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怪乎他们家硬要把强奸说成为你情我愿的好事,大开眼界!一夫一妻制之下这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显然是性权力的不公,即便没有其子轮奸案,激起民愤也是早晚的事。我就说天一是为上一代受报应吗!上辈人失德下辈人遭难啊!
童鞋们,有正义感的燕友们,大家一起站出来吧,让我们一起唾弃李家这个欺男霸女,男盗女娼的苟屎家庭
李家为人再次,比起真权贵也是小巫见大巫,受到这么多痛骂就是报应也该差不多了。
我早说过薛蟠嫖过的窑姐成不了尤三姐,原告扬处女谎话连篇也不是杨三姐。
审案要公证依法,判案凭的不是民怨。
鲁提辖痛打镇关西,镇关西并没有犯死罪,可是被鲁提辖活活打死,但是看水浒的人人叫好,现在李家欺男霸女,为非作歹已久,今天网民替天行道,打倒李家一个是一个
楼上这样说要不得!
为什么要不得,人在做,天在看,有果必有因,今天李家沦落到人人喊打,那是天报应
为什么要不得,人在做,天在看,有果必有因,今天李家沦落到人人喊打,那是天报应
100d161 发表于 2013-11-1 19:43
这里就你天天喊打,要打也容不得你打,容你打,你也没有资格喊别人打!
一个网民是小人物,但是千千万万个网民出于公愤通过网络联合起来,那就超过鲁提辖十倍、百倍,李少爷二审被重判绝对逃不了
如果你认为我犯了法,可以去公安局举报我,我不怕
一个网民是小人物,但是千千万万个网民出于公愤通过网络联合起来,那就超过鲁提辖十倍、百倍,李少爷二审被重判绝对逃不了
100d161 发表于 2013-11-1 19:49
公愤不是你喊得出来滴,重判或轻判也不是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的,少像五毛一样,鼓动个啥劲?!
没有千千万万网民舆论的压力,李少爷早就逃脱制裁,我不是大人物,但我知道,我是那千千万万网民中的一员
你认为我是5毛,我还认为你是5毛呢
这样吧,我喊:我是5毛的话,天诛地灭
楼上的,不要乱喊口号,耍小孩子脾气。
童鞋们,有正义感的燕友们,大家一起站出来吧,让我们一起唾弃李家这个欺男霸女,男盗女娼的苟屎家庭
100d161 发表于 2013-11-1 16:29
这,就噁心啦。
93# 老程
雷海军反水了,你们的水军司令弃暗投明了,李家的水军去痛哭吧,下面是雷海军的微博
雷海军微博:
    期待辉煌。李在珂与雷海军的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绝对不会掌握在李双江、梦鸽、陈有西、兰和及李天一手中。每一个人都是上帝,假若他放弃做上帝,别人都会成为他的地狱。

--
    李天一案的二审大结局,由李在珂一人决定了。举国关注,13亿人共期待。李在珂,登上律师业无上顶峰的时刻到了。我们期待辉煌!
看个电视剧而已,观众这么投入,比较少见。演员图的是利益,观众图个啥呢?
前些日子见到有刀,和他聊起这起案子。当年他做的无罪辩护几乎彻底驳倒检方所谓铁证,但最终判决只是减刑8年,由原来的13年改判5年。
李天一案原告不出庭,李家的新证据不足以影响法官办案。在加上同案的魏家的李在珂律师与原告律师唱和一致,分不清原被告。李天一如不认罪,减刑两年都是奇迹了。
刚刚看了一下新浪网。质疑此案不公的网民已是多数。
-------------
用户3603734231[浙江宁波]
谁对青少年卖淫嫖娼就是对社会犯罪!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坚决挽救有问题青少年是我们社会的责任!呼吁我们的政府在反腐倡廉的同时彻底的扫黄!坚决铲除对青少年卖淫嫖娼的利益联盟!呼吁社会救救孩子!决不让教唆青少年犯罪的教唆犯逍遥法外! 决不让北京成为卖淫女敲诈勒索的天堂!对青少年卖淫嫖娼就要像对奸污幼女一样严厉打击。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健康成长!
今天10:32支持(1789) 回复 分享
2
中立1986[北京]
用户3639711517吉林延边<br/>从目前所透露出来的事实看,李天一等五人强奸罪名并不成立,这也是代表社会主流的绝大多数有理性、有正义感的有识之士的普遍看法。<br/>但是,二审翻案的可能性却微乎其微。一、如果二审翻案,那么,海淀警方当初就抓错了人,海淀公检法就判错了案,相关人员就要承担责任,李天一等五人因超期羁押,就要启动国家赔偿,这种自己打自己嘴巴的情况在当今中国不太可能出现。二、如果二审翻案,那么,杨女、张某、酒吧就犯伪证、诬告,甚至敲诈勒索罪。然而,种种迹象表明,酒吧势力异常强大,这种可能也不大会出现。<br/>几个未成年人美好的青春年华消耗在冤狱之中,真是可惜啊!!!
今天11:36支持(823) 回复 分享
3
一般化得人_79268[安徽合肥]
请不要再睁着眼睛说瞎话啦,你家的女人要要是被人强奸恐怕你不是这样说的了吧!!你认为海定法院和公安的调查是在做梦是不是???你认为李罪犯亲口供认的“打了、轮了、上了|是在说梦话是不是???
39分钟前支持(2) 回复 分享
杨女士很优秀,希望你们家女儿以后以杨女士为榜样,做杨女士第二!
   二审法庭驳回李家证据和申请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
这样的说辞是需要查询出当时母子二人的通话记录才有说服力,真通过话调取一下每个人的话费记录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通话记录支持,这种说法弄巧成拙。
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 ...
老程 发表于 2013-11-20 09:15
律师和梦鸽全家都昏了。
接个电话能成为没有构成强奸的证据? 一个电话能接多久? 这到电信局把详单调出来一查不就都明白了吗?  也太小儿科了吧  梦姑真是病急乱投医 气急败坏 愚劣尽现  无所不用其极了  嘿呵
接个电话能成为没有构成强奸的证据? 一个电话能接多久? 这到电信局把详单调出来一查不就都明白了吗?  也太小儿科了吧  梦姑真是病急乱投医 气急败坏 愚劣尽现  无所不用其极了  嘿呵
尽管法院方面并未公布李某某案二审的具体过程,但据《新京报》报道,上诉方律师在二审中仍然为李某某做了无罪辩护。

据报道,有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在二审现场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他还当场翻供,称自己在案发当晚一进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一审时,李某某的解释是自己当时喝醉了、睡着了。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3_11_20_186852.shtml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一审时睡糊涂忘了说了?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以拘捕梦鸽了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案情发展到目前我看李家是破罐破摔对上了,李某所谓接听其母电话之说无论真假根本动摇不了有罪认定。即便能查实案情发生期间李某与梦鸽确有通话,如何证明准确到时间恰与作案时间(李某实施奸淫时)重合呢?他们的年龄完成一次也就三五分钟,让这三五分钟和通电话的时间正点重合得有证据,这证据谁能提供?此外也推翻不了一路挟迫打駡及事后电话中对另一证人说的那些话啊!李某此动作对自己不负责也对其母不负责!
律师和梦鸽全家都昏了。
叮咚 发表于 2013-11-20 09:33
现在还肯出来为李家打官司的律师都是为了出风头、赚名气
老程是北京的吧,对天上人间那些陈年旧事不会不了解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