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中国辞书界的“集体性书评”之观察

    ■秦振庭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辞书界抄袭剽窃、胡编乱造的现象迅速蔓延,甚至达到无法无天的地步。其中最为突出的典型,就是王同亿主编的《语言大典》、《新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大词典》等。第一次集体性批评即以这些词典为主要目标。这次批评中的文章被分别汇编成《我们丢失了什么——“王同亿现象”评论文集》和《发人深思的笑话——〈语言大典〉短评集》。新世纪初,王同亿主编的《新世纪规范字典》、《新世纪字典》和《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及其孪生的《高级现代汉语大词典》,它们是辞书中带有腐朽气息的落后文化的代表作,因而成了第二次集体性批评的目标。这次批评中的主要文章被汇编为《需要批评需要反思》一书。第三次集体性书评是针对新闻出版总署的“2003年辞书质量专项检查”所确认的不合格辞书展开的。其中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印刷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对孪生伪劣辞书——《新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和《中华辞海》,两书的内容相同,出版时间相同,定价也相同,分别盗用《辞海》和《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名义,欺世惑众。第四次集体性书评则主要缘起于2004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该词典以“规范”冠名,并在营销活动中赋予很大的宣传力度。由此引发了大量的批评文章,第一批文章即被结集为《拯救辞书》一书,其副题为《规范辨正、质量管窥及学术道德考量》。

    鲜明的特色

    1.目标找得准。如上所述,这四次集体性书评的目标,是各个时期辞书出版中有突出问题的典型代表。因此,批评一旦展开,就得到广泛的响应,获得良好的效果。尤其是对王同亿所编词典的批评,可以说是抓到了最大的典型。后来,《文汇读书周报》率先把辞书界一些人抄袭剽窃、胡编乱造、欺世惑众、误人子弟的现象概括为“王同亿现象”。

    2.参与者广泛,书评的形式多样,其规模之大、方式之多,均属空前。书评的执笔者有学者于光远、曾彦修、罗竹风等,有语言学家王宁、陆俭明、苏培成等,杂文家瓜田、拾风、刘金等也参与其中。漫画家华君武也为此作画。中坚力量无疑是辞书界人士。在众多评论文章中,《伪辞书是伪书中的重要品种》一文充分展示事实、据理批评、文风朴实,是在集体性书评的基础上的一份总结。

    集体性书评通过报纸、期刊、图书、广播、电视、电台、互联网、座谈会等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3.集体性书评不仅对相关词典中存在的错误予以全面的揭露和透彻的批评,而且对伪劣辞书何以不断出现提出了发人深思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由于辞书一般篇幅较大,要揭露书中的错误,并通过剖析以消除其恶劣影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特别是像《语言大典》这样的庞然大物,揭露其错误诚非易事。但是,在七八十篇文章形成的聚光灯下,其面目终于大白于天下。抄袭剽窃、滥收词目、胡乱释义、夹带私货、草率编辑等等,各个方面都无所不用其极,确实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在揭露错误的基础上,于光远评《语言大典》的《值得重视的一个消极文化现象》一文说:“把这部《大典》吹捧和抬举得这么高,他们对这部辞书作过最起码的了解吗?我估计作这种吹捧的人,没有作这样的工作。那么我们又可以问为什么要作这样的吹捧呢?这要就要深思一番了。这不是这个人或者那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风气的问题。接着我们还可以问,这究竟是怎样的风气?并且进一步要问这种社会风气是如何造成的?这样的问题一个一个问下去,得出行动方面的结论,进行教育,我想对于我们的国家的文化事业是大有好处的。”

    4.批评鲜明、尖锐、深刻,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扣帽子,不发空论。2003年10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不合格辞书名单及其差错率和处理结果,就有不少词典是集体性书评批评的对象,可以说,它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集体性书评是击中要害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和具有的权威性。

    可贵的成果

    中国辞书界的四次集体性书评给辞书论坛注入了生气和活力,显示了学术批评的魅力和威力,它是整顿辞书市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创举。中国辞书界集体性书评的成果主要是:

    1.在一定程度上阻击、遏制了辞书界中抄袭剽窃、胡编乱造、唯利是图、坑害读者、自我炒作、虚假宣传等歪风邪气和不法行为,为净化辞书园地、整顿图书市场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四次集体性书评揭露出来的大量问题,为加强辞书出版管理提供了素材。新闻出版总署举办“2003年辞书质量专项检查”,并于2004年10月18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辞书出版管理的通知》;2006年3月10日又印发《关于规范图书出版单位辞书出版业务范围的若干规定》,再次对辞书出版业务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强调了出版辞书的资质和必备条件,这些行政措施是非常及时的,必要的。

    3.促进了辞书界对辞书编纂中某些界限不清问题的研究,从而在辞书理论上获得了某些进展。例如,辞书是编出来的,这与辞书的独创性有无矛盾?辞书的独创性表现在哪几个方面?辞书编纂过程中,借鉴与抄袭剽窃的原则区别何在?自己所编写的辞书中有一部分条目抄自其他辞书,能不能说成是“合理使用”、“适当引用”?又如辞书学理论中的“规范词典”真正概念是什么?它与那些在名称中随意加入“规范”两字的词典、字典有何原则区别?后者是否会误导读者?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4.加强了辞书编纂者、出版者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思想水平。辞书的编纂和出版发行是一个学术与市场的交叉地带,学术之争和利益之争无法分离;如何在利益面前让学术依然保持自己的独立空间并发挥应有的作用,无疑是一个有责任感的辞书工作者需要面对的现实。
 

批评辞书界的恶劣行为,是应该的。但要说这类活动有多大意义,实在也让人为难。没有王同亿之流,专家们对于辞书到底该怎么编,也未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辞书理应享有的著作权,也不会随意漠视。

将意义建立在某个过于不堪的例子上,总有点让人哭笑不得。我是指那四条“可贵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