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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9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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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杨典:《妖精无罪》(2002年)
妖精无罪 (阅读1467次)
妖精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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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是原始人类在接触大自然后遇到的仅次于地震、火灾或台风这些自然灾害之外的第一威胁。“洪水猛兽”可以说是汉语中最早的,表现冥冥世界中有一种神秘恐怖和未知命运的代名词。来自非生物的恐怖与巫术哲学结合,于是诞生了宗教,人们用神,天,道,命运等来解释它的存在,祈求平安。而来自生物的神秘性,包括鸟类,鱼类,昆虫和植物类的诡异奇妙,人们却不容易找到答案,于是“妖怪”的概念就出现了。
妖怪在中国最早叫“精怪”,或者“物”,周代的人称为鬽,鬽就是鬼魅。印度文明传入后与佛教的“魔罗”相混,故称妖魔、魔鬼等。原始人靠狩猎,捕鱼和百草为生,当遇到不可战胜的禽兽时,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无能,而是对方的神秘性。因为文明还没有开始。
人类最初是被猛兽——或大自然的灾难追赶着逃跑的。
当飞禽走兽们光辉,强大而协调的自然力得意发挥,以及在山水中表现出人类望尘莫及的生存能力时,肉体弱小的人类便懂得了“英雄崇拜”。
2
对妖精的崇拜可以说是最早的“英雄崇拜”。
英雄一词最早与人类无关,是对动植物中的最佳品种而言。英,即百草之英华,指花朵,《诗经》中就有“颜如舜(即木槿)英”的比喻;雄,即百兽之雄杰,是雌性的反义。三国刘劭《人物志·英雄》说:“夫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因此,“英雄”最早也就是指大自然中那些最强大的,聪明的,善变化的生灵。
对于那些超越了人性理解力的物性,只好称“怪”。
最早的精怪可以追溯到《山海经》、《白泽图》和《九鼎记》中的各种怪物。左丘明《国语》和《庄子》中也出现过一种妖精:罔两。这也就是后来的象罔、魍魉、方良或罔象的最早写法,是一种很象夔龙或蛇一类的无形的鬼魂。汉朝许慎在《说文》中说它是“山川之精物”。夔就是鬼,相传只有一只脚。《列子》云:“鬼者,归也”。它是原始人对死亡即回归的神化。当然在上古神话中还存在着象三足乌(日精)、月中蟾蜍、魑、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等这些精灵。《周易》中第一个谈到了狐狸(小狐汔济,濡其尾),然后是《楚辞》(封狐千里),但并不是作为精灵神话而说的,而是作为人生哲学。
3
汉族的精怪是一个很庞大幻想体系。先秦假托黄帝著的《白泽图》中列举了大约有一百九十多种精怪,该书在唐朝前后逐渐散失,据后来收集的残篇文献,大约还剩了五十种。
妖精出现的第一原始地点当然应该是:山林。
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白泽图》中大部分精怪都出自山林,也因为古今中外一切神灵都与山的神秘是分不开的。就连基督教《旧约-出埃及记》中的耶和华上帝,最早也是一位“山神”。佛、道人物想要修行,也都是以“入山”开始。还有拜火教中居住在山上的查拉斯图特拉、希腊神话中的奥林匹斯山诸神或者印度教、非洲宗教、萨满教等等。与这些所谓正统的宗教崇拜相比,精怪崇拜虽然缺乏哲学,与人类社会几乎无关,完全是原始人类对于山林中众多神秘生物的一种感觉,但其神秘主义式的根源和性质,却如出一辙。
妖精的另一来源是古代政治斗争。
上古中国自从母系氏族公社被推翻之后,父权政治成为文明的标志。
伏羲代替了女娲,炎黄逐鹿于中原。这一观念被儒家继承后,女性参政就成为一种“反动”的势力了。《左传》云:“妖由人兴”。又说:“地反物为妖。乱则妖灾生”。可见妖怪的出现在儒家是与政治有紧密联系的。
这也是“妖”这个字的来源。妖字原来写作“祅”,后来却通行为女字旁。
女性在原始社会不可能是狩猎主力,她们害怕野兽。只有男性能征服动物,抗衡大自然的各种灾害。但女性在权力斗争中却是最早的赢家,这不得不引起男性的嫉妒和反抗。大约在上三皇时期,女性就退出了统治地位。先秦之后,唯一延续“母仪天下”的是道家。道家讲“阴柔”,崇拜水,以柔克刚,阴骘善变,善为人下为王,所谓的“黄老之术”就是从女性政治斗争中得来的经验。
而且无论儒道,都将最大的政治(或修行)成功者称为:龙。
龙是中国最大的妖精:鹿角,鹰爪,牛鼻,鸡冠,蛇鳞,鱼须……完全是个大杂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却是汉族的图腾。到了汉朝,妖怪就正式被列入正史了。班固《汉书》中专门有一卷“五行志”,收罗了很多的妖怪,有草妖、虫孽、羊祸等等,这个头一开,后来的《新唐书》、《隋书》、《明史》等等都列出“五行志”来。于是中国妖精的体系成倍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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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残酷神秘的权力斗争中,女性一直在一些关键时刻体现出诡秘奇妙的作用。妲己、褒姒、齐姜、骊姬、南子、西施一直到后来的虞姬、吕雉、班婕妤、赵飞燕、貂禅、昭君、武曌、杨玉环、马皇后乃至董小宛、慈禧、宋美龄、江青等等,女性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而且大都带有一定的破坏性。因此儒家思想很忌讳女性,将她们与小人并称。
民间意识中也大都觉得女性起到了与猛兽几乎一样的威胁作用。
从《白泽图》到《西游》、《封神》和《聊斋》,历时大约两千年,除了名字奇特的散仙精怪在被不断增加,又不断淘汰之外,有一批主要的原形是野兽的妖怪却一直很稳定,譬如牛、虎、狼、鹿、狐、狸、猴、蛇、鼠、犬、龙、马、龟、蟹、鸡还有一些树精等等,类似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它们是一些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禽兽。事实上,这才是古人妖怪意识的根源:人是杂食动物。在漫长的原始狩猎时期,人类一定遇到过很多艰险困苦,人们把那一切不能解释的特殊自然现象,通称为“精”,或者“精神”。除了来自于动植物的精怪以来,另外还有一个千年不变的原始精怪形象:就是女人。
古中国是一个政治哲学至上的帝国,几乎所有的“文化人物”也都是政治人物。就连写《白泽图》的黄帝也是。而由于女性在政治中起的巨大作用,她们进入精怪体系,是势所必然的事情。
女性妖媚,禽兽精灵,两者结合在一起,就是“妖精”。
现残存的黄帝《白泽图》中,只有三种精怪是以美女的形象出现的,即“观”、“知女”和“卑”。 《山海经》中还有“女丑尸”等,但都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崇拜,只是一些散仙。大规模女性妖怪的出现,是儒家意识到女性参政对社会的危害之后。在众多的妖魔鬼怪中,应该说中国人最亲睐的是山魈(一曰“山蛸”)和狐狸。山魈即“五通”或“夔”的原形,主要出现在南方;而北方,则是狐仙的天下。不过《白泽图》中最早的狐仙不是女子,而是一个男性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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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很多妖精一样,狐狸精本来也是男性。变成女人需要修炼。
据魏晋时期志怪小说《玄中记》说:“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
狐仙与女性的关系,最早应该出自“禹会涂山”的典故。
此典故来自《吴越春秋》,说大禹治水后,娶了由一只九尾狐献给他的涂山女子为妻,因此称王。但《吴越春秋》一书是后汉时期的赵晔所著,谁也无法证明其传说的可靠性。
无论怎么说,男狐仙才是狐狸精的正宗。这一点不仅是《白泽图》,在六朝志怪中也最明显,尤其是晋朝干宝的《搜神记》。用妖精比喻淫荡的女人则散见各处,除六朝志怪和唐宋传奇外,还有《太平广记》、《青锁高议》、《西游记》、《情史》、《酉阳杂俎》、《子不语》、《虞初新志》、《夷坚志》、《蝶阶外史》、《萤窗异草》、《镜花水月》、《夜雨秋灯录》、《道听途说》、《狐谐》、《封神演义》、《阅微草堂笔记》、《耳食录》、《聊斋志异》……等等。
所有这些书中的妖精,无非是强调女人的妖媚和阴险。
的确,在性的世界里,男子一直是“弱者”。
自诩能战胜大自然灾难,与野兽搏斗,并能发现宇宙和神的智慧的男人,却始终无法轻松地面对女性的诱惑。他们总是失败。于是他们不仅将女人比喻为狐狸精,还将其尽量多元地妖魔化或泛生物化。
于是有了《白蛇传》中的蛇精、《西游》中的白骨精(僵尸)、盘丝洞(蜘蛛精)、还有琴妖(古琴幽灵、琵琶精)、“萧家娘子”(牛与羊)、獭怪(水獭)、《剑侠传》中的女侠(暴徒)、绛珠草变的林黛玉(植物)、芙蓉仙子、梅痴(花朵)、梁祝(蝴蝶)、以及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看到过的美人蛇;还有田螺、刺猬、蟾蜍、老鼠……等等。大都是动物与植物的变形。
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性们几乎都是“野兽”或“怪物”。
因为女人不是人精,就是妖精。
因为她们太美了,简直不可思议。
6
在现代,妖精依然是一种很有魅力的比喻,譬如军阀张作霖曾被比喻长了“一双狐眼,机警过人”;美国有个20世纪Fox公司,中国有个“搜狐”网等;世界上最著名的,带有现代气质的妖精是15世纪出现在法国的吸血鬼德库拉(Dracula),另外还有希腊神话中的美杜萨,人马,牛首人身怪,潘神;基督教的撒旦、淫妇、利维坦、大红龙等;甚至那些所有孩子们衷爱的米老鼠、唐老鸭,还有《哈利·波特》里的扫帚精,还有异形、E.T、僵尸……,也无一不是来自这传统的“妖精主义”。
在中国,古代美人都以溜肩水腰的曲线美为标准。
这也正是一切妖精、狐狸精甚至女性神仙的标准,譬如观音菩萨。
被众多中国人崇拜的这个所谓“华夏第一佛”观世音菩萨,历史上其实并无此人。他原来是印度教里的一个小马神,释迦牟尼后将其吸收进佛教,而且最早也是男性。观世音有着许多分身:三十三分身,六观音,七观音等,多为女性,而且有些特别妖媚色情:譬如说“鱼篮菩萨”(马郎妇观音),专门与男子交媾,通过性讲述佛道。观世音也是**密宗的主神,称“度母”,有些分身也类似“欢喜佛”,极其妖艳。对于只信仰一神论的西方基督教徒而言,“千手观音”的形象,以及很多密宗里的神灵、大黑天、夜叉、罗刹、天龙八部、鬼众、牛头马面、阎王小鬼等、无疑都是一个个可怕的异教徒“妖精”。
但这些“妖精”却是专门降妖的,或正在成佛的。
这就象整天嚷嚷着要“打妖怪”的孙悟空自己本身就是个“妖猴”。
有着强烈“英雄崇拜”情结的毛泽东,也曾自比孙悟空——“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于是1966年夏天他象孙悟空拔毫毛一样变出了无数“小毛泽东”——红卫兵。红卫兵也附和着他们的“大王”说:“革命就是孙猴子,要搞一场无产阶级的大闹天宫”!
妖怪的一个典型把戏就是:贼喊捉贼。
中世纪欧洲宗教裁判所总是以处死“女巫”的名义杀害敢于献身爱情,或者反叛社会习俗的女人,异教徒,譬如圣女贞德。而在中国,则几千年来都发生过“烧死她,她勾引有妇之夫,她是狐狸精”的事!文化大革命时期,不仅“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而且一个女人如果将自己打扮得漂亮些,往往会招来人们的非议,将其称为“妖精儿”。而其实所有人都明白:真正的妖精并不可怕,那些自称降妖除魔的人才更恐怖。直到今年1月份,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武川县农村,都还有一个姓孙的少妇因为有“狐狸精附体”,被她的亲戚用炉钩、电炉和乱棍折磨而死!
比妖精更妖的,是人被作为妖对待的时代: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7
在一切美丽的神话中,妖精的本质是强者,英雄或美人。
妖精主义是被人邪恶化了的“泛神论”。
人类为什么要将他们(她们)邪恶化?这是因为人类自己的历史实际上是很丑恶的——大部分人类都过着一种类似虫与细菌般繁殖、饕餮或劳作的集体生活,很琐碎,不值一提。我们打开任何一个民族的一本所谓历史书,其实不过就是一本“英雄史”或“美人史”。但英雄与美人都是偶然的。于是,作为大多数丑陋的“民众”为了安慰自己的渺小,肮脏与卑贱,表现“自己也是和他们一样的人”,于是夸张地神化了它们。
“妖精之道”可以说不亚于神佛之道,因为她们也能征服人类,不过不是用什么真理智慧说教,而仅仅是用:美。人类充其量只能崇拜神佛,嫉妒妖精,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太平庸了——“成佛怕吃素,成妖怕被除”。
而真正邪恶的,恰恰是这样一种人:他们总觉得自己能代表道德。
其实他们照样吃饭、发情、性交、排泄、装神弄鬼和撒谎……。人身上那点兽性他们都有,又总是想掩盖。人是动物的一种,所以完全没有“兽性”的人性是不存在的,虚伪的,恰恰是反人性的。
在没有成佛成仙之前,人与妖是平等的——都是动物的变异。
神佛当然很高尚,但是我们也应该懂得:其实妖精无罪。
写于 2002年
原载2005年《随笔》《最佳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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