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兄:很高兴和你继续讨论。 “只要提笔写字,并且被公认为作家,就不得不进入公众视野,一个被公众认为的作家,能够不是公共知识分子吗?” ——进入公众视野与是否成为“公共知识分子”,在我眼里是两码事。娱乐界明星、政客会更经常地进入公众视野,他们是公共知识分子吗?不是。我不清楚网事兄脑海里浮现的作家,形象是否有点单一,比如,你是否考虑过一位乡土文学作家,一位历史小说作家,或一位通俗文学作家。他们是作家吗?当然,他们的读者群有可能相当庞大,但我实在看不出来,一位这样的作家(比方说二月河吧),为什么还必须同时是一位公共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是有特定概念的,而且一般讲起来,文学创作型的作家与公共知识分子型作家,内涵上差异极大。所以,“作家,比任何一个品种的知识分子更具有公共性,这好象能说得过去吧?”我没有异议,但“公共性”不等于“公共知识分子”。 “作家的作品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往往由不得作者如何,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自己的话语权,读者的判断权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作者能够剥夺读者的话语么。” ——这话完全正确。作家也可以为自己的作品进行辩护,但作家的自我辩护代替不了读者的判断,更遑论剥夺了。作家有作家的权利,读者也有读者的权利,双方各行其是,即可。 “说中国作家缺乏良知,正是因为在他们身上具有这样的群体性特征,一个全称判断不等于就是绝对判断,语言不是直接的逻辑,就如我们说官场黑暗,也未必就是所有官员都是混蛋吧?刘亮程个人如何,不能改变中国作家的群体性特征,更何况文坛上还不止一个刘亮程,难道每次谈及中国作家群体的时候都要为刘亮程们打上括号?好吧,那我就不妨试试:中国作家普遍缺乏良知(刘亮程除外,当然还有一些作家也除外)——这样的表述方式好象实在不怎么样。” ——的确,这样的表述是不怎么样,但我们并非只能选择这样的表述,在“中国作家”前面加上一个限定词而不是在中间加括号,效果就会好一些。限定词如“一些”“大多数”“相当数量”等等,都不妨采纳。加上限定词,可能会使语言不那么铿锵有力,但却会避免伤及无辜。我坚持认为,除非为了宣泄情绪,否则,就应该尽量避免在批评时使用全称判断。这类全称判断即使不等于绝对判断,但却在向绝对判断趋近,而这类趋近,也就同时意味着向错误趋近。 “就如我们说官场黑暗,也未必就是所有官员都是混蛋吧?”这当然,但你在类比时,已经改变指向了。按照顾彬的说词,合适的类比应该是“中国官员都是贪赃枉法之徒”,那当然就是“所有官员都是混蛋”的意思了。 “事实上,从讨论来看,根本不存在谁为谁背黑锅的问题,说中国作家的集体无良,自然剔除了那些“有良”的作家,再退一步讲,即便不小心捎上了那些“有良”的作家,也不能责备评论者的卤莽,只能说他们在文坛上扯蛋扯的太多。”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见到文坛扯蛋的事,这会给我们造成一种错觉,以为文坛上充满了扯蛋。其实不是这样,真相是:媒体热衷于报道文坛上的扯蛋事,所有那些不愿意扯蛋、拒绝扯蛋的人,都在媒体的兴趣之外,我们甚至根本不了解他们。批评,我历来主张具体,谁的错,由谁去背。仅仅因为大家都从事一种表面上相同的职业,就让那些从来无意于搅扰媒体视听的作家,与扯蛋作家一起陪斗,有伤公平。换个角度,那种动辄拿全体中国作家来说事的批评方式,只是烟花弹,貌似火力十足,其实并没有多少杀伤力。因为批评的真正价值,是以是否准确、到位为依据的。 “既然中国作家忍心于良知的淹没,那么就要忍受别人的讽刺和挖苦,我不是救赎的牧师,没有必要为无良的作家贡献一份痴情的爱。” ——呵呵,你当然“没有必要为无良的作家贡献一份痴情的爱”,我只是希望,你最好不要伤及那些不该受到讽刺挖苦的作家,他们对无良作家的痛恨,说不定不在你之下呢。 个人习惯,作家在我眼里从来就是一个一个单独存在的,我的思维方式里,天然缺乏“中国作家”这个概念。说准确些,至少,在我的批评习惯里,缺乏“中国作家”这个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