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小宝:侦探是男人的软弱梦想

要把这个题目做通,先把关键词说明白。  这里的侦探,是指侦探小说里的侦探,不是真实生活里的侦探,不是芝加哥平克顿侦探社干练的雇员,混在码头工会里做卧底,常常被人揍得半死;也不是台北街头梳着油头脸色蜡黄征信社的调查,受董事长太太的委托,盯梢秘书小姐一路跟到女厕所。小说里的侦探,和这些实在的侦探没关系。
  这里的侦探,是指经典侦探小说里的侦探。他们一定是私家,所谓private eye,不是警察局里的detective。他们一定是主角,小说完全围绕着他们展开。他们是福尔摩斯,是布朗神父,是波洛,是马普尔小姐。那是真正的侦探小说。二战以后那些以犯罪为主、罪犯为主,或者罪犯与侦探平分秋色的推理小说、犯罪小说,警匪小说、悬疑小说可以按下不表。
  经典侦探小说里的福尔摩斯一干人是虚构人物,更重要的是,在小说里,福尔摩斯一干人从事的侦探行业也是个虚构行业——与真实世界的侦探业大大不同。福尔摩斯、波洛办的差不多都是谋杀大案。真实世界没有一个国家会把刑事重案的办案权交给私家侦探,他们连基本的侦查权和调查权都没有。现实中的侦探,基本上等于有特定顾客的狗仔队加人肉搜索引擎,老上海叫“包打听”。那种专接大案要案,闲闲地坐镇指挥中心,使唤警察如放猎犬,最后靠深思明辨抉隐发微一举破案的私家侦探,只存在于小说。
  福尔摩斯一干人的侦探事业,是小说作者发明的、不入三百六十行的行外之行——想象中或有,现实中绝无。醉心于经典侦探小说的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自觉不自觉地为那样一个行外之行心醉。
  生活在男性中心的现代社会,男人有好处,也有麻烦,麻烦之一就是压力太大。本地有一家餐厅,老板娘特别健谈,见了客人就聊。如果客人是做生意的,她会说,呦,李嘉诚上个月刚来店里吃螃蟹;如果客人是作家,她会说,巴金前天吃饭,坐的就是这间包房;如果客人仕途得意,官拜局长,她会说,克林顿希拉里在这里用餐,带来一卡车保镖全是局级干部;如果客人怒火中烧,什么都不干了,就做一个社会混混花花公子,她会说,别发火啊,西门庆还是我们山东清河分店的VIP呢。她手里攥着一把各行各业的标兵和劳动模范,非把客人聊到胃口全无才肯罢休。这是每个男人几乎每天都会遇到的职业压力和社会身份焦虑。
  来到福尔摩斯的世界,这种压力焦虑顿时化解。侦探多好啊,没有老板,没有上司,做福尔摩斯固然很好,做华生也不错,和福先生交以友道。身处三百六十行之外,不用比较,不受管束,三百六十行还有求于你。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连国家机器的代表警察也向你点头哈腰。读小说的男人一般都是软弱的男人,他们每天的快感就来自睡前半小时阅读时的角色替代。
  男人除了面临社会压力,还有更大的感情婚姻压力。男性中心社会,男人是两性关系的支配者,也是两性关系的承担人和供养方。很多时候,支配者的光荣敌不过供养方的责任。软弱的男人,连社会责任都要回避,怎么受得了感情问责和婚姻磨难。经典的侦探小说,以虚构的职业理由,断然将感情和婚姻逐出侦探的生活,这是让不喜欢担当的男人非常称心的设计。福尔摩斯、波洛、马洛……不近女色,马普尔小姐不近男色。爱伦坡、柯南道尔、克里斯蒂、钱德勒……这些不同时代、不同国度、毫无关系的作家,严格遵守一个共同的默契:在几百部小说中,那么多的男主人公,居然没有一次勃起。这种守身如玉的奇迹,只有在很久以后中国的革命样板戏里才又一次显现。
  既然可以拒绝功名逃避女色,为什么不出家?或者挑一份优雅高尚的自由职业?偏偏要做侦探?原因还在于男人的没出息。出家皈依,持戒修行,需要何等的毅力,比当会计师、结婚生子困难得多。当侦探,是男人向自己软弱人性投降的又一证据。越来越多的调查证明,男人其实比女人更喜欢八卦。小说中的私家侦探,他的基本业务,就是名人八卦、富人八卦、贵人八卦。他的基本角色,是这些八卦的最高知情人和最终裁决者。没有压力、没有责任、探隐决疑、广受欢迎,这是何等轻松、何等快意的人生。而小说作者宣布,这样的人生,只需要你有过人的智力。软弱的男人,哪一个不以为自己智力超群?
  读詹宏志的《侦探研究》,一下子有了这些乱糟糟的想法。詹宏志是台湾的才子。才子文章,最容易激发读者对话的冲动。作为一个特别喜爱经典侦探小说的同好,谨以这篇胡扯的短文,向詹宏志的才子身份致敬。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贴主说的有几分道理啊,侦探是男人的精神桃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