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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中国特色灰色钱道:哪有权力寻租 哪就有灰色收入 [打印本页]

作者: 梵谷    时间: 2010-8-26 21:33     标题: 中国特色灰色钱道:哪有权力寻租 哪就有灰色收入

本帖最后由 梵谷 于 2010-8-26 21:55 编辑

2010年08月26日13:33 【来源:时代周报】 (责任编辑:刘超宁)

  堵住灰色“钱道”当靠权力制约

  中国人比想象中更有钱?最近,著名经济学者王小鲁和他的研究团队,通过实证推算出了这个想象之外的数据—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占GDP的30%,其中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为5.4万亿元。

  在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中,王小鲁认为,将近三分之二的隐性收入进入了10%最富人群的腰包,而且,由于调查中的种种局限,“最高收入组”人均收入的推算仍然是偏低的。由此来看,中国人的确“不差钱”。不过,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中国有那么一些人比想象中更有钱。

  由于“灰色收入”概念本身的模糊性,坊间热议中不乏争议。但是,这一概念指向的是一个不容争议的客观存在。用王小鲁的话说,即“主要是与腐败密切相关的,往往是来自凭借权力实现的聚敛财富、来自公共资金的流失、来自缺乏健全制度和管理的公共资源,或者来自对市场、对资源的垄断所产生的收益”。

  那么,权力寻租是理解“灰色收入”现象的金钥匙。事实上,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没有约束的权力,总是有变现的冲动。权大如政府高官,次之如医院医生、大学教授,小如门房守卫,只要手中有那么一点左右资源或机会的权力,那都有可能“变现”。区别只是在于,权大的拿大钱,权小的拿小钱。

  温家宝总理曾经倡导“穷人的经济学”,他引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奥多?舒尔茨的话说:“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套用这句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中国有少数有钱人士,如果你读懂了权力寻租的经济学,你就明白灰色收入在中国盛行的各种原因。”

  一枚硬币的另一面是“有钱人的经济学”。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权的”还需要“有钱的”。存在有权人的“灰色收入”,必定存在有钱人的“灰色支出”。“灰色收入”往往以现金的方式流通,哪一天你发现有权的人床下大捆的现金,不必大惊小怪;“灰色支出”往往以假账的面目隐藏,如经常有人向你打招呼:“要发票吗?”

  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显示,国家审计署抽查了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发现虚假发票5170张,列支资金1.42亿元。王小鲁认为,审计署已经查出的1.42亿元,不过是冰山的小小一角。公共资金正在以可观的规模,无声无息地流向与权力有关的人群。

  茅于轼先生说:“不让有钱的人有势,不让有权的人捞钱”。可是,如今已是权钱联手,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能耍鬼吹灯。这是经济大舞台上频频上演的大戏。我们要提防吴敬琏教授所说的“坏的市场经济”。

  有权和无权,有钱和没钱,本是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中的自然现象,阶层流动只要正常发生,这并不可怕,但可怕之处在于权钱联手形成一个封闭的内部循环体系。结果是有钱的人变得有势,有权的人变得有钱。在权钱的勾兑中,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能耍鬼吹灯,那些有创造力的产品、有才化的青年往往被制度性地挤出。长此下去,必然导致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

  所以,必须堵住权钱之间的灰色暗道,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言:“不让有钱的人有势,不让有权的人捞钱”。那么,惟一的办法,便是如温家宝总理所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推进政治体制的变革。否则,国家精神与创造力必然走向封闭和萎缩,社会转型一旦陷入困境,改革开放数十年的成果就可能得而复失。


  专家:灰色收入在加剧社会不和谐

  日前,日本公布今年第二季的GDP为12883亿美元,同期中国GDP为13369亿美元,这是中国在GDP竞赛中首次超过日本,跃居全球第二,从目前态势来看,到今年底中国GDP超越日本已成定局。

  与此同时,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再次推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报告,该报告指出中国的灰色收入已经高达5.4万亿元,约占国民总收入的15%。而且,这些灰色收入有将近2/3进入了10%最高收入人群的腰包。

  GDP的持续高速增长与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形成鲜明对比,而灰色收入的长期存在及相关报告的确认,则成为讨论贫富差距问题的一个绕不开的关键。

  时代周报:灰色收入的存在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王小鲁近期的报告更是以学术的态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那么,灰色收入究竟会对我国的政治经济造成怎样的影响?产生灰色收入的温床是什么?如何从根源上减少乃至消除灰色收入?


  PART 1 灰色收入凸显 社会流动不畅
  贾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

  我们的经济总量虽然跃居世界第二,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喜的同时还有忧,我们要更注重忧的所在,比如我们的增长质量不高,人均GDP指标非常低,转变粗放型增长方式,有很大的挑战。

  要转方式,必须要调结构,要调结构必须要促改革,而促改革就会触碰到很多既得利益,其中的困难非常明显。因此,媒体的许多担忧是有道理的,我们在看到喜的同时,又迫切需要看到忧,并分析忧从何来,如何消除。

  王小鲁的报告显示,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比国家统计局数据所展示的更严重,很多问题是正规的统计数据体现不了的。

  其实,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变化可能也不小,但由于高收入人群巨大灰色收入的存在,贫富差距拉得更大。灰色收入占国民收入比如此之大,其中有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一些不规范的再分配可能会助长灰色收入的增加。GDP 的增长速度跟不上灰色收入的增长速度,这种情况与政治体制有关联。

  有人说,贫富差距越来越难以改变,社会流动的渠道不通畅。但是从理论上来讲,农村的精英还是可以通过高考“鲤鱼跳龙门”,通过读大学来改变命运,实际上,这是在中国上千年的科举制度的延续,虽然它也有种种问题,大家对其有很多不满,但是很难找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办法。现在中国社会的上下流动虽然不能说被堵死,但是流动是不充分的,应该要使这种流动更充分起来,使贫富差距尽快缩小。


  PART 2 市场越完善,灰色空间越小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

  灰色收入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一般是指收入中没有纳税的部分,国家没有将其纳入统计,比如企业的灰色收入,不同的人群都有一些灰色收入。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其他东西,所有的收入都是劳动收入。灰色收入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一个副产品,财富总量和种类增加了,劳动性收入的比例肯定是要下降的,至于劳动性收入所占的比例则是由市场决定。

  央企的问题不是出在分配上,因为它获得了高利润必然会带来较高的工资福利。但是央企为什么会获得高利润呢?因为它处于垄断地位,没有人和它竞争,而且有各种各样的政策倾斜。

  现在中国整个社会是行政化的金字塔结构,不存在中产阶级,社会被压扁了,所以中产阶级是个伪命题。农村人有事实上的身份不平等,很多人的贫困是因为体制上的原因,要打破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就必须取消城乡壁垒,不要出台以户籍为基础的公共服务政策。

  所谓最低工资制度并不能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它的直接结果就是使一部分工人下岗,使得原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那部分工人找不到工作。最低工资并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说它只是虚假地解决问题,比如规定20块钱以下的菜不许卖,那20块钱以下的菜就吃不着了。

  过去的社会是世袭的,农民的儿子是农民,工人的儿子是工人,老的退休了儿子顶上。现在的上升渠道比以前多了,只不过是大家感觉到很多事情都要持续努力奋斗,不像过去考个大学就马上进入上一个层次了。一般来讲,市场经济制度越完善,灰色收入的空间也就越小。


  PART 3 遏制灰色收入可参照廉政公署
  石扉客
  《南都周刊》资深主笔

  灰色收入是游离在合法与非法边缘的收入。不管在哪个行业,包括教育界、医疗界、新闻界等,灰色收入似乎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东西。但凡具有公共性的行业,灰色收入几乎就是这个行业和整个社会的所谓“润滑剂”,整个社会都要靠这种“润滑剂”来推动,实际上这是社会出了问题。

  东方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熟人好办事,有熟人就有人情,没有熟人就只能贿赂了,这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灰色收入产生的最大问题并不在于贫富差距拉大,实际上它在贫富分化中起到的作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贫富差距主要不是灰色收入造成的,而是马太效应的后果,即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它产生的最严重后果是像孙立平讲的社会溃败,跟公共事业相关的行业都被灰色收入笼罩的话,它给整个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是很大的。

  从人情社会到潜规则社会的溃败,出现道德滑坡、社会失范,所有人都失去信心。凡事都要讲潜规则,用灰色收入去勾兑一条管道,如果没有这条管道,反而会产生不安,就算碰到好人也不相信,比如碰到一个好医生,但如果他不收红包,你反而会睡不着觉。整个社会都在为这样一些事绞尽脑汁,人们不能反对它,不能与之绝缘。

  灰色收入产生的根源在于权力不规范,如果权力规范得很清楚、很透明,构成一个值得信赖的体系,它就像一个支点,能够撬动社会的其他部分,使之保持平衡。假如卫生部是一个很透明、很负责、可以信赖的机构,那么医院就会好一些,继而医院外围的东西也会好一些。灰色收入的支点还是在于公权力,如果政府公权力本身可以站得住脚,它就会产生辐射作用,撬动这个社会的规则。

  香港在上世纪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之前,不仅警司、警督、港府成员贪污腐败,就连香港的货运司机都要收很高的小费,如果不给他们塞红包,他们的铲车、叉车就不开,但廉政公署成立之后,情况全然改变,政府建立了一个可信赖的体系。可见,要从根本上解决灰色收入的问题,还是要从政治体制上下工夫,因为政治权力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PART 4 根本之道在政治制度改革
  仲大军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

  对灰色收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它是一个用来描述不正当收入的词语,是一个比较温和的、中性的词。我认为灰色收入的概念可以大一些,可以分成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

  一种是地下经济,它是没法被统计到GDP里面,也无法征税的一种收入。比如家里装修,请一帮民工干活,干完活之后付钱给他们,这个时候不需要开单子,他们也不上税,这就是地下经济;另一种是送红包、送礼、行贿受贿,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收入也叫做灰色收入,在教育界、医疗界、政府都存在这种情况。有人提出要对灰色收入征税,必须是前一种,可以把地下经济正规化、阳光化,把地下经济转到地面上来。

  王小鲁的报告,是通过调查消费和储蓄情况来计算国民收入总额,其多于国家统计局数据的差额就是灰色收入,但他的报告也算不出来哪个部分所占比重更大,可能非法收入要大于地下经济收入。

  灰色收入的影响主要有三:首先,在经济方面,可能会产生一些分化式的发展,灰色收入被用到投资上,导致一些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暴涨,使投资和消费比例失衡。我国是一个投资大国,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远远大于消费,灰色收入会进一步加剧经济结构发展不均衡。其次,在社会方面,灰色收入的存在会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增加社会不公,使社会层级化加剧。再次,在社会心理和文化方面会受到影响,社会不满情绪蔓延,造成社会不和谐,引发各种社会矛盾。

  灰色收入的产生是政治体制不完善的后果,比如利用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监管不严都会导致这些问题,因此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政治制度改革。

  哪有权力寻租 哪就有灰色收入

  久居北京,经常会被一些奇怪的现象吸引。

  比如每逢下班高峰,四环主路上居然站着好几个年轻人公开散发卡片。车辆本来就多,路中间站了几个活生生的人,堵车就成了必然。大家开着车,小心翼翼从这些年轻人身边经过,而他们则在这个时候迅速把卡片插在每辆车的玻璃缝隙里。有一次停好了车,我拿了一张卡片来看,结果倒抽了一口凉气,原来这些卡片不是兜售假文凭,而是说有大量的真发票、消费卡,欢迎洽谈。

  说到消费卡,我是知道的。北京宣武门一带盘踞着众多做消费卡生意的人,他们守在大型商场结账柜台边上,一旦发现有人结账,立即走近商谈,言下之意是把现金给他,而他则用消费卡去和商场结账。这么做的好处是,购物的人可以因此得到差不多10%的折扣,而这些手持消费卡的人,则把卡里的数字,直接变成了现金。我问过商场管事的,这种通过消费卡来结账的资金,每天大概有多少,他说不完全统计,应该在百万以上。我还问过那些手持消费卡的人,他们的这些卡从何而来,这些人笑了笑,说当然是直接从官员手上低价买过来的,有人不方便直接给官员送现金,改送各种各样的卡,消费卡只是其中一种,还有什么医疗卡、保险卡、银行卡、各种会员卡。一般官员会以6折的价格卖给他们,在折返10%给顾客之后,他们能轻松赚到30%的差价。

  还有一种假官现象,也值得拿出来说说。所谓假官,是指那些不是国家公务员,却以官员的名义穿针引线,左右逢源的人群。北京城里充斥着这样的假官,他们通常是某个要员的亲戚,亲戚的亲戚,亲戚的朋友,亲戚的手下,或者是善于整合各种资源的学者、医生、编辑、记者。每逢下面有人有求于高官,通常都由这些假官暗中牵线搭桥。这样的生意俗称拉皮条,其实看上去非常光鲜,在各种金碧辉煌的场所,这些人西装革履,油头粉面,明码标价,高朋满座,言谈高雅。见比他们地位低的人,两眼望天,器宇轩昂;见到比他们地位高的人,则立即弯下腰来,点头称是,绝对是一副熟练的官员派头,完全看不到“三俗”的影子。久而久之,这已然成为一个巨大的中介市场。

  某种意义上,上述种种场景,正是今天中国的灰色收入兴旺发达的标志,是灰色收入能够有序运营的有效形态。2006年,学者王小鲁曾经面对全国四千家企业作了一项名为“企业去年用于政府和监管部门人员的非正式支付有多少”的调查,结果,只有19.8%的企业负责人回答“没有”;回答“有一点”、“比较多”和“非常多”的,总共占到了80.2%,其中回答“比较多”和“非常多”的占了18.1%。王小鲁感叹,这说明权力机构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到了何种程度。由此,王小鲁认为,按行业分布来看,凡涉及资源、具有垄断性和由于行业特点而涉及较多行政监管的行业,情况都更严重。其中回答非正式支付“比较多”和“非常多”的比例,采掘业占到了35.2%,电力和煤气生产供应业占24.3%,房地产业23%,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24.2%,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最近,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时,发现5170张是虚假发票,列支金额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9784.14万元,用于发放福利补贴,12个部门本级和37个所属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66万元。

  触目惊心吗?可以肯定地认为,审计署公布的数字,仅仅是冰山一角。公共资源正在以可观的规模、速度,无声无息地流向与权力有关的人群,而那些与权力无关的人,他们甚至连这样的游戏都看不到,也看不懂。

  必须指出,灰色收入已经是一个上上下下司空见惯的现象,但王小鲁的报告,还是让人吃惊。但事实上,那些站在四环路上吆喝售卖假发票的年轻人,那些倒卖消费卡的生意人,还有那些假官,都是边角料,小打小闹。真正豪迈的灰色收入,在公共投资领域。所谓的收入分配扭曲,在这里才是真正的蔚为壮观。王小鲁列举了最近一个例子,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在审计中发现超进度计价和多计工程款8.15亿元,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销等问题17.94亿元。


  借公共投资贪污公款并非仅仅发生在中央投资项目,在地方项目中更是频繁发生。王小鲁在某地调查中采访的一位当地居民,对当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说法非常形象:“上届政府刚建完,这届政府就翻修,要不然就重建。建了拆,拆了建;不拆不建去哪弄钱呢?投资1000万元,他就敢把500万元揣起来。”

  当然,在一个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度,土地资源延伸出来的灰色收入,就更加让人“心旷神怡”了。长期以来,土地转让产生的巨大收益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要目标。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推算,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已达到1.5万亿元。这相当于全国6.8万亿元财政预算的20%以上,但却不包括在预算之内。由此,这一笔巨大的资金,在一些地方,成了部分地方官员随意开支的“钱口袋”。而地方官员对土地出让金的豁免权,还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审计署披露,2009年11个省区有68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还有381亿元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不难想象,数百亿元应征未征的出让金,会给一部分官员带来多大的回报。

  土地收益的分配问题不仅限于土地出让金。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政府掌握了批地、征地、卖地的权力,使得土地供应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都具有某种垄断性,因而围绕着与土地相关的权力,极易产生一系列寻租行为。根据一项估算,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各项成本、税费合计为每平方米2500元,按销售面积和销售额计算的平均销售价格约4500元每平方米,房地产业出售商品住宅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更新的2009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数据,按同样方法计算,实际上应为1.7万亿元。这相当于2008年全国工业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而按就业人数计,房地产从业人员数量只相当于工业就业人数的1.3%;按资产总值计算,也不过相当于工业的6%。如果上述估算基本准确,房地产业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暴利行业。由此,在2010年福布斯世界富豪榜的中国前20名和胡润富豪榜的前10名中,房地产商都占了6名,是所有产业中富豪最集中的产业。

  我们看到每天都有高官或者富商栽倒在灰色收入地带,那些触目惊心的死缓判决似乎吓不倒后来者。还是那句话,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哪里有权力寻租,哪里就有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泛滥,其有害性往往指向民怨沸腾,破坏社会稳定,但从经济学发生的角度看,最大的害处还在于破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阻挠了产业分工,并最终影响了经济总量,使得国家的发展速度延缓,所以,即使仅仅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即使从国家的终极利益出发,也必须马上拧动改革的钥匙了。
作者: 梵谷    时间: 2010-8-26 21:46

(接上)
     
     灰色收入背后的灰色社会

  一个乡长月薪只有千余元,却能经常喝茅台酒抽玉溪烟。我们把这叫做公款吃喝。无论这种吃喝有多么频繁,成为他的生活常态,而且他总是从餐桌上把烟酒带回家,通常也不会算进他的收入和消费支出。王小鲁教授关于灰色收入的最新报告,也基本没有涉及这一块。但是,他所调查出来的灰色收入已经触目惊心: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这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的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高出5.4万亿元,是当年官方统计居民可支配收入规模17.87万亿元的30%。而且,灰色收入的增长速度远高于正常收入增长速度。

  灰色收入无所不在,人所共知。但是这个概念本身也是灰色的,王小鲁教授研究采用的恩格尔系数法也有争议。国家统计局官员王有捐发表文章,对王教授的调查方法提出质疑。不过有人指出,王有捐的文章更加让人糊涂。今年3月的“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初稿中,提出“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这个说法让很多人觉得刺激,不少代表以“灰色收入”概念界定并不清晰为理由,要求予以删除,最后修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一修改文字倒是明白,意思却完全改变了,失去了政府要关注灰色收入这一诉求。

  也有人认为,《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正确而且必要,因为法律并不承认灰色收入,规范也就无从谈起。收入要么合法,要么非法,要么保护,要么打击。从法理上说,的确如此。不过这得有个前提,那就是法律相对完善透明,执法相对独立公正。若法律本身就是灰色的,又怎么用它来界定黑白呢?这种情况下,不承认灰色收入,反倒成为对社会现实的粉饰。

  进一步说,灰色收入之所以数目庞大,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灰色的社会。政协委员、作家梁晓声在“两会”上指出,“灰社会”比“黑社会”危害更大。他所指的灰社会,也就是某些学者所说的灰色阶层,是由富豪、企业主,甚至各方面的社会精英或者一些官员组成的高级社会利益集团。这些人喜欢穿“高级灰”西服,低调神秘地穿行在金钱与权力之间。他呼吁公布国企高管的年薪,因为“他们管理着全体人民的产业,人民有权利监督”。梁晓声的灰社会定义中,显然也包含各级官员。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更是一个媒体呼吁多年的改革议题。

  学界对灰色社会的另外一个定义,是指在城市街角或边缘乡村,被地痞流氓操控的底层社会。跟黑社会性质组织相比,这些地痞流氓只是一些小混混,不拥有明确而严格的组织,也没有特定的暴力行为。但是他们通过捣乱和耍赖等手段,利用传统的熟人社会,游走于法律边缘,使社会结构模糊混沌。

  事实上,王小鲁教授的研究表明,在这两种极端社会阶层之间的更广大的社会,也处于一种灰色状态之中。如果说腐败已成为权力运作的润滑剂,那么从权力到权利,从政治到经济,我们每个人都处于一种边界模糊的状态中。我们会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摸索和试探这个边界。距离权力越近的人,灰色生活的成分越大。一些基层官员的大部分精力,几乎都用在了适应和探寻这种颜色之中。

  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灰色社会也是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困境。一方面我们为此感到烦恼,甚至常常处于危险的边缘;另一方面我们又依赖于此,否则便会“水至清则无鱼”,丧失了生存的空间。因此,人们一方面在清扫雾霭,想要分辨黑白;另一方面又在制造灰色,以便从中渔利。

  正因为如此,也有人认为,灰色是一种和谐的色彩,它维系着社会的稳定。就好比每个人都陷入一种泥潭之中,虽然很不舒服,而且随时有进一步陷落的危险,但是也很少人有机会单独走出困境。在这一点上,王小鲁教授的研究很有价值。他用数据指出,灰色收入加大了社会贫富分化,扩大了社会不公。2008年63%的灰色收入集中于顶层10%的城市家庭,而且其主要来源既非人力回报,也非资本回报,而是权力回报,也就是围绕权力产生的贪污、渎职、寻租等腐败行为。

  在一个相对清明的社会中,权力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消除贫富差距的,它要让社会变得黑白分明。在一个灰色的社会中,权力成为特权阶层牟利的工具,通过干预资源配置、财富生产和分配,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从而加剧了社会不公。社会越灰色,贫富差距越大,社会矛盾越激烈,稳定也就成为一种奢想。

  无论是古人梦想的清明政治,还是现代社会的权责分明,灰色社会都被视为危险之途。王小鲁教授的两次调查研究表明,从2005年到2008年,中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灰色收入的比例迅速扩大。这说明依靠现存系统内部的自我矫正和自我清理,不仅于事无补,还会适得其反。

  答案并不难找。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温家宝总理前往视察时,重提政治体制改革。他指出:“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这不过是对邓小平30年前言论的重复,依然获得了极大的喝彩。人心所向,黑白分明。

  作者系南都传播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小资料

  根据王小鲁和他的团队的报告《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在当前的情况下,灰色收入往往与下列现象密切相关:

  (1)钱权交易,以权谋私
  根据2006年一项涵盖全国四千家的调查,对于“贵企业去年用于政府和监管部门人员的非正式支付有多少?”这一问题,只有19.8%的企业负责人回 答“没有”;回答“有一点”、“比较多”和“非常多”的,总共占到了80.2%,其中回答“比较多”和“非常多”的占了18.1%。

  (2)公共投资与腐败
  公共投资领域是导致收入分配扭曲的一个重点领域。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在审计中发现超进度计价和多计工程款8.15亿元,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销等问题17.94亿元。

  (3)土地收益的分配
  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政府掌握了批地、征地、卖地的权力,使得土地供应和相关的房地产开发都具有某种垄断性,从而围绕着与土地相关的权力,产生了一系列寻租行为。

  (4)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
  具有垄断性的行业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数倍,且实际人均收入水平远远高于其工资水平。

  夏业良:遏制“非正当收入”需要体制变革
  访谈嘉宾
  夏业良  
       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
       PART 1 灰色收入是“中国特色”

  时代周报:这段时间,王小鲁教授发布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引起比较大的关注。您怎么看待“灰色收入”这个现象?

  夏业良:我觉得“灰色收入”这个词语用在现在是不合适的,因为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一个概念。
  80年代的时候,还没有形成市场经济这样一个雏形,人们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固定工资制,稍微有一点额外的收入就被称为“灰色收入”,这个界线不太好划分,打擦边球也叫“灰色收入”。但在王小鲁那篇文章里或者他的研究里提到的很多情形,实际上不能用“灰色收入”这个概念来讲。
  他用这样一个概念,是一种回避的方式。其实,这里面有很多就是腐败的收入。譬如,官员凭借权力、行政垄断。政府公务部门垄断了很多行政资源,每一道行政资源的程序都会获得一定的不合法的收入,这在西方经济学里面早有一个界定叫做寻租。
  只要有一个权力的关卡,这个租就存在,那么无论是商人还是其他的老百姓,为了想办成某件事情,为了能够在一定时间里达到自己的目标,就不得不花费一些资源去打通这个环节。这样就形成了各行各业的那种成为了潜规则的灰色收入。
  这在西方很明确,就是一种腐败。比如说,我为了事情能够办得快一点,给点好处费。那这个钱怎么算呢,因为政府本来规定办事的过程中不应该收这个费,那么有一种可能是,这个钱入了单位里的小金库。部门额外收的钱,直接收到个人腰包里,那其他的人看了不舒服,所以就形成一个单位小金库,大家一起腐败,拿这个钱去吃喝玩乐。其实,这个范围就很广了,比如单位逢年过节可以发卡来消费、组团旅游,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腐败的收入。

  时代周报:不过,王小鲁在报告中认为,某些怀疑为非法的收入,来源不明而不能认定其非法的情况下,也只能作为灰色收入来看待。
  夏业良:这个概念我觉得还是避重就轻,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才这样说。按照西方的标准,比如说一个政府官员,如果法律规定这个钱该收,那是合法的,如果法律没说该收,收了那就是腐败。用不着再制定一项法律去规定收了具体哪个钱,才算是犯罪。这个界线是很清楚的,关键在中国这些东西变得不清楚了。



  PART 2 只有非正当收入,不该有灰色收入

  时代周报:其实王小鲁教授在报告中也委婉地表达了这一点。他说,所谓的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就是围绕着权力产生的贪污、渎职、寻租等腐败行为。那么,理解这个概念的关键词还是权力。

  夏业良:这是很清楚的,没有什么中间地带,非常截然分明的。政府官员除了法律界定应该得到的收入以外,其他各种渠道得到的收入,如果没有办法用合法的理由来解释的话,那就是腐败。
  所以,我还是不同意用“灰色收入”,我觉得可以用“非正当收入”这个词。我觉得这种收入是不正常的,也是不合理的。我们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法治社会,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约束。
  在各行各业的市场交易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权力干预市场正常运作的情况,那么就只好用金钱作为润滑剂来让其持续运转下去。这就是一种腐败的做法。这种金钱政治在日本曾经有过,日本一部电影《华丽家族)》中就提到,资本主义这样一个庞大的机器,金钱是它的润滑剂。
  同样的道理,在我们国内,实际上还没有资本主义这样一个基本架构,在这个情况下,吴敬琏老早就说过,是好的市场经济还是坏的市场经济,很担忧会不会出现停滞式的资本主义或者官僚式资本主义。
  但是到现在,即使权力腐败到这种程度,我们也不能称身外是一个官僚主义或者停滞式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在我们要界定这样一个体系的话,我把它界定为一个不健全的或者是还没有达到成熟阶段的、初始性的市场体系。这种体系是危险的,它本身就可能会发生崩溃,因为至今仍没有法治作为保障。

  时代周报:最近,招商局主席秦晓在一次演讲中指出,“中国模式论”鼓吹者的意图:人民要服从于政府,政府要控制资产,百姓的利益要让位于地方建设。其实,这种对权力的垄断,恰恰正是“灰色收入”或者“非正当收入”的沃土。

  夏业良:人民要服从于政府,这个服从不是说无条件服从,学过政治学基本原理就知道,人民和政府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契约关系,如果你的统治是得到老百姓认同的,那么他可以服从,包括你必须有一个好的法律体系。任何一个合同与契约都是双向的。你没有行使你的义务,没有行使你的基本职责,那你不能要求对方一定要无条件地服从。一些官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凭什么要拿非正当收入那一块呢。他们如果觉得收入低,可以通过一些正当的渠道来表达,说薪资太低了,要求调整。这些都可以通过一些法治的渠道来表达的。


  PART 3 被“管”出来的寻租空间

  时代周报:吴敬琏教授提到,中国的问题在于政府的权力太大,管得太多;再结合“寻租”概念来看,可以说,大部分的非正当收入是“管”出来的。

  夏业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听到这样的说法,比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县官不如现管”。这次第,怎一个“管”字了得。这不仅是一个权力现象,甚至也是一种文化心理现象,比如成龙说过,中国人需要被管。
  这是奴性心理的一种延续,几千年来的专制传统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奴性是非常严重的。比如说,中国老百姓都喜欢看宫廷戏,其实最后在人们心里留下的烙印就是这样:要么你成为奴役他人的人,要么你就成为被奴役的人,基本上就是这两种选择。比如太监,皇帝叫他干什么,他都完全地服从;那反过来,太监要想制别人的时候,他也是很厉害的。再比如,文人治文人很厉害。文人得到赏识,在掌控了一定的资源和权力后,便觉得自己成了统治者了,对待其他那些没有掌握任何资源和权力的文人,应该说原来都算是同道或者同事,可是他治起来更厉害了,直到今天也可以看到,打击、迫害那些独立学者、知识分子的人,很多人本身就是知识分子中间的一员。多年来的传统文化就是形成这样一个东西。

  时代周报:还是政府的权力过分集中了,政府的文件中也经常有这样的表述。那么,要改变这种状态,还是需要进一步的“放权”?

  夏业良:不是放权的问题,而是说权力回归,本来这个权力就是国民授予这些政府或者公务人员的,比如让这个所谓的主人翁真正地拥有权力,现在是一种倒置,根本就没有权力,所以不是说他们放不放的,好像他们是恩赐似的,权力都集中到他们手中了,他们稍微对你好一点,恩赐一点,给你一点权力,这叫放权。
  要解决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所谓“灰色收入”问题,这都是非常重大的命题,非常重大的命题怎么可能靠谈一谈,然后说稍微做一点放权,怎么放权,这没办法放权。这个东西讨论到最后,大家都很清楚了。为什么现在收入有这么大的差距,还有这么严重的不公平的现象存在?它根本就不是哪一项政策尺度上没有掌握好造成的这样一个结果,而是在根源上发生了问题。

  时代周报:我们回到技术层面来看,有非正当的收入,必然有非正当的支出。那么,必然的结果是,假账丛生?

  夏业良:对。因为非法来源,或者讲不正当的来源那么多,所以造成了这个收入中,有些是在政府的报告里边能够显示出一部分,还有绝大多数是根本都不显示出来的,各个地方,各个层级留下来的很多小金库,还有其他的把财富敛聚了以后,不让外界知道,随便地支配和使用,所以吃喝玩一条龙服务,基本上都能报销掉。中国很多基层官员嫖娼费用都纳入到公款消费支出里边去了,但是肯定不会写嫖娼两个字,他会用各种形式报销了。另外,还有一个情况,政府官员很多花销也是公司帮着去支付的,最后也只能以假账来冲销。比如,有些官员的私人招待,不是官方名义的,谁埋单?他可能拿一大堆票去给私人企业老板,说你给我报销了吧,那么企业要做账,摊到成本里面去。要把这些东西,弄成企业成本,这也是国家税收的流失。
  很多企业都有多种账目,什么部门要看,就给他看什么样的账目。即使找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报给它们的基础数据,或者呈现的账目,仍然是经过伪造或者修改的,出来的结果肯定是不准确的。即使上市,现在在中国,大家达成的共识,上市就是包装,不包装就不上市,包装以后才上市。做假账不是一个技术层面问题,不是说没有做账的能力,而是一个财务诚信、公开度、透明度的问题。

  时代周报:这种“非正当收入”的交付方式也很有意思,大多是以现金或间接地以现金的方式实现。孙立平教授有一个观点,如果有良好的现金管理制度,就会比较大程度地遏制大量腐败行为?

  夏业良:现金是一个方面,但现在它可能有许多变通的方式,比如说高级官员受贿,有的形式是直接赠送房产。比如说,某个官员用家族子女的名义购入房产,这个钱是由其他人支付,也可能会用现金装到箱子里面来支付,避免银行转账这样一个嫌疑。还有,现在很多单位过年过节都赠送消费卡给自己的关系户,少则几百元、几千元,多则几十万。
  西方主要国家,它们用的都是信用卡、个人支票,还有票据的转换,在大马路上随时都能看到一个票据交换所。他们的中产阶级以上的包括富人,都没有见过成捆成捆的大笔现金,用现金这种大笔支付本身就成为疑点。我一直不理解,直到今天,中国的个人支票为什么这么不流行。目前,中国整个银行体系按道理是完全可以支撑个人支票的交易的,但到现在,中国个人支票使用非常少,这是很难让人理解的。中国这个方面的服务没有跟上,现金的交易给对非正当收入的监管带来极大的难度。

  PART 4 灰色收入衍生机会主义

  时代周报:像这种非正当收入与支出,其实可以看作中国经济的一种灰色或者说黑色的力量,使这个国家的交易成本非常高昂。这样下去,它的一种经济和非经济的后果会是什么?

  夏业良:一个国家系统性的腐败所带来的危害,美国经济学家安妮?克鲁格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里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是产生了大量的非生产性的资源被浪费的这样一个基本结果。
  假设本来可以用5万块钱办成的事,可能要用50万才能办成,那么大量的资源都用于那种非生产性的环节,各个环节关口都要去打点,成本就高昂,这个负担就都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去了。那老百姓用很高的支出,获得了只是很低的消费水平和效用,这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现在GDP数字都已经很大了,但是,要是用性价比这个概念来衡量的话,那是非常低的。动用了多少自然资源,耗费了多少的能源,多大的成本才获得了这样一个经济成就?如果以人均的概念进行剖析的话,会发现效率非常低下,没有办法跟发达国家相提并论。

  时代周报:另外,它可能还会扼杀机会的平等,比如说这种寻租行为,不会以质量标准或者能力标准去进行筛选,那些有质量的产品、有才华的人可能会遭遇一种逆淘汰的过程?
  夏业良:那当然。每一个环节只要有钱,有利益关系,那就不是按照这个规则走,就是在破坏规则。也就是说,显性规则跟隐性规则相遭遇,那就要看哪个规则对他个体,或者对他的群体更有利,他就采取哪个规则。这本身就是一种机会主义、利己主义的行为。

  时代周报:正如温家宝总理在深圳指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违背人民的意志,最终只会是死路一条”,灰色收入也好,非正当收入也好,要真正遏制其膨胀的趋势,归根结底还是需要这个政治体制改革,或者说制度变革?

  夏业良:现在伪装改革的东西太多了,应该说目前为止改革已经停滞了。到底中国有什么样的改革?比如说政治体制改革,喊了差不多有20多年了,应该从邓小平的时期讲政治体制改革,那现在又在讲,到底在什么方面体现出来了?现在,所谓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是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替代,但是即便这样的话,也做得太粗糙,离实质内容差得太远。
  现在国民需要的,由公民社会来推动的是制度变革,这是一种完全的重建,一种新的体系的建立,而不是在旧的体制上修修补补。
  国家领导人表态了,老百姓就会希望兑现,但老百姓要的比这多得多,不是说简单的修修补补就可以应付的。不要想为了安抚老百姓,暂时给你点甜头,暂时有一点改良的迹象,实际上这种修修补补是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的。

文章来源:http://money.hexun.com/2010-08-26/124717657.html
作者: 梵谷    时间: 2010-8-27 14:07

傅勇:灰色收入高达5.4亿 拉大贫富差距
时间:2010-08-27 11:59 作者:傅勇

  国家统计局官员连续发文批驳我国灰色收入5.4万亿的说法,而得出这一结论的王小鲁博士也旋即回应质疑。这些讨论主要限于调查和推算的技术和方法,但由于问题敏感,引起了广泛关注。

  统计局的数据频受质疑似乎成了中国的一个特殊国情。从CPI,到房价上涨,再到住房空置率,草根数据都与官方数据差别甚大。面对质疑,统计局多次撰文反驳,此番针对学者个人的商榷尤为引人瞩目。应该说,出现这种较为宽松的公开讨论氛围,是一个进步,公众能获得更多的信息,以便更趋接近事实真相。

  灰色收入到底有多少,经过这些讨论,我们或许可以说“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的结论有夸大之嫌。按此结论,2008年全国居民收入为23.3万亿,占到当年GDP的77%,果真如此,则国民经济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失衡,政府和企业从GDP中拿走的份额并不大。

  不过,灰色收入这个课题,民间调查也是不可替代的。谁会把自己不规范的收入向统计局官员坦白呢?之所以要做这样的研究,就是因为这些收入没有被统计局统计在内,是隐性的,而在这些隐性收入中,又有相当大比重是不规范的收入。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给出更严谨的灰色收入数据,包括统计局在内。民间学者自己组织的调查研究,总是存在着样本过小、样本代表性不强等缺陷,和统计局无法相比,在进行推算时,也有很多主观性的因素在里面。但说到严谨性,拥有庞大队伍的统计部门也有很多毛病可以挑。

  “灰色收入”的规模只能是估算的,难以精确。尽管如此,这方面的研究还是提醒我们需要关注一些由此而来的社会问题。

  灰色收入主要流向了高收入家庭。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63%。而20%的高收入家庭的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80%以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高收入组人均收入为43000多元,而推算的结果是139000元,是统计局数据的约3.2倍。

  灰色收入规模庞大的推算,对于我们理解很多现实问题有帮助。我国总体上是中低收入国家,但却成为全球主要的奢侈品消费大国、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房价涨幅居前的国家,这些现象从统计局公布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说明。灰色收入方面的研究,让我们多少可以理解这些不同寻常的现象。

  灰色收入和隐性收入的轮廓浮出水面,我们就可以减少对中国楼市泡沫、车市泡沫以及其他各类超前繁荣现象的担忧了。但与此同时另一重担忧却随之而来——中国贫富差距要比官方数据严重得多。因为低收入者收入很透明,而高收入者要比我们想象的更有钱。中国一部分人的购买力是超乎想象的,这也为房价回调的愿望蒙上了一层阴影。并且,一些人把收入隐瞒起来,这种“藏富”行为,并不是低调的美德,而是有些收入不便向外人道也。

  (作者为经济学博士,宏观经济金融观察研究人士)

来源:新闻晨报2010年08月27日
[文章来自共识网:http://new.21ccom.net/articles/sxpl/pl/article_20100827169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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