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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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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李劼:莫比·迪克情结
选自《脚下的沙漠,天空的鹰:一个中国学者的美国解读》
面对夏威夷海天一色的宁静时,总觉得有一幅与之相反的图景在很远的地方,与之遥遥相对,却一直想不起来究竟是什么。直到站在大峡谷跟前,才突然想起,《莫比•迪克》。
一直听说大峡谷如何让人叹为观止。早在十多年前,在故国南方一个城市的“世界之窗”景地,曾经看见过大峡谷的人工模型。那模型虽说做得假模假样,但也让人不无惊讶,尤其联想到有朝一日真的站在大峡谷面前的情形。也因为有过那样的印象,此次前往大峡谷时,还特意带了张CD,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
本来以为,贝九足以与大峡谷等量齐观,不料大峡谷却是无数个贝九也难以与之并驾齐驱的上苍奇作。一眼望去,到处都汹涌着第四乐章那样的磅礴气势,即便是最温情的部分,也比贝九的第三乐章更为动人,同时又更为含蓄。这可能是上帝写在我们所居住的这个地球上的最伟大的一部交响曲,也是上帝展示给人类的最宏伟的一座雕塑。
到了大峡谷,才知道什么叫做丰富。即便没有天气、光线、正午、夜半的变化,大峡谷本身的造型就已经千奇百态。走近前去,心中陡然轰响着的是柏辽兹的《安魂曲》,沉稳的声乐从一开始就由好几个声部、从不同的方向朝着同一个目标凝聚。柏辽兹在《梦幻交响曲》里一段段展示出来的生命历程,到了他的《安魂曲》里,声乐甫起,便同时涌现。并且,是那么的清晰;无论是一层层的岩石,还是岩石的皱折,甚至石间的树丛,全都历历在目,触目可及。一切都那么实在,那么真实,没有什么是假的,没有什么是不存在的。在这样的存在面前,根本不需要思考。根本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我不思,我已在”。
存在是不需要思考的。柏辽兹虽然是个出色的音乐评论家,虽然他在《梦幻交响曲》一段段色泽不一的乐章里、情不自禁地流露过他的人生哲学,但他一走进他的《安魂曲》,思考就消失了。就像人们一站到大峡谷面前,马上就进入了“山是山、水是水”的意境。根本不需要思考山为什么是山、水为什么是水。
与瓦格纳的极其专注不同,柏辽兹的音乐有着相当丰富的内在世界。与门德尔松的高贵相比,柏辽兹展示的是高尚。在《梦幻交响曲》的前面乐章里,柏辽兹也像门德尔松一样的优雅,一样的人情味十足;但到了后面的章乐,世俗的人生全然被神圣的追求所导引了。那悠远的钟声不仅使整个世界显得空旷,而且如同教堂的尖顶一样,直指上苍,使乐句具有了祈祷的虔诚。这样的虔诚体现在他的《安魂曲》里,如同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一样,充满圣徒般的激情,并且沉浸于全然忘我的状态。柏辽兹在《乐队之夜》里谈到歌剧及其乐队理当体现的素质时说,“其精神是不会摧折的,其火焰是不会熄灭的,其活力是不会消失的,其高贵的风采是不会变得卑下的。”(柏辽兹《乐队之夜》“Evenings with the Orchestra”,Page107 ) 殊不知,这正好就是柏辽兹自己的音乐的形象写照。
这同样也是大峡谷的写照。柏辽兹对高尚的全部向往可以在大峡谷获得完满的实现。站在崖顶俯瞰谷底,会感觉到有类于流淌在英国大提琴家杜帕莱的琴弦上的那种深沉;抬头远眺,其苍茫超出福特温格勒指挥贝九时能够想象出来的恢宏。也许凡高在画中所感受到的阳光、以及所呈示的星空,可以与之媲美,只是大峡谷并非一团没头没脑地燃烧的火焰。大峡谷不是火性的,而是水性的。大峡谷以山的宏伟显示着水的灵性和水的柔韧。这可能是大峡谷最为奇妙的地方,既充满山的阳刚,又具有水的阴柔,从而成为上帝一部至刚至柔的奇作。
早在几亿年前,上帝就着手用一条河从从容容地镌刻如此一道长长的风景。刚开始的时候,假如上帝告诉什么人说,他要用一条河流在这个地球上建造一座最宏伟的雕塑,别人可能未必会相信。就像基督当年告诉人们,爱是至高无上的真理,人们没有相信他一样。几亿年过去了,不管别人信不信,这道奇异的风景已经不声不响地站立在了人们的面前。
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几亿年是个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但对于地球来说,几亿年才不过像是几天的功夫;至于就整个宇宙而言,几亿年不过是一个瞬间罢了。因此,光凭借着人生经验,无法读懂这道风景。因为人生太短,根本无法跟谷壁上所标有的一道道年轮对话。仅仅凭着人类积累的知识,也无法读懂这样的风景。因为知识是头脑的产物,就算一个人可以读尽这世界上的所有书藉,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人类本身的历史也没有多少万年。想要领略上帝的这幅作品,只有进入心灵,回到生命本身。
上帝用一条河流造就的大峡谷,与其说是给人类提供一个科学研究的机会,不如说是给人类一个回到生命的启示。用老子的话来说,就是回到婴儿状态。婴儿是生命的象征,婴儿是纯粹的心灵状态。婴儿茫然于科学,婴儿没有任何哲学的困扰。在大峡谷面前,任何雄心勃勃的哲学体系和科学发现,都是苍白的。唯有生命本身,唯有蕴含着高度的生命品质的艺术,才能够与这样的风景对话。
生命是另一种奇迹。站在大峡谷面前,人生算不了什么。但假如能够进入生命这一奇迹,那么轮到大峡谷算不了什么了。当年唐三藏去印度取经,路过一处高山时,发现有一个奇人在山中做静心。用铃声唤醒这个奇人之后,唐三藏问那人,你老先生坐在这里干什么?那人回答说,他在等候释迦牟尼的降临。唐三藏告诉那人,释迦牟尼已经来过了。那人回答说,那就再等下一世佛陀弥勒佛降世吧。且不说后来唐三藏如何劝说那人当即转世、帮助他翻译佛经,就那个奇人的修为而言,已经令人难以置信,一个人的生命,竟然可以在山中安然静待数千年、甚至数万年。
生命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神奇的奇迹。存在于地球上的生命,并非与地球同在,而是与宇宙同在。地球有始未,生命无始终。这可能也即是释迦牟尼告诫人们不要着“我相人相寿者相众生相”的含义之一。因为一旦着了这四相,就会误以为生命不过人生在世一回而已。其实生命入世,岂止一回?生命是一种神奇的永恒,也是永恒的神奇。在生命的奇迹面前,大峡谷就像是小孩子在沙滩上做出的一个游戏之作。就人生经验而言,大峡谷无疑是个巨大的谜语;但相对于生命的奇迹而言,大峡谷变得如同一加一等于二那样的简单:一条河流再加上一片高原,就等于大峡谷了。
当然,大峡谷绝对不是用加减法可以穷尽的,就好比闵可夫斯的四维时空座标无法穷尽宇宙的高维时空一样。大峡谷更不能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作解释。大峡谷不是竞争的产物,而是不争的作品。大峡谷是上帝用水造就的,不是用火炼出来的。水,是不争的。有关水的品性,老子有不少非常精妙的解说。老子将水称之为,天下至柔。至柔者,无争也。
竞争是造就不了大峡谷的。且不说战争造不出大峡谷,体育比赛也造就不了大峡谷。在大峡谷信息中心,人们可以观看到一部唯有在那里才能看到的纪录片。那部影片做工地道,就像老上海某家西装店里的出来的西装一样,笔笔挺。摄制人员冒着生命危险,一面与急流险滩搏斗,一面拍下了有关大峡谷的一个个画面和一个个纪录。但这些个纪录所突出的,却是冲浪式的体育精神,不畏艰难的冒险精神。其中没有水的柔软和水性的慈悲。这部纪录片以火的精神,拍了大峡谷这道水做的自然风景。
事实上,人们最容易忽略的,可能也就是大峡谷是水做的骨肉这一不是秘密的秘密。这不仅意指大峡谷的水性和灵性,不仅意指那条创造了大峡谷的、被人们称之为科罗拉多河的河流是如何的美妙,更是意指大峡谷所独具的慈悲。水是向下的,慈悲也是向下的。十字架上的基督,低垂着高贵的头颅;寺庙里的佛陀世尊及其菩萨们,也都低垂着大慈大悲的目光。
慈悲和竞争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品质。竞争的原则是互不相让的,慈悲的原则是互相容让的。竞争是短暂的、有限的。从来没有永远的胜者,从来没有永远的冠军,从来没有永远的称王称霸。但慈悲却是永恒的、无限的。慈悲是一种无穷无尽的能量,一种与天地同在、与宇宙同在的永恒。
大峡谷之大,大在这无穷无尽的慈悲上。人类的审美,通常以慈悲为最。进入了慈悲的境界,意味着无悲无喜,即不是悲剧的,也不是喜剧的。贝多芬在他的最后一部交响乐里抵达了这样的慈悲,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里体现了这样的慈悲。在古希腊的戏剧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比埃斯库罗斯的《普罗米修斯》更接近这样的慈悲,而欧里庇德斯的《特洛伊妇女》又比《俄狄浦斯王》更近慈悲。在俄罗斯的文学传统里,得数契诃夫的戏剧,最接近这样的慈悲。托尔斯泰和陀斯妥也夫斯从不同的方向,与这样的慈悲遥遥相望。卡夫卡看见了这样的慈悲,所以他会吩咐友人将他的所有作品付之一炬。卡夫卡悟出了慈悲的另一个特性,无言。卡夫卡的小说,从寓言开始,到无言结束。而老子是直接从无言开始的。老子什么都不想说,却最后被人逼着写了一部《道德经》。
慈悲确实是无言的。也因为这样的无言,所以慈悲总是苍茫得无穷无尽。
相比之下,《莫比•迪克》实在是说得太多太多了。因为这部小说从一开始就没有从慈悲着眼,所以主人公不得不使用大段大段的独白再三解释自己的内心如何崇高。《莫比•迪克》令人十分吃惊地从一个捕鲸的故事,衍生出三种不同的精神气质;《旧约》里的希伯莱精神,古希腊的悲剧气质,莎士比亚戏剧里的悲剧风格。这三种精神气质好比三座大厦,却被建造在了捕猎的沙滩上。倘若说,小说写作是一种语言的冒险,那么《莫比•迪克》更是精神的冒险。对比于大峡谷的慈悲,《莫比•迪克》显示出的却是由于慈悲阙如而造成的精神创伤,借用一个弗洛伊德术语,叫做“莫比•迪克情结”。
我的亡友胡河清,生前一再提到过《莫比•迪克》中的希伯莱精神。不知是不是受了影响,他最后选择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方式了结自己。虽然就《莫比•迪克》的总体风格而言,相当的莎士比亚;但其精神气质,又确实具有希伯莱式的蓬勃向上,具有希伯莱式的不屈和不依不饶,有如阿伯船长那声宣言式的叫喊,“假如太阳羞辱了我,我也将回敬”(" I'd strike the sun if it insulted me.")哈罗德•伯鲁姆教授将阿伯此言读作是美国式的叛逆精神,也许如此;但这声宣言里的气势,却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旧约》里的耶和华形象。
《旧约》里的耶和华,与中国历史上的包公不无相近,虽然一个是神明,一个是凡人,但二者同样都是严厉的执法者。当耶和华发现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毫不犹豫地将他们赶出了伊甸园;当耶和华发现埃及人违背了他的意志,毫不留情地降灾,严惩不贷。《旧约》中的耶和华不断地告诫人们,上帝是不能违背的,哪怕要你交出你的亲生儿子,也不容置疑。
按照中国古人有关地、水、风、火这四种基本元素的观念,佛陀式的上帝如同大地一样慈悲,老子所说的上帝、亦即是道、则是水性的;禅宗所说的上帝、也即是佛、如同风一样地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旧约》里的耶和华则是火性的。火,是希伯莱精神的一个基本特征。
一个民族的个性和精神气质,也许与其所处的地域不无关系。傍着河流生长的民族,习性近水。生活在干燥的地域比如沙漠或者《旧约》里的希伯莱人所处的山地,人的精神气质通常是火性的,强调天意的不可违背,命运的不容置疑,教义或者个人尊严的不容侵犯,如此等等。
水是向下的,火是向上的。火性的耶和华如同严厉的父亲,与之相应,火性的希伯莱精神积极向上,刻苦耐劳,坚韧不拔。一般说来,火性的民族容易走极端,但《旧约》里的希伯莱人恰恰非常理性。当亚伯拉罕听到耶华和的吩咐,要他把儿子送到指定的山顶上、奉献给上帝的时候,亚伯拉罕非常平静地带着儿子上路了。这样的使命要是落到其他民族头上,比如说,中国人头上,其反应可能会很不相同的。
假如是《山海经》时代的中国人,面对上帝的这样一个吩咐,会十分伤心。因为这样的吩咐意味着,上帝在考验他的忠诚。而从上帝为什么要考验他的忠诚里,又可推断出上帝和他之间的信任已经产生动摇。与日本人喜欢把尊严建立在面对敌人、面对死亡的时刻不同,中国古人是把尊严建立在朋友之间的信任和友情之中的。中国古人不会在被杀的时候讲究如何体现人的尊严,因为面对一个杀人者、尤其是面对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的屠夫,在被杀者看来,与面对一头野兽是没有什么两样的。在野兽面前讲究人的尊严无疑于对牛弹琴。这可能是中国人和日本人无法相通的地方。中国古人通常会在失去朋友信任的时候,感觉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比如前文提到的救助伍子胥的那个村妇和那个船夫。其实,屈原的《离骚》所抒写的,也是丧失朋友信任而产生的忧愤。楚怀王在屈原心目中与其说是个君主,不如说是个互相信任的朋友。后来的中国人对屈原最大的误解,就是把他的忧愤牵强附会成忠君爱国。这是非常荒唐的。在屈原的时代还没有那种孔儒式的忠君爱国观念,人们除了看重朋友之间的信任和友情,并不知道还有其他东西也是必须看重的。假如从个人友情的失落上去读《离骚》,那么一切都了然了,那是因为朋友间的分离和决裂而产生的痛苦和忧愤。因此,倘若一个中国人听到上帝如此吩咐,他的反应很可能与那位村妇、那个船夫与屈原失去楚怀王的友情之后一样,感觉自己的尊严被深深伤害,从而会以自杀的方式,向上帝表明:你如此不信任我是错误的。
假如是《三国演义》里的中国人,那么判断相同,对策有异。首先,他会同样断定上帝不再信任他了,但他不会因为尊严受到伤害而以自杀表明心迹,纠正他认为上帝所犯的错误。相反,《三国演义》里的中国人会跟上帝玩弄各种小花招,比如捉头牛羊替代,或者用木头、石头做个儿子的替身糊弄一下,如此等等。《三国演义》里的中国人,绝对不会因为丧失朋友信任而自杀,也不会像亚伯拉罕那样老老实实地把儿子交出去。他们会想方设法地玩弄心计,欺骗上帝,度过难关,就像金庸小说《鹿鼎记》里的韦小宝那付模样。
因此,无论是《山海经》里的中国人,还是《三国演义》里的中国人,他们都很难理解亚伯拉罕会那么听话地把儿子交出去,更难理解亚伯拉罕带儿子上路时的那种平静。殊不知,《旧约》里的希伯莱精神的底蕴,恰好就蕴藏在亚伯拉罕的那种平静里。
火性的希伯莱民族,天然具有一种坚定不移的法律精神。对中国人来说,上帝意味着天意,君王则被称作天子,中国人无论顺从代表天意的上帝,还是服从被称之为天子的君王,都是相当盲目的,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但这在希伯莱民族,对上帝的敬畏和服从,乃是意味着对法律的十分明确的遵守。上帝在他们的心目中与其说是不可揣摸的天意,不如说是明白无误的法律。对于亚伯拉罕来说,耶和华就是法律的化身,当然也是执法者的化身。面对法律,情绪显然没有意义。当听到上帝作出那么一个吩咐时,亚伯拉罕绝对不会从彼此间的信任和友情上去多费心思,而是从如何面对这道法令上细加考量。事情由此变得十分明了和简单。法令是不可违背的,假如违背了法令,必定会遭到严厉的惩罚。与其遭受更严厉的惩罚,不如遵循眼下的这道法令。在亚伯拉罕心目中,不遵守法律,也即是不听从耶和华,是比丧失儿子还要严重的事情。在儿子和法律之间,亚伯拉罕宁可选择法律,也不能为保住儿子而违背法律。
从某种意义上说,耶和华后来之所以没有真的把亚伯拉罕的儿子做了牺牲,可能就因为他发现亚伯拉罕是绝对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的。可能也是因为耶和华由此发现,法律是能够被人遵守的,所以后来才让摩西做了希伯莱民族的立法者。从耶和华主宰一切过渡到摩西立法,意味着上帝的意志最后通过法律在人世间实现的过程,也是上帝让人类自己约束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过程。这个从天上到人间的过程,同时又隐含着这么两种意味,一种是,耶和华只有一个,无人可以代替,也没有人可以扮演。另一种意味则是,人世间的法律得让人类自己来制定,人间的法律再严格也不可能完满无缺,上帝无法代疱,人类只好自己去摸索。
有关耶和华的独一无二,可能是《旧约》给人类最为重要的警示之一。因为人类最可能犯的错误之一,就是寻找耶和华,从而导致有人扮演耶和华。
当德国历史上的路德宗教改革、将人们的心灵所向从基督移向耶和华时,人们并没有发现这样的变化会导致出什么样的历史结果。即便是希特勒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时,人们也不会把这样的人物和有关耶和华的扮演联系起来。然而,倘若要探究希特勒在德国文化心理上的成因,这不能不作为一个历史性的因素加以反思。因为对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的德国来说,耶和华式的父性形象,显然要比基督式的慈悲更加具有雪耻的力量。尽管希特勒形象最为直接的成因似乎在于尼采式的超人哲学,在于从瓦格纳音乐中体现出来的那种对神明的渴望,在于日耳曼民族有关其神话《尼伯龙根指环》及其齐格飞之类英雄人物的记忆;但就民族的集体无意识而言,更在于人们不约而同的对耶和华的寻找和期盼。正如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一样,不是希特勒想成为希特勒而成了希特勒,而是德国人说要有个希特勒,于是就有了希特勒。
事实上,无论是黑格尔的绝对理性,还是尼采的超人哲学,或者叔本华的意志哲学,对于希特勒式的历史人物的出现,都不过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罢了。真正在文化心理上起了决定性作用的,乃是非理性的集体无意识。那样的集体无意识既来自民族神话,也来自路德的宗教改革对于民众心理的影响。假如说希特勒是个魔鬼,那么这个魔鬼绝对不是上帝派来的,而是来自人们的集体无意识创伤。
因此,《莫比•迪克》中的阿伯船长发出那样的宣言,与其说是阿伯船长有关人的尊严的一种表达,不如说是阿伯船长在潜意识里期盼自己能够扮演耶和华那样的神明。因为太阳从来没有羞辱过任何人,宣言中有关太阳对人的羞辱,不过是阿伯船长为了表明自己可以与太阳并驾齐驱而作的假设。而能够与太阳并驾齐驱的,当然是火性的耶和华。日如火,月似水。太阳是火的象征,耶和华是火性的上帝。阿伯船长的宣言,与其说是在挑战太阳,不如说是在表明他本人就是太阳,至少具有太阳一样的威严。因此,从表面上看来,阿伯船长与希特勒似乎没有任何联系,但在实际上,阿伯船长和希特勒是同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假如哈罗德•伯罗姆有关阿伯船长的宣言乃是表达了美国式叛逆精神的断言没有说错的话,那么,希特勒作为一个文化心理情结,并不仅仅蛰伏在德国人的集体无意识里。
在中国人的《山海经》故事里,倒是真的有过两个挑战太阳的英雄,一个是夸父,一个是后羿。但这两个英雄之所以挑战太阳,都不是为了成为太阳,而是因为过于威严的太阳,给人们带来了灾难。这两个挑战太阳的英雄,谁也没有作过阿伯船长那样的宣言,谁也没有借助太阳来表示自己的威严和不可侵犯。在中国人的文化传统里,人的尊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的。人们通常在丧失友爱时,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伤害。人们不会在互相仇恨时,以谁比谁更加敢于仇恨善于仇恨、作为谁更有尊严的标记。这样的传统显然跟《莫比•迪克》的表达尊严方式截然不同,这样的传统也许连后来的中国人自己都遗忘了;但中国最早的文化,就是那样的。假如有关一个民族的定义、是定义在文化上的话,那么最早的中国人,就是那样的。
这样的文化个性,其实也可以在美国人身上找到。比如美国西部电影《正午》里的那个男主角,就带有因为爱而不是因为仇恨而孤身作战的悲剧色彩。英雄也罢,凡人也罢,在面对尊严的时候,通常是孤独的,就像海明威小说《乞里马扎罗的雪》中那头孤独的豹子一样。那是一种无爱可寻的孤独。海明威小说看上去像是出自一个文学牛仔的手笔,但这个文学牛仔并非只是热衷于西班牙斗牛之类的冒险,他懂得对战争说一声,《永别了,武器》,他还能在小说《老人与海》里悟出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奈、比人与命运的搏斗更为深重,更加无以摆脱,从而没有把老人写成另一个阿伯船长。海明威的小说非常简洁,没有任何麦尔维尔式的夸张;海明威的小说又远比麦尔维尔有悟性。麦尔维尔在小说中的疯狂仅止于让他心爱的阿伯船长与那条无辜的大白鲸同归于尽,而海明威的悟性却使他最终会像他小说中那头孤独的豹子那样,悄然独处,然后扣响双筒猎枪,了此一生。人们可能没有做过测验,在麦尔维尔和海明威之间,美国读者会更喜欢谁。只是说到美国精神,海明威似乎比麦尔维尔更美国,或者说更像西部电影里的美国牛仔。同样的孤独,同样的不畏强暴,海明威却从来没有假设过任何对手或者敌人。西部电影里的牛仔所面对的敌人,全都相当具体,并且,他们也不会把自己设想成足以与太阳并驾齐驱的耶和华。
将耶和华看作法律的象征,可能会防止人们不必要的期盼,更可以防止不必要的刻意扮演。但法律也不是绝对理性或者绝对意志的体现,尤其是人类自己制定的法律,更不具备上帝般的绝对性。也许是意识到法律的这种非绝对性,莎士比亚写了《威尼斯商人》。
《威尼斯商人》虽然是部喜剧,但其背后的意蕴却严肃得足以走向悲剧。就法律的不可违背而言,夏洛克的要求与亚伯拉罕对上帝的顺从一样,是无可指责的。也正是这样的无可指责,使得聪明的女法官不得不从法律的角度、而不是从同情怜悯的角度,给夏洛克出了一个同样的难题。面对克勤克俭的夏洛克,安东尼奥的形象并不可爱,甚至有点像法国小说《危险关系》里的花花公子;但同样的面对夏洛克,女法官波西亚却光彩夺目。这不是因为法律和女人组合到一起的缘故,而是因为法律和人性之间出现了一种微妙的协调。剑与火的历史,突然在舞台上变成了剑与水的插曲。火一般的法律,在水一般的人性面前,就像利剑之于流水一样,变得无可奈何。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当然是违法的,但假如医生为了抢救垂死的病人而不顾一切地风驰电掣,算不算违法?法律是不能弯曲的,就像一把钢铁般的直尺,但人的世界却是充满了曲曲弯弯的时刻和曲曲弯弯的故事,就像一个爱因斯坦所说的弯曲空间。要在一个弯曲空间里行驶直尺的职责,这确实是除了耶和华,谁也做不准确的事情。于是,就需要一个法律之外的补充,一个对象征着法律的上帝耶和华的补充。这个补充就是基督。
在法律难以抵达、或者无法抵达的角落里,得有爱来照亮。其情形一如在一个无法无天的世界里,必须要有摩西那样的圣人为人世间立下法规。摩西和基督,就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是一个完整世界的两个侧面。没有摩西立法在先,爱就无从说起。中国历史上的问题就出在这里。还没有摩西那样的立法在先,就有了孔子那样的乱讲仁爱,最后导致一个以爱为重的民族,被一种解不开的仇恨情结所困扰,竟然把斗争当作了哲学。爱和恨是不同的。爱是不能多讲的,爱讲得太多,就会像沙漠里的水一样消失的。但恨却可以挂在嘴上讲个不休,因为讲恨的人讲着讲着,就会把恨讲得蒸发掉了。上海人有一种独特的聪明。他们在马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场合吵架的时候,通常采用不断地互相责骂的方式,一直骂到彼此把满腔怒火发泄得差不多了,最后高高兴兴地分手,不会出现暴力后果。两个人发生纠纷时,假如彼此一句话都不说;接踵而止的,很可能是暴力。因此,立法的好处在于,省却了彼此间的吵骂,让双方将骂架的时间和精力转放到如何向法庭证明自己的无罪上。
毋庸置疑,假如仅仅有摩西式的立法,没有基督式的慈悲,世界也会陷入夏洛克和安东尼奥那样的困境里,期待着冥冥之中会有个波西亚法官降临。波西亚法官是莎士比亚派去的,所以《威尼斯商人》最后变成了喜剧。假如波西亚法官迟迟不出现,那么世界就可能走向悲剧了。
《古兰经》里有一句十分美丽的话,大意是,火在向上燃烧时,会有水一般的湿润,因为悲哀而低垂。这句话假如能够稍加修改,也许会变得更加美丽,火不是因为悲哀、而是因为宽容而低垂。宽容是对悲哀的超越,假如能够宽容,那么悲哀就会消失,甚至都不会产生。
火在向上燃烧时,会有水一般的湿润,因为宽容而低垂。《威尼斯商人》里的波西亚法官不仅聪明,而且美丽。但宽容比波西亚法官更聪明,更美丽。在燃烧的火焰上,因宽容而出现的水的湿润和水的低垂,无疑是是最聪明的,也是最美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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