向世界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长迅速,新的生产线为外来打工者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国内要素与海外市场的结合导致了沿海地区迅猛的经济增长。
然而,快速增长的劳动力大军抑制了工资上涨,农民工报酬的增长速度甚至赶不上所在城市生活成本的上涨速度。因此,农民工在城市里的生存质量在2004年以前是下降的。其次,异地就业者迟迟享受不到某些基本服务,例如不能同等享受当地市民的公共福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劳动者如果跨省转移其个人账户内的养老保险基金,将损失企业为其缴费部分的40%。最后,现在的农村青年有其他机会到城市见世面,不必为了见世面而进城打工。于是,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动力降低了很多。
在当前的工资水平和社会福利制度条件下,剩余劳动力优势有可能已经消耗殆尽。几年前的农村调查就发现,大量劳动力转移导致一些劳动力流出地区只剩下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农民工的数量增长已经不可能保持原来的速度。这预示中国经济已经接近了“刘易斯拐点”,劳动报酬有可能会加速上升。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长期研究人口与劳动力供给问题的蔡昉教授不久前提供的数据,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在过去10年的最初几年增长了2%至5%,在2004-07年期间增长大约7%,而去年猛增了16%。来自温州的消息也显示,今年当地多数工厂的工资已经上涨了20%。
总之,当前正在发生的农民工工资大幅上升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尽管如此,中国工人当前的薪资水平仍仅相当于墨西哥的三分之一、巴西的四分之一,国内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企业仍然具有成本优势。因此我们可以预期,市场机制还会继续推动农民工工资上升。如果总的经济形势平稳,工资上升速度很可能不会低于2004-07年间的7%。这样,10年之内倍增是有可能的。但是,持续增长的工资水平也会更大规模地动员劳动力转移,因此工资上涨不会持续过快。
目前讨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时候,引起最多关注的是工资水平。那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农民工的工资上涨能起什么作用呢?
如果“计划”规定工资翻番的时间是十年或者以上,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政府没有必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做任何事情。因此,除了比正常情况更加保守地预测未来之外,这个计划毫无意义。
如果这个“计划”确实要发挥促进工资增长的作用,例如规定“年均工资增长15%、五年翻一番”,那就必须赋予政府更多的资源与新的手段去实现这个目标。在政府努力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一定会造成新的市场扭曲,并且造成额外的风险。如果工资上升速度快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企业的竞争力是会降低的。如果企业的竞争力持续降低,有可能导致订单转移、工人失业,与所谓“倍增”目标背道而驰。
一般来说,由于具有信息不对称、谈判地位不对等、价格粘性等特点,放任的劳动力市场远非完美,政府可以有所作为。中国当前的劳动力市场就更不完善,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大有作为。例如上文提到,异地就业的工人享受不到当地居民的福利,跨省就业的人甚至不完全拥有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这些制度严重障碍了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减少了劳动力供给。而改变这些基本制度是政府的责任,而不应该直接干预价格。
总之,对治市场扭曲的原则应该是消除导致扭曲的干预,而不是用新的干预对付已有的干预。
作者:
老李北海鱼
时间:
2010-6-14 14:00
倍增个bird,分配制度不改革“倍增"就是哄抬物价。
欢迎光临 燕谈 (http://www.yantan.us/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