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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楼
发表于 2016-1-9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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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喜欢歌舞升平,鼓舞士气,平衡……
貌似文工团也是创收大户
只是一般人不懂……这其中的奥妙!
菜籽 发表于 2016-1-8 10:20 搞创收或有偿服务应该禁止。这次军改肯定要想办法杜绝创收(以及限制文工团规模。现在文工团与部队人数已经不成比例了。不可能只裁正规军而不动文工团)。
有一个简单的道理,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去投资创收。因为你用纳税人的钱去赚钱,纳税人完全可以将那钱留下来自己去投资,为啥让你倒一把手。这不限于军费,政府部门,公立的医院学校都不能搞创收赚钱。总之纳税人的钱是雇你来工作,不是让你来创收。
引申一下,文工团的特招也是不合理的。你用金主都给不起的价钱招人,一入伍就是师级待遇,金主(纳税人)心里肯定不满意,轮不到你充大方。就好比在一个公司,某人开的车比老板的还好,过几天又换一更好的,他这份工作肯定长不了。文工团的演员应该从战士里找。
我觉得军乐团和男声合唱团应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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