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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13-9-2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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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宣布李天一案将于9月26日上午9:30公开审判。
一、案件回顾。
8月28日、29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为期两天的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往事”公布了通报会内容,称法庭上4名被告的辩护人做有罪辩护,三名被告当庭道歉。
二、预测声明。
本预测是应搜狐朋友的邀请。本人只根据司法经验进行独立判断。本预测是在评判此案的同时进行法治建设的思考。
声明:讨论需要理性。本人不是任何一方的律师,与各方无任何利益关系。本次预测是根据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被害人代理律师和办案机关披露出来的材料,做一下预测:
三、预测依据。
建立在,海淀区法院开庭时同意被害人不出庭。还建立在,李天一的辩护人申请被害人出庭再开庭被法院驳回,法院准备直接下判决。开庭时,被害人经法院通知,明确表示不出庭。法庭认为被害人未到庭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尽管被害人出庭与否是法院裁量权,但,涉及强奸案件,如果不让强奸的双方当庭对质,真实性和关键情节问题如何查清?一来被害人失去谴责被告人机会,二来辩护律师和不认罪的被告人失去质辩机会。
四、辩护律师。
特别是被害人杨女士曾经有说谎的经历,更应该出庭。1、刚开始说自己是处女,后来经鉴定不是处女。2、杨女士说李天一对被害人杨女士有殴打情节,而在监控录像中却看不出来。3、被害人杨女士说被被告人挟持到宾馆,而实际上是被害人自己主动到案发宾馆。4、指控李天一强奸,而在被害人体内却检不出李天一的精斑,而只有另外两个人的精斑。
应该说,本案存在多种可能性,既有嫖娼的可能性,也有强奸的可能性。也有个别人确实嫖娼,个别人确实强奸的可能性。法律对嫖娼和强奸的处罚差距太大。嫖娼是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而强奸是重罪。法律规定要给人定罪,必须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
法院需要在隐私与真相之间慎重取舍。被害人的隐私需要固然保护,但在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上不会泄漏什么,而结果是关乎被告人前途自由。一旦不认罪的被告人被判有罪,连与被害人的对质的机会也没有,心中该有多么的悲哀。
五、律师职责。
根据披露的案件细节,4名被告的辩护人做有罪辩护,三名被告当庭道歉。3名被告当庭道歉属于认错,认错不等于认罪,被告人没人认罪。
在被告人没有认罪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做罪轻辩护有悖于律师职业道德。因为律师的职责不是指控犯罪,指控犯罪是公安和检察院的工作,尽管法律规定公安、检察院要全面收集证据实际上他们有时候会隐匿伪造证据,辛普森案就是如此。作为辩护律师就是要努力找出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理由和证据。
六、法治现实。
不经历过愁苦,不会有心酸的体会。问问赵作海、李怀亮、佘祥林,这些冤案当初都做过有罪供述,可是,他们杀人了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疑罪从无,而不是疑罪从有、疑罪从轻。刑诉法规定公检法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践中,部分公检法恰恰相反,公检法的相互配合要远大于相互制约。打个比方,法律规定公、检、法之间是魏、蜀、吴的关系,实践中变成了刘、关、张的关系。
七、冤案源头。
法院认为只要你在公安机关认罪了,到法院后又说是被公安刑讯逼供,法院会认为你是认罪态度不好。法院对打出来的口供一律采信,这就是冤案的渊源。直到这些法官有一天自己被抓被刑讯逼供,才会面对自己的律师,仰天长叹。
部分公检法几乎是流水线作业。公安侦查完毕、检察院就逮捕,检察院的公诉处起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当事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按理讲,法院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是底线很难坚守。刑庭的法官与检察院的公诉人整天见面,对明知是冤案,相互给面子。看着对方面子就把无罪的被告人判成有罪。
直到办案法官自己被刑讯逼供,被判刑,才想到被告人也有冤枉的,可惜他已经无权审判,之前他早已经把属于无罪的人送进监狱了。
八、联想它案。
如果我们被冤枉了,找谁伸冤去?按理说,法院是说理的地方。可是联想到类似案件,还有河南新密市法院对耿某判处强制猥亵妇女罪两年,也是在被害人不出庭就给耿某定罪。实际情况是被害人当晚是在与人偷情,耿某作为司法所长在值班时发现后,予以劝说。被害人趁机大喊大叫,说耿某强奸她。新密市法院居然给耿某判刑两年,郑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辛普森如果在中国,肯定会被判有罪,甚至死刑。这就是美帝陪审团的好处,有罪无罪陪审团决定,法官只管量刑。我们的部分法院萌动了试点的迹象。
九、错案警示。
《错案》这本来自法国著名律师勒内·佛洛里奥的著作,讲述、分析了法国历史上曾铸成大错的著名案例。其中有一段话:“请不要以为你是一位行为端正的好父亲、好丈夫、好公民,就一辈子不会和法官打交道。即使是最诚实、最受尊敬的人,也有可能成为司法部门的受害者。这种不幸的事实是存在的,这就是司法工作中裁判的错误。”
十、预测结果。
李天一会被判有罪。
作者:王永杰,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的辩护律师、“天价过路费案”时军锋、“袁厉害案”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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