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梁小民:国企进入500强——此强非彼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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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10-8-29 00:01
标题:
梁小民:国企进入500强——此强非彼强
财经国家周刊报道《财富》2010年的“500强”出炉了。中国企业又有了进展,去年有43家企业进入这“500强”,今年则达到54家。而且中石化、国家电网和中石油进入前10名,与沃尔沃同处一个档次。媒体一片欢呼。但我认为,这种欢呼未免有点糊涂。我们的企业与国外的企业不同,我们这进入“500强”者也不同于外国的“500强”。两者之间的可比性并不强。
国外进入“500强”者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这类企业我们称之为民营企业,我们也有同类企业,可惜在各种外部制约之下,离进入“500强”还不知道有多远。我们能进入“500强”的,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能进入“500强”,靠的不是市场竞争,而是垄断地位。
能进入“500强”的企业,当然都是垄断程度相当高的。但国外“500强”的垄断与国内国企的垄断,有本质区别。
一是国外企业的垄断是在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换言之,是在市场竞争的过程靠自己的实力打垮了一个又一个企业而形成的垄断。这种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而且实现了规模经济,总体上有利于社会进步。中国国企的垄断地位是政府赋予的,让你垄断,你就可以垄断,不用去和别人搞什么竞争。这种垄断是行政性垄断,不由市场竞争而生,也不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而且,垄断之后也不用靠竞争获胜,只要有权力就可以。因此,这两种垄断完全不同。
二是国外“500强”的垄断企业在垄断之后仍然要依靠自己的实力取胜,实力衰退了,垄断地位就失去了。沃尔玛、微软面临多大的竞争压力,外人很难理解。但中国国企的垄断地位一旦取得,就没有什么竞争的压力,因为政府已经把该行业的进入口堵死了,谁也不许进来。政府会把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作为“亲儿子”,给与政策上的优惠,让它们轻松地赚钱。这本来是科尔奈分析的计划经济下政府对国企的“父爱主义”,但这种“父爱主义”今天仍然在起作用。“父亲”爱“儿子”,天经地义。
三是国外“500强”有了垄断地位,就要受“反垄断法”的约束。中国也有“反垄断法”,而且是经过了10年的磨练才出来的。不过,国企是不受什么太大的约束的。想兼并就兼并,想涨价就涨价。
国外能进入“500强”,反映了企业的竞争力,而国内的企业进入这“500强”,充其量反映了垄断力量的大小。进入的企业再多,排位越靠前,又有什么意义?此“500强”,非彼“500强”。
我之所以不主张媒体“欢呼”这些国有企业进入“500强”,不仅是由于此强不同于彼强,还在于这会给国企改革引入误导。如果这些国企进入“500强”值得欢呼的话,那么我们改革的方向就应该是“国进民退”,让这些大国企去兼并民企,或者由政府来亲自操刀对国企实行重组。这种做法在我看来是与市场化的方向背道而驰的。
是不是只有国有企业在经济中占有绝对统治地位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红旗不倒?即使要保证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国企也并不是公有制的唯一实现方式。记得恩格斯曾指出,国有并不一定是公有,德国俾斯麦时代烟草都是国有企业,但绝不等于实现了公有制,更谈不上社会主义。以什么形式实现公有制是一个可以探讨的问题,但国有企业绝不等于公有制,这是确定无疑的。千万不要以为国企主导经济,就实现了公有制为主体。
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渐进而来,也不能一下完全消灭国企,或走简单的私有化道路。即使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也有国有企业,新加坡的淡马锡、瑞士的劳力士公司都是国企。问题是计划经济下的国企如何改造成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性企业。我们许多国企实行了股份化改造,基本完成了产权改革。下一步是要让国企成为独立的竞争性企业,但这一点一直很难深入下去。政府仍然直接控制国企,国企就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小平同志早就主张“政企分开”,但30年过去了,政企不仅没有分开,反而政府对国企的干预和支持更多了。
下一步如何走?中央也给出了答案:国企建立了董事会,完善治理结构。而核心是让国企自己做主——“儿子”长大了,“父爱”的“爱”就要不断减少,直至消失。否则靠“父爱”强大的“儿子”有什么意义呢?
靠行政力量而实现的“大”,绝不是“强”。《财富》的“500强”实际上只是按销售额排行的“500强”。这种“强”不追求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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