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的讲座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作为宪制发动机的人民确实已经堕落了,因为它已经不再守护宪法精神,也不再守护权力的正当来源,它已经堕落为一个个自私自利、与虎谋皮的个体。
看不懂这一点的人,没有希望讨论这个话题。
蝈蝈 发表于 2010-7-29 08:05
尽管蝈蝈如是说,我还是希望讨论这个话题,而且,甚至就是讨论蝈蝈说下的这个话题。
“人民”这个辞藻,纵然蝈蝈没有给出有别于GCD的含义,“作为宪制发动机的人民”的形容词的前缀修饰又如何理解呢?是源于历史事实的总结呢?抑或是一宗断语?“守护”,在常见的语义下,保持与维护的意思,在机制体系中“伺服系统”,给发动机做服务的而已。即使剔出“人民”的这个政治语义,蝈蝈这样的一句话的“概括”,其逻辑自身也就颇为乖张了。
“堕落为一个个自私自利……”,一个宪治的体制,难道不是为着其人其民能有私可自,有利可自么?权力的正当来源是人们的私权利,英国宪治的历史证明,贵族完全足以发动并实现宪政的,虽然其中不乏民众的参与和支持,有时甚至是卫护。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7-3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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