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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林则徐晚年赞同内地种植、生产鸦片以抵制“洋土” [打印本页]

作者: 刚峰    时间: 2010-7-4 10:22     标题: 林则徐晚年赞同内地种植、生产鸦片以抵制“洋土”

同治十一年(1872)六月初四,上海的《申报》登载了《抑弛自种鸦片烟土禁论》的文章,提出了全面弛禁,广泛种植、生产鸦片,课取重税,以增加国库收入、限制吸食的主张。指出:“鸦片烟土为祸甚烈,然果能尽弛其禁,其有益于国也亦甚多”。其一,“中国之人既已喜吸此物,反不如大弛其禁,纵民耕种,令其足供民间吸食,国家可以岁收税银,每年可减二千数百万出口之银,不归于印度而尽存于中国,为计岂不美乎?”其二,“重增其税,使其价日昂,不但贫民无计吸食,即富人之吸食既多,亦将吝惜而不能畅所欲为,是不禁而自禁矣,未必非化国富民之一道也。”今天看来,这种观点只是一厢情愿的纸上空谈,因为弛禁后的百余年,中国鸦片之祸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变本加厉,越演越烈矣。
       然而,弛禁鸦片却是当时的主要呼声。一向以禁烟著称的林则徐,此时也赞同允许内地种植、生产鸦片。他所反对的只是吸食洋烟而不喜欢土烟。同治十三年(1874)二月,林则徐表示“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所恨者,内地之民嗜洋烟而不嗜土烟。”(杨国桢:《林则徐传》第433页)
直隶总督李鸿章在同治十三年(1874)也奏请弛禁,以抵制洋烟的涌入。他指出,“既不能禁英商之不贩洋烟,即不能禁华民之不食洋烟”,而禁止内地各省种烟,势必使洋烟四处贩卖,掠取厚利。因此,应“暂弛各省罂粟之禁,而加重洋药之税厘,使外洋烟土既无厚利,自不进口”,这样“不但夺洋商利权,并可增加税项”。如果外洋烟土不来,再严禁鸦片,也容易办到了。李鸿章官高权重,所提出的主张又冠冕堂皇,似乎切实可行,因此影响很大,以至于弛禁的主张左右了政局,弛禁终于被清廷允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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