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煌:力争言论出版自由讲真话

力争言论出版自由讲真话

  

 

几千年封建专制的中国,大体上造就了两种人:一种是喜爱思想言论自由讲真话;一种就是封建专制势力,一个劲儿地扼杀民主与自由,由他们个人说了算。

当年日寇投降未几,内战风云骤起。人们对一党专政、独裁专制的国民党反动派极为憎恨,决心打出一个真正自由、民主、平等的共产主义天下。万万没想到,在建立了新中国之后,很快,人们面临的毛泽东独裁专制比蒋介石还蒋介石!幸亏中国共产党出了个真正马克思主义者胡耀邦。他坚决以“两个不管”粉碎了“两个凡是”(),大力倡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度扫清了封建专制的余毒,使全国出现了空前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崭新局面。十分可惜的是,这只有短短的几年,他就被一些“实权人物”邓小平等人搞下了台,并很快使他在极度痛楚中撒手人寰,使东方刚刚展现的自由民主的天色又突然灰暗下来。经过这十几年的努力,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去年在作家、文艺家们面前语重心长地要求大家讲真话。我相信这不是当年“引蛇出洞”的翻版,一定会使渴求言论民主自由的人复看到了天边明亮的曙光。

但与此同时,人们仍感到封建专制势力的存在。这种势力屡屡窒息自由民主的空气。他们依旧一个劲儿地进行“瞒和骗”,不容人们讲真话。最近女作家章诒和与新闻出版总署某种人的辩论,非常值得所有酷爱言论出版自由的人们的关注。同时我手中也握有类似事件的真凭实据——

1998年,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了我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不久,上海学林出版社予之再版;接着,日本翻译出版了日文版,香港紫罗兰书局出了繁体字版。对这么一本早就公开出版发行的书,我后来只不过对书中的个别人名作了订正,对少数细节作了点补充,作家出版社拟出版这个“修订版”,新闻出版总署竟下了封杀令。这个封杀令的抬头是“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在这张纸上打印了下列几行字:

关于撤销作家出版社《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选题的函

                                         图管字[2006]403

中国作协办公厅:

    作协报[2006]11号函收悉。

    作家出版社拟出版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一书选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宜安排出版,请通知该社撤销此选题。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

                                            OO六年六月七日

信末,还打印了“抄送:作家出版社”几个字。在“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这行字上,还加盖了一个圆形公章。这公章上部呈弧形的大半圈文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原来,是这群人把酷爱言论出版自由的人们“管”得丝毫动弹不得!

    这样的真凭实据,是想赖也赖不掉的。我曾给这个管理司的负责人写过一封信,询问这究竟是什么文件,能不能给我看一看?结果可想而知,得不到片言回音。

    这充分证明,他们对人权的藐视!

    这使我觉得:这种人是明目张胆地对抗宪法。因为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中国共产党党章也明确规定,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也一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这个新闻出版总署的人竟可以自认为“特权”在握,动不动就来个不准作记录的“吹风会”或干脆直接下一道封杀令,与国家根本大法大唱对台戏,胡作非为。这些人究竟是如何获得这种“特权”的,岂不令人深思和生疑么?这不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继续么?

    总之,剥夺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一些人,是非常依恋独裁专制老套套的。

    如此,在大律师张思之、浦志强的鼎力导助下,我于2007228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行政起诉状》,状告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当时其法定代表人是署长龙新民。状告他们的上述封杀令,是公然以一个内部的小小文件,把全国人民代表制定的《宪法》——国家大法——当成一张废纸。这和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只讲漂亮话而尽干黑暗事有何区别!

    当天下午两点多钟,张思之、浦志强律师就前往二中院立案大厅帮我办理立案手续。值班法官经审查后,收下了起诉状及所附证据和委托授权手续,并告知法院需经过审查方可决定是否立案,要求张、浦律师回去等候通知。在此过程中,法官未就起诉状的内容提出异议和做出任何补正指令。虽经两位律师郑重索取,二中院始终未出具收到起诉材料的书面“收据”。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最高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中,也要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据此,我们都认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未赋予法院在收到起诉状7日后,仍就可否立案问题进行“研究”的权力。

    在38日,即已超过7天之后,浦志强律师打电话给二中院有关律师询问:为何还不对是否立案作出决定。法院回答说: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向作协办和作家出版社的函决定撤销《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的出版选题,作协办和作家出版社才是接受这封函件的主体,作者戴煌并不是受函的主体。

    这就奇怪了,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封杀的是这本书,我怎么不是主体?换句话说,官府下令杀了一个人,被杀的人反而不是主体,这说得通么?

    后来二中院又变了一个说法,还是多方狡辩。为此,我与张思之、浦志强律师在38日给二中院“尊敬的院长”呈递了一封语重心长的信,“殷切地期待”二中院“能切实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保障公民个人的民事权利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损害。目前最要紧的,是先就立案问题早日作出裁决。”

    可是,递上这份申请后,迟迟不得回音。直到两个多月之后——比法定的“七日”超过约10倍的时间,我才接到二中院立案庭514日“退件通知”,说我的起诉书不符合他们所列的14项“起诉条件”的第8项,故将我的“起诉材料退回”。

14项“起诉条件”是:

1、  起诉材料应使用A4纸张;

2、  起诉书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3、  起诉书应由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4、  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存在的主体资格证明;

5、  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的证明

6、  涉外案件应提供的公证认证文件;

7、  涉港、澳、台案件应提供的公证文件;

8、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9、  属于我们管辖;

10、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11、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2、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13、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起诉的证明;

14、其他原因。

    看了这份“退件通知”,我的起诉条件基本合格,只是说不符合第8项“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那我要问:你这个法院眼看新闻出版总署公然以一纸所谓的“有关文件规定”而破坏国家大法——《宪法》,你们也不管?那要你这个法院干嘛使?再说,从你这个受理案件的第一条“起诉材料应使用A4纸张”来说,这是号称人民法院应该讲的话吗?大家都知道,在我们这个经济改革有所成就的大国,仍有数千万乃至亿计的人民在饥寒交迫的贫困之中。他们一旦受到歹恶暴徒的欺压凌辱,想给法院投一纸诉状而不是A4纸的,你们就可以将其扔进废纸篓置之不理?或也来个“退件通知”,说是不符合“起诉材料”的第一条而不了了之?这还算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官僚权贵法院?其人性、良心何在?

    我投身于新华社事业至今已整整60年了,有关法律素材的积累已经成箱,现在只拿出一份材料,就可以驳得二中院立案庭体无完肤。这份材料是200514日《新京报》的报导。其肩题是:“肖扬撰文指出”,红字主标题是“要依法执政而非以党代政”,其具体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在今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刊载文章称,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

    接着说:“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必须解决为什么要依法执政的思想观念问题。党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们的职能。”

    接着又说:“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法而不是以党代政,……党要总揽全局而不要包揽一切……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这已说得很清楚:不管是中宣部或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什么文件,也不能以党代政触发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很多人都知道:官官相护在中国的封建专制时代已有两千多年的“传统”,在千百万烈士打下了红色天下之后的“马克思加秦始皇”的新的封建权贵时代,也是人人通晓的“潜规则”之一。这当中,不管是原来毛泽东的麾下,还是林彪死党,都打着什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骗人旗帜,实可谓卑鄙无耻至极!对这样的新权贵集团,还像我60多年前怀抱着强烈的爱国主义和打出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共产主义理想针对日本强盗和国民党反动派一样,坚决拼个你死我活。当然,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和采访越南奠边府的越法决战,在几十次的枪林弹雨中我所见到的“血流成沟”也不止一次了,那实在是太残酷了。凡有人性的人,绝不再参加这种绝灭人性的暴力斗争。现在,我只愿意用自己的嘴和笔,来和这种口吐人言而干着龌龊事的新权贵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从而把这有关的事实简略托出,看他们有何话说。如果他们若说《九死一生》回述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执政后的官场“神化与特权”等等及“反右”后的全国万马齐喑和大死亡的惨相,会影响他们不能稳定、稳定、再稳定地躺在毛泽东留下的层层级级的龙床上花言巧语、坐享其成的新权贵利益,那我们可以进行实质性的辩论。如果说,我这是反对毛泽东的帝王思想和毛泽东的“万寿无疆”和“万岁万万岁”,要将我和张志新、遇罗克、林昭、李九莲等人一样地残杀掉,那你们就来吧,反正我在新华社住的门牌号码你们也知道。过去几十年,被你们看不惯而凶恶杀死的人已很多很多了;你们口吐人言而手段兽行的行为、直至1989年“六四”大屠杀的暴行,早已举世皆知了,我反正还和抗日和反对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一样,决不后退动摇,决不封口封笔,坚持力争国家根本大法赋予我的和所有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说真话,决不当混世虫!

    至于在网上,有些人同意我向二中院状告新闻出版总署破坏《宪法》的行为,有人说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不奇怪,我这一生的记者之笔,尤其是离休前后的许多年,揭露过许许多多的贪官污吏和狂暴之徒,连毛泽东甚为满意的“三条驴腿”起家的“全国劳动模范”王国藩也被我大大地批揭过,甚至就在上世纪80年代中,在二中院的前身就听过当时担任过作协机关党委书记和鲁迅文学院常务副院长的古鉴兹与王国藩的对峙,和二中院偏向王国藩的不公正的审判。对此,我所编著的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的几十万字的《新格斗》一书里都作了详尽的描述。这当然会引起有关人的忌恨。不但有人要派人到北京来暗杀我,就是把我告到法院的也不是一次两次。现在趁着我状告新闻出版总署,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一点儿也不奇怪。如果他们真是为了探求真理,不妨也像我一样,公开自己的姓名、身份、住址、凭事实说话而不是空空洞洞地骂几句。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前苏联有个话剧叫《银婚》,剧中有这样的台词:“没有良心的权力是无耻的,没有权力的良心是软弱无力的。”

    我还是应该向新权贵集团的人们提提醒:多年来,像你们也一定会明白非常知名的胡绳、任仲夷、张劲夫等等这样的老同志成为“两头真”的人越来越多了,更甭说许许多多的中青年。因此你们不要再贪恋于过去的老套套了,而应该切切实实地遵照宪法行事,应该让大家讲真话,再也不能昧着良心隐瞒历史、掩盖历史、粉饰历史、涂改历史、歪曲历史、伪造历史了,老老实实地真正做一个有良心的人!

 

                                                  200761下午于戴氏蜗牛居

 

 

注:毛泽东逝世后,时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的吴德在19761130日的讲话,《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的所谓“两报一刊”在197727日的社论,以及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在1977310日的公开讲话中,都强调:“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后来胡耀邦同志说:“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与处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

 

up

这事如果放在一般作者身上,也就无声无息了。近六十年来,因此而只能无声无息的作者也不知有多少。

我完全承认,我们现在也讲“以人为本”,也讲“政治民主”,也讲“人权”,也讲这也讲那,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那就是要在实行专制制度下才能讲!

这就是我们的现状!

我们越来越看清有些组织,越来越看清有些人,他们到底要干什么,正干着什么。

我们生活环境的残酷,举世皆知。

我们为什么出不了哈维尔,出不了米奇尼克,甚至(大陆)出不了柏杨出不了李敖,就因为你还在“萌芽”时期,还等不到你出名后再抓你去坐牢,就有“组织派来的”把你给整了。

有那么一个时段,乃至至今,有些人非常崇拜米奇尼克的做法,特别反对革命,好像我们也可以搞“灰色的民主”似的。然而,一个又一个事件,一天又一天,让人明白,终是幻想。有些人忘记了列宁说的“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我不否认民主的阳光一定会照到中国人民的头上,但后面不能不跟一句演出于六十年代中期的大型歌舞剧《东方红》中的一句台词:夜漫漫,路漫漫,长夜难明赤县天……

几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孩子时,我那大字不识一个的父亲在中午吃饭说闲话时无意中提到一位姓姜的工友(父亲不知道,其实我与姜的女儿小学同班),也是一位老共产党员,他说他所在的组织说的是人情道德,做的是男盗女娼。当然我相信,这种情形不会是全部,但也不能随便就否定了一位老人的感觉。

这位老人已经死去几十年了(他有气管炎)吧。如果不是我来提起他,他的“言论”也就永远不为人所知。因为,据知他有限的一两个孩子都没什么文化,想来更不会像我这样还能“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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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

法律仿佛是笑话的代名词[em09]
滥用权利实际是一种政治上的大腐败,这样的腐败分子应按经济腐败分子一样给予严惩
毛泽东的远见      

迎客松按:

现在,一种理论或观点是不是正确和科学,已经不为人们所重视。只要它是与过去的或现存的思想观念不同或相反,就会被称为“理论创新”或“创新理论”,其“创新”者就会一夜走红,成为著名的学者和理论家。吴敬琏、厉以宁、茅于拭、张五常、张维迎等人,就是这样成为理论精英,而名扬天下的。虽然他们的理论不过是拾外国资产阶级学者的牙慧,而根本无任何创新内容可言。

如果用这样的“创新”观点看下面这个贴子,那么,它对毛泽东的分析,确实有它独特的与众不同的认识,甚至说它对毛泽东的研究有所“创新”,也不为过。

该贴全文如下:

1976年,巨星陨落了。时间在1949年开始,但没有在1976年终结。

1949年-1976年是毛泽东亲自主宰的历史,1976年到今天则是毛泽东让别人从反面解释前28年历史的历史。从1949年,到今天,历史的实际主导者,无疑都是毛泽东。生前的毛泽东让灵魂坐在云端俯视人间,看妖魔鬼怪尽现本色,并不时发出预警,但俗众们无法理解毛泽东的灵魂。于是,那个“荒唐年代”“荒唐”的一切,从哲学家的伟大的头脑中走出,变成社会改造的具体行动时,几乎没有一个人理解哲学家的睿智。毛泽东满足卑贱者的表现欲和善良者的美好愿望,留下了反面教材。这样,就有了1976年后毛泽东靠灵魂而非靠肉体主宰的历史。实际上,从他1949年主导中国的那一刻开始,就有着两条路线进行着实质性的斗争。虽然毛泽东不得不直接告诉他的同志、他的人民,敌人就在党内,就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善良的人们觉得毛泽东是在疑神疑鬼,是在捕风捉影。

马克思认为,以往哲学都只在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毛泽东东先是合理解释了世界,然后按照解释得到的逻辑和结论,又改造了世界,最后提出了对未来世界的预告和警示。我们中的一些,目光短浅,把毛泽东上帝般的拯救和改造,视为独裁专制,把他改造了的世界叫做地狱、解释清楚了的世界叫做乌托邦。于是,一度被毛泽东收归到潘多拉盒子里的小鬼大鬼、魑魅魍魉、牛鬼蛇神就又被放到了人间,兴风作浪,比以往更惨烈的祸害世界。今天的学者专家,告诉我们,这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代表了人类的最后归宿,是此岸也是彼岸,是人性最美好的展示,是人性本真的要求,是人性本身。

马克思的警告式预言避免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破产。但这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唯能说明的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优秀政治家和负责任的学者们,及时接受了马克思的警告,并在马克思的警告之下,改造了自己的社会,修正了自己的目标,并克制了一些贪婪,把普通民众的生存也当作社会和谐最根本的一环,才避免了社会发展的断裂。列宁在一个农奴制的苏俄建立了社会主义,后来经过斯大林的努力,发展起一个超级工业和军事大国。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毛泽东在自己的国家,在推翻了半殖民半封建的统治后,在经过了“三大改造”后,开始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也是发展,因为,无论是列宁还是毛泽东,他们的目标和道路的指向和马克思主义是一致的,只是在过程和程序上,因地制宜,进行了改造和压缩,该超越的过程刻不容缓去勇敢超越。这是实事求是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所试图超越的,就是那个赤裸裸的人吃人的残酷的血腥的原始资本主义,通过社会主义的道路,去迎头赶上现代资本主义,并最终超越现代资本主义。这里必须要对马克思之前的原始的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之后,接受了马克思的警告进行改造和发展后的现代资本主义加以区分。可以说,毛泽东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并取得了实际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然而,毛泽东的路没有被继承,那个被毛泽东刻意回避了的原始资本主义被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们,照搬到了毛泽东后的社会主义中国。一次空前的伟大的社会改造的成果,付诸水流。毛泽东不是失败于任何敌人,仅失败于生命的短暂。那些从不相信毛泽东的人,总以为自己正确,在毛泽东亲自主政的时候,他们没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正确。1976年后,这个机会到来了。他们首先倡导的就是“补课”、“交学费”,人们其实和倡导者一样都知道这补课的含义,但人们真诚的虔敬的接受了倡导,把一个10亿人的国家交给某些人当作过河的石头。这样在“不争议”的一公斤的智慧下,就有了现在不得不争议的社会现实。18世纪伦敦上空飘荡的污染空气200年后飘到了北京上空。这是中国应该遭受的惩罚,还是我们不该交的学费?我深以为怀疑!巴尔扎克,雨果,狄根斯笔下的200年前的一个方面的欧洲,飞落在今天的中国大地,这是猥琐与倒退,还是崇高与进步?历史不会停留在今天,北京上空的黑雾终会消失,飞来的200年前的一个方面的欧洲也会再飞走,但它将会是以无数生灵遭本可避免的摧残甚至死灭为代价的。如果毛泽东的路不中断被继续到今天呢?1970年代我们几乎能造出绝大部分世界最先进的东西,今天我们买来了世界上一切最先进的东西。制造和卖,真的没有区别吗?

马克思在他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工人创造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能量和范围越是增加,他就变得越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自己也就变成一种更加廉价的商品。伴随着物质世界的增值的是与之成正比的人的世界的贬值。劳动不仅生产商品,他还把自己和工人作为商品来生产-与它生产商品成比例。马克思继续说:不错,劳动给富人生产出美丽的东西—但对工人来说,他生产出贫困。它给富人造出宫殿,却给自己造出茅屋陋舍。它给富人生产出美,却给工人自己产生出残废和畸形。机器在取代劳动,但机器迫使一些工人回到一种原始而残酷的劳动中,同时又把另一些工人变成了机器。劳动生产智慧,却在工人身上产生出愚昧和痴呆。

这是原始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现在,善良的人们,当你读了这段文字,你还会否定,马克思是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吗?你还会怀疑毛泽东是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吗?你还怀疑毛泽东在文革中的梦话一样的警告还是捕风捉影吗?毫无疑问,毛泽东不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难能可贵的,更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家。共产党内,除了毛泽东谁还有资格号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实践家,谁还敢不知羞耻说自己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当然,如果歪曲也是一种发展的话,那么有人发展了很多。

80年代的某个日子,在天安门广场耸立了20多年的马恩列斯的画像被请走了,取而代之的是孙中山的画像。毛泽东的画像虽然还挂在天安门城楼,但在毛泽东曾经的敌人那里,它成为没有任何意义的纯粹的装饰物,不再具有生命、意志、自由、民主的含义,不再具有国家合法性、共产党合法的含义。他们或许在为那尊画像烦恼、尴尬。

对于中断历史的痛惜,让人们变得智慧了。苦难的中国,对于她的英雄的时代超越性和历史使命感的完全理解,命定要在一个中断历史的无穷大代价的基础上完成。谁让我们是一个只有孔家的虚伪礼仪没有真正哲学的民族!既然我们没有哲学家洞察历史和未来的智慧,那就让现实的惨烈来当我们的老师吧。但是,我们没有理由气馁,因为我们已经有了毛泽东,有过毛泽东的时代,尤其有过毛泽东的文革后,学会了一点哲学的思考,开始懂得一点历史的纵深。

其实,毛泽东去世后,远不到28年,人们就终于理解了毛泽东先知先觉的警告,终于认情了敌人。他们是腐败分子、腐败分子的保护人、腐败的赞美人与辩护人、腐败制度的催生者、他们也是一些不负责任的文化人、文艺工作者、经济学家、学者、教授,等等,等等。那是一个长长的名单。生前的毛泽东苦口婆心却没有多少人理解他的良苦用心,今天,毛泽东不再说一句话,他曾经热爱,现在依然热爱,并将永远热爱的人们,就在许多事情上,完全的理解了他。当某些自以为正确的人,以为自己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的时候,却浑然不知这个所谓新时代是毛泽东用来教育他的人民的。历史必然要回归毛泽东的人间正道。不管这个回归要多长时间,要付出多大代价,它必然发生。社会主义的事业,不是一个终结的过去存在,从更广大的历史视角中看,它恰是一个越来越近的未来存在。这便是历史的逻辑,我们无力抗拒。“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发挥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从这个斗争中的一面,阐述清楚了这个斗争的全部。这就是对马克思的超越。

毛泽东以前的历史书,由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名字组成,即便出现了小老百姓,那也是盗匪、刁民、流氓、恶棍、刺客,他们中没有一个是有帝王将相、王公贵族、才子佳人那般高尚和高贵的。但1949-1976的历史里,出现那么多小老百姓的名字。他们是张思德、雷锋、王杰、戴碧蓉、董存瑞、黄继光、王国藩、王进喜、陈永贵、郭凤莲、邱少云、蔡永祥,等等,等等。他们来自江河,来自草原,来自战场,来自农村,来自工厂,来自火热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他们是道德星空里闪烁的星,令我们敬畏,但他们却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之间行走,他们是我们的学生、老师、同事、战友、兄妹、父母,他们真实、亲切、高尚、脱离了低级趣味。他们是时代的代表,也是我们自己的化身。我们多少人实际上和他们达到了一样的境界,一样的道德。只是真实历史不必要记下我们每一个名字,就让他们作为代表载入史册,就已经足够证明“高贵者最愚蠢,卑微者最高贵”,证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社会主义与其说是作为一种政治制度被引入,不如说是作为一种人类崇高的新型道德价值体系被接纳和被实践。在毛泽东的中国,这个道德价值体系不是照搬马克思主义教科书上的,是结合中国的历史和现状,对比了中国和世界文化的优劣之后,旨在为一个庞大民族找到其在世界舞台上应有的位置,而做出调整后的道德价值体系。孙中山慨叹中国是一盘散沙,但他基于少数人,排斥工农大众的精英革命,最终遭到失败,没有完成对这盘散沙的最终改造。传统文化“仁义礼智信”倡导的是自下而上的“忠诚”,它的发动者名为孔孟实是皇上,它的落脚点和最终的收益者,也是皇上。正如同黑格尔所言,古代中国只有一个人是自由的,这个人就是皇上。“仁义礼智信”的全部目的,就是要保持皇上的自由。“温良恭俭让”所强调的是封建时代被统治者的个人的修养,也非国家民族精神。因之,社会因为纵向的盲目忠诚和横向的谦让,虽然具有一定稳定性和亲和性,但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实体,尤其是没有成为一个团结的、统一的、具有内在凝聚力的政治实体。它表面上,具有一个所谓文明古国的一切外在特征,它的民众恭恭敬敬、和和气气,社会仿佛吉祥如意、生产蒸蒸日上、商业发达、文化繁荣,但是,它实质上是一盘散沙。这被1840年以来英国人的枪炮和以后一再屈辱的历史所一再验证。1840年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戳破那层纸,让皇帝的新衣,为普通民众所知道而已。当毛泽东接掌中国的时候,这个一盘散沙的状况,并没有很快得到改变,只是经过了农业合作化、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手工业改造、人民公社化、还有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之后,这个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才最终构建起来,并为大多数一般民众接受和遵循,一盘散沙才渐渐成为过去的历史。在1949年开始的时间里,过去历史上皇上一个人的自由,终被全民自由所代替。它的标志是,对外拥有实质意义上的完全独立和自由的主权,在内部则建立起主人翁的个体民众的社会自觉,一般民众有了国家为我,我为国家这种现代国家的公民意识。具体的表现形式则是,男女平等,官民平等,财富在全社会进行基本平等的生产和分配,话语权基本掌握在社会普通民众之手,那些捏着笔杆子的,或主动或被迫成为普通大众的代言人,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即所谓三大差别在大范围高程度缩小。更重要的是个体成员和国家结成了互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爱国家即爱自己,珍爱自己的荣誉、节操、坚信爱劳动爱人民是崇高的修养,即是爱国家,会得到国家的表扬鼓舞。对“好人好事”即时表扬,并授予各种相应的荣誉称号,如光荣军属、先进生产者、先进个人集体、三好学生、五好家庭、学雷锋标兵等等,都是这个互信结成的标志。随着这个互相的结成,一盘散沙最终铸造成为国家意志体:一个由自由意志统一起来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一个世界政治事务中最大的政治实体,最终登上了历史舞台。那时,我们自己形容为扬眉吐气。

历史上的英雄有天生的,有时势造出来的,有自我成长而来的。秦皇汉武是天生,唐宗宋祖是时势造成,毛泽东则是自我成长的。革命有两种,为了自己的革命和为了自由的革命。陈胜吴广,完不成军令,就揭竿而起,是为了自己的革命。他们看到和觊觎的是秦二世屁股底下的龙椅和身上的黄袍。他们在鱼肚里放进去的是卑微的道德和我们民族的奴性。斯巴达克斯则不同,角斗场上的胜利可以让他在罗马君主与贵族的歇斯底里的变态的快乐中获得自由,但他拒绝了这施舍,因为还有无数人要为那些王公贵族的变态的快乐失去生命,他要为这些人的自由,高昂起头颅,握紧手中的剑。斯巴达克斯死了,被君主绞死了,但他让最高贵者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高贵:自由和为自由献身的意志。罗马帝国动摇了,但西方的自由却在罗马帝国最后的轰然倒塌中在现实社会萌芽了,不再只是希腊哲学家的理想。这是斯巴达克斯的贡献。毛泽东和斯巴达克斯一样,所从事的是为了自由的革命。他本可以继承一份不错的家业,做个小地主,三妻四妾,享受今天的精英们高扬的所谓“人性”;也可以当个小乡绅,长袍马褂,走东串西,为邻里乡亲的芝麻小事,操操心,迎来几分尊敬和心安理得;或者当个教书匠,摇头晃脑,之乎者也,传播所谓的仁义道德。但他没有,他选择了为自由的革命,选择了斯巴达克斯的路。普罗米修斯以自己的死,为人类向神要来自由,毛泽东则是代表被压迫的人向压迫者要来自由。

1949年前的毛泽东,容易被认作一代草莽枭雄,因为1949年以前的全部革命都可能被误解为是陈胜吴广为了秦二世的龙椅和黄袍的革命。而1949-1976的历史,最终证明了毛泽东不是草莽枭雄、不是为了自己、不是时势造出来的。1949年以前的毛泽东只是伟人祠里一个普通的伟人,伟人星空里一颗普通的星,而1949年后,我们不得不为毛泽东单建一座伟人祠,历史伟人的星空里,毛泽东成为了最耀眼的一颗,那些渺小的嫉妒者,试图遮挡住他的光辉,但总是被他发出的光照见得更加渺小。

基督被犹大出卖,不得不死。他选择了死,并扛着那个钉死自己的十字架去刑场。毛泽东不得不也扛这样的一副十字架去死。这个十字架就是“文革”。与基督不同的是,毛泽东自己精心的、自觉自愿的打造了这个十字架,并把自己钉了上去。基督的神性就这样被毛泽东超越了。毛泽东“钉死”了自己,而人民获得了自由。被他拯救的人们,虔诚的将他解救下十字架,就这样他复活了,并将不再死去,并将庇佑每一个弱小者的心灵和魂魄。当他们孤独的时候,想到这个名字,就不再孤独;当他们害怕的时候,想到这个名字,就会有力量;当他们失去生的勇气的时候,想到这个名字,就会看到曙光和希望,就会懂得珍爱生命。

联合国曾下半旗为一个白人种族曾视为狗的民族的领袖致哀。请问,毛泽东之前的中国人有谁可以获得这个荣耀?毛泽东之后的中国人有几个还可以获得这种荣耀?1976年,毛泽东逝世的消息,传到加拿大,那个视毛泽东为政治宿敌的张国焘无限感慨的说:我们的时代过去了。这个“我们”,是大写的我们,它代表的是理想、正义、自由、奋斗、历史使命和民族的责任。但是,“我们”的时代决没有过去。

1949-1976的历史现在越来越清晰了:那是一个建设的、而非破坏的年代;一个理想的、而非庸俗的年代;一个高扬道德的、而非宣扬物欲的年代;一个人民民主自由、扬眉吐气的、而非少数人独裁专制的、人民为奴隶的时代;一个自力更生、敢想敢干的、而非洋奴哲学的、需要阿Q的年代;一个进取的创造了无数奇迹的、而非平庸的无所作为的年代。一句话,一个柏拉图理想中的哲学王的国家成为了现实的年代。今天,经济崩溃被大家认识到是个弥天大谎、闭关锁国是无耻的栽赃、迫害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小流氓式的自我辩解、文革为浩劫则是哲学无能者的信口雌黄。我们要感谢那个时代的主人们,但我们也不能忘掉为那个时代付出了青春爱情幸福乃至生命的普通大众,他们中确有一些无谓的生命牺牲。但这就是历史,我们要学会悼念亡者和和自我忏悔,但不能忘却。

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1949年开始的时间如是说。右而左 2005-12-22

附:

有人说毛泽东的历史在1976年已经结束了,表面是这样,但实质上却不是这样。从1976年到现在,中国的历史依然是毛泽东的历史,毛泽东的影响力不但在三十年后没有减弱,反而却成了当今时代的最强音,为什么?因为反面教员的表演太成功了,让人民在前后两个绝然不同的三十年深切感受到了毛泽东的历史。

有人说文化大革命彻底的失败了,表面是这样,但实质上却不是这样。经过那十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的洗礼,中国人的政治意识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强烈。文革时所极力反对的丑恶现象却是改革这些年来极力恢复的“好现象”,人民经过对比,在三十年后才惊讶的发现,当时附和那个人否定文革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现在知道了吧,还好,还不算太晚,毛泽东留下的社会主义政治基础还基本完好,只要社会主义基础还在,右派们无论多么猖狂的反对人民,终会被人民打败的。

毛泽东也许是有意留下了反面教员来从反面教育人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毛泽东给中国留下的社会主义基础太深厚了,没有百余年的时间根本消灭不了,如果那个人当时就敢彻底否定社会主义,那么当时人民当时就能看清他的本来性质,他肯定不会成为统治者。如果他只是进行经济领域上的复辟而不敢轻动政治基础,那么,人民在经历了这些年的反面教育后,会更加清醒和觉悟,人民会更认清文革的伟大意义,然后回归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

毛泽东明明知道这个人是强硬的右派,一旦上来肯定会否定文革的,可为什么要还逼他做什么保证永不翻案?这等于承认日后这个人一定会上来,难道毛泽东不聪明吗?不是的,毛泽东这招极高明,先入为主,让这个人只能在毛泽东画好的圈圈里折腾。他表面上否定了文革,但实质上却“肯定”了文革,这句“保证永不翻案”让这个人真恨透了毛泽东,就是这句话让毛泽东把这个人日后的战略回转余地全给取消,时间越长,越能证明毛泽东的清白和那个人的愚蠢。这个人表面上自以为得计,实际上在做着“为渊驱鱼”的蠢事,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有人企图丑化毛泽东,企图破坏毛泽东在人民群众中的伟大形象,但他们太可悲了,他们越是丑化毛泽东,毛泽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越高大,现在的“毛泽东热”实际上就是右派们愚蠢的必然结果。右派们永远想不通,一个死后三十年的人物,怎么越骂他,越有人喜欢他、崇拜他?事实上,这些愚蠢的右派们根本不了解毛泽东,毛泽东早就巧妙的把自己和人民联系在了一起,证据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虽然不在了,但一个毛泽东却变成了上亿个毛泽东,现在十亿劳动人民就是毛泽东的化身,他们想打倒毛泽东?首先就必须打倒十亿劳动人民,但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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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向继东在2007-08-31 11:33:23的发言:

力争言论出版自由讲真话

  

 

 

几千年封建专制的中国,大体上造就了两种人:一种是喜爱思想言论自由讲真话;一种就是封建专制势力,一个劲儿地扼杀民主与自由,由他们个人说了算。

当年日寇投降未几,内战风云骤起。人们对一党专政、独裁专制的国民党反动派极为憎恨,决心打出一个真正自由、民主、平等的共产主义天下。万万没想到,在建立了新中国之后,很快,人们面临的毛泽东独裁专制比蒋介石还蒋介石!幸亏中国共产党出了个真正马克思主义者胡耀邦。他坚决以“两个不管”粉碎了“两个凡是”(),大力倡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度扫清了封建专制的余毒,使全国出现了空前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崭新局面。十分可惜的是,这只有短短的几年,他就被一些“实权人物”邓小平等人搞下了台,并很快使他在极度痛楚中撒手人寰,使东方刚刚展现的自由民主的天色又突然灰暗下来。经过这十几年的努力,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去年在作家、文艺家们面前语重心长地要求大家讲真话。我相信这不是当年“引蛇出洞”的翻版,一定会使渴求言论民主自由的人复看到了天边明亮的曙光。

但与此同时,人们仍感到封建专制势力的存在。这种势力屡屡窒息自由民主的空气。他们依旧一个劲儿地进行“瞒和骗”,不容人们讲真话。最近女作家章诒和与新闻出版总署某种人的辩论,非常值得所有酷爱言论出版自由的人们的关注。同时我手中也握有类似事件的真凭实据——

1998年,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了我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不久,上海学林出版社予之再版;接着,日本翻译出版了日文版,香港紫罗兰书局出了繁体字版。对这么一本早就公开出版发行的书,我后来只不过对书中的个别人名作了订正,对少数细节作了点补充,作家出版社拟出版这个“修订版”,新闻出版总署竟下了封杀令。这个封杀令的抬头是“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在这张纸上打印了下列几行字:

关于撤销作家出版社《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选题的函

                                         图管字[2006]403

中国作协办公厅:

    作协报[2006]11号函收悉。

    作家出版社拟出版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一书选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宜安排出版,请通知该社撤销此选题。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

                                            OO六年六月七日

信末,还打印了“抄送:作家出版社”几个字。在“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这行字上,还加盖了一个圆形公章。这公章上部呈弧形的大半圈文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原来,是这群人把酷爱言论出版自由的人们“管”得丝毫动弹不得!

    这样的真凭实据,是想赖也赖不掉的。我曾给这个管理司的负责人写过一封信,询问这究竟是什么文件,能不能给我看一看?结果可想而知,得不到片言回音。

    这充分证明,他们对人权的藐视!

    这使我觉得:这种人是明目张胆地对抗宪法。因为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中国共产党党章也明确规定,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也一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这个新闻出版总署的人竟可以自认为“特权”在握,动不动就来个不准作记录的“吹风会”或干脆直接下一道封杀令,与国家根本大法大唱对台戏,胡作非为。这些人究竟是如何获得这种“特权”的,岂不令人深思和生疑么?这不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继续么?

    总之,剥夺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一些人,是非常依恋独裁专制老套套的。

    如此,在大律师张思之、浦志强的鼎力导助下,我于2007228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行政起诉状》,状告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当时其法定代表人是署长龙新民。状告他们的上述封杀令,是公然以一个内部的小小文件,把全国人民代表制定的《宪法》——国家大法——当成一张废纸。这和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只讲漂亮话而尽干黑暗事有何区别!

    当天下午两点多钟,张思之、浦志强律师就前往二中院立案大厅帮我办理立案手续。值班法官经审查后,收下了起诉状及所附证据和委托授权手续,并告知法院需经过审查方可决定是否立案,要求张、浦律师回去等候通知。在此过程中,法官未就起诉状的内容提出异议和做出任何补正指令。虽经两位律师郑重索取,二中院始终未出具收到起诉材料的书面“收据”。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最高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中,也要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据此,我们都认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未赋予法院在收到起诉状7日后,仍就可否立案问题进行“研究”的权力。

    在38日,即已超过7天之后,浦志强律师打电话给二中院有关律师询问:为何还不对是否立案作出决定。法院回答说: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向作协办和作家出版社的函决定撤销《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的出版选题,作协办和作家出版社才是接受这封函件的主体,作者戴煌并不是受函的主体。

    这就奇怪了,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封杀的是这本书,我怎么不是主体?换句话说,官府下令杀了一个人,被杀的人反而不是主体,这说得通么?

    后来二中院又变了一个说法,还是多方狡辩。为此,我与张思之、浦志强律师在38日给二中院“尊敬的院长”呈递了一封语重心长的信,“殷切地期待”二中院“能切实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保障公民个人的民事权利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损害。目前最要紧的,是先就立案问题早日作出裁决。”

    可是,递上这份申请后,迟迟不得回音。直到两个多月之后——比法定的“七日”超过约10倍的时间,我才接到二中院立案庭514日“退件通知”,说我的起诉书不符合他们所列的14项“起诉条件”的第8项,故将我的“起诉材料退回”。

14项“起诉条件”是:

1、  起诉材料应使用A4纸张;

2、  起诉书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3、  起诉书应由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4、  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存在的主体资格证明;

5、  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的证明

6、  涉外案件应提供的公证认证文件;

7、  涉港、澳、台案件应提供的公证文件;

8、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9、  属于我们管辖;

10、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11、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2、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13、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起诉的证明;

14、其他原因。

    看了这份“退件通知”,我的起诉条件基本合格,只是说不符合第8项“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那我要问:你这个法院眼看新闻出版总署公然以一纸所谓的“有关文件规定”而破坏国家大法——《宪法》,你们也不管?那要你这个法院干嘛使?再说,从你这个受理案件的第一条“起诉材料应使用A4纸张”来说,这是号称人民法院应该讲的话吗?大家都知道,在我们这个经济改革有所成就的大国,仍有数千万乃至亿计的人民在饥寒交迫的贫困之中。他们一旦受到歹恶暴徒的欺压凌辱,想给法院投一纸诉状而不是A4纸的,你们就可以将其扔进废纸篓置之不理?或也来个“退件通知”,说是不符合“起诉材料”的第一条而不了了之?这还算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官僚权贵法院?其人性、良心何在?

    我投身于新华社事业至今已整整60年了,有关法律素材的积累已经成箱,现在只拿出一份材料,就可以驳得二中院立案庭体无完肤。这份材料是200514日《新京报》的报导。其肩题是:“肖扬撰文指出”,红字主标题是“要依法执政而非以党代政”,其具体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在今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刊载文章称,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

    接着说:“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必须解决为什么要依法执政的思想观念问题。党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们的职能。”

    接着又说:“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法而不是以党代政,……党要总揽全局而不要包揽一切……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这已说得很清楚:不管是中宣部或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什么文件,也不能以党代政触发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很多人都知道:官官相护在中国的封建专制时代已有两千多年的“传统”,在千百万烈士打下了红色天下之后的“马克思加秦始皇”的新的封建权贵时代,也是人人通晓的“潜规则”之一。这当中,不管是原来毛泽东的麾下,还是林彪死党,都打着什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骗人旗帜,实可谓卑鄙无耻至极!对这样的新权贵集团,还像我60多年前怀抱着强烈的爱国主义和打出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共产主义理想针对日本强盗和国民党反动派一样,坚决拼个你死我活。当然,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和采访越南奠边府的越法决战,在几十次的枪林弹雨中我所见到的“血流成沟”也不止一次了,那实在是太残酷了。凡有人性的人,绝不再参加这种绝灭人性的暴力斗争。现在,我只愿意用自己的嘴和笔,来和这种口吐人言而干着龌龊事的新权贵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从而把这有关的事实简略托出,看他们有何话说。如果他们若说《九死一生》回述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执政后的官场“神化与特权”等等及“反右”后的全国万马齐喑和大死亡的惨相,会影响他们不能稳定、稳定、再稳定地躺在毛泽东留下的层层级级的龙床上花言巧语、坐享其成的新权贵利益,那我们可以进行实质性的辩论。如果说,我这是反对毛泽东的帝王思想和毛泽东的“万寿无疆”和“万岁万万岁”,要将我和张志新、遇罗克、林昭、李九莲等人一样地残杀掉,那你们就来吧,反正我在新华社住的门牌号码你们也知道。过去几十年,被你们看不惯而凶恶杀死的人已很多很多了;你们口吐人言而手段兽行的行为、直至1989年“六四”大屠杀的暴行,早已举世皆知了,我反正还和抗日和反对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一样,决不后退动摇,决不封口封笔,坚持力争国家根本大法赋予我的和所有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说真话,决不当混世虫!

    至于在网上,有些人同意我向二中院状告新闻出版总署破坏《宪法》的行为,有人说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不奇怪,我这一生的记者之笔,尤其是离休前后的许多年,揭露过许许多多的贪官污吏和狂暴之徒,连毛泽东甚为满意的“三条驴腿”起家的“全国劳动模范”王国藩也被我大大地批揭过,甚至就在上世纪80年代中,在二中院的前身就听过当时担任过作协机关党委书记和鲁迅文学院常务副院长的古鉴兹与王国藩的对峙,和二中院偏向王国藩的不公正的审判。对此,我所编著的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的几十万字的《新格斗》一书里都作了详尽的描述。这当然会引起有关人的忌恨。不但有人要派人到北京来暗杀我,就是把我告到法院的也不是一次两次。现在趁着我状告新闻出版总署,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一点儿也不奇怪。如果他们真是为了探求真理,不妨也像我一样,公开自己的姓名、身份、住址、凭事实说话而不是空空洞洞地骂几句。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前苏联有个话剧叫《银婚》,剧中有这样的台词:“没有良心的权力是无耻的,没有权力的良心是软弱无力的。”

    我还是应该向新权贵集团的人们提提醒:多年来,像你们也一定会明白非常知名的胡绳、任仲夷、张劲夫等等这样的老同志成为“两头真”的人越来越多了,更甭说许许多多的中青年。因此你们不要再贪恋于过去的老套套了,而应该切切实实地遵照宪法行事,应该让大家讲真话,再也不能昧着良心隐瞒历史、掩盖历史、粉饰历史、涂改历史、歪曲历史、伪造历史了,老老实实地真正做一个有良心的人!

 

 

                                                  200761下午于戴氏蜗牛居

 

 

 

 

注:毛泽东逝世后,时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的吴德在19761130日的讲话,《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的所谓“两报一刊”在197727日的社论,以及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在1977310日的公开讲话中,都强调:“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后来胡耀邦同志说:“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与处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

 

 

如果说胡耀帮是在邓小平的操纵下颠覆毛泽东,而戴煌就是一个一直躲在阴暗角落里准备行凶的杀手,终于找到了作案的机会,迫不及待的跳出来,拉着胡耀帮大旗,遮挡着自己的嘴脸,对人民的国家对老百姓的社会疯狂做乱,搞跨人民的国家,搞乱社会思想,而戴煌躲在阴沟发笑,难道他不是这种家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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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上朋芝女士是典型的文革余孽。
以下是引用向继东在2007-08-31 11:33:23的发言:

力争言论出版自由讲真话

  

 

 

几千年封建专制的中国,大体上造就了两种人:一种是喜爱思想言论自由讲真话;一种就是封建专制势力,一个劲儿地扼杀民主与自由,由他们个人说了算。

当年日寇投降未几,内战风云骤起。人们对一党专政、独裁专制的国民党反动派极为憎恨,决心打出一个真正自由、民主、平等的共产主义天下。万万没想到,在建立了新中国之后,很快,人们面临的毛泽东独裁专制比蒋介石还蒋介石!幸亏中国共产党出了个真正马克思主义者胡耀邦。他坚决以“两个不管”粉碎了“两个凡是”(),大力倡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度扫清了封建专制的余毒,使全国出现了空前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崭新局面。十分可惜的是,这只有短短的几年,他就被一些“实权人物”邓小平等人搞下了台,并很快使他在极度痛楚中撒手人寰,使东方刚刚展现的自由民主的天色又突然灰暗下来。经过这十几年的努力,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去年在作家、文艺家们面前语重心长地要求大家讲真话。我相信这不是当年“引蛇出洞”的翻版,一定会使渴求言论民主自由的人复看到了天边明亮的曙光。

但与此同时,人们仍感到封建专制势力的存在。这种势力屡屡窒息自由民主的空气。他们依旧一个劲儿地进行“瞒和骗”,不容人们讲真话。最近女作家章诒和与新闻出版总署某种人的辩论,非常值得所有酷爱言论出版自由的人们的关注。同时我手中也握有类似事件的真凭实据——

1998年,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了我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不久,上海学林出版社予之再版;接着,日本翻译出版了日文版,香港紫罗兰书局出了繁体字版。对这么一本早就公开出版发行的书,我后来只不过对书中的个别人名作了订正,对少数细节作了点补充,作家出版社拟出版这个“修订版”,新闻出版总署竟下了封杀令。这个封杀令的抬头是“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在这张纸上打印了下列几行字:

关于撤销作家出版社《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选题的函

                                         图管字[2006]403

中国作协办公厅:

    作协报[2006]11号函收悉。

    作家出版社拟出版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一书选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宜安排出版,请通知该社撤销此选题。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

                                            OO六年六月七日

信末,还打印了“抄送:作家出版社”几个字。在“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这行字上,还加盖了一个圆形公章。这公章上部呈弧形的大半圈文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原来,是这群人把酷爱言论出版自由的人们“管”得丝毫动弹不得!

    这样的真凭实据,是想赖也赖不掉的。我曾给这个管理司的负责人写过一封信,询问这究竟是什么文件,能不能给我看一看?结果可想而知,得不到片言回音。

    这充分证明,他们对人权的藐视!

    这使我觉得:这种人是明目张胆地对抗宪法。因为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中国共产党党章也明确规定,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也一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这个新闻出版总署的人竟可以自认为“特权”在握,动不动就来个不准作记录的“吹风会”或干脆直接下一道封杀令,与国家根本大法大唱对台戏,胡作非为。这些人究竟是如何获得这种“特权”的,岂不令人深思和生疑么?这不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继续么?

    总之,剥夺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一些人,是非常依恋独裁专制老套套的。

    如此,在大律师张思之、浦志强的鼎力导助下,我于2007228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行政起诉状》,状告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当时其法定代表人是署长龙新民。状告他们的上述封杀令,是公然以一个内部的小小文件,把全国人民代表制定的《宪法》——国家大法——当成一张废纸。这和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只讲漂亮话而尽干黑暗事有何区别!

    当天下午两点多钟,张思之、浦志强律师就前往二中院立案大厅帮我办理立案手续。值班法官经审查后,收下了起诉状及所附证据和委托授权手续,并告知法院需经过审查方可决定是否立案,要求张、浦律师回去等候通知。在此过程中,法官未就起诉状的内容提出异议和做出任何补正指令。虽经两位律师郑重索取,二中院始终未出具收到起诉材料的书面“收据”。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最高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中,也要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据此,我们都认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未赋予法院在收到起诉状7日后,仍就可否立案问题进行“研究”的权力。

    在38日,即已超过7天之后,浦志强律师打电话给二中院有关律师询问:为何还不对是否立案作出决定。法院回答说: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向作协办和作家出版社的函决定撤销《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的出版选题,作协办和作家出版社才是接受这封函件的主体,作者戴煌并不是受函的主体。

    这就奇怪了,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封杀的是这本书,我怎么不是主体?换句话说,官府下令杀了一个人,被杀的人反而不是主体,这说得通么?

    后来二中院又变了一个说法,还是多方狡辩。为此,我与张思之、浦志强律师在38日给二中院“尊敬的院长”呈递了一封语重心长的信,“殷切地期待”二中院“能切实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保障公民个人的民事权利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损害。目前最要紧的,是先就立案问题早日作出裁决。”

    可是,递上这份申请后,迟迟不得回音。直到两个多月之后——比法定的“七日”超过约10倍的时间,我才接到二中院立案庭514日“退件通知”,说我的起诉书不符合他们所列的14项“起诉条件”的第8项,故将我的“起诉材料退回”。

14项“起诉条件”是:

1、  起诉材料应使用A4纸张;

2、  起诉书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3、  起诉书应由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4、  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存在的主体资格证明;

5、  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的证明

6、  涉外案件应提供的公证认证文件;

7、  涉港、澳、台案件应提供的公证文件;

8、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9、  属于我们管辖;

10、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11、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2、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13、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起诉的证明;

14、其他原因。

    看了这份“退件通知”,我的起诉条件基本合格,只是说不符合第8项“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那我要问:你这个法院眼看新闻出版总署公然以一纸所谓的“有关文件规定”而破坏国家大法——《宪法》,你们也不管?那要你这个法院干嘛使?再说,从你这个受理案件的第一条“起诉材料应使用A4纸张”来说,这是号称人民法院应该讲的话吗?大家都知道,在我们这个经济改革有所成就的大国,仍有数千万乃至亿计的人民在饥寒交迫的贫困之中。他们一旦受到歹恶暴徒的欺压凌辱,想给法院投一纸诉状而不是A4纸的,你们就可以将其扔进废纸篓置之不理?或也来个“退件通知”,说是不符合“起诉材料”的第一条而不了了之?这还算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官僚权贵法院?其人性、良心何在?

    我投身于新华社事业至今已整整60年了,有关法律素材的积累已经成箱,现在只拿出一份材料,就可以驳得二中院立案庭体无完肤。这份材料是200514日《新京报》的报导。其肩题是:“肖扬撰文指出”,红字主标题是“要依法执政而非以党代政”,其具体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在今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刊载文章称,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

    接着说:“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必须解决为什么要依法执政的思想观念问题。党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们的职能。”

    接着又说:“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法而不是以党代政,……党要总揽全局而不要包揽一切……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这已说得很清楚:不管是中宣部或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什么文件,也不能以党代政触发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很多人都知道:官官相护在中国的封建专制时代已有两千多年的“传统”,在千百万烈士打下了红色天下之后的“马克思加秦始皇”的新的封建权贵时代,也是人人通晓的“潜规则”之一。这当中,不管是原来毛泽东的麾下,还是林彪死党,都打着什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骗人旗帜,实可谓卑鄙无耻至极!对这样的新权贵集团,还像我60多年前怀抱着强烈的爱国主义和打出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共产主义理想针对日本强盗和国民党反动派一样,坚决拼个你死我活。当然,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和采访越南奠边府的越法决战,在几十次的枪林弹雨中我所见到的“血流成沟”也不止一次了,那实在是太残酷了。凡有人性的人,绝不再参加这种绝灭人性的暴力斗争。现在,我只愿意用自己的嘴和笔,来和这种口吐人言而干着龌龊事的新权贵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从而把这有关的事实简略托出,看他们有何话说。如果他们若说《九死一生》回述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执政后的官场“神化与特权”等等及“反右”后的全国万马齐喑和大死亡的惨相,会影响他们不能稳定、稳定、再稳定地躺在毛泽东留下的层层级级的龙床上花言巧语、坐享其成的新权贵利益,那我们可以进行实质性的辩论。如果说,我这是反对毛泽东的帝王思想和毛泽东的“万寿无疆”和“万岁万万岁”,要将我和张志新、遇罗克、林昭、李九莲等人一样地残杀掉,那你们就来吧,反正我在新华社住的门牌号码你们也知道。过去几十年,被你们看不惯而凶恶杀死的人已很多很多了;你们口吐人言而手段兽行的行为、直至1989年“六四”大屠杀的暴行,早已举世皆知了,我反正还和抗日和反对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一样,决不后退动摇,决不封口封笔,坚持力争国家根本大法赋予我的和所有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说真话,决不当混世虫!

    至于在网上,有些人同意我向二中院状告新闻出版总署破坏《宪法》的行为,有人说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不奇怪,我这一生的记者之笔,尤其是离休前后的许多年,揭露过许许多多的贪官污吏和狂暴之徒,连毛泽东甚为满意的“三条驴腿”起家的“全国劳动模范”王国藩也被我大大地批揭过,甚至就在上世纪80年代中,在二中院的前身就听过当时担任过作协机关党委书记和鲁迅文学院常务副院长的古鉴兹与王国藩的对峙,和二中院偏向王国藩的不公正的审判。对此,我所编著的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的几十万字的《新格斗》一书里都作了详尽的描述。这当然会引起有关人的忌恨。不但有人要派人到北京来暗杀我,就是把我告到法院的也不是一次两次。现在趁着我状告新闻出版总署,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一点儿也不奇怪。如果他们真是为了探求真理,不妨也像我一样,公开自己的姓名、身份、住址、凭事实说话而不是空空洞洞地骂几句。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前苏联有个话剧叫《银婚》,剧中有这样的台词:“没有良心的权力是无耻的,没有权力的良心是软弱无力的。”

    我还是应该向新权贵集团的人们提提醒:多年来,像你们也一定会明白非常知名的胡绳、任仲夷、张劲夫等等这样的老同志成为“两头真”的人越来越多了,更甭说许许多多的中青年。因此你们不要再贪恋于过去的老套套了,而应该切切实实地遵照宪法行事,应该让大家讲真话,再也不能昧着良心隐瞒历史、掩盖历史、粉饰历史、涂改历史、歪曲历史、伪造历史了,老老实实地真正做一个有良心的人!

 

 

                                                  200761下午于戴氏蜗牛居

 

 

 

 

注:毛泽东逝世后,时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的吴德在19761130日的讲话,《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的所谓“两报一刊”在197727日的社论,以及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在1977310日的公开讲话中,都强调:“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后来胡耀邦同志说:“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与处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

 

 

戴煌又在这里胡说八道,你已经遭到了社会的普遍谴责,怎么还在胡搅蛮缠! 古鉴兹是什么东西?其人格低下,反右中被人家王国藩解救,而右派平反后回过头来就写小说诽谤毛泽东,并且是杜撰王国藩来攻击毛泽东,人品猪狗不如,简直就是农夫和蛇故事中的毒蛇,戴煌与古鉴兹一丘之貉,造谣诽谤,瞪眼说瞎话,他所谓的著作'新格斗'是说瞎话鬼话的谣言集.而且又造谣别人暗杀他,太可笑了,又在贼喊捉贼,如前面网友所说,戴煌才是中国社会行凶作恶的杀手.戴煌狗不改吃屎的本性已经被全国的老百姓识破,还是收起你那套颠覆国家的卑鄙伎俩,老老实实做人吧!人家王国藩与你何干,无非就是毛泽东赞扬他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可是却横遭你和古鉴兹这类社会蛀虫的污蔑不实之词,人家王国藩为国家做了什么,你戴煌又为国家做了什么?连傻子和白痴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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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朋芝女士不要使用文革语言,还错字连篇。请土老毛先生不要使用人身攻击语言。

真名是讲究理性思考的地方,如有不同看法,请有条理地写出来。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象戴煌这种社会垃圾,前面网友为什么和他一般见识!他象苍蝇,叫他翁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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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芝”与“土老毛”、“庞小昭”分明就是同一人,在这么短时间内连续注册不同ID,又在同一个帖子中,用极为粗俗、不堪的言语攻击他人,简直是无耻到极点。

版主李大兴:你为什么删除老百姓对戴煌那个社会渣滓的评论!你怎么搞一言堂啊!那位说人家朋芝是文革的余孽人,请问你是什么?你是否是那些专门颠覆共和国的坏蛋的余孽!你看<<毛泽东的远见>>了吗?戴煌就是该文中定义的那些仇国家仇恨老百姓仇恨毛泽东的坏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