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林非谈“钱杨冲突”

■钱汉东

    散文家林非《话说知音》被列为2002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他的作品再次蜚声全国,备受关注。林非先生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学系博士生导师、中国鲁迅研究会会长、中国散文学会会长。

    我最早接触林非的作品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的《现代六十家散文札记》,以优美的文笔,素描式地逐一论述了现代文学史上的散文名家。此书一出,好评如潮。人们既把这部书看成“史”,也当作难得的美文欣赏。老一辈散文家柯灵、吴伯箫等都给以了热情的肯定和赞许。此书对我学习研究散文创作帮助较大。

    林非同上海还是有情缘的。1947年夏,他考取了上海有名的吴淞中学,开始了高中的学业,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林非参加了革命。如果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他可能是另外的样子。但林非挚爱学习,他要完成在解放前动荡的时期无法完成的学业。1952年他如愿以偿地进入复旦大学中文系,1955年毕业分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四年前,我因策划了作家曾元沧乡情文学研讨会,中国散文学会也是主办单位之一,林非亲自前来上海祝贺,发表了精彩的演讲,我们便有了直接交往。他给我的印象和蔼可亲,始终微笑着,一派学者风范,没有一点架子。我给寄贺卡,他也回寄,还亲笔写一段文字,礼尚往来。我约他撰稿,也如期而至,相处甚欢。

    林非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从鲁迅小说入手开始鲁迅研究工作。1962年他发表了《论〈狂人日记〉》,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成为学术新秀之一。他自觉亲近鲁迅,热爱鲁迅,崇敬鲁迅,对鲁迅的理解也愈加深刻。我最崇拜的作家也是鲁迅,见到那些跳梁小丑胡乱攻击鲁迅,我会拍案而起的。2005年秋天,李敖在香港凤凰卫视有关鲁迅的四次讲演中以他惯有的“狂放”,对鲁迅进行了不顾事实的贬损,我也看不过去。林非在香港《香港作家》发表《李敖信口雌黄说鲁迅》一文,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驳。香港凤凰卫视随之对林非进行了专访。这是林非早在十多年前就已将侧重点转向散文创作后很少涉及鲁迅的话题。他这样做是要维护鲁迅,维护在中国思想史、文化史上无人可以替代的伟大鲁迅的形象,是出于一个正直的、成就卓著的学者的责任感。维护鲁迅,不等于不可以评说,提出不足甚至某些负面的东西,但应该是历史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

    有一次我同林非谈了一个敏感的话题。关于当年与钱钟书杨绛夫妇的冲突。最近有一本书《听杨绛谈往事》中,有这样一段话:“原来有四个房间,于1969年5月由一对革命夫妻带一个小孩迁入,分去一半。这是军宣队在‘文革’中采取的一项革命措施,让‘革命群众’入住‘资产阶级权威’家,名曰‘掺沙子’。”“掺入他们家的这对革命男女,却对已经走出‘牛棚’的两位老先生,仍然不能相容。”

    杨绛曾称林非夫妇为“男沙子”、“女沙子”和“革命男女”,林非夫妇对此十分反感。林非认为我们尊重他们的学术成绩,但对他们的人格不敢苟同。林非在“文革”中也被说成漏网右派,也没有资格去造别人的反。当时因为好多年轻人住得十分拥挤,像林非一家四口(母、妻、子),住在一间12平方米的屋子里。领导整个单位的“工宣队”下令调整住房,在他奉命搬入的那座仅有32个单元的四层楼房,就有十个青年研究人员,被指定迁入住房较宽裕的年长的研究员宿舍内。钱家原来独自居住,却被迫破了一统的局面,心里产生出不快与反感的情绪,完全是合乎逻辑的。“杨绛是一个极其自私的人,开始对我们的孩子喜爱,只是满足了他们的私欲。我们对杨绛最大的不满,就是她情绪分外低沉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们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

    打架一事起因于两家都争着请钟点工小陈洗衣服。林非无奈地说道:“钱钟书和杨绛是打人者和咬人者。钱钟书双手举起的是一根大木棒,朝着我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如果要不是被我及时伸手挡住木棒,击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整个打架过程中,自己虽然也动了口,但始终没有动手。”打架时,林非的年龄是四十挂零,钱氏夫妇则六十挂零,然而最后受伤的却是这对较为年轻的人,他们竟毫发无损。林非有被打伤后医治的病历卡为证。当年,钱氏曾经“搬用在当时声势显赫的同窗,想通过他来整治我们”,但都“未能将我们置于死地”。杨绛多次在报纸上公开“发难”,不过是“想用谎言来蒙骗不知真相的读者”而已。

    林非先生说自己是啃着书长大的,范围涉猎古今中外的文、史、哲、艺术各个门类。自然,这一切也造就了他独特的人格魅力与修为。这是文学创作的重要捷径。钱钟书熟悉许多掌故,号称“典故大王”,他的知识自然要比我广博,不过古今中外的掌故实在太多,任何人也不可能件件都记得清楚。在“干校”后期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常有几个人凑在一起,相互考问种种掌故,以便消愁解闷和苦中作乐。有一回,当我提出为何要称为“皮里阳秋”时,他沉吟许久,却始终答不出来,倒是一位红学大师拍案大笑,说出了个中的奥妙。其实忘却了几个掌故,又有多大的干系?治学的重点是在于追求自己的论著中间,究竟包容了多少深邃的思想内涵?究竟如何关怀自己民族和整个人类的命运?人们对于“文革”那段岁月,伤痛并不因时间的流逝而淡出心灵。往事不堪回首,林非不愿意多谈这些琐事。

文汇读书周报 2009-01-09
杨绛是一个极其自私的人,开始对我们的孩子喜爱,只是满足了他们的私欲。我们对杨绛最大的不满,就是她情绪分外低沉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们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
这个说法非常不解。并不是所有孩子都讨人喜爱,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喜爱孩子。这么说感觉有些像人说的,“人家的庄稼自家的娃”,都是最好的。这样曲解两位长者对孩子的喜爱,有些匪夷所思。本人读东西少,没读过林非先生一篇文章。
国产文人多半有这个毛病。要不是上面来个“最高指示”,林、钱两家,恐怕打破头也不会住在一起,事情已过,说说逸事未尝不可,相互攻讦,实在没什么意思。
如果我没记错,林非是在钱钟书去世之后,提起旧事的。这让人无法高看。有本事,趁着对方健在,当面扯扯清楚。
杨绛1米50出头的身高,钱钟书也是个文弱书生,而林非夫妇体格相当健壮。还好意思强调自己挨揍。实际上,以钱、杨当年被掺沙子的落魄地位,以林非夫妇得以去掺沙子的强势地位,质诸常理,钱、杨夫妇若无格外义愤,决不至豁出命来与你厮杀。
还敢拿自己这点鸡毛学问与人家较量,真是可笑。
本来就是“掺沙子”,那么林非夫妇自然是掺进去的沙子,有什么好“反感”的呢?“林非有被打伤后医治的病历卡为证”听上去很此地无银:这病历卡又怎么证其真伪呢?。
钱汉东不知何方神圣?“我最崇拜的作家也是鲁迅,见到那些跳梁小丑胡乱攻击鲁迅,我会拍案而起的”,貌似忒有正义感,却已露出只会乱扣帽子的文革思维:“攻击鲁迅”必是“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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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鲁迅,不等于不可以评说,提出不足甚至某些负面的东西,但应该是历史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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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句话逻辑严重混乱。

这个也属于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唉

林非被打真相
赵凤翔/肖凤
编者说明

本刊系纯学术研究刊物,由于特殊原因,本期破例刊登两篇与鲁迅研究本身无关的文章。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南方周末》发表了杨绛先生的文章《从“掺沙子”到“流亡”》;十二月一日《中华读书报》又予以转载。十二月四日,林非先生致本刊编辑部信说:“已严肃要求两家报纸刊登澄清谣言的文章,等待他们的答复。已有新闻署负责人明确告知,如得不到公平处理,即可诉诸法律。”又说:“已有主持公道和憎恶谣言的几位先生表示,可在有关报纸上发表澄清谣言的文章。寄上肖凤写的此文,务请在贵刊发表。”林非先生信中还表示:“一个鲁迅研究者被谣言诬陷,作为研究鲁迅的权威刊物,发表另一方澄清事实的文章,应该是正常的,让广大读者判断,符合新闻公正的原则。”现将肖凤文章予以刊发,同时转载杨绛先生的《从“掺沙子”到“流亡”》一文。其中是非曲直,读者定能作出正确判断。

林非被打真相

作者:肖凤

1973年12月7日是一个黑暗的日子。那一天,我的丈夫林非被一根大棒毒打,我自己的手指也被咬得鲜血淋漓。那男人殴打时用力极很,手中的大棒当即断成两截。那时正值隆冬季节,林非身穿棉袄,挡住大棒的右臂还被打肿和打破,鲜血淤积,漆黑一片,让我深感恐惧而又心疼不止。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辣,还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好防备打人者的继续行凶。我搀扶着林非从医院回家,走进大门就瞧见公用的走廊里,堆积着许多霉烂的垃圾――吃剩的鸡骨头、长绿毛的橘子皮、碎布条、碎纸片,而打人和咬人的这对夫妇已经走掉了。第二天,在林非单位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宣队,训斥林非怎么敢跟×××吵架,说是他那声势显赫的同学,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位高官将会来干预,威胁说要遣送林非去北大荒继续劳动锻炼,还派人上我教书的学校,找到了主持工作的一位领导,要他来压制我。这位领导是老革命,刚从“牛鬼蛇神”的队伍中解放出来,他在我教书的学校里工作了十几年,对我十分了解,一听就知道他们说的不是真话,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此时,我们刚从河南的五七干校回来不久,与离别了许久的年幼的儿子团聚,日夜都提心吊胆地害怕林非又被赶到更遥远的地方去,觉得他们的用心真是狠毒,却也只好找出家中所有积蓄的零钱,替林非买了一件厚厚的羊皮大衣,好抵御那儿冰天雪地的严寒气候。我整天忧愁地思忖着打人者的阴险,想用这么大的后台来压垮和摧毁我们。林非曾在五七干校患过一场大病,为了护理他的身体,并且减轻他精神上的压力,我打算跟他一起前往,可是儿子又太幼小,不能让稚嫩的生命随同我们去受罪,得保护他很好地长大成人,商量的结果是林非先走,我和儿子等一等再说。幸亏那位当时的高官与我们素不相识,无仇无怨,所以并未听信一面之词,将林非置于死地。

我们好不容易地熬过了十年浩劫的岁月,更何况林非早在肃反运动中就被指责为立场右倾,反右运动中又被指责为犯有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曾在公开的会议上受到过批判,面对着这样坎坷的遭遇,他从“文革”开始后,就只敢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却还被“造反派”不依不饶地在长篇大字报上称为“漏网右派”,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之中。好不容易难熬的岁月终于过去了,有关的处分也都获得了公正的纠正。我们多么想安安静静地度日,高高兴兴地工作,可是咬人者不断地通过口头和文字的谣言,再三地进行人身攻击,现在又在一张报纸上大肆说谎,所以我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把林非被打的真相公诸于众,相信善良和公正的读者朋友们会作出自己判断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68年春天,我怀孕了。我的婆母知道消息后,放下了由她照看的三个外孙,千里迢迢地从上海来到北京,准备迎接将要诞生的婴儿。因为林非是她老人家最小和最疼爱的儿子,所以也十分慈爱地照顾着我。我们三人挤在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屋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大床、一张小床和一个书桌之外,几乎就没有空地了。我们躲在狭仄的空间里,却也享受着亲情的温馨。这一年冬天,我的儿子降生,小屋里又增添了一个新人,在拥挤的屋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满屋子都拴上了晾尿布的绳子,上面悬挂着洗过的尿布,竟像是万国旗一样。有一天,一位在林非单位里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自行车来我家看望,竟腾不出一席之地招待他坐下。

当时几代同堂住在一间屋子里,是众多青年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我们还曾经跟另外三对夫妇同住在一个单元里面,和谐地相处得像朋友一般,有的邻居至今依旧相互来往。这位文学批评家跟我们是同代人,心灵很容易相通,看着我们如此窘迫的处境,就动了恻隐之心。当时正值“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因此也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林非有一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国外的同事,就是跟我们一起搬进这座楼房的。

我原来犹豫着不想搬迁到陌生的地方去,但是当时的处境实在太困难了,一是我的产假只有56天,又正值“清理阶级队伍”期间,绝不允许请假,不满两个月的儿子白天只能交给婆母照料,她老人家已经是将届古稀的高龄,真于心不忍,却又毫无办法,只能晚上下班后自己带着儿子,请老人家休息。二是在全国‘清理阶级队伍“的高潮中间,婆母的女婿也就是我们的姐夫,忽然被诬陷为“叛徒”,隔离审查,不许回家。其实他只是上海一座大型工厂的总工程师,老实巴交,什么问题也没有的。姐姐是小学校长,每天都早出晚归,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管,她精神压力又很大,频频来信,述说困难,希望母亲早些南归。三是居委会一个戴红袖章的老”红卫兵“,常常上我们原来的住处敲门,逼迫报了临时户口的婆母离开北京。林非和我又必须天天上班,在这万般无奈的紧急关头,我的女友介绍了一位家住郊区的农村大嫂,与我们见面相识,说是如果聘请她帮助我们照顾小孩,我的婆母就得以回到上海慰藉她受难的女儿,这也许是解决困境的唯一办法。这位善良的农民大嫂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绝对不能与我们夫妇共居一室,这个要求自然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于是我不想搬迁也只得搬迁了。咬人者说我的婆母是为了分配住房才赶来充数的,这纯粹是造谣。我慈祥的婆母已经宁静地安息于九泉底下,不会再遭受到任何精神上的伤害了。

在我们搬迁之后,开始时还相安无事,也曾稍稍地点头和说一两句寒暄的话语。咬人者是很讲究保养自己的,吃鸡蛋只吃丹青而不吃蛋黄,吃西瓜也只吃瓜心而不吃外圈,她要把蛋黄和西瓜的外圈赏给我们,都被我严肃地拒绝了。因为我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的家教就是“不受嗟来之食”。

她偶或露面的女婿,听说是北京某著名大学赫赫有名的“造反派”二把手,可是在当时风云突变的“文革”狂潮中,该所大学的“造反派”一把手忽然失宠于“中央文革”的“旗手”,他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颜色,竟悬挂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老树桠上自杀了。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自己正面临着种种压力,已经感到焦头烂额,身心交瘁,哪有闲暇去过问人家的事情,这还是听到住在旁边单元里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匆匆说起的。

从此以后,咬人者和她的丈夫确实显得有些焦躁,当情绪分外低沉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她根本无视我的人格,无视我作为母亲的存在。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地嘲讽和戏弄,包括我幼小的儿子在内,一概都是如此。她这种霸道的态度,和对我儿子的人格的漠视,实在伤透了我的心,使我意气难平。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的命运,从开始时就笼罩于我们的头顶了。

我和林非在几年前奉命去干校时,怕儿子过于幼小,还不适宜去“经风雨,见世面”,只好把儿子托付给那位忠厚和质朴的农村大嫂,并且把两人每个月工资的极大部分都留给了她,她也尽心尽力地带领着我的儿子,跟我儿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是我们几年来耗尽了原来就是极为低微的工资,经济情况显得十分拮据,从干校回到北京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能力供养一个保姆了。这位善良的农村大嫂非常理解我们经济上的困难,她也愿意另找一家经济收入比我们高的住户去帮工,于是她就和我们很友好地分手了。

我上班的学校,离家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每天赶公共汽车早出晚归,有时就把儿子带在身边。那时候常常要跟学生一起去郊区农村“开门办学”,只好也带着年幼的儿子,和几个女同学睡在老乡家里的土炕上。又教书,又下地,又带着儿子,回家后真是感到劳累不堪。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见过洗衣机,正好院子里有一位帮助人们洗衣服的农村大嫂,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1973年12月7日,适逢我刚从郊区农村返京,就请余嫂替我洗洗从农村带回来的衣服,因为几天之后还得带着儿子下乡,时间很紧张,让余嫂赶快洗起来。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充裕得多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于是就争论起来了。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双臂要抓住我的脸庞,我长得比她高,赶紧向后仰起头,并且伸出双手挡住她,没想到她竟用自己双手紧紧抓住我右手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出来就鲜血迸流。她这个当作是如此的突然和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有来得及躲闪。中国有句老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连大字不识半个更画不成圆圈的阿Q都懂得这个道理,想不到她竟会如此行事。俗话说食指连心,我疼痛得大叫起来,林非从房间里奔了出来,想要解救我。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咬人者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咬人者诬称我们将她提起又摔下了不知有多少次,请问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造谣造得实在太荒唐了。而且既然已经跌得晕头晕脑,怎么又能够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咬我的食指呢?打了和咬了人,还要可恶地造谣,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在此次冲突中,我们自始至终都是只动口没动手,咬人者和打人者则是又叫骂又动手。他们的表演和所作所为,让我看清了他们本来的面目。面对着她的造谣生事,我深深地庆幸自己的人格比造谣者要高尚得无可比拟了。

这咬人者确实是造谣、攻击和欺负别人的能手,她曾散布过侮辱一位已故著名哲学家人格的流言,那位学者的女儿(一位著名女作家)就曾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批驳。还有一位外国文学教授由于讲述了在她家里,听说过她丈夫攻击自己老师的一则谣言,她就威逼这位教授写出书面文字,保证从未听说过此事。她还散布过自己丈夫的几位年轻同事,“拿我们的钱不还”,后来连她丈夫都否认这谣言说,“一切以我说的为准”,可见造谣的伎俩是如何的轻率与离奇。

为了澄清咬人者发表的造谣诬陷的文字,我只好放下手里正在撰写的稿子,将二十六年前的那件事实真相写出来公诸于众。我对自己写的文字负责到底。在我的有生之年,只要咬人者再度造谣,作为被咬者的我,一定要再次澄清事实的真相。林非单位里有几位充满正义感的同事,先后打来了电话,要我们必须反驳恶意的谣言。我庆幸自己终于生活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这是新时期给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现在已经不是只许咬人者造谣,而不允许被咬者说明事实真相的时代了。我尊敬所有善良和公正的同胞,但是对于一向造谣、攻击和迫害我们的咬人者,是愿意奉陪到底的。

刊载于北京《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第12期。
网上还有个叫穆正平的“掺和者”把杨、肖二人的叙述文字作了逐句对比,读后的结论只能有一个:除了两家确实曾经打过架之外,其他言行一概无法判断真假。
把与鲁迅研究毫无关系的私怨文章,发表在自己有权控制的媒体上,凭此一端,也足见此人之缺乏职业素养。可以假设,如果他是什么物理学会的会长,这篇文章他就会发表在相关科学杂志上。
无论他的哥们还是事主本人,写出的文字都充满文革式杀气,表达方式也都是唯我独尊式的。
凡是肯定他的,都单方面认定为“充满正义感的”,而他的对手,则是“一向造谣、攻击和迫害我们的咬人者”,奉行这种思维的家伙,一旦握有大权,别人还有活路吗?
1973年12月7日,“声势显赫的同学,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位高官”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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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还能搜到一个题为《再说“钱濮”公案》的长帖(http://www.huachengnz.com/article/view_11758_2.html),有兴趣的可看看。(注:这里的“濮”指林非,林非原名濮良沛。)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9-1-15 09:56 发表
1973年12月7日,“声势显赫的同学,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位高官”是谁?
有否可能说的是胡乔木?胡与钱算是清华大学“同学”。
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9-1-15 10:09 发表

有否可能说的是胡乔木?胡与钱算是清华大学“同学”。
这便是破绽了,1973年12月时胡乔木既不“声势显赫“也不“炙手可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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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濮公案:真相,背景和思索(作者:萧为)

  “公案”一语略近当初禅宗论疑的本义,而非后世侦破推理之“公案”。应该说,这桩事件本来早应淹没在那一时代无数禅宗和推理的公案之中的,如果不是当事一方的名人“动手”又“动口”的话。如今所以腾于众口,不仅是杨绛先生亲自为文解说,更因另一方四处申告,还从报章移师网站,连博库“沙龙”的格子中,都有人帮着像游医广告似地贴满了“澄清”、“读后”的小帖子,给生怕“天下本无事”的媒体提供着话题。

  当事的碰巧我都认识,也有向知情者了解情况的便利,于是引发了写作此文的兴致。鉴于案件发生的现场已经永久性消失,且从当事人两种说法中,先辨析这件“公案”的“逻辑事理”,再看看似乎夹缠不清的“来龙去脉”中,究竟隐伏有什么样的“义理”,可供人更多的思索。

  钱濮公案的逻辑事理

  “掺沙子”是借用搅拌水泥的术语。文革初期本指对“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政治地带实行组织渗透,包括工、军宣队派驻到“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但后期术语泛化,凡改变原来单一构成的做法,都叫“掺沙子”。比照动辄“专政”或者“军事管制”来,这还是一种相当温和的方式。但濮氏夫妇的进住,无论如何是以牺牲了钱家利益为代价,来改善自己居住环境的。尽管当“沙子”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是逼得原住户举家出逃,流离失所的,毕竟“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濮氏承认曾有妥协方案,“几天之后,就有一位与他们关系很好的同事找我商量,说是已经和几位头头谈妥,将他在建国门外的两间房子让给我们居住,自己则搬到一间很大的办公室里去安身,而让对方搬回原处来”。但“我就更坚决地拒绝了这样的方案”。(《说明》)今犹在干面胡同十五号三楼一室的住户,就是钱家流亡后由单位安排搬进来。回忆与濮赵八九年的邻居生涯,尚以“吃尽苦头”概括之。盖因濮赵不断挑起磨擦,文武兼用,濮善诬告,赵则间或施以拐肘。八十年代濮氏另分得紫竹院新房,还赖了一个多月不肯走,直到这家另立电表,以示抗争到底的决心。这在当年“沙子”中更是绝无仅有。可一可再,濮赵当年津津于邻居间“与人奋斗”的真实动机,当能由此悬想。从后果推测动机本为断案常识。那个年代没有民法,但生活在现在的人们不难循此理清思路。此其一。

  再如赵在《回眸》一文中说,两家“龃龉”的起因是杨绛先生“不尊重”她儿子的“人格”,理由是“把我的孩子当成逗笑解闷的玩艺儿”,“常常会让我联想到目前拐卖儿童的人贩子”。这种思维不像“教授”的理路。“人贩子”以盈利为目的,伴有虐待情节发生,而“逗笑解闷的玩艺儿”恰为祖母心肠之常态。这或许会引起做母亲一时的嫉妒,但天下哪有做母亲的因他人溺爱自己的孩子,而反生“龃龉”呢?逻辑上无法令人信服。此其二。

  于是就发生了“打架”。关键理应是导火索。杨文说得明明白白,而赵、濮两位写家却是用“忽然”,“一天早晨,他竟——”这样突兀其来而又似是而非的句式,勉强开始叙述的。赵在《真相》一文中虽然承认冲突由洗衣开始,但却避而不谈“保姆究竟是谁请来帮忙的”这一起因。网友滴水分析“打架”情节说:

  

  如从实际效果来看,咬人一般都是身体受控以后的防卫行为,以杨老太太当时六十多岁的高龄,当不会冲动到先出手打一个三十多的壮年人……

  钱钟书从屋内冲出,肯定是因为现场已在扭打,如现场不在扭打,他用大木板狠狠打击对方的可能也就几乎没有。

  穆文提出的质疑,主要集中于钱钟书杨绛夫妇在与濮良沛赵凤翔夫妇的争打中并没有吃亏这一事实,这一点杨文并没有隐晦,但打架是一种暴力行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在于确定是谁先动手,而不是是谁赢了,后出手的反击行为可以看作是正当防卫。

  

  且看濮赵文章如何描述事件中钱先生的出场:

  ——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小灾》

  ——朝着我丈夫扶着我的手臂上就抡了下来。《回眸》

  ——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会不堪设想。《真相》

  这也怪了,既然钱氏踩着“急急风”锣鼓点出场,蓄意要演全武行,为何出手如此没有准头?到底是打谁?砸哪儿?瞎话难免穿帮,濮氏夫妇在掩门“反思”时,何不先把这三招两式拆解演练熟了,再来编排稍微像样一点的场面?此其三。

  钱氏夫妇在自己家里与奉派入驻者“以牙还牙,以打对打”,本身就够文革“另类新闻”了。所以有这种勇气,赵文认定是钱家“攀附这个过去看不起的平民子弟做女婿,当然是为了分享那种炙手可热的气焰”,濮则以钱“仗着大学时代的一位伙伴,在当时炙手可热的权势,声称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亲密”,所以工宣队才没有表扬濮赵敢于“武斗”反动权威,却“狠狠地训斥我,威胁着要遣送我去北大荒劳动改造”。

  但这也大有疑问:如依赵说,则打架时王含冤已死,所“仗”还有何“势”?如依濮说,则钱氏正应“宜将剩勇追穷寇”,彻底赶走濮家,何以竟会举家自我流亡呢?文革中钱氏在拒赴“国宴”的逸事很多人回忆过,当时文学所的负责人朱寨证实说:钱的“宿舍又被人鸠占鹊巢,夫妻二人只好避难到所里,在一间没有任何生活设备的办公室里栖身越冬”。“鉴于他当时居无室的生活困境,只要是向上面有所请求或暗示,不难有所改善,显然他没有。”今天亦不难找到知晓当年情况的人士。只是濮氏深知这些证明对他不利,所以借口工宣队和所领导都有倾向性,预先予以排除。

  钱先生当时拥有的抗击后盾,并非来自权势而是来自朋友。“保钱派的年轻朋友”之一对我说,当时他是拿着一根擀面杖进屋的,如果真的要打,濮氏该不只是“红肿”或者“紫黑”了。黄永玉也说:“我提起这件事,他(按指钱先生)浅浅地笑了一笑:‘过去了!过去了!人人身上都长过痘子。’‘那比痘子毒多了!’我说,‘其实,现在我可以去打他一顿!’这么一说,他睁大眼睛从眼眶上看着我。看起来,这方面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那个世界没有打架这个辞,他不懂现实生活中拳头的作用。”钱、杨两先生没有依仗人多势众,选择以武力抗衡或者驱逐对方,而是采取了自我流亡的和平方式,结束了这场冲突。濮良沛要支持自己论点,还得另寻稍微像样一点的逻辑起点。此其四。

  濮氏文章里还谈了一个“细节”,说自女婿死后,“他(按指钱锺书)的态度却大大地改变了,当我们经过他的门口时,他竟一丝不挂地坐着,还念念有词,骂骂咧咧”。意在指实钱形同疯癫。倘然如此,“打”濮白打,无论依照中西成法,都不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请注意——任何翻阅过《管锥编》第一册的人,都会发现首序写于一九七二年八月,这一时刻正横亘在一九七○年六月王得一逝世与一九七三年十二月“打架”事件之间。换句话说,钱氏的整部《管锥编》,都是在这次“打架”前的阴云密布,和“打架”后的流亡生涯中完成的。果如濮氏所述,还有正在著述《管锥编》的钱锺书,和钱锺书正在著述的《管锥编》吗?其后钱先生在北师大居住时因感冒引致哮喘复发,危象环生,以致病附终身,不得不闭门谢客。海外所以喧传他一九七四年病逝,正为此也。

  钱锺书因“恶邻”欺侮而逃亡致病,究竟给中国乃至世界学术界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恐怕永远难以估量。夏志清教授注意到《管锥编》首序中,曾提到“又于西方典籍,楮小有怀,绠短试汲,颇尝评泊考镜,原以西文属草,亦思写定,聊当外篇”。故在纪念钱氏文章中郑重其事的提议:

  

  把这部《管锥编外篇》先找到,再影印几份,以免遗失,这是急切之务。然后再出一个试印本,供国内专家先加以审阅,务求把所有讹文都剔掉。这个改正本当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负责出个高水准的国际版,以求博得国际学术界之广大注意……尤其那四册《管锥编》乃其扛鼎之作,任何一部中国现代学人、作家所撰著之文学评论、文化评论、古籍研究同它相比起来都显得寒伧。不是那些作品没有价值,而是《管锥编》所代表的个人成就光芒万丈,实在太伟大了。

  

  任何评价,至此而极,学界的期盼殷望之切亦跃然纸上。但是夏先生决不会想到遭遇“恶邻”欺负以致被迫流亡的痛楚,会对《管锥编》“亦思写定”的部分发生多么大的影响。钱在一九七八年一月所作《管锥编》序二里已说:“初计此辑尚有论《全唐文》等书五种,而多病意倦,不能急就。已写定各卷中偶道及‘参观’语,存而未削,聊为异日之卷。”明言连《管锥编》的“中文部分”亦非全璧,且原因正在于流亡期间的“多病意倦”。有文章透露说,《管锥编》“现已出版的几卷远非钱锺书计划的全部(最初设计为八卷,而只完成四卷,后出的第五卷是前四卷的‘补遗’)”。面对如此巨大的文化损失,濮氏“小灾小难”的一纸“伤单”,是否显得太过滑稽了?此其五。

  钱、濮公案还有一个决非小可的前因。读过《干校六记》的人,当能记忆《误传记妄》中的这么一件事: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几人联名贴大字报,声讨默存轻蔑领导同志的著作。略知默存的人看了都说:钱某要说这话,一定要说得俏皮些;这语气就不像。有人向我通风报信;我去看了大字报不禁大怒。我说捕风捉影也该有个风、有个影,不能这样无由无因地栽人。我们俩各从牛棚回家后,我立即去把这事儿告诉默存。我们同拟了一份小字报,提供了一切线索请实地调查;两人忙忙地吃完晚饭,就带了一瓶浆糊和手电到学部去,把这份小字报贴在大字报下面。

  

  据我所知,这张几陷钱先生于死地的“告发”大字报,“几人联名”中就有濮良沛。濮氏也证实了此事,并津津有味地覆述:“钱锺书喜爱骂人,骂完了还经常否认。他在五十年代初,曾用粗俗的市井语言嘲骂毛泽东,”接着轻描淡写地说,“‘文革’初期曾有几位同事对此贴出过大字报”,惟独含糊了自己。然后装傻充楞:“当军宣队要求钱锺书写出书面检讨时,他竟‘婉转其辞、不着边际地检讨了一番’。如果自己从未说过这样的话,为什么要‘不着边际’地检讨,却不去‘婉转其辞’地澄清?这是光明磊落的态度吗?”似乎直至今天,还浑不知道他的损招当年意味着什么。朱寨忆及此事犹存余悸:“有一张大字报骇人听闻地诬陷他(按指钱先生)污蔑‘毛选’。如果诬陷得逞,当时可治以死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评论道:“这个林非果然不是好东西,竟要钱先生承认骂毛。他偏不承认,姓林的小子恐怕失望透了”。此其六。

  有此六端,已能包纳这桩“非常公案”从最初动机到最终结果的人情事理及法理逻辑。濮氏夫妇如不能提出新的有力的事实和证据,他们面临的只有一种前景,即作为文革迫害者的“另类”形象留名青史。

  钱濮公案的背景

  钱、濮公案也确有他的“非常”性质,即濮氏确非臂戴红臂章、手持军皮带的“红卫兵”,而钱、杨也已熬过了“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的“专政时代”。如果还停留在那种时代,钱先生不会想到著作《管锥编》,杨也不会去翻译《吉诃德》。

  坦率声称“就‘事’论事,笔者比较倾向于林家”的穆正平曾惊诧说,“从两家的文章看,领导在打架的问题上,既没有偏袒‘为革命立功的人’或曰‘造反派’,也没有惩治‘资产阶级权威’或曰‘黑帮’,而钱锺书打架时似乎全然都没有顾忌对方的‘革命’身份”。请读者注意“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日”这个发案日期。从大局势讲,这时林彪已然自毁,毛氏已然生病,邓氏正欲复出,江青正欲闹腾。老干部相继归位,主持国之大政者为周恩来。在“文革过程”中,这个当口被叫做“回潮时期”。聚焦于这个特殊的阶段,推测钱氏一门选择自我流亡的原因,大致有三:

  一,不愿再与“恶邻”朝夕与共,打“持久战”。毕竟“勤钱”部队并非今之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合法名义和手段长期驻扎,而钱家老弱既无力深严壁垒“高筑墙”,又已被人断了粮草运输之“生门”(出入住宅之大门),不能“广积粮”。夙愿“不称王”,但更不能接受屈辱的“城下之盟”,于是“走为上”成为惟一选择。这种处境更加证实了钱、杨的奋起是“冲冠一怒”的结果,决非“蓄谋已久”的不周。

  二,“回潮时期”虽然提供了一时抗争的机会,但远未到后来“落实政策”的程度,何况也仅仅是昙花一现。刚转过年来,一九七四年一月二十四、二十五日江青一伙两次在首都体育馆举行驻京部队、中央直属机关和国家机关的“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公然批评周总理“跟不上形势”,政治形势急转直下。随即就有“批教育回潮”、“批黑画”、“保卫文化大革命胜利成果”相继而来,泼妇吵架式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一类歌曲震耳欲聋,而“梁效”、“初澜”、“石一歌”等大批判班子也粉墨登场,学部这样的“上层建筑”单位重新被置于“风口浪尖”之上。面临这样的政治高压,除了甘心或被迫投靠的“知识分子”外,其余人等只能三缄其口,“沉默是金”。所以文学所对濮氏的严厉批评亦化为耳旁之风,而钱氏的“暂时流亡”也变为长期“流离失所”,虽有群情舆论和人力支援亦“无力回天”。濮氏所以要拿“地主打贫农”挤兑领导,即欲证明钱之奋起和文学所的同情都属于“回潮”现象,要挟领导表态。李洪岩一再不解“这种邻里打架的俗情琐事,到底与中国当代政治具有什么关系?”“妇女嚼舌根的家常琐事,与杨文里一口一个‘革命’究竟具有什么关系?”不知道上述这个背景转换,算不算得“中国当代政治”中极富“革命”性和戏剧性的一幕?

  穆正平云“林非早说过,他是安分守法的平头良民,与‘五一六’迥不相干”。但濮氏承认确曾“在学习班上‘帮助’那几位同事交代自己的问题”,并声明“如果伤害了后来成为著名文学理论家的涂途、张炯、钱中文和杜书瀛先生这样几位同事的话,那就得请他们多多原谅了,并且请接受我深深的歉意。”(《说明》)证实杨文所言并非无根。如果愿意翻老帐,濮氏在文革后期给“四人帮”成员写过几封表忠心兼复诋毁何其芳先生信,想必还保存在档案里没有销毁。

  三,钱先生年过六十,精力有限,实在不值得为屑小之争耗费时日了。过来人当能记忆,当时的指导思想正是八个大字:“八亿人民,不斗行吗?”赵文曾轻松的说,“在那些天天讲斗争的日子里,吵架斗嘴是时时都在发生的事情,本来并不稀奇”,无疑是对这段“最高指示”的生动诠释,也是她当时心态的逼真自白。干面胡同的当年邻居说,钱、杨先生曾经以德报怨,不但以同情心接纳了濮氏一家,而且包下他们一年多的水电费用,可知绝对无意奉陪他们“与人奋斗,其乐无穷”。当时他的生活乃至生命旨趣所系,正在于驰骋中外,纵横古今,包罗六合,精骛八极,专心构思著述《管锥编》。

  正是在这最后这点上,凸显出真假学者的巨大反差,也使钱氏一门这一次的“自我流亡”,区别于普天之下滔滔皆是的受迫害者。这是不为俗务羁縻,不为俗情留顾,自觉,理性的超越。今观《管锥编》百万余言,洋洋洒洒,何曾有一丝尘埃污垢,俗事染熏?足见大智慧者,得大自在;空明之所,尽现灵光。即使今日挑剔偶误,寻觅缺失之“钱学家”们,也未能在《管锥编》中找到对于此事伤时感遇,指桑骂槐之痕迹。也许是眦睚必报,锱铢必较,心胸狭隘,鸡肠小肚的“钱学家”真不明白,达者的心胸能够宽广到何等程度。仅就事后而言,“文革”后钱氏夫妇像“出土文物”似的被发掘包装,红透海内外,当上副院长,住院有领导慰问,逝世有外国总统唁电,但“我心依旧”,从未采取任何对付濮氏夫妇的措施,就更加证实了这种胸怀。否则濮氏还能人五人六地招摇过市吗?

  钱濮公案的思索

  陈寅恪论史,曾主张“同情之理解”。盖缘古人的生活和生存环境,已与今人判然有别,非此则不足以明晰当时之人,为何作当时之事。历史是全民族的共同记忆。“文革”仅仅过去二十余年,已经出现了如此巨大的隔膜误解,甚至像李洪岩这样以历史学者自居者,也因思维部位的偏差而不能自已。当年手脚不干净之人,当然更乐于将这种隔膜误解扩大化,把水搅浑,将铁案混淆为“疑案”,“疑案”翻转作“无头公案”或“无是非公案”了。从前有句俗话:“只说过五关斩六将,不提走麦城。”但话题一涉及文革,却正好颠倒了个儿,“只说走过麦城,不提过五关斩六将”了。至今有关“文革”的回忆甚或小说电影,永远是一幅幅泪眼婆娑,可怜兮兮的景象:“造反派”回忆“工作组”,“红卫兵”回忆“上山下乡”,工作组回忆“挨斗”。近年花样翻新,不光文革“积极分子”唠叨“小灾小难”,“梁效”也在回忆清查“四人帮”,“石一歌”侈谈“历史的拷问”。发展下去,说不定姚文元甚至江青的回忆“秦城”,也会来趟这池浑水。日本人抵死不承认六十多年前的南京大屠杀,老爱拿广岛、长崎挨美国人原子弹轰炸说事儿,我们都会义愤填膺地谴责。那么,对发生在文革中的那些往事呢?

  细心的读者当能注意,自诩“钱学家”的穆正平、李洪岩等对于挑起的这桩“公案”的事端非常热心,并且有与濮赵联手,呼应唱和的一系列迹象。以篇幅所限,暂不赘言。但穆“教授”已经广告:“全面的叙述文本,则已有五万余言,拟收入《杨绛笔墨官司实录》一书。”“共十八万字,依时间顺序由近及远,一一道来,多讲事实,少加分析。文本样式,一如本篇。”扑鼻子的生意经味儿,这该是他鼓动炒作的真意。至于濮氏在博库沙龙“游医广告”似的“澄清”,也招来了回帖评论,不妨以为本文作结:

  

  我相信文如其人。林肖二人的文笔,倒真令人叹为观止。肖凤的“尽量向外界发射出狐媚之气”段落,颇显其据称是“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门第,整个一个王善保家的。而作为“鲁迅研究家”的林非,其“钱钟书之低级趣味”一段,不仅“法国马桶”与杨绛《洗澡》中闹得满城风雨的“法国面罩”有异曲同工之妙,津津乐道钱之种种下流之后列上自己两本著作以证干净之举,也可爱得颇似鲁迅《肥皂》中记挂着“格支格支洗一洗”乐趣的道德老先生。乐不可支地提起“皮里阳秋”故事,又宽慰别人“忘却几个典故,又有多大的干系”,倒像钱钟书为答不上他的问题耿耿于怀了半辈子似的。真不用担心被人称为沙子,沙子掩盖不住这一对活宝的光芒。

  

  网上见解,直言无忌,也许就是“公道自在人心”吧!

  编者后记

  说是“公案”,读后实在令人怅然,难以忘怀。一桩不堪回首的事,发生在一个荒诞、可耻的时代,就事论事,即算能调查得一清二楚,又到底有多大的意思?记得杨绛先生《干校六记》里有一句话,大意说是捆绑行李去干校,“好在人比装行李的木箱耐磨……”人怎么会比木箱耐磨呢?思之凄然。遭遇浩劫,玉石俱焚——这样苦不堪言的日子,若指望人还能活出个人的样子,又何其难!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参考事例

“文革”前期似乎各地各单位都有这类“住房调换”的事情,基本路数是,“文革”前居住大房子而现今成了“走资派”或“反动学术权威”的,都要缩小面积,或者直接强迫搬离原来住房,换到小房子去,或者在其原来的大房子中拿出部分房间给别人;简单说,能够搬进来从而扩大自己居住面积的,要么本身就是造反派,要么至少也得是当时的当权者认可的“自己人”,正在受到冲击的人是不可能得到如此厚待的。我们家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家原来住的是两个大房间,有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文革初父亲被专政进了“学习班”的同时,单位就对我家的住房作了调整,与隔壁的一家工人造反派对换,他家住进我们原来的房间,我们家则换成了他们原来的一个房间,这样,我们要上厕所就得一次次穿过他家的房间,每次都要敲门过去。我那时8岁左右,有时方便之后忘记了冲厕所,因此受到多次羞辱,后来只好自家在院子里盖了个露天厕所,才不再惹人家生气了。
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桩教人唏嘘的公案。
见到一楼帖子之前,只风闻些影子,却从没留意过详细情况。
斯大林时期也有这种做法,《日瓦戈大夫》一家的大宅子,也曾在一天之内进驻了大量林非夫妇。电影《日瓦戈大夫》中的镜头,更加震撼些。
中国历史,永远有可耻的那一面供认瞻仰、观摩、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