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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楼
发表于 2009-3-13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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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9-3-13 15:56 发表
关于一和四,纯粹的友谊能够真正体现友谊的本质,这只是个补充。因为在你看来,纯粹的友谊约等于零。而男女友谊是什么?你认为是男性向女性提供教育——“女性成为知识的单方面受益者”;要么就是女性给男性提供视觉享受,最好不只是视觉,文明人当然要克制“动手”,如果还不能“开口”,谈何友谊?因此牵涉到二,你的男权意识可谓飞流直下。男性是知识的拥有者,不仅如此,女性要给予回报。
关于三,我在讽刺,你看不出来? 看来要解释清楚很困难啊。呵呵,我必须承认,我的论证过程口无遮拦,会让很多美好的想象受到刺激。但是没有办法,这个问题遮遮掩掩不直说有害无益。
1 我的回帖中不存在“纯粹的友谊约等于零”。按照我的论证,假设现实中的实际交往,就简单明了。比如说我和泽雄的交往,就是纯粹的友谊。但是这是同性之间的交往,因此原则上不是主帖的范畴,举例只是为了说明纯粹的存在。
2 而男女间的交往,纯粹的友谊当然是存在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前提。举例说我与李银河的交往,也是纯粹的友谊。在存在交往的合理性·必要性前提条件下的异性交往,都是这个范围内的。我在论证的过程中为什么要排除掉这些前提呢,是因为主帖暗含了排除这些前提的可能性-----主帖提出问题意识的时候,肯定没有把类似我和李银河的交往划在范畴内,同样也没有暗含我与傻瓜也快乐在上海见面的case,更没有暗含70岁以上的老头老太之间的异性交往,因此我也不把学校中师生的交往、公司中同事之间的异性交往假设在主帖的范畴内。
到这个阶段的推理你都明白吧。
3 如果上面的话你都同意的话,那就接下来推理主帖的假设条件(推理这个假设条件的原因是,如果这个假设条件不存在,主帖就是毫无意义的呓语):A,双方都具备足够的性能力,性吸引力,并且具备随时可能诱发性意识的生理条件;B,双方具备足够的功利条件。在A和B的前提下,主要是女性(这个假设如果不合理可以反驳并推翻)在要求“纯粹”。
前面我已经分析很多了,这里先不进一步展开。
4 我再说更进一步的结论。在满足A和B的条件下的“纯粹”追求,是违反基本人性的单方面幻想,除了在想象中寻求男性的同意以外,剩下的只是单方面的自我满足,自我沉浸。而,我要说的是,即使是存在A和B的因素,既符合基本人性,也不“不纯”(就不使用类似“肮脏”“流氓”之类的词汇了),只要符合一般社会交往规则(不犯法,不失礼),A和B的条件实际上体现了人性的美好层面,也是异性之间交往的动力之一。
综上所述,对于“纯粹”男女交往的要求,实际上除了自欺欺人的效果以外,什么也没有;基于这个要求可能是否定基本人性的原因,它甚至是伪善的,有害的。
所以歪弟说,这是女人的事情,不关男人的事,一针见血指出本质。只不过他害怕得罪燕友女性,不敢直说,而我直言论证了而已。
[ 本帖最后由 迅弟儿 于 2009-3-13 20:30 编辑 ] |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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