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主义(historismus)思潮是一种对启蒙运动的反弹,按照梅尼克(Friedrich Meinecke)的经典性研究,虽然历史主义在欧洲与理性主义一样古老,但作为一种思潮,出现在18、19世纪之交的德国,其核心概念有两个:个性和发展。5 从古希腊的自然正当、中世纪的基督教伦理一直到世俗化的启蒙理性,都认为历史的价值在普遍的自然、神意或人性之中,有其客观性的保证。但历史主义相信历史的背后不存在客观的法则、超越的意志或普遍的人性,历史只是以个性的方式存在,国家乃是个性化的集中体现。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普遍有效的价值或跨越历史文化的普遍秩序。所有人类的价值都属于特定的历史世界,属于某种文化、文明或者民族精神。价值是否正当,唯有置于具体的历史文化传统、从民族国家的视角才能加以衡量。正如伊格尔斯(Georg G. Iggers)所指出的那样,历史主义的要旨在于“拒斥启蒙运动的理性和人道主义的观念”,“认定人没有本性,而只有历史”。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