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迅弟儿手头没有《管锥编》呢,所以特地代劳一下。误会误会。 我对这类古文献从来就没有发言权的,读的都不多,遑论研究。从平平和九命星大姐的帖子里,俺也颇受启发。 钱钟书的意见,肯定与朱自清先生所论不同,否则,他也不会如此自负地说“今世考论者似未拈出”了,那意思是,它将此视为自己的一个发现或发明。我的感想是:如“节”这类中国特有的概念,大多存在内涵不清,难以准确界定的弊端,常常我们只能根据它在不同场合出现的种种情况,加以融会贯通。查《春秋左传注疏》,对“节”的解释是:“节,犹分也,人生天地之间,性命各有其分,圣人达于天命,识己知分。”这意见,可意会处,超过可理解处。钱钟书的看法,似缘此而来,并把它上升为“达权”。“权”与“变”,同又不同,权变一词,有时可以连用,有时,我们又觉得“变”是“权”的前提或条件,只有善于因“节”而“变”,才能算“达节”或“达权”。参照平平的意见,世上的事,就原则而言,当然得循“经”而行,但世事不可能处处都有经可依有法可循,不宜墨守。怎么办呢?高明之士就得通“权变”。这个“节”字,暗含着对规矩、方圆的合理变通,而何谓合理,本身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惟其如此,方能见出“神”处。我想,孔明自称年七十方能“从心所欲不逾矩”,大概就是“达节”的意思。而在此之前,难免也会惴惴于达与不达之间。 这个“权”字,最初也许有圣洁之意,表明一种神而明之的自然之理。但此道过于高妙,后在“次者”“下者”的实际运用中,可能就变味了。比方说“事急从权”,已经预设了“从权”的前提,在理该依“经”行事或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是不能从权的。只有“事急”之时(“事急”应该也包括事情的发展出人意料,虽然字面上无此意),方可从权。但弄到后来,“节”或“权”似乎被人单独拿出,作为一种主动的手段了。类似权术、权诈、权谋、权奸之类词语的出笼,大概和这个有关系。 我瞎猜,“节”是一个做人做事的模糊地带,具有极大的因人而异的空间。做得好,那是圣人,做得不好,就成奸雄或小人了。现代法律的一大作用,也许是尽量压榨这个模糊地带,不给“权变”以太大的运行空间。“节”也许是一种做人做事的美好分寸,我过去也曾放过大言,说,人际间的学问,悉在分寸二字上。 胡乱放言,“权”充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