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启蒙的范本——福泽谕吉的《劝学篇》

[原创]百年前日本发聋振聩的声音-福泽谕吉名编 劝学
文章提交者:咸咸湿湿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一直以来有个巨大的疑问萦绕于我心头,一个沉寂千百年的小国何以一夜之间暴强暴富,觊觎全球。日前有幸购得吕理州先生写的《明治维新》,此谜团才得以解开。现将书中三编《劝学》贴出,其余十四编为搜索得来,本贴将陆续更新。

    为使诸君能看到原文,我尽量不修改,感谢编辑放行。若必须修改,还是感谢编辑。

    时光倒流,就让我们领略一下一百多年前这发聋振聩的声音。

   明治维新时期新政府的五条誓文

             广兴会议,万事决于公论;
             上下一心,盛行经纶;
             官武一体,以至庶民,各遂其志,毋使人心倦怠;
             破除旧来之陋习,本天地之公道;
             求知识于世界,振皇国之基础。

    一八七二年二月,三十七岁的福泽谕吉出版了他生平最大的杰作之一——《劝学》(学问)。
《劝学》上市之后,立刻造成轰动,各种盗印版相继出笼。福泽谕吉看《劝学》那么受读者欢迎,便接着写《劝学》续集。结果,续集也是很畅销。于是,福泽谕吉便三集、四集、五集地写下去,直写到一八七六年十一月出版的十七集。

    这十七集《劝学》,每集的销售量都超过二十万本,十七集的总销售量为三百四十万本。当时,日本的人口只有三千五百万,如果把辗转传阅、抄誊等因素也考虑进去的话,那么《劝学》的启蒙效果有多大便可想而知了。

    以下是《劝学》初编(第一集)、二编(第二集)与三编(第三集)。读者看完之后,便可知道福泽谕吉思想的大要,以及在字里行间那股极欲日本早日现代化的熊熊企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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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劝学》初编(一八七二年二月)

有这么一句话:「天在人之上不造人,在人之下也不造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神在造人的时候,授予每人同等的权利。因此,没有一出生就注定上下贵贱的道理。每个人都是发挥万物之灵固有的智慧,利用天地间所有的物质,以满足衣食住的需要。谁也不须惧怕谁,谁也不妨害谁,大家快快乐乐地渡过一生,这就是神的意旨。

    可是,在现在的人类社会,是有些人聪明,有些人愚蠢;有些人贫穷,有些人富有;有些人身分高,有些人身分低。为什么会这样呢?理由很简单。就像《实语教》中所说:「人不学则无智,无智者即愚人也。」智者与愚者之间的区别,便是由读不读书来决定。

    不只是智者与愚者之间的区别如此,身分的贵贱与贫富的差异,也是源自于学问的有无。这世上,有些工作很困难,有些工作很简单,从事于困难工作的人可说是身分高的人,从事于简单工作的人可说是身分低的人。所有劳心的工作就是困难的工作,只使用手脚的肉体劳动则是简单的工作。医生、学者、官吏、大商人、大地主等,都可说是身分高的人。他们的财产丰裕,身分低的人看他们,总觉得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仿佛是不一样的人种似的。但是这样的差异,其实还是源自于学问的有无,绝不是一出生便由神决定的宿命。

    人并非一生下来就有贵贱贫富之别,只是努力求知的人获致富贵,无学的人沦为贫贱。如此而已。

    但是,这儿所说的「学问是什么呢?」这儿的「学问」并不是指学会艰深的字、读难懂的古文、诵咏和歌、作诗等对社会没有实际用处的学问。当然,这些学问能够抚慰人的心灵,多少有其价值,可是绝没有像汉学者或国学者所说的那么重要。自古以来,很少有善于赚钱的汉学者,也没听说过有既擅长于作和歌、又擅长于做生意的商人。因此,心思较细的商人一看到自己的孩子醉心于学问,就会担心这家伙将来恐怕会散尽家财。换言之,这样的学问因为与日常生活脱节之故,根本没什么实际用途。

    因此,我们现在必须暂时搁置这种用来打发时间的学问,改学与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实学」。例如,四十七个假名、信的写法、会计簿的记帐法、算盘的打法、天秤的称法等。学完这些之后,再进一步学地理学、物理学、历史学、经济学与修身学。

    地理学可以让我们知道日本以及世界各国的气候、地形和交通状态。物理学是研究天地万物的本质及其作用的学问。历史学让我们熟悉年表,知道古今中外发生的大事。经济学则是剖析个人、家庭以至于社会全体的生计的学问。修身学教我们如何与人交往以及活在这世上所必须知道的道理。这些学问无法从中国的古书中获得,必须读西洋书的翻译,如果是年轻而又有才能的人,最好是能让他们直接阅读原文书。

    以上所述,便是每个人都必须学的实学。只要是人,无论是什么样的身分地位,都必须拥有实学的教养。有了这样的教养之后,士农工商每个人才能够尽到自己的本分,并且使个人与家庭获得独立,进而使整个天下国家成为真正的独立社会。

    此外,读书的时候,我们必须知道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人的权利是有限度的。上授予每个人权利,这样的权利不受任何其他人的束缚,每个男人,每个女人,都自由自在。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主张自由,而不晓得「自由的限度」,那么就会沦于任性、放荡。自由与任性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是否妨害到他人。例如,只要花的是自己的钱,就可耽于酒色、要怎么玩就怎么玩。这样的说法仿佛成立,其实不然。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人的恶劣品行会影响到其他很多人,以至于混乱了世间的风俗,伤害了社会的风教。因此,那个人虽然花的是自己的钱,也是有罪的。

    此外,自由独立这样东西,不仅对个人很重要,对国家也很重要。日本是位于亚洲东边孤立的岛国,自古以来便与外国没什么交际,物产一向自给自足,从不感觉有什么不便。可是,自从嘉永年间(一八四八—一八五三)美国人来了之后,国门大开,对外贸易日盛。国民因而议论纷纷,其中,有些保守论者主张停止开国或将外国人赶出日本。这样的见识实在太狭窄了,如同井底之蛙不知大海一样。

    日本也好,西洋各国也好,都是存在于同样的天地间,被同样的太阳照射,眺望同样的月亮,拥有共通的海,呼吸共通的空气,怀有同样情感的人类伙伴。这边的国家有多余的东西就给那边的国家,那边有多余的也给这边。彼此互相教授、互相学习,即无需自卑,也不必自大,彼此给对方便利,也期望对方幸福。大家基于平等的天理,相爱的人道,结成相互亲善的关系,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如果对方有理,即使是文明未开的非洲土人,也应该向其低头;为了保卫自国的正义,即使是强大的英美军舰,也无所畏惧。万一碰到国家蒙被耻辱的非常时期,所有的日本人民即使牺牲生命也必须维护本国的尊严。这样,一国的自由与独立才得以存在。

    可是,中国人不这么想,他们傲慢自大,以为除了自己的国家之外,其他国家都不入流。他们蔑视外国人,把外国人当成野蛮人、四足兽,而不愿与其接近。他们也不衡量衡量自己的国力,便一厢情愿地要把外国人赶出中国,结果惨遭大败。这就是见识狭窄,不明白国家的本分之故。如果把这个比喻成个人,就是自己放弃了天赋的自由(亦即与世间的任何人都自由交际,以增进自己和他人的共同幸福,目中无人的任性行为)。

    明治维新以来的政治改变很大。对外,遵守国际法,与外国亲善,对内,则示以自由独立的精神,允许平民骑马及拥有姓氏。这是前所未有的进步,士农工商四民平等的根本精神因而确立。今后,日本国中的人民,不会再有谁因为出生的背景而享有特权。每个人的地位都是源自于那个人的才能、人格与职务。例如,人民固然不应侮辱官吏,但是,这并不是因为官吏一出生就拥有较高的身分之故,而是因为那位官吏凭着自己的才能与人格,为了国民的幸福,而担任重要的职务,处理重要的国法之故。

    与此相反的是,在旧幕府时代,老百姓若碰到御茶壶(译注:每年旧历四月,幕府官员搬运新茶给将军一家饮用的行列时,必须立即跪在路旁。)此事大家记忆犹新吧。不只是御茶壶如此,将军御用的猎鹰、御用的马,都比人宝贵。只要加上「御用」两个字,无论是石头也好、瓦片也罢,都令人必恭必敬。世人数千百年来,对此「御用」两字一方面感觉无奈,一方面也因时日渐久而习惯了。政府的横暴加上人民的卑屈,形成了此种不合理的因袭。

    今日,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与风俗已经完全在日本绝迹了。因此,大家可以尽管放心。如果对政府有什么不满,不必压抑在心里,暗中怨恨政府,大可堂堂正正地透过有关机构,心平气和地、毫无保留地,向政府诉说自己的主张。如果这个主张合乎天理、顺乎人情,那么即使是冒着生命危险,也必须和政府争到底。这样才算是尽了国民的本分。

    如前所述,个人也好,国家也好,都是基于天理而拥有独立与自由。因此,如果我国的独立遭受到侵害时,即使与世界万国为敌,也无需惧怕;如果我们个人的自由被人妨害,即使对方是政府官员,也不必客气。况且最近政府已经确立国民平等的根本方针,身为国民,应该安安心心地遵循自由平等的天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不过,每个人都有其身分,即然如此,就必须拥有与其身分相配的才能与人格。为了拥有足够的才能与人格,就必须明白事物的道理,而为明白事物的道理,就得好好读书。由此可见学问的重要。近来,农工商三种平民的身分提高了很多,远超过封建时代,有迎头赶上士族之势。平民之中,若有优秀的人物,也可能被拔擢为政府官员。因此,身为平民者,应该自尊自重,勤修学问,不可有低劣的行为。

    这世上,没有比无知的人更可怜的了,也没有比无知的人更麻烦的了。由于无知,他们不在乎羞娑外界的批评;由于无知,他们陷于贫困,却不好好反省自己,只是一味地嫉妒周遭的富人,更有甚者,结党作乱。他们身受法律的保护,才得以养家糊口,却只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接受法律的照顾,为了满足私欲时,不惜违犯法律。这些无知者之中,有些并不是穷人,他们有相当的财产,可是却只知道拚命赚钱,而不懂给予子孙教育。没有教育的话,他们的子孙会成为无知也非不可思议之事。结果,子孙成为懒惰者或享乐者,将先祖遗留下来的财产全部花光。

    如果大多数的国民都是无知的话,政府在统治这些愚民的时候,无论讲什么道理,也是对牛弹琴。因此,只能以政府的威严来恐吓。西方有句谚语,「无知之民」,受治于残暴之政府,便是这个意思。政府之所以残暴,都是由于无知的人民自己所造成的。

    无知的人民既然是受治于残暴的政府,那么理所当然的,优秀的人民也一定是受治于优秀的政府。因此,今天的日本也是一样,我们的人民是什么样的水准,就有与其相称的政府以及与其相称的政治。假如日本人的素质恶化,变得更加无学、无知,那么,政府的法律就会变得更加严厉。假如人民大都勤奋向学,明白事物的道理,朝着文明的方向迈进的话,那么,政府的法律也会变得更加宽大。法律之严厉或宽大,完全随着人民品行的高低而定。

    天底下,没有喜好恶政、讨厌善政的人,没有不希望祖国富强的人,也没有受到外国的轻蔑而又不在乎的人。爱好政治的自由,希望祖国富强、恐惧外国的轻蔑,这都是国民共通的心理。为了达成这些目标,我们人民应该端正自己的品行,热心于学问,广泛吸收知识,每个人都拥有与其身分相称的智慧与人格。国民应该安分守己,不给政府添无谓的麻烦,政府在统治国民时则不得施以不正当的压迫。双方如此各尽本分,携手合作,维持日本的和平。这是当今最重要的事。我现在劝读者诸君勤修学问,目的全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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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一八七三年十一月)前言

「学问」的意思很广泛,有眼睛看不见的精神的学问,也有眼睛看得见的物质的学问。心性与神灵的研究,或哲学等,属于精神的学问;天文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等,则属于物质的学问。但是无论是什么学问,其目的都在于增广自己的知识与见闻,并藉此养成判断事物的能力,以及明白身为人所应背负的使命。

   为了增广知识与见闻,除了多听别人的经验谈之外,当然必须读书。而为了能够读书,自然必须识字。可是,如果像过去的人那样,把识字当成是学问的全部,那就大错特错了。文字只是从事学问的工具而已。就像盖房子时必须有铁槌、铁锯,铁槌、铁锯是建筑工人不可或缺的工具,可是如果只有这些工具,而没有盖房子的技术,则称不上是建筑工人。同理只是识字,而不晓得事物的道理便称不上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俗话说,「读论语」而不知论语,便是这意思。

   国学者即使把《古事记》之类的日本古典背得滚瓜烂熟,而不知道米价的话,那就是处世学问的文盲。汉学者即使精通中国自古以来的道德与历史,而不懂买卖的诀窍的话,那就是理财学问的拙者。不只是国学者与汉学者如此,有些人投入数年的苦心、花了数百圆的学费,好不容易修得西洋的学问,却仍旧无法在生计上独立。这也是与活学问无缘的人,换言之,以上这些人都只是文字知识的掮客,他们的价值顶多和一本会吃饭的活字典相当。他们是无用的木偶,是妨碍国家经济的废物。总之,明白处世的方法是学问,调查金钱的出入是学问,了解时代的动向也是学问。只会读和汉洋书籍则不算是学问。

   因此,我将这本书的书名取名为《劝学》,绝不是要各位只读字。这本书的内容,有些是从各种西洋的书籍中直接翻译其文句,有些是介绍其大致的意思。这些内容无论是物质上的知识也好,精神上的问题也好,都是一般国民所应该知道的。真正的学问是什么?其根本精神是什么?这是我想告诉大家的。去年我所着的那册书是初编,这回写的第二编是将初编所叙述的精神更进一步详细阐述。今后打算继续出第三编、第四编。

   本书初编曾谈到,每个人一出生就没有上下的差别,都有其自由。现在再进一步详细说明如下。

   人之所以出生,是来自于天意,非来自于人力。人与人应该互相敬爱,各尽其本分,不得妨害他人。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是人类,都是天地间的创造物,就像兄弟是同样的父母所生,必须和睦相处一样。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里所说的平等,并不是指现实的状态,而是指基本的人权。如果谈现实的状态,那么贫富、强弱、智愚的差别显然很大。有的人住华丽的豪邸、穿漂亮的衣裳、吃山珍海味;有的人在陋巷租房子住,连当天的三餐都没有着落;有的人才智高人一等,成为高官、巨贾、掌握天下的政权与财力;有的人智力较差,一辈子只能靠兜售糖果饼干过活。换言之,有的人强如相扑力士,有的人弱如娇小女子,真可说如云泥之差。可是,如果从固有的人权来说的话,则每个人都是平等,没有一分一厘的差别。所谓人权,是指每个人的生命都很贵重,每个人的财产都不得被侵犯,每个人的尊严与名誉都不得被损伤。

   天创造人的时候,给了人肉体上与心智上的种种能力,让人能够遂行其生存权、所有权与名誉权。因此,这些权利不得被侵犯。大名的生命与苦力的生命,二者同样贵重。富商的百万两黄金与小贩的四文小钱,二者都是私人财产,都得受到保护。世间有一些错误的谚语,如「收税官与爱哭的婴儿」一样,让人束手无策。又如「父母与老板」都会作无理的要求。意思都是说,人有时候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人权。这种论调把现实状态与人权搞混了。

   收税官与农民,身分虽然不同,可是人权?是一样。农民身上挨了一拳会痛,收税官身上挨了一拳也会痛;收税官觉得甜的食物,农民也觉得甜。厌恶痛、喜爱甜,这是每个人天生的欲望。只要不妨害他人,每个人都有权利满足欲望。这是人权。这样的人权,不管收税官也好、农民也好,都没有丝毫的差别。不一样的只是收税官富而强,农民贫而弱罢了。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所以会有贫富强弱之差。可是,如果因为境遇不同,富强者便压迫贫弱者,那就是侵害了人权。这就好象相扑力士仗着自己力气大,就把旁人的手腕折断一样。旁人力气虽小,可是他的手腕也是很有用的呀!

   在旧幕府时代,武士与平民之间的差别很严重。武士威风凛凛,仿佛把平民当成罪人似的。例如,当时的法律规定,武士若觉得那一位平民冒犯了他,可以当场拔刀砍死对方而不负刑责。根据这样的法律,平民的生命简直不是自己的,而是借来的。平民碰到了素不相识的武士也必须低头鞠躬,在室外碰到了要让路,在室内要让席,甚至自己家里养的马都不能骑(译注:在幕府时代,骑马是武士阶级的特权。)这真是莫名其妙、毫无道理可言。

   武士与平民之间固然不平等,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不平等更甚于此。幕府这个大政府,以及三百个藩的小政府,他们任意统治人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些地方或许较为慈悲,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不承认人民的天赋权利。因此,人民的处境可说惨不忍睹。

   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只是外形的强弱不同罢了,双方的权利则是平等的。农民种稻养活众人,商人从事买卖给世人方便,这是人民的工作。政府设定法律、惩戒恶人,保护善人,这是政府的职责。政府为了执行其职责,必须花很多钱,可是政府本身既没有稻米、也没有钱,因此,人民必须缴税给政府。这是政府与人民双方同意下所订的契约。

   因此,人民如果每年缴应缴的税,并且遵守法律,就是尽了人民的职责;政府如果将收来的税妥善利用,保护人民,就是尽了政府的职责。如此,双方各尽其职责,不违反契约,便没什么问题。

   可是,在旧幕府时代,政府的权力高高在上,底下的官员只要说句「这是替上头办事」,就住旅馆不给钱,坐船不给船资,雇用苦力不给工钱,更过分的是,还会向苦力强索钱。这真是太没道理了。还有,政府经常为了将军或大名个人的兴趣而大兴土木或做一些无益的事,如此浪费公帑,自然导致财政困难。此时,政府就会抬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增税,最常见的说词就是「报答国恩。可是,「国恩」究竟是指什么呢?

   政府口中的「国恩」,大概是指人民之所以能安居乐业,不必担心盗贼的侵扰,都是政府的恩德。当然,人民能够安心过日子,的确是因为政府的法令威力之故。可是,设定法律、保护人民本来就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怎能说是「恩」呢?如果说政府保护人民是「恩,那么人民缴税给政府何尝不是「恩?如果说政府为人民做种种行政事务、裁判事务是沉重的负担,那么农民每收成十袋米就要被拿走五袋米,这也是很大的负担呀!如果要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就没完没了了。总之,双方都同样地对对方有恩。若是如此,就没有理由只要求一方(人民心存感谢)。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恶劣的习俗呢?那是因为政府不明白人人平等的道理,误用了贫富强弱的外形,以至于富强的政府侵害了贫弱人民的权利。因此,身为人者,应该时时刻刻记得权利平等的精神。这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一件事。西方人把这称为reciprocity(相互对等)与equality(平等),亦即初编所说的万人平等。

   以上所述是站在人民的立场,要大家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不过,如果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则还有一些事必须论述。政府与人民本来是一体的,后来两者分工,政府代替人民制定法律,实行政治,人民也遵守政府制定的法律。例如,今天奉明治为年号的人,就是与政府订定契约,必须遵守政府订的法律。因此法律一旦订定之后,即使有人觉得该法律对自己不利,也必须在法律修改之前,小心翼翼谨守法律的规定。这是人民的职责。

   然而,世间有一些无学文盲,他们无法分辨是非善恶,只懂得吃、喝、睡、醒;他们虽然没有知识,欲望?很大,欺骗旁人,违犯法律,不知国法为何物,不知国民的本分为何物;他们很会生孩子,?不会教育孩子。这些不知羞耻、不知法律的人,如果其子孙繁衍昌盛,对国家可说是有害无益。对这种人,讲道理是没有用的,迫不得已,只好以国家的权力压制他们。这就是世上何以会出现专制政府的原因。不只是我国旧幕府如此,亚洲各国自古以来也都如此。

   因此,一国之所以出现暴政,不一定全是暴君、暴吏的罪过,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人民的无知,是人民自己招来暴政。

   看看日本当前的社会,有些人受到煽动而图谋暗杀,有些人误解新政而发起暴乱,有些人以自力救济为名,袭击有钱人的家,喝酒、抢劫。这样的行为简直不像是人干的。面对这种贼民,即使是释迦、孔子在世,也一定想不出什么妙计,唯一的方法是行苛政一途。因此,如果人民想避免暴政就得赶紧读书求学,充实自己的才能品德,把自己的地位提高到与政府同等。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劝各位读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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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劝学》第三编

如果要保卫我国,就必须使全国充满自由独立的精神,人人不分上下贵贱,都把国家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智者、愚者、瞎子、明眼人,都必须尽国民应尽的责任。

第三编(一八七三年十二月)国与国平等

   我们在第二编曾提到,富人与穷人,强者与弱者,人民与政府,其权利都是平等的。现在我们再把平等的观念扩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论述。

   国家是人的集合,日本国是日本人的集合,英国是英国人的集合。日本人也好,英国人也好,既然都是生于天地间的人,就不应互相侵犯对方的权利。就如同一个人不应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一样,二个人也不应侵犯另外二个人的权利。百万人、千万人也是同理。事物的道理不会因人数的多寡而改变。

   现今世界,有些国家因文明开化,文化与军备都很进步,是富强的国家;有些国家因野蛮未开化,文化与军备都很落后,是贫弱的国家。一般而言,欧、美诸国是富强国家,亚、非诸国是贫弱国家,这种贫富强弱,是各国不同的境遇。可是,如果因为自己的国家富强,就以富强的力量来压迫贫弱的国,就犹如相扑力士凭着他的腕力把病人的手臂折断一样。这样做就侵犯了他国的权利,是不可饶恕的罪恶。

   日本现在虽然不及西洋诸国富强,可是权利上?彼此平等。因此,如果那一天权利被他国侵犯,日本应奋起抵抗,即使与世界各国为敌也无所畏惧。就如初编第六页所说,所有的日本人民即使牺牲生命也必须维护本国的尊严。

   此外,贫富强弱的状态并非天生注定,人的努力与否,可以改变这种状态。今天的愚人可以变成明日的智者,昔年的富强也可能变成现在的贫弱,古今不乏其例。我们日本人如果从今天起,发愤求知,培养实力,先谋求个人的独立,继而达到国家的富强,则西洋人的力量有什么可惧的呢?讲道理的,我们与他交往;不讲道理的,我们击垮他,如此而已。「个人的独立」可以达到国家的独立便是指这事。个人的独立可以达到国家的独立

   如前所述,世界上每个国家虽然都是平等的,可是,一国的人民如果没有独立的精神,就无法确保那个国家独立的权利。这事我们再详论如下:

第一,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不会爱国。

   所谓独立,是指自己能够支配自己,没有依赖心。自己能够判断事物的是非,而采取正确处理方式的人,便可以不依赖别人的智慧而独立。自己能够劳心劳力养活自己的人,便可以不依赖别人的金钱而独立。如果人人都没有这种独立心,只是想依赖他人的话,那么全国的人都是依赖者,而没有接受依赖的人了。这就犹如全国人民成了瞎子的行列,没有明眼人牵引他们一样,这是多么危险啊!

   论语中有句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说,民众大多是愚蠢的,因此贤明的统治者不必告诉他们什么道理,只要下命令要他们遵守就行了。孔子的这种主张实在大错特错。

   一国之中,才德兼备有能力统治民众的人,一千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人。假定现在有个国家人口为一百万,那么其中只有一千人为智者,剩下的九十九万九千人为无知小民。才德兼备的智者统治这些小民,或像自己的孩子般疼爱,或像家里的绵羊般饲养,有时胁之以威,有时施之以恩,软硬兼施地要人民走往预设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自然而然地听从统治者的命令,不会作奸犯科,社会一片祥和。可是如此一来,这个国家的人就分成了主客二种人。主人是那一千位智者,负责统治工作,剩下的则是对统治一无所知的客人。客人既然完全依赖主人,把责任完全交给主人,自然不会担忧国事。

   如果只是国内的事,那还没什么关系,可是一旦与外国发生战争,那就糟了。无知无力的小民虽不至于倒戈投向敌军,但是他们会认为自己不过是客人,何必冒着生命危险抵抗敌人呢?因而逃之夭夭。如此一来,这个国家的人口表面上有一百万人,可是一旦碰到要保卫国家的时候,实际人口就变得非常少。这怎么能维持一国的独立呢?

   因此,如果要保卫我国,就必须使全国充满自由独立的精神,人人不分上下贵贱,都把国家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智者、愚者、瞎子、明眼人,都必须尽国民应尽的责任。英国人把英国当作自己的祖国,日本人也应该把日本当作自己的祖国。祖国的土地不是别人的土地,而是我国人的土地。爱国就如同爱自己的家一样,为了国家,不仅财产可失,拋弃生命也不足为惜,这就是报国的大义。

   虽然一国之中,施政的是政府而受统治的是人民,可是这只是为了方便,双方各担任不同的角色罢了。碰到国家的尊严遭受威胁时,人民岂有将国家的命运完全交给政府,自己则在一旁隔岸观火之理呢?任何一位日本人或任何一位英国人,既然拥有该国的国籍,就有住在那个国家,在那个国家生活的权利,既有那样的权利,就有随之而来的义务。

   战国时代,骏河的今川义元率领数万军队去攻打织田信长,结果中了信长的计谋而大败,连头都被砍下。骏河的军队听到这个消息后,如树倒猢狲散般,不战而逃。当时威名远播的骏河今川政府就这样于一夕之间,了无痕迹。

   可是相反地,二、三年前,法国与普鲁士之间发生战争时,法国一开始就打了败仗,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还被普军生擒,法国人却不因而绝望,反而更加发愤图强,拋头颅洒热血,全力抵抗普军。双方经过数日的攻防之后,终于讲和。法国还是法国,并没有灭亡。

   拿今川的事与此相比较,真不可同日而语。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骏河的人民完全依靠义元一人,他们都把自己当成客人,没有一人将骏河视为祖国。相反地,法国有很多报国之士,他们将国难当成自己的事,不必等旁人劝说,就自动自发地为祖国而战。

   由此可见,在对抗外国保卫祖国的时候,愈是有独立精神的国民就愈爱国,愈是没有独立精神的国民便愈不爱国。

第二, 在国内没有独立地位的人,与外国人接触时,也不会主张自己的权利。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一定会依赖别人,依赖别人的人一定会怕别人,怕别人的人一定会阿谀别人。经常怕别人、阿谀别人的人,日子久了,就会习惯这套模式。他们的脸皮厚如铁甲,该羞耻的不以为耻,该主张的不敢主张,一看到人就反射性地弯腰。俗话说:「习惯为第二天性便是指此,一旦习惯了,就很难改过来了。

    例如,政府现在已准许平民拥有姓氏与骑马的权利,法庭的制度也改善了,表面上好象与士族平等,可是习惯依旧没变,平民的根性仍然无异于往昔。他们的用语卑屈,对人低声下气,碰到地位比自己高的人就讲不出半点主张。叫他们起立就起立,叫他们跳舞就跳舞。其顺从的模样,犹如家中养的瘦狗,一点儿骨气也没有。

    在昔日旧幕府实施专制政治的时代,人民没有骨气不仅不会造成施政上的障碍,反而有利于统治。因此,幕府官员便故意让人民无知,强迫人民顺从。可是今天,日本既然开始与外国交往,这就成了很大的弊害。

    例如,乡下的商人想要与外国人交易而诚惶诚恐地来到横滨,他们看外国人体型高大便吓了一跳,看到对方钱那么多也吓了一跳,看到外国商馆的宏伟建筑又吓了一跳,看到轮船的速度之快再吓了一跳。吓了这么多跳之后,他们已经魂飞魄散了。接着,他们与外国人接触,开始进行交易。这时,又被对方精明的讨价还价方式吓了一跳,或者如果对方语气强硬,则岂止是惊吓而已,简直被吓呆了。结果,明知对方出的价钱不合理,也不由自主地接受,不但蒙受了损失,也蒙受了耻辱。

    这不是一个人的损失,而是一国的损失;这也不是一个人的耻辱,而是一国的耻辱。为什么会有如此荒谬的事呢?那是因为这位商人与他的父祖们,世世代代都没有呼吸过独立的空气,经常被武士欺压、被官老爷斥责,久而久之,奴性渗透到骨髓里,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洗净。像这种没骨气的小民,一碰到目中无人的外国人,自然是胆颤心惊。这就是在国内没有独立地位的人,对外也无法独立的明证。

第三,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会狐假虎威做坏事。

    在旧幕府时代,有些人假借大名的名义放高利贷,借钱者若还不起钱,就抬出大名的权威,逼迫对方还钱。今天虽然已经没有这种事了,可是或许有人会假借外国的权威做坏事。今后万一政府允许外国人在日本各地自由居住,而又出现这类假借外力的恶人,那可就成为国家的一大祸害。

    以上三点所言,都是因为人民没有独立心而发生的弊害,因此爱国之士不论朝野,应先谋求自己的独立,倘若还有余力,便帮助他人独立。父兄帮子弟独立,教师劝学生独立,士农工商全民都独立之后,自然可以保卫国家。

  总之,政府与其束缚人民,自个儿忧劳国事,倒不如解放人民,与人民同甘共苦,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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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第四篇

论学者的职分①

    近来私下听到有见识的人说:有人问“今后日本的盛衰虽难依凭智力来明确推断,但不知究竟有无丧失独立之虞,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如果日本能够逐渐进步,是不是可能达到文明昌盛之域”;还有人怀疑“日本能否保持独立的问题,若不经过二三十年。很明显是难以预期的。“甚至于还有人听信极其蔑视日本的外国人的说法,觉得不管怎样,“横竖日本的独立是危险的”。

    当然我们不会一听人说就信以为真,失掉希望,但如根本上对能否保持独立这一点没有疑虑,也就没有理由提出这样疑问来了。假如我们到英国去问不列颠能不能保持独立?人们一定会笑而不答,因为他们对于这个问题毫不怀疑。然则日本的文明程度虽似较前进步,却不免对其前途怀有疑虑,生为日本人,怎能不为之寒心?我认为既生为日本人,就不能不明确认识和尽到各人的本分。本来“政”这个字所包含的事务是政府的职责,但与政府无关的民间事务还有很多,所以为着办好全国的事,人民与政府必须互相配合,我们尽国民的本分,政府尽政府的本分,彼此互助,才能维持全国的独立。

    凡是要维持一件事物,必须使其力量平衡。譬如人的身体,要维持健康,就非有饮食、空气和阳光不可。外受寒热痛痒的刺激,体内再作相应的活动,就能发生调和全身的功用。如果突然丧失外界的刺激,置之不顾,单靠体内的活动,则人身的健康是一天都不能维持的。一个国家也是这样,政是一国的功用,要调和功用来保卫国家独立,必须内有政府的力量,外有人民的力量,内外互相呼应,保持力量平衡。因此政府犹如体内活动,人民犹如外界刺激,如果突然把刺激去掉,只凭政府力量去活动,那么一国的独立就一天也不能保持了。如能明白养生的道理,并将其原则运用在治国上,就不会怀疑这个道理了。

    今试观察我国现势,其不及外国之处,就是学术、贸易和法律。世界文明不外就是这三项。如果这三项不完备,国家就不能独立,这是不待识者就会明白的。但是我国这三项都不完备。

    从维新的时候起,政府方面虽不是没有花费人力、物力,也不是才力不够;但其多数措施总是不能令人满意,原因就在于人民的无知文盲。政府既知原因所在,就不断开辟奖励学问,议订法律和规定商法之道,或者晓谕人民,或者示以先例。但虽用尽各种方法,而至今未见实效,就是因为政府依然是专制政府,人民依然是没有志气的愚民。这些努力也许稍微促进了一些进步,但如与所费的精力和金钱相较,则所得到的效果是不够的。这是什么原故呢?就是因为一国的文明事业不能单靠政府的力量来举办。

    也许有人说:政府暂时驾御这类愚民是一时的策略,等他们将来智德增进,自然就会进入文明之域。这种话是可说而不可行的。我全国人民苦于数千年的专制统治,人人都不能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而是互相欺骗来偷安逃罪。大家以为欺骗是做人的法宝,不诚不实成为日常的习惯,既不知耻,也不以为怪,真是自身的廉耻丧尽,又何暇关心国事?政府为了矫正这种毛病,却越发虚张声势,不是恫吓,就是叱责。

    本想用强力来导致诚实之风,却使人民对于政府更不信任,这种情况恰如用火来救火,终至上下隔绝,成为一种无形的风气(相当于英语中的“Spirit”),不能马上去掉。现在政府在表面上虽然大有改变,但是专制压迫的风气还是存在。人民虽然也好象得到一点权利,可是那种卑屈和不信任的风气仍与往日无异。这种风气无形无体,不能就一个人、一件事来形容它,而它的实际力量是很强的。我们如果从它在整个社会上的表现来看,即明显可知其不虚弱。

    试举一例来说明。就当今官吏的私人言行来看,都是些豁达大度的士君子,我们不但对他们没有成见,而且对他们有些言行还会表示敬佩。另一方面,平民之中也不见得都是无能的愚民,也有少数公正诚实的良民。可是这些士君子在参加政府办事的时候,他们的措施却有很多是为我们所不满的。

    同时那些诚实的良民只要一接近政府,就马上卑屈起来,以伪诈诡计欺骗官吏而不以为耻。这种士君子为政和良民陷于卑屈的情形就象一身两头的人,在私为智者,在官为愚民,又可以说是“散则明,聚则暗”。政府应该是聚集许多智者的地方,而做出愚人的事情,能不令人奇怪吗?追究其根本原因,当系上述风气的影响,以致人们不能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维新以来,政府虽然振兴学术、法律与贸易等,却没有见效,其原因亦即在此。用一时权术来驾御人民,以待智德增进,假如这不是用威力来强迫人民进入文明,就是用欺骗的手段使人民趋于善良的策略。政府若用威力,人民就拿诈伪来应付;政府若使用欺诈,人民就只表面服从,这不能说是上策。策略纵然巧妙,用它来推进文明是无益的。所以说推进社会文明是不能光靠政府的力量的。由此可见,如果现在我国要进入文明之域,必须首先把浸润人心的风气扫除干净。

    其扫除的方法,靠政府的命令与私人说教都很难收效,一定要有先进者和向人民示范的人。示范人物既不能在农民和商人中间寻找,又不能在日本国学家和汉学家中间寻找,只有洋学家足当此任,但也不能对他们抱完全依赖的心理。近来社会上这一派人物已渐渐增多,他们或者讲授西文,或者专门阅读翻译书籍,虽似竭尽全力,但有的学者诵文而不解其义,或解其义而无意实行,我们对于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不能不怀疑的。我们的怀疑在于这些学者和士君子都只知道做官,而不知道自己兴办事业;只知道居于政府上位之术,而不知处于政府辖下之道,还是不免染有汉学家的旧习,就象以汉学为体披上西洋外衣一样。

    试举实际例证来说明。现在洋学家们全都出入宦途,自己举办事业的屈指可数。其目的不仅在于贪利,又因生来所受教育先入为主,只着眼于政府,认为不是政府的事就决不可做。有了这样的成见,就只想达到他们平生所抱“青云直上”的志愿;就是社会上有名望的大人先生们也不能例外。

    他们的行为虽似乎卑贱,而其用意却也不必深咎,因为他们的用意本来不坏,只是不知不觉地沉溺于社会风气罢了。有名望的士君子尚且这样,天下人哪能不效法他们这种风气呢?

    一个青年学生只读了几本书就想做官;有志经商的人仅只有了几百圆资金,便想假借官府的名义来做买卖。设立学校要官许,传教要官许,甚至牧羊养蚕也要官府允许,大概民间事业中十之七八都是与官府有关的。因此,举世人心风靡,羡慕官,依赖官,害怕官,谄媚官,丝毫不能发挥一点独立的真精神,其丑态实在是不忍卒睹。譬如现在出版的报纸及各方面的上书和条陈之类,也是一个例子。出版条例虽不甚严,可是报上不但绝对不登载触犯政府忌讳的事,而且官方如有些许美事,就加以过分的称赞,简直和娼妓向客人献媚一样。

    再看上书与条陈的文章,通常是极其卑屈的,其中尊崇政府如神明,自卑如罪人,使用一种不象社会上同等人物交往的虚文,恬不知耻。读了这些文章,只能想象他们都是狂人。但是现在发行报纸或向政府上条陈的人,大概都是社会上的洋学家。就其个人本质来说,不一定是娼妓,也不一定是狂人,其所以这样的不诚实,是因为现在社会上还没有首倡民权的实例,人人被那些卑鄙的风气所制,同流合污,所以不能表现人民的本色。概括言之:我们可以说现在日本还只有政府,而没有人民。所以要彻底改革人民的风气,推进社会文明,也不可专靠现在的洋学家们。

    如果上述论点不错,那么推进我国文明维持其独立就不能单靠政府,也不能依赖洋学家们。我们这些人不仅要在愚民的前面先做出榜样,还要做洋学家们的先驱,给他们指出方向。现在想想我们的身分,固然学识是浅薄,可是有志于西洋学问已久,在国内又是处于中人以上的地位;晚近的改革事业虽不是我们为主兴办,却曾暗中助成。即令没有发挥助成的力量,而世人看到我们欢迎改革,也一定会把我们看成是改革家;既负有改革家之名,又处于中人以上的地位,世人就会把我们的行为当作范例。那么带头示范就是我们的任务了。

    凡事与其下令推行,不如采用说服方法,说服又不如做出实际事例给人家看。政府只有下令之权,如果说服人民和示以实例系属私人之事,我们就应当站在个人的立场,或研究学术,或从事贸易,或讨论法律,或著书立说,或发行报纸等等,只要是不超过人民本分的事,就要大胆去做。我们严守法令,按理办事,如因政府不守政令而受到委屈,还是不要屈服,据理抗争,这就象是给政府当头一棒,革除旧弊,恢复民权,诚为今天当务之急。本来私营事业种类很多,做这些事的人也是各有所长,并不是要所有的学者都来从事于此。我的目的不在于示人以办事的技能,而在于使世人知道举办私营事业的方向。费一百次劲去说服人,还不如示以一次实例。现在由我们来树立办理私营事业的实例,就可以使人们知道,人间事业并不能单靠政府来做,学者站在学者立场,商人站在商人立场,都可以兴办个人事业。政府是日本的政府,人民是日本的人民,那么人民就不应害怕政府,而应靠拢政府;不应疑惑政府,而应亲近政府。如果懂得这个道理,人民就会渐渐知道正确的方向,上下之间原有之风气也会渐渐消灭;才会产生真正的日本国民,使他们不致成为政府的玩具,而成为刺激政府的力量。从而学术、商业和法律就自然会各得其所,国民与政府的力量亦能平衡,才可以维持全国的独立。

    概括起来说:本篇是讨论现在的学者协助政府完成独立的两个途径,即参加政府做官和在政府范围以外办理私人事业的利害得失,并且赞成后者。如果详细研究世间的事情就可以知道,无利必有害,无所得必有所失,不会利害得失参半的。我们并非有所为而主张私营事业,而只是将平生所见到的加以论述,如果社会上有人拿出确证来批驳这个论点,明白指出私营事业之不利,我们还是乐于接受,不过,举办私营事业想必不致贻害于天下吧!

    附  录
兹将有关本篇的几个问题②附记于篇后:
一、问:兴办事业,是否不如依靠强有力的政府为便?

     答:推进文明不能专靠政府的力量,其论点已详本文。

并且由政府兴办事业,已经实验了好几年还没有奏效。私人办事虽亦难期必成,但是,既然在道理上还明显有希望,就不可不试。如果在未试之前即怀疑其能否成功,就不能算是有勇气的人了。

二、问:如果有力的人物离开政府,使政府缺乏人才,岂不有碍公务?

    答:决不如此。因为政府现在正患官多事少,如果实施简事裁员,必能整顿政务,把多余的人员用到社会上,可谓一举两得。并且政府事务庞杂,就会把有用的人置之于无用之地,那不是个好办法。况且这些人虽然离开政府,却并没有到外国去,仍然住在日本,做日本的事,又何足虑?

三、问:若于政府以外聚集许多人来办私营事业,好象自成一政府,会不会使政府的权限旁落呢?

    答:这是小人之见,办私营事业的人与办公事的人都是日本人,只是站在不同的地位上办事,实系相辅相成,共谋全国的利益,他们不是敌人,而是真正的益友。如果办私营事业的人犯了法,尽可以处罚,这是毫不足惧的。

四、问:也有人想办私营事业,但恐离开宦途以后,别无谋生之道?

    答:这不是士君子应说的话。

    因为既然自命为学者,又关心天下事,岂是一个没有技能的人?用技能来餬口,并不是难事。在政府里执行公务和办理私营事业并无难易之分。如果认为办公事容易,所得的利益比私营事业多,那他的利益可以说超过实际的才干了。贪图超过实际才干的利益是君子所不屑为的。至于一无所长,侥幸进入宦途,贪图薪金以便奢侈享受,还要视同儿戏地谈论天下大事的人,就不是我们的同志了。


① 这是根据作者在明六社的会议上的讲演改写的,发表后曾引起加藤弘之、森有礼、西周等人的反驳。——校者

② 这是作者在明六社的会议上讲演后,根据提问和反驳作的回答。——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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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第五篇

《劝学篇》本来是以提供民众读本和小学课本为目的而写的,所以在第一篇到第二、三篇中尽量使用了通俗文字,以期易于阅读。但第四篇的文体稍有改变,间或用了一些较难的文字。第五篇则系明治七年元旦庆应义塾同志集会时的讲话记录。文章的体裁也与第四篇大致相同,或者不免有些难解之处。四、五两篇毕竟是以学者为对象而立论的文章,所以采用这样的写法。世间学者一般都很小心,勇气不够,可是阅读文字的力量是够的,那怕怎样深的文字,也不感到困难,所以我就未加考虑地把这两篇文字写得难了一些,其意义也自然比较高深,因此《劝学篇》一书便失去了作为一般民众读本的意义,对于初学的人们说来,是很抱歉的。可是从第六篇以后,仍恢复了原来的体裁,力求容易理解,以期便于初学,不再用较难的文字了。希望读者不要拿这两篇来评定全书的难易。

  明治七年元旦献词

    我们今天在庆应义塾迎接明治七年的元旦。这个年号是我国独立的年号,这个义塾是我社独立兴办的义塾;能在独立的义塾中迎接独立的新年,岂不是很可喜的事吗?可是,凡事得之可喜,失之可忧,所以在今天高兴的时候,不要忘了他日之忧。

    我国虽因历代治乱相循,政府迭有变更,但是直到现在为止,始终没有丧失独立。其原因就在于国民安于锁国的风习,治乱兴废不与外国相关。既与外国不发生关系,所以治是一国国内的治,乱也是一国国内的乱。再者经过这种治乱而不曾丧失的独立,也只是一国国内的独立,而不是和外国争锋以后所得到的独立。这就象关在家里抚养、还没有和外人接触过的儿童一样,其脆弱性是可想而知的。

    现在我国忽然和外国建立邦交,国内的事没有一件不与对外关系息息相关,差不多每件事情都要比照外国办理。如将我国自古以来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和今日西洋各国的状况相比较,那就不仅要“退避三舍”,就是想摹仿他们,也不免望洋兴叹,因此更加感觉到我国独立的不巩固了。

    一国的文明程度不能从外表来衡量,所谓学校、工业、陆海军等等,都只是文明的外表,达到这种文明的外表,并非难事,只要用钱就可以买到。可是在这里还有一种无形的东西,眼睛看不到,耳朵听不到,既不能买卖,又不能借贷;它普遍存在于全国人民之中,作用很强。要是没有这种东西,国家的学校、工业、海陆军等等也就失去效用,真可以称之为“文明的精神”,它是一种极其伟大而又重要的东西。这究竟是什么呢?就是人民的独立精神。

    近来我国政府虽然不断开设学校和倡办工业,海陆军制度也大为改观,略具文明的形式。可是人民还没有抱定巩固我国独立的决心,并对外进行竞争。不仅如此,即令偶然有机会得知西方情况的人,也是在尚未了解以前就害怕起来,既然抱着害怕的心理,那么即使我们略有所得,也不能对外运用。可见人民若是没有独立的精神,那些文明的形式也就终于会成为无用的长物了。

    我国人民没有独立精神的原因,是由于数千年来国家的政权完全由政府一手掌握,从文事武备到工商各业,以至于民间的生活细节,都要归政府管辖。人民只知在政府指使下奔走效劳,国家好象是政府的私有物,人民不过是国家的食客。人民既成了流浪的食客,仅得寄食于国中,便把国家看成旅馆一般,从来没有加以深切的关怀,也得不到表现独立精神的机会,久之就酿成全国的风气,到了现在,更是变本加厉了。大凡世间事物,不进则退,不退则进,决无不进不退停滞不动之理。试观现在日本的情形,纵然文明的形式虽似有所进步,而作为文明精神的人民独立精神却日益退步。

    兹就这点来讨论一下:在以前的足利①和德川时代,政府只凭强力来役使人民,人民服从政府是由于力量不足。力量不足并不是衷心悦服,只是害怕政府的强力而表面服从罢了。现在的政府则不仅有力量,还有敏锐的智慧,向来作事不失时机,所以维新不到十年,就有了学校和兵备的改革、铁道电报的铺设,还建筑了隧道、铁桥等,其决断的神速,成绩的辉煌,实足令人耳目一新。

    然而这些学校、兵备乃是政府的学校、兵备,铁道、电信也是政府的铁道、电信,隧道、铁桥自然也是政府的隧道、铁桥。至于人民究竟是如何看法呢?人们都说:政府不仅有能力,而且有智慧,实在远非我等所及;政府是在上面掌管着国家,而我们仅在下面依赖着国家,忧国之事是上面政府的责任,和下面的百姓无关。总的说来,就是古时的政府使用威力,现在的政府力智兼用;古时的政府缺乏治民的方法,现在的政府富于智术;古时的政府是锉抑民力,现在的政府是收揽民心;古时的政府是从外面侵犯人民,现在的政府是从内部控制人民;古时的人民把政府看做是鬼,现在的人民却把政府看做是神;古时的人民畏惧政府,现在的人民则崇拜政府。若不乘这种情势来改弦更张,则政府今后举办事业,纵然越来越具备文明形式,人民却会越来越丧失独立精神,从而文明的精神也会逐渐衰退。例如现在政府建立了常备军,人民本应视为护国的军队,兴高彩烈地祝其壮大,然而事实上却反而把它看成是威吓人民的工具,只有心怀恐怖。又如现在政府开办了学校和铺设了铁道,人民本应把它当作一国文明的象征,加以夸耀,但实际上却把它视为政府的恩惠,在这种恩赐之下越发增加依赖心理。人民既然对本国政府抱有畏缩恐惧的心理,又哪里谈得到在文明上和外国竞争呢?所以说如果人民没有独立精神,则徒具形式的文明,不仅是无用的废物,而且反而会使民心萎靡。

    由此可见,一国的文明,既不可由上面的政府发起,又不能自下面的一般人民产生,而须由居于二者之间的人来兴办,一面向人民群众指出方向,一面与政府共同协力,才能期望其成功。考察西洋各国历史,经营工商业的办法没有一件是政府创造的。它的基本技术,都是居社会中等地位的学者们研究出来的。例如蒸汽机是瓦特发明的,铁道是斯蒂芬荪研制的,首论经济规律和改变经商方法的是亚当。斯密的功劳。这些大专家(即所谓“中产阶级”)既不是国家的执政者,也不是干体力活的小民,而是居于国内的中等地位,用智力来领导社会的人们。他们的研究发明,先是一个人在心里有所领悟,然后公开发表,在实际施行中广结私人同志,使其日益发展壮大,把造福人民的事业留传万世。

    在这个时候,政府只须不加妨碍,适当的予以鼓励,并考察人心所向,尽量加以保护就行了。所以兴办文明事业的是个别人民,而保护文明事业的则系政府,这样一国人民就能把增进文明引为己任,互相比赛竞争,互相羡慕夸耀。国内有一件好事,全国人民都拍手称快,惟恐别国捷足先登,所以文明的事业就都成为增长人民志气的工具,一事一物无不有助于国家独立的。然而我国的现况却与上述情形相反。

    今天在我国居于那种“中产阶级”地位,可以首倡文明、维持国家独立的只是一些学者。可是这些学者观察时事的眼光不高,或者忧国不如忧己那样深切,或者溺于世风,以为只有倚仗政府才能成事,几乎都不安于其学者的地位,而走上了宦途,奔走于微末的俗务,徒劳身心。他们的举动虽多可笑之处,但却甘心而为之,别人也就不以为怪;甚至有人认为这种现象是“野无遗贤”,而感到高兴。这固然是时势使然,其罪不在某个人的身上,但是为了国家的文明前途着想,却可以说是一大灾难。学者身当增进文明的大任,坐视文明精神日渐衰退而不以为忧,真足令人长叹息和痛哭了。惟独我们庆应义塾的同仁,尚能免此灾祸,几年来还没有丧失独立,在独立的义塾中培养独立的精神,并期进而维护全国的独立。但是社会潮流的力量有如急流狂飙,要在这种激流中屹立不动确非易事。如果没有非常的勇气毅力,便会不知不觉地随波逐流,往往有失足的危险。原来人的勇气不能仅凭读书而得,读书是求学的方法,学问是作事的方法,若不经常接触实际熟悉事务,决不会产生勇气。我们同仁中已经掌握方法的人,就应当忍受贫苦,克服困难,把获得的知识应用到文明事业上去。至于可办的事业则不胜枚举,如振兴商业,研究法律,兴办工厂,开发农业和从事著作翻译及新闻出版事业等。我们应当把一切文明事业都引为己任,为民前驱,协助政府,使公私的力量平衡,以增进全国的实力,而将脆弱的独立奠定在不可动摇的基础上,与外国实行竞赛而毫不退让。如果从现在起过了几十个新年以后,再回想今天的光景,不但不觉得今天的独立可喜,反而觉得可怜可笑的话,岂不是一件很大的快事吗?因此我希望学者们认定正确的方向,并努力求其实现。

① 足利时代(1378—1565)亦称室町时代,初代将军为足利尊氏。——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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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篇

论尊重国法

    政府是代表国民,按照国民的意志执行事务的。它的职责不外乎是制裁罪人和保护无罪的人。这就是执行国民的意志。如能达到这种目的,对于国家是有益处的。本来有罪的人就是恶人,无罪的人就是善人,如有恶人想来妨害善人,善人就须自行预防;有想杀害自己父母妻子的人就捕而杀之;有想盗窃自己财产的人就捕而鞭笞之,这是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但是要用个人有限的力量来对付和防止多数的恶人却是很费力的。即令有相当准备,也要花很大的费用,并且不会有什么效果。所以就如上述那样,订下了这样的约束:建立代表全体国民的政府,以尽其保护善人的职责,而官吏的薪俸和其他政府的各项费用,都由国民来负担。既然政府代表全体国民而行使政权,那么政府所做的就是国民的事,国民也就必须服从政府的法令,这也是国民和政府间的约束。因此国民服从政府,并不是服从政府制定的法令,而是服从自己所制定的法令;国民破坏法令,并不是破坏政府制定的法令,而是破坏自己所制定的法令;国民因违法而受到刑罚,也并不是被政府处罚,而是由自己所制定的法令处罚。换言之,这就是意味着国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事:第一是建立代表自己的政府,来制裁国内的恶人和保护善人,第二是严守同政府的约束,服从国法,并接受保护。

    如上所述,国民既已与政府约定,把执行政令的权力委交政府,那就丝毫不能破坏这种约束和违背法令。比方逮捕杀人犯和处以死刑是政府的权力;逮捕和监禁盗贼是政府的权力;提起公诉是政府的权力;取缔流氓斗殴是政府的权力,人民是丝毫不能干涉这些权力的。如果违背这项原则,私杀罪人,或捕擒盗贼私加体罚等等,那就成为触犯国法而私自裁判他人罪行的人,叫做私设公堂,是不能免于罪责的。对于这种罪行,文明各国所定的制裁法律都很严格,真可以说是威而不猛。

    但是在我们日本,政府的权威虽然好象很大,可是有些人民只畏惧政府之尊,而不知法之可贵。兹将私自裁判的弊害和国法之可贵缕述如下:譬如有强盗进入我们的家里,威胁家人,想要掠夺金钱,此时作为家长的职责应当是将事件的经过报告政府,听候政府处理。但如事出火急,已经来不及报告政府,而盗贼已在纷扰中进入贮藏室,就要把金钱抢走。若是想在这种情势下加以制止,就连家长的生命也有危险,因此全家被迫要进行私人防御,作为一时权宜之计而擒拿这个强盗,然后诉诸政府。擒拿时可能使用棍棒利刃,还可能伤害盗贼或打断盗贼的腿,万分紧急时甚至可能枪杀之。尽管如此,主人毕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才采取上述一时权宜之计,其目的决不是追究盗贼的违法、处罚盗贼的罪行。因为处罚罪人只是政府的权限,而不是私人的职责。所以用私人的力量拿住盗贼以后,作为一个平民,就不许伤害他,殴打他,也不许对他稍加侵犯,只有诉诸政府,听候政府的审判。假如拿住盗贼以后乘怒杀伤和殴打他,其罪行就等于杀害和殴打无罪的人。譬如有个国家的法律规定,盗窃现款十元者处笞刑一百,用脚踢他的脸的人也处笞刑一百。在这里如有盗贼侵入他人住宅,盗窃了十元钱以后想要逃走,却被主人拿住,并将其捆绑起来,甚至乘怒用脚踢了他的脸,那么按照这个国家的法律来办,犯窃款十元之罪的贼固应处以笞刑一百,而主人犯了平民私自制裁盗贼和用脚踢他的脸之罪,也须处以笞刑一百。国法之严如此,所以人们不可不有所畏惧。从上述道理来考虑,可以理解报仇是不妥的。①杀我父母的人是在国内杀人的公众的罪人,逮捕处刑只是政府的职责,而非平民所能干予,纵因自己是被杀者的儿子,也没有私自代替政府杀害这个公众的罪人的道理。那不仅是冒失大胆的举动,也可说是不顾人民的职责、违背与政府订立的约束。假如政府对此处理不当或偏袒罪人,也只能根据不公正的情形对政府提出控诉。无论发生什么事故,都不能自己动手;即使杀亲的仇人在眼前徘徊,也没有私自杀害他的道理。

    在从前德川时代,浅野②的家臣们为了给主人报仇,杀了吉良上野介,世间称之为赤穗义士,那岂不是大错而特错吗!

    当时日本的政府就是德川幕府,浅野内匠头、吉良上野介③和浅野的家臣们都是日本的国民,即都是约定服从政府法律,受政府保护的人。但因一时错误,上野介对内匠头有了无礼行为,内匠头竟不知诉诸政府,而在盛怒之下想私自杀害上野介,遂至引起双方争斗。德川政府裁判责令内匠头切腹自杀,上野介免刑。这一裁判实在是不公正的。可是浅野的家臣们如果认为这个裁判不公正的话,为什么不诉诸政府呢?兹假设四十七位义士于计议以后,据理依法诉诸政府,也许政府暴虐,初时对这个诉讼置之不理,也可能把他们逮捕处死。尽管如此,假如他们有一个被杀,仍不畏惧,又代之上诉,前仆后继地向政府控诉,一直到四十七名家臣诉尽了理、丧尽了命为止,那么不管它是怎样坏的政府,总会终于为理所屈,对上野介加以刑罚,从而改正其判决,只有这样才可以叫做真正的义士。但是他们过去不明白这种道理,身为人民而不知尊重国法,妄自杀害上野介,真可以说是错认了人民职分,侵犯了政府权限,私自制裁了别人的罪行。所幸当时德川政府把这些暴徒都处了刑,而使事件平息了结。

    假如不加惩处,那么吉良的族人一定会对赤穗的家臣们进行复仇而杀害他们,接着家臣们的族人又要对吉良的族人进行复仇,仇仇相报,永无休日,不到双方的族人和朋友死尽不止,所谓无政无法的社会就是这样的。私自制裁之遗害国家如此,岂可不慎?

    从前日本古时对于农民商人之辈冒犯了具有武士身分的人,设有格杀勿论的法律,这是政府公然默许私人制裁,岂非荒谬已极?凡是一个国家的法制,只应该由唯一的政府来施行,法制愈滥,政府的权力也随之愈弱。例如封建时代的三百诸侯,都握有生杀之权,从而政府的力量也就相应地削弱了。

    私自制裁中最厉害的和为害政治最大的就是暗杀。环顾古今暗杀事件,有的是为了私怨,有的是为了夺取金钱。企图进行这种暗杀的人们,本来就怀着犯罪的决心,自己打算做个罪人。另外还有一种暗杀,并不是为了私人目的,而是憎恶所谓政敌(Politicalenemy)而加以杀害。这种人由于各自政见不同,即以个人的见解,裁决他人的罪行,并侵害政府的权限,随意杀人,而且不仅恬不知耻,反而自鸣得意,自称为奉行天诛。也有人加以赞扬,称之为报国之士。可是所谓天诛,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呢?难道说是替天代行诛罚的意思吗?

    如果是这种意思,那就先要想一下自己的身分。

    本来在一个国家里居住,无论和政府缔结什么契约,总须约定遵守国法并接受保护。如在国家政事中发现令人不平的事,或认为有人危害国家,理应平心静气地诉诸政府。对政府置之不理,而自己来做替天行道的事,岂不是逾分已极吗?归根结底,这样的人虽然性情耿直,但是昧于事物之理,只知忧国之当然,而不知忧国之所以然。试观天下古今的事实,未曾有以暗杀而能成大事和增进人间幸福的。

    不知尊重国法的人仅知畏惧官吏,在官吏面前尽量设法逃避表面上的罪名,实际上却已犯罪,而不以为耻。不仅不以为耻,还以其狡猾地破坏法制和逃避罪行为能事,企图博得好评。在现今社会上的日常谈话中,常有人说道,这虽是国家的大法,但也不过是政府的外表,要办某件事,只要私下计议妥当,使无碍于外表的大法,就成为公开的秘密了。

    这种人边笑边谈,毫不内疚于心,甚至于还和小吏们秘密策划,互相勾结,而装做无罪的人。固然国家的“大法”是过于烦琐,如果不是这样,前述阴谋也可能不会发生,但是从一国的政治来讲,却是最可怕的弊端。因为这样会养成轻蔑国法的习惯,助长一般人民不诚实的风气,不遵守应当遵守的法律,终于酿成罪行。

    例如禁止当街小便是现今政府的法律,可是人民却不能体会这个禁令之可贵,仅仅是怕遇见巡警,因此在日暮人稀的时候,等到没有巡警便违法自行方便,没想到竟被发现而受到了处罚。他们虽然当面认罪,但是内心并未体会到是犯了严肃的国法才被处罚,而只认为是倒霉才碰到了可怕的巡警。这种情况岂不令人可叹?因此,政府立法应力求简易,法律既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如果人民看到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有不便之处,就应该毫无顾虑地提出意见。

    如已承认这些法律,并在其下生活,就不应窃议是非,而须严格遵守。

    我们庆应义塾在上个月发生过这样一件事:贵族太田资美④先生,从前年起捐款雇用一个美国人充任义塾教师。

    这次任期已满,准备雇用另外一个美国人,已经和本人谈妥,遂由太田具文向东京府申请让这个美国人充任义塾的文学教师。但据教育部的条文规定,用私款雇用私立学校教师,虽是私人教育,当教师的也必须持有在本国学完该学科的毕业证书,否则不准雇用。可是这次想雇用的美国人没有这种证书,教育部就通知太田说:要是只当语学教师尚无不可,若按照申请内容派他充任文学教师却碍难照准。接着福泽谕吉又向东京府提出书面申请,指出这位教师虽然没有毕业证书,但其学力足以教授本校学生,故请按照太田的申请准予任用;并提出,虽说申请雇用那个美国人为语学教师,可以邀准,但是我校学生原来是想学文学,不愿伪称语学以欺政府。结果由于教育部的规定不能变更,谕吉的申请也被驳回。因此已经谈妥的教师就不能雇用,那人已于去年十二月下旬离日返美,太田先生的心愿成为泡影,数百学生也为之失望。这实在不仅是一个私立学校的不幸,又大大妨害了我国文学的研究,真是不智已极。但因顾全国家法制的尊严,也就无可奈何了。最近我们还想再申请一次,曾与太田等人就此事在社中进行磋商,认为教育部所规定的私立学校教师规程固属国家大法,但如将文学字样改为语学二字,申请便可邀准,对学生即为大幸,似可进行。可是经过再三商议以后,终于认为这次不能雇用那位教师,虽然可能影响学生们的学业,然而欺瞒政府又是士君子所耻,所以谨守国法,不违人民本分是为上策,此事就告一段落了。本来一个私立学校的问题似乎是无关重要,但因上述议论的主旨有关世道,所以附记篇末。

    ①作者写此文的前一年,即明治六年二月,政府公布了禁止报仇的法令。——校者

    ②浅野,播州诸侯。其封地名赤穗,今属广岛县。——译者


    ③内匠头是浅野长矩的职名,司理土木工程事务,相当于清朝的营造司郎中;上野(州名)介是吉良义央的官职。介是次官。——译者

    ④田资美:原为远州挂川藩主。明治四年入庆应义塾学习,后为赞助人。——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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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就是这家伙

碧天清远楚江空,牵搅一潭星动。
url=http://www.zmwblog.cn/user1/131/index.html]金丝铁线的博客[/url]
值风云际会之特定年代,出一特殊人物,一人之杰可胜过后世百代之雄。福泽之于日本,略似华盛顿之于美国。我们倒霉之处在于,特定年代,恰恰出了些不争气的枭雄,所造之孽,集后世百杰之智,恐亦难挽。——我瞎猜,民族也有运气。
略不同于泽雄,我觉得福泽之于日本,略似杰斐逊之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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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类比的角度着眼,大兴兄的“不同”,指向更确。
福泽谕吉,上了日元纸币的。

说的道理,很好啊。可惜在我们的学校里、图书馆里几本上看不到这样的文字,只能看到钦定的历史书。
只知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张之洞《劝学篇》的名断,不知道还有一个福泽谕吉的《劝学篇》,惭愧。
原帖由 驾一叶之扁舟 于 2009-1-19 18:33 发表
只知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张之洞《劝学篇》的名断,不知道还有一个福泽谕吉的《劝学篇》,惭愧。
呵,据余英时先生考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可以视为晚清一代学人的共识,最初提出这个说法的人,叫冯桂芬,时为1861年,张之洞写《劝学篇》,已是1898年了。

回复 14楼 的帖子

哦,俺年轻时替人捉刀写过张之洞传,竟然不知道这个,呵呵。

[ 本帖最后由 驾一叶之扁舟 于 2009-1-19 18:47 编辑 ]

回复 15楼 的帖子

呵呵,扁舟MM现在就是“年轻时”呀,何来“年轻时”之说?
余英时先生大著《现代危机与思想人物》里有一篇《严复与中国古典文化》,说到此节。扁舟MM对这段因由感兴趣,不妨前去探查。

回复 14楼 的帖子

现在在这个坛子里看了你们的文章,更不敢写那些“正文”了。
诸位太厉害,思维,思想,锐气等,皆一流。
呵呵,只敢壁上观。
呵呵,遵命,尽快去看。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9-1-11 16:11 发表
略不同于泽雄,我觉得福泽之于日本,略似杰斐逊之于美国。
福泽、杰斐逊确实是如雷贯耳的知名人物。但他们的著作却没有仔细读过。
杰斐逊是我很佩服的人物,voa special english 的 the making of a nation 里面有关于的他的内容。他不但是个政治家,还可以算一个科学爱好者、一个工程师。对教育也很有贡献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福泽如同其他很多明治维新杰出人物一样,多少都有征韩、侵华的想法的。

开头的译文有点问题

这里的译文有些问题,试比较如下——

1,此处译文是“有这么一句话:「天在人之上不造人,在人之下也不造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神在造人的时候,授予每人同等的权利。因此,没有一出生就注定上下贵贱的道理。每个人都是发挥万物之灵固有的智慧,利用天地间所有的物质,以满足衣食住的需要。谁也不须惧怕谁,谁也不妨害谁,大家快快乐乐地渡过一生,这就是神的意旨。”此处首句颇值推敲(不知道何方高人翻译,有所得罪)。

2,按照日文原文则是“「天は人の上に人を造らず人の下に人を造らず」と言えり。されば天より人を生ずるには、万人は万人皆同じ位にして、生れながら貴賎上下の差別なく、万物の霊たる身と心との働きをもって天地の間にあるよろずの者を資り、もって衣食住の用を達し、自由自在、互いに人の妨げをなさずしておのおの安楽にこの世を渡らしめ給うの趣意なり。”此译文将“天”译为“神”,不甚妥当。那是基督教的神创说,此处之“天”应非人格神。虽然据说福泽此说参考了美国的《独立宣言》,但是考虑到明治初年敌视基督教的风潮未衰,写作之时应该还有忌讳。而“天造人”一说确实很模糊,因为中国历史上的造人说好像只有女娲造人,并未旁见他说(此点愿向方家请教)。

3,按照中译本,则是“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这就是说天生的人一律平等,不是生来就有贵贱上下之别的。人类作为万物之灵,本应依凭身心的活动,取得天地间一切物资,以满足衣食住的需要,大家自由自在、互不妨害地安乐度日。"比较忠实原文。而且“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要比“天在人之上不造人,在人之下也不造人”更通顺,更符合中文的语法习惯。

——初来乍到,大言不惭,失礼了。不过,老木匠应该知道兄弟我。

[ 本帖最后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1-30 11:35 编辑 ]
欢迎陆兄,“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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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1-30 05:28 发表
——抱歉,初来乍到,大言不惭,失礼了。不过,老木匠应该知道兄弟我。
哈哈,高手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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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前面二位版主都谈及福泽谕吉是否类似美国的华盛顿或杰佛逊,可谓别具炯眼。确实有某些共同之处,譬如:杰佛逊总统下台后,当过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校长,福泽谕吉是日本庆应大学的创办者和校长;而且福泽谕吉的《文明论概略》和《劝学篇》在当时日本的影响也可谓首屈一指,无人可及;此外最有意思的共同之处是:他们的思想大多来自于欧洲,而非首创(鄙人觉得美国的《独立宣言》源自于欧洲的自然法的人权理论)。
但是,鄙人认为也有重要的不同之处。其一,福泽谕吉并不像美国那二位是总统,他只是在野的文人或评论家而已,曾经差点当上当时的文部大臣(即教育、文化部长),但最终没有成功,所以没有美国那二位的地位和权势,也非政治上的所谓身体力行者。其二,福泽谕吉的著作大多是教养书和评论集,而非如杰佛逊所编撰的《独立宣言》那样的政治性、法律性文件(当然对他们的其他著作不甚了了)。所以福泽谕吉在当时被称为“日本的伏尔泰”,他的作用和地位于此可见一斑。
陆兄所言甚是,福泽谕吉是思想家,杰斐逊基本是政治家。他们的思想来源则都是欧洲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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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楼 的帖子

多谢陆兄赐教,教言已如数敬聆。
我之前所言,只是泛及一人对国民的影响力,自是粗疏不堪。
梁启超是想要学福泽谕吉,也做一个中国的启蒙者。对于100年前的中国青年读者起到的作用大概也是和福泽谕吉相近吧。只是读者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说要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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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梁启超坚持用比较平明的文辞写作,也许某种程度上是受到了福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