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小苗 于 2012-3-1 13:19 编辑
无语。你篡改我的话,再拉上童版。

刘道玉这个身份(且不说他的学术水平),要不是因为他儿子的夸大其词被新语丝网友指出(还不是方舟子自己揭的),有什么动机去凑这个热闹。

原先我没想起来为什么徐友渔 ...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2:59
阁下有这么健忘吗?“话说,这一堆人也是鱼龙混杂,没几个上得了台面的。哪里算得上是‘海内外学者’ ...”这是你的原话吧?都把人叫成“这一堆”了,上不得你所认为的“台面”很合逻辑呀。难道刘道玉不在“这一堆”里面?或者,你忘了说个“刘道玉”除外?
边走边看
公共人物的妻子就不是普通人?这回您是常识问题了。

您知道西方政治讽刺漫画的底线是什么吗?

讽刺漫画可以非常露骨,但约定俗成的底线是:不涉及讽刺对象的家人,尤其是母亲和妻子。而且,一个人被讽刺的 ...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04
刘菊花因为抄袭案的新闻事件,她本人就已经成为特点时期的公共人物。
这里网友之间都互相讽刺,你心理素质不够强大的话,就别玩了。
新华社的员工是很多,但有多少人是为绿坝张目的?
你骂人家下作的时候,也很理直气壮嘛。
阁下有这么健忘吗?“话说,这一堆人也是鱼龙混杂,没几个上得了台面的。哪里算得上是‘海内外学者’ ...”这是你的原话吧?都把人叫成“这一堆”了,上不得你所认为的“台面”很合逻辑呀?难道刘道玉不在“这一堆 ...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3-1 13:14
敢情你认为“一堆”这个词已经是带有侮辱性了?如果是,您给指定一个中性的量词如何?
小苗,他没说鱼目混珠。所以证明其中有龙,还是推翻不了“鱼龙混杂”这个判断滴。
阿吕 发表于 2012-3-1 12:47
呵呵,玩“白马非马”的游戏,是此辈的长项,所谓的逻辑,不过是“我即逻辑”,强辩而已。
边走边看
刘菊花因为抄袭案的新闻事件,她本人就已经成为特点时期的公共人物。
这里网友之间都互相讽刺,你心理素质不够强大的话,就别玩了。
新华社的员工是很多,但有多少人是为绿坝张目的?
你骂人家下作的时候,也很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1 13:16
“刘菊花成为特定时期的公众人物”,说这话再次秀出您的常识不过关。按照您的意思,吵架吵不过方舟子,找方舟子的茬找不出,就应该去找她老婆的茬。
“这里网友之间都互相讽刺,你心理素质不够强大的话,就别玩了。” 我的心理素质是否强大,是我的事情,要不要玩也是我自己的事情。
“新华社的员工是很多,但有多少人是为绿坝张目的?” 这话是缺乏媒体常识。知道“跑线记者”这个工作岗位么?
说这话不符合您之前给我的印象。自重点。况且您还是版主。版主虽然可以有个人言论自由,但毕竟您的修养会折射出论坛的品味。
一个好的论坛需要大家一起来维护。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2:35
我没说对么?难道不准确么?如下是引用你的话:
网友中应该有不少媒体从业者吧?或者朋友中有媒体从业者吧?
刘菊花是新华社对口工信部这条线的跑线记者而已,绿坝这种事,难道刘菊花是推手?
OMG!各位平时都会骂强权,现在把强权干的事儿栽倒一个记者身 ...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1:51
刘菊花从了新华社的业,从了工信部的业,所以人格就随了新华社,就随了工信部。这个逻辑没错吧!而且也是你的用语和逻辑!
我要是骂了的话,骂的也是新华社、工信部。很正当,很准确!
呵呵,玩“白马非马”的游戏,是此辈的长项,所谓的逻辑,不过是“我即逻辑”,强辩而已。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3-1 13:22
奇怪了,明摆着是你自己换了我的四字成语来打稻草人,现在变成了“白马非马”。不是你说我强辩就是强辩。

扯淡也要有点认错的勇气。
都轻松点。韩寒、方舟子、彭晓芸、刘瑜、刘菊花、徐友渔……全被揭发出来造假,或者全被证实没有造假,都无关宏旨,把你们或者我气着了才是大事儿。一定要放松点啊。
敢情你认为“一堆”这个词已经是带有侮辱性了?如果是,您给指定一个中性的量词如何?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19
阁下都要给文科生上逻辑课了,什么叫中性量词,什么是语涉轻视的量词,还不懂吗?谁敢教你?
倒要请教一下,若知而装作不知,是否就是不诚
边走边看
我要是骂了的话,骂的也是新华社、工信部。很正当,很准确!李大苗 发表于 2012-3-1 13:22
你这句话是对的。

你要骂新华社和工信部,可以。骂一个跑线记者,把她视作是意识形态封锁的推手,不恰当,虽然你也可以骂。
扯淡也要有点认错的勇气。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24
咋拉?高举理性大标语的人,改骂人了?
边走边看
阁下都要给文科生上逻辑课了,什么叫中性量词,什么是语涉轻视的量词,还不懂吗?谁敢教你?
倒要请教一下,若知而装作不知,是否就是不诚?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3-1 13:26
你说得对。我没必要用反问的方式。好吧,我修正“一堆人”的措辞。改为“这些人”。

“一堆人”是我平时口语,我写贴时并不当做是语涉轻视的量词。因此后面接的是“鱼龙混杂”。----这个解释你能接受最好,不接受也不强求。
咋拉?高举理性大标语的人,改骂人了?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3-1 13:29
那句是骂人?“扯淡”二字么?扯淡不就是瞎聊嘛。

法兰克福还写过一本《论扯淡》哦。
“刘菊花成为特定时期的公众人物”,说这话再次秀出您的常识不过关。按照您的意思,吵架吵不过方舟子,找方舟子的茬找不出,就应该去找她老婆的茬。
“这里网友之间都互相讽刺,你心理素质不够强大的话,就别玩 ...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22
我常识过不过关,你说了不算,去看看纽约时报和沙利文案后对公共人物的界定。
刘菊花如果够清白,谁又能找得了她的茬?
你说得对。我没必要用反问的方式。好吧,我修正“一堆人”的措辞。改为“这些人”。

“一堆人”是我平时口语,我写贴时并不当做是语涉轻视的量词。因此后面接的是“鱼龙混杂”。----这个解释你能接受最好,不接受也不强求。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30
哦,您这是告诉文科生,“鱼龙混杂”是个好词?还是什么别的词呢?能不能说明白一点,清楚一点?讲逻辑首先不是要表达准确明晰的吗?这半吞半吐的,算个神马逻辑?就为了让人摸不着头脑,然后猛地里祭出撒手锏:你又打稻草人了!这叫奇门遁甲的第几式?
边走边看
那句是骂人?“扯淡”二字么?扯淡不就是瞎聊嘛。

法兰克福还写过一本《论扯淡》哦。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31
哇塞,法兰克福的中文恁么好,连“扯淡”都知道,还论了一本!
边走边看
我常识过不过关,你说了不算,去看看纽约时报和沙利文案后对公共人物的界定。
刘菊花如果够清白,谁又能找得了她的茬?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1 13:33
好吧,既然你知道沙利文案,那么,从沙利文案的判例出发,方舟子质疑韩寒有什么问题?----这是另一个提醒你想的问题。

不管你搬出什么公共人物界定的标准,请教一下,哪条标准能让方菊花成为公共人物?

刘菊花论文的清白与否,不是一个需要质疑的问题,当时对硕士论文的引用规范没那么严格,没有违反什么规定。即便是她的论文有问题,那么成千上万的硕士论文都有问题,即使从法不责众出发,也无需追究。
刘菊花就是“公众人物”!这个没错,非常准确!

她做的不是“报道”,而是“宣传”,向公众宣传她自己的看法与评价,对内容赋予公众价值的政治表达!是无关于事实的舆论干预。

所有国家都是这样,不是或不限于客观报道的,诉诸客观事实之外的评论、评价、演绎与综合分析,即使其身份标以“记者”,就已经是“公众人物”了。看看那些大牌记者,那个不是“公众人物”!
哦,您这是告诉文科生,“鱼龙混杂”是个好词?还是什么别的词呢?能不能说明白一点,清楚一点?讲逻辑首先不是要表达准确明晰的吗?这半吞半吐的,算个神马逻辑?就为了让人摸不着头脑,然后猛地里祭出撒手锏:你 ...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3-1 13:37
“鱼龙混杂”,是指好人坏人混合在一起,成分复杂。翻字典。有问题么?

你上面这贴写得太罗嗦。说了半天还是在打稻草人。
本帖最后由 irving 于 2012-3-1 13:46 编辑
刘菊花就是“公众人物”!这个没错,非常准确!

她做的不是“报道”,而是“宣传”,向公众宣传她自己的看法与评价,对内容赋予公众价值的政治表达!是无关于事实的舆论干预。

所有国家都是这样,不是或不限于 ...
李大苗 发表于 2012-3-1 13:42
如果你到了用感叹号来强化自己论点的程度,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到了这种问题上,都冒充外国人了,都装作不知道国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处境了。真是很奇怪的事情。

我问你,刘菊花是大牌记者吗?如果说大牌不大牌没一个标准的话,我们采用一个简单的评判标准:各位燕谈版主,之前听说过刘菊花吗?
好吧,既然你知道沙利文案,那么,从沙利文案的判例出发,方舟子质疑韩寒有什么问题?----这是另一个提醒你想的问题。

不管你搬出什么公共人物界定的标准,请教一下,哪条标准能让方菊花成为公共人物?

刘菊花论文的清白与否,不是一个需要质疑的问题,当时对硕士论文的引用规范没那么严格,没有违反什么规定。即便是她的论文有问题,那么成千上万的硕士论文都有问题,即使从法不责众出发,也无需追究。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39
我不认为方舟子给韩寒下代笔的定论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而是对私权的侵犯。

刘成为公共人物的标准我前面已说。

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在违反交通规则,很多人没被发现,但不等于要原谅他们。被逮住的人可以说运气不好,但那也是咎由自取。
我不认为方舟子给韩寒下代笔的定论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而是对私权的侵犯。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1 13:52
侵犯了什么私权?
我问你,刘菊花是大牌记者吗?如果说大牌不大牌没一个标准的话,我们采用一个简单的评判标准:各位燕谈版主,之前听说过刘菊花吗?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3:44
我就知道你会用来作为抓到把柄。

大牌记者都是“公众人物”,并不是个排他逻辑,这是明白无误的。“公众人物”与否,不在名气,而在于是否具有影响地干预公众事务。“绿坝”一事所作的干预,难道还不大么?公众舆论反应如此之大,以至于工信部撤销此事,难道不是件公共事件么?刘菊花在此事上的角色,是“客观报道”么?不,她是在捏造,在宣传,她不是报道工信部如何如何,而是老百姓如何如何。90%呃,比叙利亚前天的公投热爱还高昂着呢!
我就知道你会用来作为抓到把柄。

大牌记者都是“公众人物”,并不是个排他逻辑,这是明白无误的。“公众人物”与否,不在名气,而在于是否具有影响地干预公众事务。“绿坝”一事所作的干预,难道还不大么?公众 ...
李大苗 发表于 2012-3-1 14:08
还是在充外国人。

问一句:假设您是新华社跑这条线的记者,上面要授意按这个口径写,你写还是不写?

你要骂这个“上面”,可以的。要怪这个记者,你自己想想看。
本帖最后由 irving 于 2012-3-1 14:22 编辑
哇塞,法兰克福的中文恁么好,连“扯淡”都知道,还论了一本!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3-1 13:39
法兰克福说:“扯淡不是说谎,却是真理最大的敌人。因为说谎的人知道何者为真,却讲的是假话。而扯淡的人既不关心何者为真,也不关心何者为假,只在乎自身利益。这种认为无论事实真相如何都没有差别的态度,就是扯淡的本质。”

(以上摘自豆瓣,这本书我只听说过,没看过)

这段话或可送给在这儿批判方舟子的人。
侵犯了什么私权?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4:05
无论你是真傻还是冒傻,我反正不喜欢和与傻有关的人对话。拜。
还是在充外国人。

问一句:假设您是新华社跑这条线的记者,上面要授意按这个口径写,你写还是不写?

你要骂这个“上面”,可以的。要怪这个记者,你自己想想看。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4:12
你呀,外行吧,还非要内行地想象。你以为谁都有权力要挟新华社?那个不论长相的地方,你以为是个硕士都能凭成绩、能力到新华社当文字记者?别毫无边际地漫想啦。不懂得的事情,不知道的事情,不要靠逻辑,甚至毫无逻辑推想吧。
无论你是真傻还是冒傻,我反正不喜欢和与傻有关的人对话。拜。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3-1 14:28
就这样结束了?好吧,不送。
你呀,外行吧,还非要内行地想象。你以为谁都有权力要挟新华社?那个不论长相的地方,你以为是个硕士都能凭成绩、能力到新华社当文字记者?别毫无边际地漫想啦。不懂得的事情,不知道的事情,不要靠逻辑,甚至毫无 ...
李大苗 发表于 2012-3-1 14:28
还是玩转移是吧?这下,把话题转移到方菊花怎么进新华社了。

问一句:2002年,一个中国社科院新闻系硕士毕业生,进新华社国内新闻部,有多难?
还是在充外国人。

问一句:假设您是新华社跑这条线的记者,上面要授意按这个口径写,你写还是不写?

你要骂这个“上面”,可以的。要怪这个记者,你自己想想看。
irving 发表于 2012-3-1 14:12
哈哈,原形毕露了吧。

上面要求作恶,那就作恶。

哪怕枪口太高一公分也做不到。

-------------以下是链接,谢绝任何逻辑批判------------------
http://groups.tianya.cn/tribe/showArticle.jsp?groupId=36463&articleId=8fed33f968a28db11511debbe956889b

柏林墙审判:将枪口抬高一公分,个体的担当
  
  
  
  挪威森林
  
  ----------------------------------------
    
    话说柏林墙倒坍之后,东西德统一。德国法庭,对射杀那些试图穿过柏林墙同胞的原东德军人进行了审判。那些行恶的军人,在法庭上为自己开枪射杀同胞的行为,作无罪辩解:我只是奉命行事,因是职责所系。
    下面是当事法官的质问:难道你无法将枪口抬高一公分?
    
    在一个不喜欢常识,与常识为敌的国度(这样的极权主义国家,不只是前东德,记好了,现在同样存在,比如朝鲜,比如西朝鲜),对那些用脚掀投票的同胞,以国家的名义,枪杀那些逃离自己国家的同胞。执行枪杀命令的军人确实只是奉命行事、执行公务而已。
    
    生在东德任何极权毒菜国家,个体不作恶基本不可能。这是普通人行恶的借口。可是至少,这里有一个积极作恶与消极作恶的差别存在。要那些军人警察去反抗当时的制度,有点不合人性,好象有点过份。而他们能做的是积极作恶,卖力积极地枪杀外逃柏林墙的同胞?还是消极作恶,将枪抬高一点点?事实上就完全取决于个人当时的选择了。
    
    这里面,其实就存在一个基本的人性与为人底线问题。比方说,对话语的封杀,就存在同样的逻辑。任何极权制度毒菜国家,都不可能有话语自由存在。同时会产生一帮依靠控制它人话语而生存的文化人,是所谓编辑也。这些编辑,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当然会小心认真的通过删文字,来扼杀话语空间。是卖力的封杀民众公私空间的言论,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听见?不同的人当然会有不同的选择。
  
  我听到一个感人的的事迹,某值班编辑,当班时突然听到电话响。他知道这个电话的来处,知道是因为什么。然,这位值班编辑在最后一响时,才接起电话,因为,他知道,晚一秒封杀文字,就有更多的人能读到那篇贴子,让更多的人获得真相。  
    在一个与常识为敌的社会里,个体当然可以用不同的借口推脱自己的所有责任与担当。这样我们就看到了,有多少人心安理得麻醉的行不义?
  
  
    实质上,当你不得不作为的时候,至少你能做到,如那位令人尊敬的值班编辑一样。至少,在这一点上,个体是有机会选择的。消极的作为,更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