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妥协的“并轨”方案通常是可行的 标签:
机关事业
并轨
方案
待遇
养老
2015-01-15 11:01阅读(88735)评论(92)
经妥协的“并轨”方案通常是可行的
鲁宁
“机关事业人”在岗时不用缴纳养老金,退休后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的不公平做法,在全国大多数民众持续二十年的持续呼吁下,终于寿终正寝了。昨天,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制度进行并轨的方案。该方案去年12月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原则通过,在不到一个月后经修改完善后予以公布,应该说国务院的动作还是蛮快的。
方案共十二大条,其中最被社会关注和计较的核心内容集中于以下六小条:其一,从2014年10月1日起,现有在岗“机关事业人”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单位(财政)按个人工资额的20%缴纳,个人按工资额8%缴纳并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其二,为“机关事业人”建立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相当于补充养老保险),账户资金由单位(财政)缴纳8%,个人缴纳4%;其三,已退休人员先保持原有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其四,在岗“机关事业人”在并轨前的工龄视为已缴费年限;其五,并轨前已参加工作并在并轨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具体操作内容不详)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其六,并轨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直接按新办法进行操作。
以上六小条核心内容颇具中国人推进改革的政治智慧,其最大“中国特色”有三条:第一,并轨首先立足于“增量改革”,其次才是“存量改革”;第二,采取“老人老办法和新人新办法”的过渡,避免因利益调整幅度过大、过急,影响甚至挫伤总量高达4000万众的在岗“机关事业人”的工作积极性;第三,通过“第一”与“第二”的制度安排确保并轨前与并轨后待遇水平的互相衔接。尤其是“保持待遇不降低”的政治承诺,无疑给这一庞大的“被并轨群体”吃了一颗定心丸。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既推进改革又充分虑及社会现实及中华“利益文化”的妥协方案。推进并轨旨在回应并适当缓释社会舆论对养老“双轨制”造成的基础性大不公之强烈反弹;充分虑及“利益文化”旨在力求实现并轨的平稳过渡。凡事皆要将心比心,说到底,造成“机关事业人”养老高待遇以及养老无须个人掏钱的不合理现状,并非“机关事业人”之错,而是以往的国家养老制度顶层设置不合理之错。
毋庸讳言的是,舆论尤其是数量上亿的企退职工对并轨方案“保持现有待遇不变”这一核心条,还是不够满意的。但考虑到到嘴的“肉”要让人家再吐出来势必造成极大的“利益震荡”,站在改革决策层左右为难之角度,也只能采取这种“退而求其次”的务实并轨方案。 通常而论,经妥协的“并轨”方案往往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并轨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作为一项注定复杂的、需较长操作磨合的改革,接下来有关方面尤其是人社部立马就会面临三个新的棘手问题不容有丝毫的喘息:
第一,短期内,并轨只解决了“机关事业人”也要个人掏钱建立养老账户的问题,并没有实质性填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与企退人员现实养老待遇的巨大落差。这意味着从2006年起,年年提升企退人员养老金的安排依然得持续坚持,以逐步减少这一事关更大不公平的落差。
第二,昨天公布的方案是个笼统的方案,具体操作配套细则尤其是过渡办法既要抓紧出炉,更要如实向社会公开,以避免新的暗箱操作导致令并轨改革所包含的公平正义遭受新的侵蚀,继而再度伤害民众对党和政府形象的真实评价。
第三,要抓紧建立企业职工年金制度,使其由目前的“软性鼓励”变为“刚性约束”,否则,今后企退人员的不公平感依然难以抚平。
第四,当赶紧研究并轨操作的“上对下监督”尤其是社会监督,切实避免地方在现有并轨方案所框定的待遇之外再搞“额外方案”获取不当待遇,以避再次伤害民众之感情。这一条尤其重要,否则并轨或许又会煮成一锅“夹生饭”。
2015年1月15日为《上海商报》撰写的现报社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