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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楼
发表于 2013-11-2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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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11-22 17:20 编辑
131# 邱晓云
高法的指导意见是昨天,21号在主流媒体披露的,二审第一庭19号晚结束。二审法庭尚未宣判,原本没戏好唱的二审因高院指导意见的出台,出现了稍许可变性。
这个案子的证据链硬伤不少,原告和酒吧服务生未在一审和二审到庭,按新指导意见张酒保证言无效。二审法庭拒绝伤情鉴定人员到庭作证理是霸道的行为,杨处女伤情被一审法庭采信但遭被告质疑,二审不许当事的伤情鉴定专家到庭作证没有道理。
二审律师通过走访案发地发现了同案嫌疑人公诉中明显不合理之处,李案本无精斑物证,定案全凭的是同案疑犯口供,口供出现疑点被法庭忽视。新指导意见强调物证同一性,不能单凭口供定罪。
派出所在李天一被拘初始连续38小时审讯,“打了、轮了”都是那时审出来的。按新指导意见,这种口供不能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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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只要稍微客观地看待此案就不难发现,证据链不过硬。正逢高法指导意见出台,二审法庭是否还能为所欲为值得关注。
指导意见还强调不得因舆论或上访影响审判。
原本没什么可变的维持原判,因高法新指导意见中强调的很多要点都与天一案有关,二审出现一些变数是有可能的。总之,高法新指导意见利好于李家。
高法这次出台新指导意见不会在一夜之间完成,酝酿期间法律界难以完全保密。李案被告方请的都是大牌律师,他们事先也许会听到些风声。
现在回过头来看,李在珂和某些专家二审前一再说认罪减刑,有说减两年的,有人甚至说有可能减5年,而李家临阵更换律师以新聘律师需要时间看卷宗为由,拖延二审。李在珂希望李某尽早认罪赔款,张起淮则是能拖则拖,等到新指导意见出台再说。
现在二审尚未宣判,诸位看官,等着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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