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客观道理和主观道理

《论语》里有位曾子,说过一段在中国文化史上颇为著名的话:“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管见所及,无论古人今人,对这段话都是抱着毕恭毕敬的品咂和欣赏态度,也不乏用它来提气励志的,至于质疑其内在合理性,则未之见也。今儿我且斗胆试试,先撂句狠话在前头:我认为曾子是在犯傻。

平时多多反思和内省,懂得“临事以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对谁都是值得肯定的好习惯,但曾子的说法不在其列。先看前两句:“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我的小见是,对这类问题,在漫长一生中若能对自己问个七回八回,应已够呛,倘若每天都要自问一回乃至三回,则不仅多余,还十足怪诞。显然,一个人若素性诚挚、待人忠厚,在与上司或朋友的交往过程中,当已自然形成“忠”“信”的价值观;忠信既已成习,生活中的他,通常就是个能依靠、够哥们的属下或朋友,因而也就不再有机会在这些领域频频反省。就像一个人若习惯于每天刷牙,他断然不会以“日三省”的方式自问“晨起刷牙乎”。在与上峰或朋友的工作、交往过程中,我们偶尔也会遇到攸关“忠信”的难缠之局,需要反复掂量、权衡,但这类事,即使在社交范围大幅拓展的今天,一年撞上两三回已经够让人烦闷了,倘使每月都要面临一次“忠诚还是背叛”的考验,心理再强悍的家伙也可能抓狂。而曾子,他,竟然每天要自问三回!更要命的是,他还不是开玩笑,他是认真的。——老实说一句:假如我的生活中出现这样一位曾子,我的选择是:要么劝他去看心理大夫,要么离他远点,与他交朋友可万万不敢。一个每天如此自问的家伙,最合理的推论是:这家伙整天担心自己会出卖上级,背叛朋友。正如——恕我唐突——一个每天自问“与女人交而不乱乎”的家伙,予人最自然的联想,就是色情狂了。

再看“传不习乎”,怪诞程度并未稍轻。援照上例,一个人若早已养成手不释卷、温故知新的习惯,就不会有闲功夫忙着反省,有这点时间躬行如仪,还不如多读几页书。更让人纳闷的是,话中情境极度费解,试想:他若不爱读书,决不会有这份反省的自觉;他若深爱读书,如此反省又毫无必要:哪有一边吃肉还一边自问“我吃肉了吗”的道理。人都是有惰性的,再热爱读书的学者,偶尔也可能心生倦怠。被称为英国最博学之士的约翰逊博士当年曾如此告诫后生:“我记得很清楚,我在牛津时,一位老先生曾对我说:‘年轻人,尽量用功读书,多吸收知识,因为当你年龄增大,你会发觉,熟读群书,是一件多么令人厌烦的苦差使’。”所以,当惰性来临,给自己敲敲警钟,哪怕捶捶脑袋,拽拽头发,也合情合理。但再怎么着,也不至于每天来上三回呀。仔细想想,这事甚至比“头悬梁,锥刺骨”还要可怕,前者毕竟偶一为之,若是为了赶考,倦意来袭时用这等狠招刺激一下自己,还算情有可原。“传不习乎”却是天天要问的,还不止一回。

说了半天,本意却非讥讽前贤,而是客串一回醉翁。为避鲁莽,我且退出一箭之地,姑且假设:曾子这么说,有他非此不可的理由,并非存心作秀,只因时光遥遥,古今悬隔,后人如我者,已失去了领略其中真味的机会和能力。若此言成立,则正好说明,这类貌似格言的句子,在破译其原始语境之前,有可能距格言最远,人们不分场合地加以弘扬,乃是昧于道理的两分法,将主观道理误认做客观道理。依我看,这段话充其量只能算一种前贤轶事或人文谈资,别无他用。

人间道理,约有两种,我暂且以客观道理和主观道理概括之。何谓客观道理?该道理的产生,或经由科学的考察而来,或经由理性的逻辑推演产生,道理一经说出,往往具有不容抹煞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真理性。何谓主观道理?该道理的产生,来自人的主观感受或个体经验,也可能服务于某种娱乐目的。该道理也许有趣,也许不失某种片面的深刻性,但本质上,它既不代表常识,也不代表真理。我们不妨在轻松的心态下领略它,但不宜把它视为针对大众的指导性意见。

世间道理有限,笔下说法无穷。对文人墨客来说,他们出于舞文弄墨的天性,性喜招摇观点,涂抹见解,将一些思而未周之论、说而不圆之见,借助种种华丽的文字魔术,修饰成酷似真理的语言,供人琢磨、欣赏。他们这么做,未必含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何况,这些伪装成真知灼见的花言巧语,即使无助于我们认识世界,至少也会丰富人间趣味。比如,随笔家兰姆曾煞有介事地论证烤乳猪乃是天下美味之最,还曾为了发点小牢骚,一本正经地论证乞丐的存在对于伦敦的重要性。又如,钱钟书曾在小说中说过句俏皮话“男人是女人的职业”(大意),把它视为主观道理,莞尔一笑之余,我们或许还能觑见几分现实针对性。毕竟,在相当长历史时期,此言依旧有效。但把它提携为客观道理,惹恼了女权主义者还是小事,关键是,我们的文化观念将变得愚昧落伍。再如,陆游名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源于诗人外出游玩时的即兴心得,理与境合,妙造无间,后人若从中收获启迪,致使主观看法具有了若干客观道理(即所谓哲理),自是美事一桩。但一旦我们对其中理趣作扩大化理解,把它提携成一种类似“船到桥头自然直”的规律,日后撞上死胡同,就有点活该了。对这类妙句,我们即使把它视为精神良药,也得留神其适用范围。“是药三分毒”的告诫,照样可能生效。

对主观道理,我可以把它抽成一口雪茄,品成一杯新茶,抿成一碟小酒,瞧成一弯月牙,但是,只要我还想有所长进,我就无权把它供奉成一种原则、一个规矩,一条律法,一道方针。一旦我想这么做,我此前所有关于雪茄、茶、酒及月牙的联想都必须被清除脑后,我必须用最苛刻的态度对它进行审视,再做取舍。这道理其实很简单,你想买辆车的话,你肯定会先行确认,这辆车的性能是可靠的,并已通过一系列苛刻的安全测试。而听从一个道理,追随一种思想,较之买车,无论如何不该是次一等的事。

我们曾经有过的若干灾难,窃以为就是错把主观道理当成客观道理来尊奉,比如,当我们坚信“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坚信“抓革命”可以“促生产”、坚信“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时,我们未曾想过,这些话只是某些大人物的主观念头,它们在作为最高指示向全国人民发布之前,并没有经过审慎的理性检验——好比一辆没有经过防撞试验就隆重推向市场的汽车。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整个民族一头撞了上去。
喜欢文章的后半部分,不太认同前面的。
不是说“三”是虚指吗?看前面的,感觉周先生过于较真儿。 也许换另外一个“主观道理”的例子比较好,跟虚指的词过不去显得出力不讨好。
我瞎掰的,也许还没领会主帖的意思,门外汉了。
谢谢龙MM批评。
“不是说“三”是虚指吗?”——这倒不见得。我初上论坛时,也遇到这个问题,当时曾回复一网友如下:
几乎每一本以初民或土著为描述对象的文化人类学著作,都会提到他们数字方面的不开化,所以喜用约数或以“三”之类代指多数,可以说是早期人类的一种共通现象。在中国早期典籍中(后期也进步不大),将“三”作多数解,多数情况下是正确的。但古人总还有确实需要用到“三”的时候,所以一概而论,恐也不确。即以《论语》而论,诚然,其中绝大多数的“三”都非确指,但以夫子对饮食之道的挑剔,当他说“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时,说的应该就是确数。在“子路、曾晢、冉有、公西华侍坐章”一节里,“点”的答复“异乎三子者之撰”,此三子,当也非夫子口中常说的“二三子”之意。又“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这里的“三”,按承上理解的通例,当也是确数。另夫子关于“三十而立”以下那一大节文字,恐也并非泛指。至于夫子言之再三的“三年丧期”,则更无泛指多数之意了,否则,民何以堪。

三省,就是经常反省。

古人的话,也爱说的邪乎,也算修辞一种。
这个问题估计不是黑白两分的对立问题,也不是非常道德的问题,我想讲两句,如果网友有争论,希望就观点本身磋商,不要直接攻击本人、家人以及职业和单位。

这个三省吾身是可以的,孔子当时收学徒,这个学习形式和现在的是不同的,有较多的礼仪活动,类似宗教。日本把孔子的这套东西发展后,形成了一个教派,也搞这种一日反省三次的活动,看起来很搞笑的,不过长期坚持,人的精神面貌确实不一样。身体也健康一些。

当时古代文明开放刚刚有萌芽,人在洪荒环境中事情不多,知识也不多,自然这种反省习惯更容易实施,现代人不必要搞这种学习模式,不过不等于这种模式毫无道理,有人还是做的,只是反省的题目不会是为臣不忠之类的东西了。
参加交流
说成主观道理也对,不过这个一日三省的修炼模式在现代也是存在的,也有客观道理的一面。
参加交流
泽雄兄文章,往往于不疑处疑之,指陈习传的荒诞。

“坐怀不乱”、“三省吾身”等等,叙述了一个史实:吾民之矫情做作,古已有之。

文正公一路,似也是继承这位先祖。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如果我说“我每天三顿饭,早上泡饭,中午食堂,晚间炒两个小菜”,很可能意思是,我的条件比不上别人,别人有下午茶、夜宵。更有可能的是,向没条件的人炫耀,我的生活很有规律,很正常。
想那曾子也和我一样,不是为了说自己怎样,而是说别人做得不足,或者,指导别人应该怎么做。
谢谢诸位。
我已经假定,曾子的说法属于“主观道理”,且出于慎重起见,对他言论的真实意思并未敢做决然的判断。与其说是给曾子面子,不如说是给自己留台阶。大贤曾子当然无需我来给他留面子。
至于“三”这个数,在这里无论确指还是泛指,都不影响小文题意。实际上,说成泛指,只会显得曾子更加过分。因为作为泛指的“三”,通常多于三,而不会少于三。假如曾子的“三省吾身”有可能指的是“八省吾身”,他只能更加荒谬。
如果日是泛指就没有这些问题了

“传不习乎”和爱读书也没有什么关系。我百度了一下,好像有另外的意思。
可否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呢?
既然周兄明知曾子之说属“主观道理”,只能在“莞尔一笑之余”,“收获启迪”;但却用对付“客观道理”的办法,“用最苛刻的态度对它进行审视”,“一头撞了上去”,将其撞得粉碎!

我是乌搞,不讲“道理”!
回LS兄:
对主观道理,我不怎么计较,小文的微意在于:谨防主观道理客观化。对后者,才是应该“用最苛刻的态度对它进行审视”的。
有个感觉,周先生的文章中提到的人物最多的是钱钟书,这一篇好像是除了齐人物论谈《魔鬼拜访钱钟书先生》(搞不清那篇到底是你执笔还是张远山)外,极其罕见没有用膜拜的口气谈老钱。

还想说,对你文章的喜欢,超过了老钱。
谢谢新网友亦工亦农兄,俺惭愧之余,耳边恍惚响起了电影《决裂》里的共大之歌。
是的,《齐人物论》里那百来字是我写的。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7-3 23:09 编辑 ]
原帖由 亦工亦农 于 2008-7-3 20:49 发表
有个感觉,周先生的文章中提到的人物最多的是钱钟书,这一篇好像是除了齐人物论谈《魔鬼拜访钱钟书先生》(搞不清那篇到底是你执笔还是张远山)外,极其罕见没有用膜拜的口气谈老钱。

还想说,对你文章的喜欢,超 ...
呵呵,默存先生的学究气有余,有趣活泼不足。当然,学者本色,偶尔率真幽默便更为可贵,如围城,人兽鬼等,如都是管锥编,只怕想说爱你不容易了。
当然,钱先生与泽雄老师均是偶像。但是论起学识渊博,钱先生一时无两,一般没谁会自负到与其长相争,呵呵。另外,对于泽雄老师的佩服与称道,我也不赘述了,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howcraft 于 2008-7-8 09:02 编辑 ]
谢谢SHOWCRAFT兄。在我看来,把我与钱钟书先生排在一起,都是罪过。乍见此语,我都不敢回帖了,客套几句,都是僭妄。这也是我之前对亦工亦农兄瞠然莫对的原因。
在我看来,写《管锥编》的钱钟书,是无可替代的,《管锥编》这种文体,也是最适合钱钟书施展钱家绝艺的。
涉猎别种文体的钱钟书,作为钱氏文苑的丰富,固然也相当了得,毕竟还谈不上“跃居最高层”。这也很正常,同时在两种乃至三种文体里取得伟大成就者,极为罕见。比方说,我们很难想像康德还会写抒情诗,叔本华还能写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