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九月,我考进东吴附中。
一天上午(大约是周二),课间,办公室来人找我,到办公室,见一位长者,自称是我父亲(在台大)的朋友,正好到苏州来,应父亲之请,带来了金元券六十元,说明是给我祖母看病用的。
其时,正是限价之时,印象很深,大米二十元一石。也就是说,父亲寄来了大米三石。
东吴附中的规矩,住宿生平时不得出校门,要到周五下午才可出门。我其时年幼,不懂事,因此,把钱放好,想等周五再送到亲戚处,请他们代送乡间给母亲。
不意,正好碰上限价失败,等周五带钱到亲戚处时得知,这六十元钱只能购大米一石了。
……
ys1937 发表于 2010-8-3 19:29
按照这样规定的含金量,若全部收回累计发出的法币,只需要不到13亿的金圆券。然而,《金圆券发行办法》却规定说,金圆券比法币为1:300万,按照这个比率,收回累计发行664万亿法币,只需要2亿金圆券。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8-3 22:30
按大苗说法,那如果当年规定的不是一比三百万,而是一比四十万,就不会出现那种物价飞涨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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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于货币发得少,物价自然会涨得少。当然后面再增发。物价还是要涨。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8-4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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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仍然发二十亿,一比四十万兑换法币,相比现实情况一比三百万发二十亿,自然等于少发了货币。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8-4 11:02
市场法币量为六百万亿,一比三百万,要兑付这些法币只需发二亿金圆券,但金圆券首发就近二十亿,两个多月后更开始超发。当然照他的制度,只发两亿确实是不够的,因为他要求人民把黄金外汇都兑出来,这些黄金外汇本来是可以保值的,流动速度低,一换成金圆券,有贬值危险,流动速度立刻变快,物价上涨压力就进一步变大。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8-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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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外行胡说,邱先生莫怪。
俺以为,当年就是定一比三十万,把这二十亿金元券全兑了出去,物价也是压不住的。
原因很简单,军事上的失利,军事开支的庞大,人民对局面的预期,物价事实上是 ...
ys1937 发表于 2010-8-4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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