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说党票能抵两年刑期,这个贫困大学生头衔起码抵了三年刑期,比较一下我小姨子代理的上海的一个上诉案:某十九岁民工持刀入室抢劫三百元,判的是十三年!同样持刀,大学生还伤了人,抢的是十万元,才判十年,再比 ...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8-5 08:34
他以炸毁银行和持刀对顾客实施暴力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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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银行罪脱不了,他最后陈词也是说对不起中国银行,没说对不起被绑架的那位。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8-7 10:07
再说绑架罪也不轻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还是十年刑期打底吗?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8-7 10:52
百度真好!查到一条对症的:
甲持枪抢劫商场保安,并要求眼前的收银员交钱,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见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1页)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8-7 11:00
如果向银行工作人员出示字条,银行工作人员付款的是抢劫;如果劫持其他人作为人质,胁迫银行工作人员付款的,我认为是绑架。但是这个案件中法院认为是抢劫,法院认为当场劫取财物的都是抢劫,而我认为,绑架罪也有可能存在着人质和被勒索对象在同一现场的,只要属于不同的对象即可。
抢劫的既遂标准要么是财物到手,要么是被害人有轻伤以上的结果。绑架罪的既遂标准一说是只要劫持他人为人质了即可,另一说是劫持以后再提出勒索要求后才是既遂,但是不需要财物到手。
呵呵,你研究得那么仔细干什么?想做律师还是想做被告人啊?
何萍 发表于 2010-8-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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