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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我已谈到“好的艺术”的特点,与“好的艺术”相对的不是“坏的艺术”,而是“差的艺术”。差的艺术就是就是无法引起人的“瞬间愉悦”的艺术。当你面对它的时候,无法让你很快与它“沟通”,它不会在一瞬间打开你的想象,不会让你感到世界的美好和生命的可贵。这是因为它的形式感不完美。

你所问的“凡是能够带来瞬间愉悦的就是好的艺术吗?”应当这样问:“凡是能够带来瞬间愉悦的艺术就是好的艺术吗?”

如果这样问的话,我敢肯定地回答——是的。迅弟兄可试着品味。

那么有没有“坏的艺术”呢?一般而言是没有的,真正的艺术无所谓好坏。但当一位艺术家用艺术来宣扬假、丑、恶的时候,就可被划归“坏的艺术”之列。

[ 本帖最后由 茗艺 于 2008-10-12 11: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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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色所言“新艺术登上舞台的姿态一定是偏激和过猛的”甚是。但反过来说,并非所有“偏激和过猛”的东西放在艺术视阈都可以被称作“艺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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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默云:“真实的人性,那肯定会看出视觉压抑来的”,放在哲学的语境中很深刻。因为人性当中有善有恶,真实的人性之恶是让人压抑。

但真实的人性若是用艺术或者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则不会看出视觉压抑的。主帖所讲的人体“艺术”,不属于“艺术”,而是一种“文化行为”。而就这种文化行为而言,我所感到的也不是压抑感,而是解放感。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10-12 00:46 发表

不敢掐水色,就装出上面这段话是迅弟儿写的样子,扯上两句。
艺术家要表现人性,总会带有自己的看法,而艺术家的看法,很难摆脱一定的情感,情感既炽,美化或丑化也就难免了,其中既可能包括“将个体有意独立出来并“艺术”地赋予尊严的方式”,也可能包括“将个体有意模糊并“艺术”地无视其个体尊严的方式”,两者有原则性区别吗?如果一种靠不住,另一种也会靠不住吧?
说到压抑,压抑也是艺术魅力之一种,如果艺术上的愉悦是一个中性词,那么,压抑也是愉悦一种。
这个游戏多好玩唉,接下来俺该怎么做唉?也把虎口对准迅弟儿滴脖子么?

      艺术去探求人性好比男人去爱一个女人,根据不同的情感,可以先把女人尊为神然后爱也可以去爱她最平凡普通的样子,爱妹妹说这两种都不算错我同意,两种观看女人的视角嘛。 但是我还是会说前者靠不住,因为仰视的角度不如平视的角度来得放松和自然 。 人都喜欢拔着自己的脚丫往上跳,艺术也曾是这样。

      事实上,自80年代以后,欧美艺术就变成了一个大拼盘,现代不比传统更先锋,传统也不必现代更牛逼,一切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表现手法在艺术上都是平等的,艺术家可以根据表现需要随意取用,比如音乐剧,芭蕾舞和肚皮舞,美声和摇滚 竟有可能出现在同一部剧的同一个舞台上。

      然而这种平等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先学会把高高的台座从艺术品的脚底下松动起来,解开他的金刚钉,让它成为一个活动的基座。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原帖由 茗艺 于 2008-10-12 08:53 发表
上面我已谈到“好的艺术”的特点,与“好的艺术”相对的不是“坏的艺术”,而是“差的艺术”。差的艺术就是就是无法引起人的“瞬间愉悦”的艺术。当你面对它的时候,无法让你很快与它“沟通”,它不会在一瞬间打开你的想象,不会让你感到世界的美好和生命的可贵。这是因为它的形式感不完美。

你所问的“凡是能够带来瞬间愉悦的就是好的艺术吗?”应当这样问:“凡是能够带来瞬间愉悦的艺术就是好的艺术吗?”

如果这样问的话,我敢肯定地回答——是的。迅弟兄可试着品味。

那么有没有“坏的艺术”呢?一般而言是没有的,真正的艺术无所谓好坏。但当一位艺术家用艺术来宣扬假、丑、恶的时候,就可被划归“坏的艺术”之列。
俺的疑问主要在“愉悦”这个概念上。当然,如果你把“悲痛”的感受也解释成“愉悦”的话,那俺连味儿都不用品了。
另外,俺对你这样的表达也表示疑问:“当一位艺术家用艺术来宣扬假、丑、恶的时候”。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你是从观者的角度说的。而作为个体的观者是没有权利这样心证的。连法官都没有权利下这样的道德判断。所以说,艺术创造需要绝对的自由保障。除非艺术家自己定位自己的作品就是为了“宣扬假、丑、恶”,但这已经不是艺术作品的问题范畴了:因为即使艺术家自己这样宣称,观者也不是100%都能从艺术作品中看出创作者的意图,观者甚至可以不相信艺术家自己的宣称。你说你在“宣扬假、丑、恶”,也许作为观者,我看到的是你在“鞭鞑假、丑、恶”。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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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愉悦”,建议迅弟兄可细细品尝几个悲剧再谈。呵呵。

关于艺术的“假、丑、恶”一般来说不宜这样说,但也不是没有。我们的历史上曾有不少粉饰性的艺术,这类艺术不是从技巧上来说经不起推敲,而是从内容上有意粉饰了某些东西,这样的艺术大致可划归在“宣扬假”的东西,从而可进入“坏的艺术”行列。但不能因此而把这个艺术家划归“坏”人行列——一位艺术家一辈子创作“好的艺术”固然很难,一位艺术家一辈子因别的因素偶尔创作一两件“坏的艺术”却很容易。

[ 本帖最后由 茗艺 于 2008-10-15 08: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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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会把类似“悲痛”的感受理解成“愉悦”了,否则人类不会需要那么多丰富的词汇。同理,关于你用“愉悦”的标准对艺术所下的定义我再怎么品味悲剧也不可能认同的。呵呵,这点俺是比较有所坚持的。
现在我们似乎面临这样一个新的问题:艺术这个概念能够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也就是说你在这里所说的“政治宣传作品”能否称为“艺术”的问题。
我的意见是:当我们使用“艺术”这个概念的时候,通常是不假设创作者的身心隶属于某个政治集团,或者迫于某种政治压力而进行创作的。假如是处于这种状态下的话,通常(可能是永远)我不会认为那是艺术活动,也不会认为那是艺术家,那是一种政治活动。
还是前面的老话:艺术的真谛是为了追求自由,在压迫之下歌颂压迫的作品不能称之为艺术。把他们与艺术相提并论,俺觉得是对艺术最大的亵渎。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