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不着四六的“四六体”

  读到一个帖子,有网友将余秋雨先生和魏明伦先生近期撰写的骈体碑文进行优劣比较,并提供了原文。我讶其拙劣,顿觉两眼一黑。

  有些能耐,得自一种时间差。对于疏离繁体字的现代青年,有人仅仅流利地写出一手繁体字,就足够赢得满座尖叫了,而搁过去,根本不算本事。骈体文也是如此,除非有人能写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否则,它在今人心里产生的敬意,不过是被时间放大的幻觉。唐德刚先生曾对《今古奇观》里一段“乔太守‘乱点鸳鸯’”的骈体判词大加赞赏,誉之为“掷地有声,铿锵之至”。我们知道,当年从事白话小说写作的作者,并非一流人物,大学士冯梦龙可能对内容做了些修改润饰,而其真正的作者,早已湮没不彰。我的意思是,即使写出如此“掷地有声”的骈文,也未必仰仗公认的蟾宫折桂手。假如仅以写得像那么回事为标准,当年任何一个村秀才,都不会把排列几行“四六体”视为畏途。因为,该文体以“两两相对”为特征的表达,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语言的机械性,也把句子结构的难度降到最低,寻常书生只要稍加修习,不难写得煞有介事。

  如是描情状物,骈体文自具优势,其中道理古人虽不及知,说来却并不太难。当作者致力于描情状物时,他那枝文学笔,临时客串了画笔,而对称、对比等手法,乃是视觉艺术中经久不衰的法宝。电影的蒙太奇手法,高明处往往就是拿对比强烈的镜头进行组合,当战争紧挨着和平,婚礼紧接着葬礼,总能最大程度地营造视觉冲击力。以古喻今,此类手法直如视觉化的对联,我们读六朝骈文翘楚《与朱元思书》,如“风烟俱净,天山共色。从流飘荡,任意东西。……横柯上蔽,在昼犹昏;疏条交映,有时见日”,所得美感,颇似欣赏一部高明的风情MTV。

  说到骈体文之饱受诟病,我想提及一个古人未予深察的原因:骈体文在描情状物上有多先进,它在思维等级上就有多幼稚。受制于“两两相对”模式的牵引,骈体文不得不陷入对偶式思维的魔咒,公正地看,对偶式思维更像是一种巫术,当其借助文字的形式美感煽惑读者时,亦使巫术效能臻于极大。盖因道理不是情侣,虽不排斥出双入对,但绝不固执于成双作对,若强行嫁接,等于把真理弄成床戏。当写出“分久必合”之后,不动脑子也能凑出“合久必分”,当写出“信言不美”时,甚至都无法阻止“美言不信”的出现,先人遂在某种程度上把道理弄成填空游戏了。恕我鲁莽,尽管后句出自堂堂老子,但我并不想掩饰自己的轻视,因为我觉得,老子陷入了一种韩非式“自相矛盾”之境:只要我们觉得“信言不美,美言不信”里还含有语言美感,它就恰恰构成了对老子立论的否定。此虽特例,但也折射出骈文之咎,试图用语言的形式美感来加强逻辑力度,遂致走向反面。

  诚然,撰写碑文时,骈体文仍具优势。说穿了,志在歌功颂德的碑文,本不在乎阐述真知,它本质上就是一种礼仪化文体,须臾离不得装腔作势。因此,但凡意在使文字走出仪仗队步伐,同时令其具有汉白玉或青铜的质地,耸出华表的效果,骈体文都是不二之选。我篇首提及的那两篇碑文,除了在行文层面一无是处,即在最起码的态度上,亦毫无足取。余文在扯了些徒贻人笑的大话后,竟然还忙里偷闲地来一番顾盼自得,道是“方落数语,已烟霞满纸,心旷神怡”,全然无视碑体文应具的庄严法相。魏文也好不到哪儿去,作者昧于碑文的礼仪化要求,试图用一些插科打诨的杂文笔法,装点自我,调戏山川,取媚读者,甚至写出“国际歌回荡,地球村旋转”之类让人愕然的句子。我想,既然作者志存高远,决意用全球化视野来提提气,他总该对“国际歌”的审美认知,略知一二吧,毕竟,好莱坞曾有过把“国际歌”当成恐怖活动背景音乐的构想。至于不知所云的“地球村旋转”,刚刚看过《2012》的观众,大概只会联想到地球板块的致命漂移。对照堪称碑文鼻祖的秦相李斯,两文之庄谐失控及轻浮油滑,尤为触目。当年秦相李斯撰《泰山刻石文》,后人在肯定“其词特庄”之后,又评点道:“秦相他文无不詄丽,颂德立石,一变为朴浑,知体要也。”可见,“知体要”乃是操持该文体的入门心法,连这点认知都不具备,只是一味唐突汉语,自我抬举,结果只有一个:无辜江山,横遭墨猪荼毒。

  此类文体,本来不过是几个好大喜功的地方官吏弄出的商业策划,并不值得在文章层面加以评议。但虑及庸官源源而无尽,两位自我感觉超好的文人又绝无藏拙守愚之意,可见的后果是,今后我等行走江湖,常会猛不丁撞上此等恶碑劣墨,不免大感人生无趣。不得已,只能嘀咕几声。“学六朝不善,不过如纨绔子弟,薰香剃面,绝无风骨。”这是当年袁枚的忠告,临时拉来,聊充小文之收场白。

载《南方周末》2010年1月14日
沙发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写得太好玩了,成开心阅读了。
好像又和我发在燕谈的转贴有关。
好像又和我发在燕谈的转贴有关。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1-14 14:53
哈,我又想不起来了。过眼的帖子太多,导致读贴每忘转贴人,不该不该。
日后来杭州,一定请邹峰兄吃饭。还请邹峰多多转贴。
——谢谢平平和LS兄。
跟着大帮哄地喝声彩。
《人间词话》里有:散文易学而难工,骈文难学而易工。
可余秋雨大师的这篇碑文怎么也说不上个工字。
1# 周泽雄

某人“评价毛XX诗词”的雄文,同属格式与气韵相当乏味不着46的46腔调。
沙发,请其他版主加精,不加精,我看不过去。
沙发,请其他版主加精,不加精,我看不过去。
剑影秋歌 发表于 2010-1-14 16:06
你都8楼了,怎么还是沙发?哎!!!
只想优雅转身,不料华丽撞墙!
余文与鬼文相比更滥一筹,更不着四六。
http://http://blog.zmw.cn/user1/42/index.html我行我诉
你都8楼了,怎么还是沙发?哎!!!
听月小筑 发表于 2010-1-14 16:27
这个人,在十八楼还是沙发。

告诉你个秘密,他家是开沙发厂的。震惊世界、誉满全球、风华绝代、翘首弄姿的球球牌沙发就是他家生产的。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0-1-15 09:06 编辑

俺认识一位湖北籍江湖大仙,注册在香港,职业就是为各地政府形象工程做赋,赚得好银子,锦衣玉食,但尚有一点自知,知道是蒙蒙官员,绝不装大师,起码碰到俺没装。。B,比鱼尾骨格高了些许。
俺认识一位湖北籍江湖大仙,注册在香港,职业就是为各地政府形象工程做赋,赚得好银子,锦衣玉食,但尚有一点自知,知道是蒙蒙官员,绝不装大师,起码碰到俺不B,比鱼尾骨格高了些许。
杨林 发表于 2010-1-14 23:07
这个,我觉得无可厚非。即使牵涉到滥用职权,责任也不在操刀鬼身上。混口饭吃呗。我小小的原则是:只要不涉公义、不违法律,就不对别人的谋生活计妄加评议。
再回秋歌:谢谢鼓励。不过,自己的小文在自己担任版主的地盘上加精,我会浑身搔痒的。
读到这个帖子,将2楼和8楼的沙发进行优劣比较。我知道自己行走燕谈的饭碗被抢,顿觉两眼一黑。

沙发!  沙!!发!!!!!!
没有看过余秋雨和魏明伦写的碑文,看泽兄的文字,俺估计他俩是把一个严肃的碑文写成了夸张的文学作品,“国际歌回荡,地球村旋转”,这样的句子出现在碑文里,看着像是讥讽,如果还为死者的死而悲痛,他怎么忍心如此调侃哩?难怪泽兄要往死里埋汰他俩一把。
俺是灭绝师太
今天早上在地铁里刚读到这篇文章,钦佩不已,原来作者是周先生,景仰景仰,不介意给个签名吧?呵呵,开玩笑。
前段时间去了洋山深水港,最高点看到一位过气作家的四六体,看了两眼,掩鼻而过。感觉就如周先生所言。谢谢你写出了这帮附庸风雅的文人嘴脸。
今天早上在地铁里刚读到这篇文章,钦佩不已,原来作者是周先生,景仰景仰,不介意给个签名吧?呵呵,开玩笑。
前段时间去了洋山深水港,最高点看到一位过气作家的四六体,看了两眼,掩鼻而过。感觉就如周先生所言。 ...
都好就好 发表于 2010-1-15 10:29
想必这位先生也一定很有文学造诣的,俺读泽兄这篇文章还不怎么读得懂,因为俺不懂骈体文。
俺是灭绝师太
再回秋歌:谢谢鼓励。不过,自己的小文在自己担任版主的地盘上加精,我会浑身搔痒的。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1-14 23:47
大家都是平等的,好文就要加精,不要因为自已是版主就不给自已加精,这样对版主不公平.
只想优雅转身,不料华丽撞墙!
多谢都好兄。愧愧。
回听月:加精不加精,不是大事。我个人不喜欢如此,有些版主愿意尊重我的想法,我心存感谢,这事就算过去了。不过,这不是燕谈的成例。
再一一谢过诸位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