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尘埃落定,大家来猜猜李少爷会判几年

我猜10年,刑期太少的话不足于平民愤
等着亦工亦农说判几年。
我知道什么?
无罪开释,并予以国家赔偿。
另外奖励举报有功。
呵呵,过瘾吧。
海淀区法院的公告措词已明确李天一强奸罪成立:

本院定于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

特此公告。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公章)
公告中没有涉嫌两字了,已经认定强奸了
十年吧,猜错又不罚款~~

王估计至少十五年了,成年人虽是从犯只认错不认罪,赔偿又不积极


多谢铁地点名。

李阔少的事,不仅卡不上需要讲政治的要案,连需要讲影响的大案标准也够不着。李家的政治活动力极有限,不然李某某既不需要劳教,这个案子也不会败露;受害人和酒吧也不是什么有深厚背景的主,否则不会只要50万价码。所以这个案子完全是个只需要讲法律的中小案。
不讲政治,只讲法律,那我这外行就难预测了。我更赞同老程的观点,觉得存在证据不足释放的可能,即便判刑,胡乱预测5年以下。
到底咋判李叉叉,金秋说一哈。老李叉叉和梦叉叉再怎么着也只不过人家养着唱的,没啥实权。
13年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定性强奸没有悬念,两个同案犯已经认罪、道歉。并且先行赔偿了,不可能女方说是强奸,男方认罪并赔偿,法院却来判成嫖娼;也不可能五人轮奸案判成:一三五嫖娼,二与四强奸,那成世界笑话了。

强奸罪判三到十年,二人轮奸十到十二年起刑,五人还要加重,未成年从轻,只算十年,但李是劳教释放再犯的,要加重,首犯要加重,拒不认罪赔偿要加重,所以,13年。

李的首犯也跑不了,因为根据李的律师确认,包房的钱是李出的,另一陪酒女的三百元小费是李出的,可证明陪酒女是李叫来的,又是第一个强奸,定首犯并不冤枉。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我要是李双江,当庭一砖头把这逆子直接拍死
到底咋判李叉叉,金秋说一哈。老李叉叉和梦叉叉再怎么着也只不过人家养着唱的,没啥实权。
老西安 发表于 2013-9-23 20:43
军需品嘛。
到底咋判李叉叉,金秋说一哈。老李叉叉和梦叉叉再怎么着也只不过人家养着唱的,没啥实权。
老西安 发表于 2013-9-23 20:43
这几个小子即便是不构成强奸,法院也不可能宣判无罪,只能按照强奸罪论处。因为假如法院认定他们不构成强奸,那么检察院和公安局情何以堪?他们要进行国家赔偿,因为抓错了。法院干嘛没事找事?直接按强奸论处省事多了。
我相信和李某某一起玩耍的几个少年绝对不是问题少年,不然双江夫妇不会让儿子和这样的人来往。他们认罪是迫不得已的,因为我们国家实行的是认罪态度好就轻判,认罪态度不好就重判的原则,甭管有罪无罪,公安局检察院说你涉嫌犯罪,你就乖乖认罪,不然后果更加不堪设想,你胳膊还能拧过大腿去?那几个少年不老实认罪还能怎的?只有李某某不肯低头,重判就重判,这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硬骨头精神。
我个人认为,这个事如果说是强奸,那就太让人气愤了,卖淫女说她不愿意被强迫了,那么她一直跟着他们干嘛?酒吧领班给她1000元让她陪这几个青年,她是不是拿了?她说自己被强迫有证据吗?身上有伤、衣服被撕扯了吗?我见过的女方报案说男方强奸的,公安局首先问她有没有伤?衣服是不是强行撕扯掉的?当然,吃了迷晕药没有伤情也算强奸。是不是违背妇女意志,这是构成强奸的条件这没错,但是要有证据,不能只凭女方说违背了就违背了,否则,女方要陷害一个男人坐牢就太容易了。谈恋爱的男女翻脸了,女方就告他强奸去,这不乱套了?
公安机关不会承认在他们管辖范围内还有公然卖淫的酒吧存在,天上人间都被取缔了,京城一片祥和,没有卖淫的丑恶现象,有的只能是强奸。
一个卖淫女被几个少年“强奸”了,我不明白为啥会引起那么大的“公愤”,卖淫女连卖淫都不觉得是伤害,强迫一哈她就觉得痛不欲生了?一个法学教授说强奸卖淫女比强奸普通妇女危害性小,这话说错了吗?硬逼着别人删帖赔礼道歉,这太邪乎了。
我倾向于李某某是被敲诈了,那么多条短信都是在敲诈。如果李家当初就范了让敲诈的犯罪分子得逞了,那么啥事都没了,可他们没有这样做,宁可玉碎不可瓦全,我十分敬佩他们。
只是,这样一来李某某就彻底毁了,他还是个少年,只是顽皮、好喝酒打架而已,绝对不是品德败坏的不良少年,他以强奸的罪名去坐牢,实在太可惜了。
俺是灭绝师太
此事由酒吧招妓而发,由舆论重压而判。即使没有确凿的证据链,无罪判罚断无可能,10年以下就算是法外开恩了。
此事由酒吧招妓而发,由舆论重压而判。即使没有确凿的证据链,无罪判罚断无可能,10年以下就算是法外开恩了。
老程 发表于 2013-9-24 09:13
真是招妓也好想一点,就怕没有招妓,而是酒吧故意设个圈套造成强奸,然后敲诈勒索,这十分恶劣。
真是舆论重压也好想一点,就怕那些要求严惩李公子、表达民愤大的全是雇来的水军,这也很恶劣的。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你看过控方材料吗,你知道李某某如何对杨某进行性侮辱的吗,这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
而且李某某交代的对杨某性侮辱的交代材料,梦姑全部签过字,这就是这次公检法审判的底气所在
金秋,你看过控方材料吗,你知道李某某如何对杨某进行性侮辱的吗,这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
100d161 发表于 2013-9-24 09:52
没看到啊,你能转过来吗?
俺是灭绝师太
因为这是不公开审理案件,这些材料谁也不敢公开放在网上,是一些当事律师有意无意的泄露出来的,就好像李家所说的视频,到现在大家也没看到过
这也是警方吃哑巴亏的地方,被李家一闷棍,又不能公开材料
不过二审判决后,梦姑和烂和会被秋后算账的,据内部人士说,梦姑被军方视作耻辱了,被当成军队高层不健康形象的代表人物,军方内部检举梦姑的检举信已有了,就等二审判决后算总账了
老程的疑问也有一定道理,那个张姓服务生确实有问题,杨某当时说过:张哥到哪里,我就到哪里。这就是杨某跟着他们走的原因,而后来张姓服务生开溜(为什么开溜,这就不得而知),杨某开始拒绝,但李某某对杨某进行殴打,被用手指挖杨某阴道,致使杨某阴道受伤,强迫杨某就范,这确实是被轮奸了
不过二审判决后,梦姑和烂和会被秋后算账的,据内部人士说,梦姑被军方视作耻辱了,被当成军队高层不健康形象的代表人物,军方内部检举梦姑的检举信已有了,就等二审判决后算总账了
100d161 发表于 2013-9-24 11:13
梦鸽和兰和律师维权的行为有什么错你能详细说说吗?
俺是灭绝师太
老程的疑问也有一定道理,那个张姓服务生确实有问题,杨某当时说过:张哥到哪里,我就到哪里。这就是杨某跟着他们走的原因,而后来张姓服务生开溜(为什么开溜,这就不得而知),杨某开始拒绝,但李某某对杨某进行殴 ...
100d161 发表于 2013-9-24 11:32
她只跟着张哥走吗?张哥要她陪李某某几个并给了她1000元她是不是拿了?
俺是灭绝师太
梦鸽和兰和律师维权的行为有什么错你能详细说说吗?
金秋 发表于 2013-9-24 12:09
曝光不公开审理案件受害人姓名,这是个违法行为
如果梦姑不是高级军官,早就被抓起来了
她只跟着张哥走吗?张哥要她陪李某某几个并给了她1000元她是不是拿了?
金秋 发表于 2013-9-24 12:11
这个1000元出处在什么地方?麻烦师太给个链接。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13# 金秋 卖淫是主动,强奸是被迫,这差别大了。
我知道什么?
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3-9-24 14:27 编辑
曝光不公开审理案件受害人姓名,这是个违法行为
100d161 发表于 2013-9-24 12:14
这个最多也是一民事侵权行为,够抓起来么?
俺是灭绝师太
这个1000元出处在什么地方?麻烦师太给个链接。
邱晓云 发表于 2013-9-24 12:24
http://v.ifeng.com/ent/others/201308/019dab72-5f23-40e7-9dd9-289f1cc08659.shtml
俺是灭绝师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