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3485
- 帖子
- 151
- 精华
- 0
- 注册时间
- 2009-3-12
访问个人博客
|
42楼
发表于 2010-6-11 02:24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死亡与尸体现象
〔目的要求〕
掌握:死亡的概念;超生发应及其法医学意义;按死亡性质对死亡的分类;尸体现状的种类,表现及其法医学意义;死亡时间的推断。
熟悉和了解:死亡过程及各期的主要特征;假死及其与真死的区别。
〔内容提要〕
一、死亡的概念
人体死亡的传统概念是:呼吸和心跳不可转逆的停止。其又分为“呼吸死”和“心脏死”。心跳先于呼吸停止所引起的死亡称为“心脏死”。呼吸先于心脏停止所引起的死亡,称为“呼吸死”又称“肺死亡”。
近年来,又提出了新的死亡概念“脑死亡”,即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部脑机能完全的、不可转逆的停止,即全脑死亡,而不管心跳和脊髓机能是否存在。
但是,我国目前仍按传统的死亡概念。
二、死亡过程
死亡有一定的发展过程,可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三个变化阶段变化。
1、 濒死期,有称死战期或临终状态,是死亡的开始阶段。中枢神经系统的脑干以上部位处于深度的抑制状态,相应的其他生命机能活动也发生障碍,表现为呼吸和心跳变弱,各种反射减弱或迟钝。
2、 临床死亡,濒死期进一步发展的死亡阶段。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已由大脑皮质扩延到皮质下部和脑干,尤其延脑也处于极度抑制状态,呼吸和心跳已停止,但组织内微弱的新陈代谢仍在进行,故有复苏的可能性。但临床死亡过后,脑缺氧损害严重,便可发生脑死亡,躯体死亡(个体死亡),此时死亡已不可逆。
躯体死亡时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的反应,称为超生发应。在法医学推定死亡时间上有重要意义。超生发应表现种类很多。
3、 生物学死亡,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发生了器官死亡直至最后所有人体的组织细胞也发生死亡,称为全体死亡,细胞死亡或分子死亡。随着生物学死亡的进展,相继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各种尸体现象。
三、假死
生命机能陷于极度衰弱状态的人,呼吸和心跳极度微弱,以致用一般的检查法测不出心跳、脉搏和血压等,从外表看来似乎完全和死人一样,这种状态称为假死。假死可由多种原因引起。鉴别真死与假死可检查呼吸、心跳、神经发射是否存在,有许多具体检查方法。
四、死亡的分类
法医学上根据死亡性质的不同,将死亡概括为非暴力死亡与暴力死亡两大类。非暴力死亡又叫自然死亡或内因性死亡,系指在通常的自然条件下,由于体内自然变化或疾病所引起的死亡,其包括老死、病死和先天性衰弱死;暴力死也叫非自然性或外因性死亡,是由能量大或作用力强的外部因素侵害人体所引起的死亡。引起暴力死亡的外因可概括为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和生物学因素三类,暴力死按情节和性质不同又可分为他杀死、自杀死和灾害死三种。
五、尸体现象
人死后,各器官和组织的机能活动逐渐停止,尸体在内外因素(物理的、化学的以及生物学的因素)作用下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称为死后变化。由这些变化所呈现的现象称为尸体现象。尸体现象在确定人已否死亡、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及尸体有无移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按死后尸体现象出现早晚的不同,可分为早期和晚期尸体现象。
(一)早期尸体现象
是指死后不久尸体未腐蚀时所发生的尸体现象.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肌肉弛缓,指人死后,肌肉的紧张丧失而出现肌肉松弛,肢体变软的现象。此种情况下,受压处的皮肤表面可形成与压迫物表面相应的压痕,这种压痕在物体去除后仍能保存。还可借身体压扁的部位来推测尸体的位置有无变动。但也有肌肉松弛缓不明显或不出现的情况。
2、
2010-6-9 23:09 回复
推理天分
4位粉丝
2楼
尸冷,指人死后,产热停止而散热仍继续,于是尸体逐渐变冷的现象。尸温的下降速度与死后经过时间有一定关系,故在法医学上对推测死亡时间有一定意义。检验时测尸直肠温度。
3、 局部干燥。尸体表面不断蒸发水份,尤其覆盖层薄而湿润的部位或创面(生死或死后形成的)因此而变得干燥,质硬,色深,故又称皮革样化或羊皮纸样化。检验时既不要将正常变化误认为生前损伤,也不要将创面处变化误认为正常变化。眼睛角膜死后因失去水分而变得混浊,并随时间延长而加重,一般死后6~12小时轻度混浊,5~20小时混浊加重,经48小时则轻度混浊。角膜混浊程度可作推测死后经过时间的参考。
4、 尸僵,指人死后,肌肉先行弛缓,短时间后逐渐变坚实、强硬,轻度收缩而将关节固定在一定的姿势。尸僵是重要的早期尸体现象之一,个体情况及死因均可影响到尸僵的出现和缓解的早晚、快慢及持续时间的长短。尸僵一般在死后1~3小时出现,6小时左右扩展到全身,12小时达到最强,1~2天后开始缓解。多数是从颌、面部开始,向下发展到躯干,上肢、下肢,即为下降型尸僵,少数亦可与此顺序相反,称为上升型尸僵。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出现顺序一致。
尸体痉挛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发生在死前以僵硬状保持着死亡一瞬间的姿态和表现,不经过肌肉弛缓而直接过渡到尸僵。多发生在精神高度紧张或脑损伤时。表现如死者在手中握有异物或凶器等。
5、 尸斑,指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基于本身的重力下沉,坠积于尸体的低下部位并透过皮肤显示有色瘢痕。按尸斑的发展可将其分类三期:①坠积期,为尸斑开始发展期,常出现于死后2~4小时,特点为压之即褪色,除去压迫后又再现,翻动尸体,原尸斑逐渐消褪或完全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又出现新的尸斑。②扩散期,发展到此期一般约需12个小时。此时尸斑色加深,呈大片状,压迫尸斑部仅稍褪色,变更尸体位置时不易消褪,新的低下部位也不易形成新的尸斑。③浸润期,一般开始于第二个昼夜。特点为压迫尸斑时已不再褪色,变动尸体位置也不转移。
尸斑的颜色是血红蛋白颜色的反映,通常为暗紫红色,但在一些特殊死因如中毒等,可有不同颜色。尸斑分布于尸体低下部位,与尸体的姿态相关。要注意将尸斑与皮下出血相鉴别。尸斑出现于尸体低下部位,无表皮剥脱,早期压之可褪色,切开局部无凝血块并可擦掉或冲洗掉,组织切片检查无血管外红细胞;皮下出血则可出现于身体任何部位,可有表皮剥脱或肿胀,压之不褪色,切开局部有凝血块,擦或冲洗不掉,组织切片检查有血管外红细胞。
6、 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因受细胞内酶作用而溶解,变软者称为自溶,见于尸体各部分的组织细胞。注意不要将胰、肾上腺、胃肠壁等处的自溶误认为是生前病变。
(二)晚期尸体现象
晚期尸体现象出现在死后第一昼夜或第二、三昼夜,但充分发展则需更长,甚至可达一年或更久。其主要有:
1、 尸体腐败,简称腐败,是死后体内蛋白质在细菌作用下被分解为简单有机物、无机物和大量腐败气体,致使尸体原来形态结构遭到破坏的过程。腐败在法医学上的意义在于:根据腐败的发生和发展,可推测死后经过时间以及某些死因。腐败一方面能破坏原有的生前的病变和损伤,另方面又引起一系列死后变化,易与生前病变混淆,给尸体解剖和法医学鉴定造成很大困难。
3楼
腐败在发展变化中可出现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巨人观、腐败气泡、“死后呕吐”“死后分娩(或称棺内分娩)”,肝、肾、脾等成为“泡沫器官”,以后随软组织的分解消失而使尸体“白骨化”,只剩毛发、牙齿、指甲、骨骼等组织长期保存。
2、 干尸,又称木乃伊。尸体在空气流通干燥的环境里或埋在温度高的干燥地方,水分迅速蒸发而变得干燥称为干尸。干尸可保留个人特征和暴力伤痕,故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3、 尸蜡。尸体长期浸在水中或埋在湿土里,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后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而使尸体得以保存。这种保存型尸体称为尸蜡化。成人形成尸蜡约需1~1.5年,新生儿则只需6~7周。尸蜡能保存生前损伤及个人特征,并可作为推测死亡时间的参考,故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4、 其他。晚期保存型尸体现象还有霉尸、泥炭鞣尸等。
六、昆虫和动物对尸体的毁坏
蝇和蝇蛆可吃掉尸体的软组织,如夏季成人尸体在3~4周内,婴儿尸体在6~8日内,可被吃掉只剩骨骼。一般夏季蝇卵当日可孵化成蛆,蛆经约一周成蛹,蛹经约一周成蝇,故可据此推测尸体死亡经过的大概时间。此外蚂蚁、鼠、犬、狼、乌鸦、鱼蟹等动物亦可啃食破坏尸体。
七、死亡时间的推断
推测死亡时间所依据的检测指标很多,其中有:①从超生反应推测,其中包括肌肉的超生反应、死后皮下出血反应、瞳孔超生反应、汗腺超生发应;②从眼压、眼底等的死后变化推测;③从一般尸体现象推测,其中包括尸僵、尸斑、尸冷等;④从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测;⑤从尸体化学和生物化学变化推测;⑥根据血细胞及器官组织学检查推测;⑦从尸体上昆虫生长发育情况推测;⑧从案情了解,现场勘验所见,包括尸体下植物情况及调查材料分析等方法来推测死亡时间。
〔重点与难点〕
(一) 重点掌握:
1、 死亡的概念
2、 常见尸体现象的发生、特征、法医学意义
3、 死亡时间的推断
(二) 难点:死因的分析
〔思考题〕
一、什么是传统的死亡概念?现代科学的死亡概念是什么?
二、死亡过程如何?各期的主要征象是什么?
三、死亡是如何确定的?如何鉴别真死与假死?
四、何谓尸体现象?尸体5A象有哪些?它们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
五、尸斑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有何法医学意义?
六、尸僵是怎样产生的7如何根据户僵推断死亡时间?
七、尸体腐败是如何发生与发展的?说明主要腐败现象的特征。
八、请说明各种动物对尸体破坏的主要特征。
九、请说明尸体现象与死亡时间的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