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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9-1-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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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濮公案:真相,背景和思索(作者:萧为)
“公案”一语略近当初禅宗论疑的本义,而非后世侦破推理之“公案”。应该说,这桩事件本来早应淹没在那一时代无数禅宗和推理的公案之中的,如果不是当事一方的名人“动手”又“动口”的话。如今所以腾于众口,不仅是杨绛先生亲自为文解说,更因另一方四处申告,还从报章移师网站,连博库“沙龙”的格子中,都有人帮着像游医广告似地贴满了“澄清”、“读后”的小帖子,给生怕“天下本无事”的媒体提供着话题。
当事的碰巧我都认识,也有向知情者了解情况的便利,于是引发了写作此文的兴致。鉴于案件发生的现场已经永久性消失,且从当事人两种说法中,先辨析这件“公案”的“逻辑事理”,再看看似乎夹缠不清的“来龙去脉”中,究竟隐伏有什么样的“义理”,可供人更多的思索。
钱濮公案的逻辑事理
“掺沙子”是借用搅拌水泥的术语。文革初期本指对“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政治地带实行组织渗透,包括工、军宣队派驻到“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但后期术语泛化,凡改变原来单一构成的做法,都叫“掺沙子”。比照动辄“专政”或者“军事管制”来,这还是一种相当温和的方式。但濮氏夫妇的进住,无论如何是以牺牲了钱家利益为代价,来改善自己居住环境的。尽管当“沙子”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是逼得原住户举家出逃,流离失所的,毕竟“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濮氏承认曾有妥协方案,“几天之后,就有一位与他们关系很好的同事找我商量,说是已经和几位头头谈妥,将他在建国门外的两间房子让给我们居住,自己则搬到一间很大的办公室里去安身,而让对方搬回原处来”。但“我就更坚决地拒绝了这样的方案”。(《说明》)今犹在干面胡同十五号三楼一室的住户,就是钱家流亡后由单位安排搬进来。回忆与濮赵八九年的邻居生涯,尚以“吃尽苦头”概括之。盖因濮赵不断挑起磨擦,文武兼用,濮善诬告,赵则间或施以拐肘。八十年代濮氏另分得紫竹院新房,还赖了一个多月不肯走,直到这家另立电表,以示抗争到底的决心。这在当年“沙子”中更是绝无仅有。可一可再,濮赵当年津津于邻居间“与人奋斗”的真实动机,当能由此悬想。从后果推测动机本为断案常识。那个年代没有民法,但生活在现在的人们不难循此理清思路。此其一。
再如赵在《回眸》一文中说,两家“龃龉”的起因是杨绛先生“不尊重”她儿子的“人格”,理由是“把我的孩子当成逗笑解闷的玩艺儿”,“常常会让我联想到目前拐卖儿童的人贩子”。这种思维不像“教授”的理路。“人贩子”以盈利为目的,伴有虐待情节发生,而“逗笑解闷的玩艺儿”恰为祖母心肠之常态。这或许会引起做母亲一时的嫉妒,但天下哪有做母亲的因他人溺爱自己的孩子,而反生“龃龉”呢?逻辑上无法令人信服。此其二。
于是就发生了“打架”。关键理应是导火索。杨文说得明明白白,而赵、濮两位写家却是用“忽然”,“一天早晨,他竟——”这样突兀其来而又似是而非的句式,勉强开始叙述的。赵在《真相》一文中虽然承认冲突由洗衣开始,但却避而不谈“保姆究竟是谁请来帮忙的”这一起因。网友滴水分析“打架”情节说:
如从实际效果来看,咬人一般都是身体受控以后的防卫行为,以杨老太太当时六十多岁的高龄,当不会冲动到先出手打一个三十多的壮年人……
钱钟书从屋内冲出,肯定是因为现场已在扭打,如现场不在扭打,他用大木板狠狠打击对方的可能也就几乎没有。
穆文提出的质疑,主要集中于钱钟书杨绛夫妇在与濮良沛赵凤翔夫妇的争打中并没有吃亏这一事实,这一点杨文并没有隐晦,但打架是一种暴力行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在于确定是谁先动手,而不是是谁赢了,后出手的反击行为可以看作是正当防卫。
且看濮赵文章如何描述事件中钱先生的出场:
——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小灾》
——朝着我丈夫扶着我的手臂上就抡了下来。《回眸》
——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会不堪设想。《真相》
这也怪了,既然钱氏踩着“急急风”锣鼓点出场,蓄意要演全武行,为何出手如此没有准头?到底是打谁?砸哪儿?瞎话难免穿帮,濮氏夫妇在掩门“反思”时,何不先把这三招两式拆解演练熟了,再来编排稍微像样一点的场面?此其三。
钱氏夫妇在自己家里与奉派入驻者“以牙还牙,以打对打”,本身就够文革“另类新闻”了。所以有这种勇气,赵文认定是钱家“攀附这个过去看不起的平民子弟做女婿,当然是为了分享那种炙手可热的气焰”,濮则以钱“仗着大学时代的一位伙伴,在当时炙手可热的权势,声称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亲密”,所以工宣队才没有表扬濮赵敢于“武斗”反动权威,却“狠狠地训斥我,威胁着要遣送我去北大荒劳动改造”。
但这也大有疑问:如依赵说,则打架时王含冤已死,所“仗”还有何“势”?如依濮说,则钱氏正应“宜将剩勇追穷寇”,彻底赶走濮家,何以竟会举家自我流亡呢?文革中钱氏在拒赴“国宴”的逸事很多人回忆过,当时文学所的负责人朱寨证实说:钱的“宿舍又被人鸠占鹊巢,夫妻二人只好避难到所里,在一间没有任何生活设备的办公室里栖身越冬”。“鉴于他当时居无室的生活困境,只要是向上面有所请求或暗示,不难有所改善,显然他没有。”今天亦不难找到知晓当年情况的人士。只是濮氏深知这些证明对他不利,所以借口工宣队和所领导都有倾向性,预先予以排除。
钱先生当时拥有的抗击后盾,并非来自权势而是来自朋友。“保钱派的年轻朋友”之一对我说,当时他是拿着一根擀面杖进屋的,如果真的要打,濮氏该不只是“红肿”或者“紫黑”了。黄永玉也说:“我提起这件事,他(按指钱先生)浅浅地笑了一笑:‘过去了!过去了!人人身上都长过痘子。’‘那比痘子毒多了!’我说,‘其实,现在我可以去打他一顿!’这么一说,他睁大眼睛从眼眶上看着我。看起来,这方面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那个世界没有打架这个辞,他不懂现实生活中拳头的作用。”钱、杨两先生没有依仗人多势众,选择以武力抗衡或者驱逐对方,而是采取了自我流亡的和平方式,结束了这场冲突。濮良沛要支持自己论点,还得另寻稍微像样一点的逻辑起点。此其四。
濮氏文章里还谈了一个“细节”,说自女婿死后,“他(按指钱锺书)的态度却大大地改变了,当我们经过他的门口时,他竟一丝不挂地坐着,还念念有词,骂骂咧咧”。意在指实钱形同疯癫。倘然如此,“打”濮白打,无论依照中西成法,都不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请注意——任何翻阅过《管锥编》第一册的人,都会发现首序写于一九七二年八月,这一时刻正横亘在一九七○年六月王得一逝世与一九七三年十二月“打架”事件之间。换句话说,钱氏的整部《管锥编》,都是在这次“打架”前的阴云密布,和“打架”后的流亡生涯中完成的。果如濮氏所述,还有正在著述《管锥编》的钱锺书,和钱锺书正在著述的《管锥编》吗?其后钱先生在北师大居住时因感冒引致哮喘复发,危象环生,以致病附终身,不得不闭门谢客。海外所以喧传他一九七四年病逝,正为此也。
钱锺书因“恶邻”欺侮而逃亡致病,究竟给中国乃至世界学术界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恐怕永远难以估量。夏志清教授注意到《管锥编》首序中,曾提到“又于西方典籍,楮小有怀,绠短试汲,颇尝评泊考镜,原以西文属草,亦思写定,聊当外篇”。故在纪念钱氏文章中郑重其事的提议:
把这部《管锥编外篇》先找到,再影印几份,以免遗失,这是急切之务。然后再出一个试印本,供国内专家先加以审阅,务求把所有讹文都剔掉。这个改正本当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负责出个高水准的国际版,以求博得国际学术界之广大注意……尤其那四册《管锥编》乃其扛鼎之作,任何一部中国现代学人、作家所撰著之文学评论、文化评论、古籍研究同它相比起来都显得寒伧。不是那些作品没有价值,而是《管锥编》所代表的个人成就光芒万丈,实在太伟大了。
任何评价,至此而极,学界的期盼殷望之切亦跃然纸上。但是夏先生决不会想到遭遇“恶邻”欺负以致被迫流亡的痛楚,会对《管锥编》“亦思写定”的部分发生多么大的影响。钱在一九七八年一月所作《管锥编》序二里已说:“初计此辑尚有论《全唐文》等书五种,而多病意倦,不能急就。已写定各卷中偶道及‘参观’语,存而未削,聊为异日之卷。”明言连《管锥编》的“中文部分”亦非全璧,且原因正在于流亡期间的“多病意倦”。有文章透露说,《管锥编》“现已出版的几卷远非钱锺书计划的全部(最初设计为八卷,而只完成四卷,后出的第五卷是前四卷的‘补遗’)”。面对如此巨大的文化损失,濮氏“小灾小难”的一纸“伤单”,是否显得太过滑稽了?此其五。
钱、濮公案还有一个决非小可的前因。读过《干校六记》的人,当能记忆《误传记妄》中的这么一件事: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几人联名贴大字报,声讨默存轻蔑领导同志的著作。略知默存的人看了都说:钱某要说这话,一定要说得俏皮些;这语气就不像。有人向我通风报信;我去看了大字报不禁大怒。我说捕风捉影也该有个风、有个影,不能这样无由无因地栽人。我们俩各从牛棚回家后,我立即去把这事儿告诉默存。我们同拟了一份小字报,提供了一切线索请实地调查;两人忙忙地吃完晚饭,就带了一瓶浆糊和手电到学部去,把这份小字报贴在大字报下面。
据我所知,这张几陷钱先生于死地的“告发”大字报,“几人联名”中就有濮良沛。濮氏也证实了此事,并津津有味地覆述:“钱锺书喜爱骂人,骂完了还经常否认。他在五十年代初,曾用粗俗的市井语言嘲骂毛泽东,”接着轻描淡写地说,“‘文革’初期曾有几位同事对此贴出过大字报”,惟独含糊了自己。然后装傻充楞:“当军宣队要求钱锺书写出书面检讨时,他竟‘婉转其辞、不着边际地检讨了一番’。如果自己从未说过这样的话,为什么要‘不着边际’地检讨,却不去‘婉转其辞’地澄清?这是光明磊落的态度吗?”似乎直至今天,还浑不知道他的损招当年意味着什么。朱寨忆及此事犹存余悸:“有一张大字报骇人听闻地诬陷他(按指钱先生)污蔑‘毛选’。如果诬陷得逞,当时可治以死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评论道:“这个林非果然不是好东西,竟要钱先生承认骂毛。他偏不承认,姓林的小子恐怕失望透了”。此其六。
有此六端,已能包纳这桩“非常公案”从最初动机到最终结果的人情事理及法理逻辑。濮氏夫妇如不能提出新的有力的事实和证据,他们面临的只有一种前景,即作为文革迫害者的“另类”形象留名青史。
钱濮公案的背景
钱、濮公案也确有他的“非常”性质,即濮氏确非臂戴红臂章、手持军皮带的“红卫兵”,而钱、杨也已熬过了“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的“专政时代”。如果还停留在那种时代,钱先生不会想到著作《管锥编》,杨也不会去翻译《吉诃德》。
坦率声称“就‘事’论事,笔者比较倾向于林家”的穆正平曾惊诧说,“从两家的文章看,领导在打架的问题上,既没有偏袒‘为革命立功的人’或曰‘造反派’,也没有惩治‘资产阶级权威’或曰‘黑帮’,而钱锺书打架时似乎全然都没有顾忌对方的‘革命’身份”。请读者注意“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日”这个发案日期。从大局势讲,这时林彪已然自毁,毛氏已然生病,邓氏正欲复出,江青正欲闹腾。老干部相继归位,主持国之大政者为周恩来。在“文革过程”中,这个当口被叫做“回潮时期”。聚焦于这个特殊的阶段,推测钱氏一门选择自我流亡的原因,大致有三:
一,不愿再与“恶邻”朝夕与共,打“持久战”。毕竟“勤钱”部队并非今之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合法名义和手段长期驻扎,而钱家老弱既无力深严壁垒“高筑墙”,又已被人断了粮草运输之“生门”(出入住宅之大门),不能“广积粮”。夙愿“不称王”,但更不能接受屈辱的“城下之盟”,于是“走为上”成为惟一选择。这种处境更加证实了钱、杨的奋起是“冲冠一怒”的结果,决非“蓄谋已久”的不周。
二,“回潮时期”虽然提供了一时抗争的机会,但远未到后来“落实政策”的程度,何况也仅仅是昙花一现。刚转过年来,一九七四年一月二十四、二十五日江青一伙两次在首都体育馆举行驻京部队、中央直属机关和国家机关的“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公然批评周总理“跟不上形势”,政治形势急转直下。随即就有“批教育回潮”、“批黑画”、“保卫文化大革命胜利成果”相继而来,泼妇吵架式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一类歌曲震耳欲聋,而“梁效”、“初澜”、“石一歌”等大批判班子也粉墨登场,学部这样的“上层建筑”单位重新被置于“风口浪尖”之上。面临这样的政治高压,除了甘心或被迫投靠的“知识分子”外,其余人等只能三缄其口,“沉默是金”。所以文学所对濮氏的严厉批评亦化为耳旁之风,而钱氏的“暂时流亡”也变为长期“流离失所”,虽有群情舆论和人力支援亦“无力回天”。濮氏所以要拿“地主打贫农”挤兑领导,即欲证明钱之奋起和文学所的同情都属于“回潮”现象,要挟领导表态。李洪岩一再不解“这种邻里打架的俗情琐事,到底与中国当代政治具有什么关系?”“妇女嚼舌根的家常琐事,与杨文里一口一个‘革命’究竟具有什么关系?”不知道上述这个背景转换,算不算得“中国当代政治”中极富“革命”性和戏剧性的一幕?
穆正平云“林非早说过,他是安分守法的平头良民,与‘五一六’迥不相干”。但濮氏承认确曾“在学习班上‘帮助’那几位同事交代自己的问题”,并声明“如果伤害了后来成为著名文学理论家的涂途、张炯、钱中文和杜书瀛先生这样几位同事的话,那就得请他们多多原谅了,并且请接受我深深的歉意。”(《说明》)证实杨文所言并非无根。如果愿意翻老帐,濮氏在文革后期给“四人帮”成员写过几封表忠心兼复诋毁何其芳先生信,想必还保存在档案里没有销毁。
三,钱先生年过六十,精力有限,实在不值得为屑小之争耗费时日了。过来人当能记忆,当时的指导思想正是八个大字:“八亿人民,不斗行吗?”赵文曾轻松的说,“在那些天天讲斗争的日子里,吵架斗嘴是时时都在发生的事情,本来并不稀奇”,无疑是对这段“最高指示”的生动诠释,也是她当时心态的逼真自白。干面胡同的当年邻居说,钱、杨先生曾经以德报怨,不但以同情心接纳了濮氏一家,而且包下他们一年多的水电费用,可知绝对无意奉陪他们“与人奋斗,其乐无穷”。当时他的生活乃至生命旨趣所系,正在于驰骋中外,纵横古今,包罗六合,精骛八极,专心构思著述《管锥编》。
正是在这最后这点上,凸显出真假学者的巨大反差,也使钱氏一门这一次的“自我流亡”,区别于普天之下滔滔皆是的受迫害者。这是不为俗务羁縻,不为俗情留顾,自觉,理性的超越。今观《管锥编》百万余言,洋洋洒洒,何曾有一丝尘埃污垢,俗事染熏?足见大智慧者,得大自在;空明之所,尽现灵光。即使今日挑剔偶误,寻觅缺失之“钱学家”们,也未能在《管锥编》中找到对于此事伤时感遇,指桑骂槐之痕迹。也许是眦睚必报,锱铢必较,心胸狭隘,鸡肠小肚的“钱学家”真不明白,达者的心胸能够宽广到何等程度。仅就事后而言,“文革”后钱氏夫妇像“出土文物”似的被发掘包装,红透海内外,当上副院长,住院有领导慰问,逝世有外国总统唁电,但“我心依旧”,从未采取任何对付濮氏夫妇的措施,就更加证实了这种胸怀。否则濮氏还能人五人六地招摇过市吗?
钱濮公案的思索
陈寅恪论史,曾主张“同情之理解”。盖缘古人的生活和生存环境,已与今人判然有别,非此则不足以明晰当时之人,为何作当时之事。历史是全民族的共同记忆。“文革”仅仅过去二十余年,已经出现了如此巨大的隔膜误解,甚至像李洪岩这样以历史学者自居者,也因思维部位的偏差而不能自已。当年手脚不干净之人,当然更乐于将这种隔膜误解扩大化,把水搅浑,将铁案混淆为“疑案”,“疑案”翻转作“无头公案”或“无是非公案”了。从前有句俗话:“只说过五关斩六将,不提走麦城。”但话题一涉及文革,却正好颠倒了个儿,“只说走过麦城,不提过五关斩六将”了。至今有关“文革”的回忆甚或小说电影,永远是一幅幅泪眼婆娑,可怜兮兮的景象:“造反派”回忆“工作组”,“红卫兵”回忆“上山下乡”,工作组回忆“挨斗”。近年花样翻新,不光文革“积极分子”唠叨“小灾小难”,“梁效”也在回忆清查“四人帮”,“石一歌”侈谈“历史的拷问”。发展下去,说不定姚文元甚至江青的回忆“秦城”,也会来趟这池浑水。日本人抵死不承认六十多年前的南京大屠杀,老爱拿广岛、长崎挨美国人原子弹轰炸说事儿,我们都会义愤填膺地谴责。那么,对发生在文革中的那些往事呢?
细心的读者当能注意,自诩“钱学家”的穆正平、李洪岩等对于挑起的这桩“公案”的事端非常热心,并且有与濮赵联手,呼应唱和的一系列迹象。以篇幅所限,暂不赘言。但穆“教授”已经广告:“全面的叙述文本,则已有五万余言,拟收入《杨绛笔墨官司实录》一书。”“共十八万字,依时间顺序由近及远,一一道来,多讲事实,少加分析。文本样式,一如本篇。”扑鼻子的生意经味儿,这该是他鼓动炒作的真意。至于濮氏在博库沙龙“游医广告”似的“澄清”,也招来了回帖评论,不妨以为本文作结:
我相信文如其人。林肖二人的文笔,倒真令人叹为观止。肖凤的“尽量向外界发射出狐媚之气”段落,颇显其据称是“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门第,整个一个王善保家的。而作为“鲁迅研究家”的林非,其“钱钟书之低级趣味”一段,不仅“法国马桶”与杨绛《洗澡》中闹得满城风雨的“法国面罩”有异曲同工之妙,津津乐道钱之种种下流之后列上自己两本著作以证干净之举,也可爱得颇似鲁迅《肥皂》中记挂着“格支格支洗一洗”乐趣的道德老先生。乐不可支地提起“皮里阳秋”故事,又宽慰别人“忘却几个典故,又有多大的干系”,倒像钱钟书为答不上他的问题耿耿于怀了半辈子似的。真不用担心被人称为沙子,沙子掩盖不住这一对活宝的光芒。
网上见解,直言无忌,也许就是“公道自在人心”吧!
编者后记
说是“公案”,读后实在令人怅然,难以忘怀。一桩不堪回首的事,发生在一个荒诞、可耻的时代,就事论事,即算能调查得一清二楚,又到底有多大的意思?记得杨绛先生《干校六记》里有一句话,大意说是捆绑行李去干校,“好在人比装行李的木箱耐磨……”人怎么会比木箱耐磨呢?思之凄然。遭遇浩劫,玉石俱焚——这样苦不堪言的日子,若指望人还能活出个人的样子,又何其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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