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只说这一句他当然不会回应,但是我会象方舟子那样说很多貌似合理的分析,比如从网上大量的信息分析,他写《青梅煮酒》时正在外地旅游、他有一次和朋友闲谈时说过不知道青梅是啥意思、他家太太文字功夫也 ...
金秋 发表于 2012-1-30 11:30
我就不回应。质疑是个技术活,高难度的。蹩脚的质疑只有两个后果,丢自己的脸,同时替被你质疑者免费做广告。出于和金秋多年网友的交情上,我不鼓励你这么做。
方舟子是位民间人士(韩寒也是),他的打假名声,无论你怎么评价,都是靠自己一场场硬仗打下来的。假如他的质疑技能那么不堪,你等于宣布,大量中国人都是傻瓜。一个公共性观点(区别于高端的科学、学术观点),只要存在把别人视为傻瓜的倾向,必然是荒谬的。这几乎可以看成一条定理。
彭晓芸:“法律只能证明这堆手稿的笔迹是谁的,却无法验证大脑”。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我就不回应。质疑是个技术活,高难度的。蹩脚的质疑只有两个后果,丢自己的脸,同时替被你质疑者免费做广告。出于和金秋多年网友的交情上,我不鼓励你这么做。
方舟子是位民间人士(韩寒也是),他的打假名声,无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1-30 11:53
了解你的人认为我的质疑很蹩脚,不了解你的人就难说了,他们没准会认为我很有道理。
俺是灭绝师太
@彭晓芸:到目前为止,我忐忑的是这场质疑牵涉「亲亲相隐」的伦理困境,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让他们互相指证是不道德的,在法理上,他们可拒绝为指控对方作证,当然,中国法律没这项限制,但仍应尽量规避。因此,还是请由当事人单独回应较为妥帖。韩寒若愿意,可与我等几位女性质疑者面谈,请相信我们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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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神马的,都是浮云。人家要求的是当面对质。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69# 佛手瓜
有人说方老师其实是想见韩少,又不好意思如普通粉丝那样求见,所以用了“杀人放火受招安”那招。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12-1-30 13:08 编辑

说到诉讼,我国法律界近年来提供了三个著名案例:范志毅名誉侵权案、余秋雨-肖夏林案及最近的范曾-郭庆祥案。参照前两例的判案标准,韩寒赢不了。参照末条判断标准,方舟子赢不了。不是别人看不起法律,而是法律自己“为法不尊”。方舟子本人也遇到过类似事件,肖传国在武汉诉方舟子,一审二审都赢了;由于方舟子拒不执行,肖改在北京再次起诉方舟子,但肖传国一审二审都输了。
就此而言,虽然我有条件支持韩寒起诉方舟子,但要我对法院判决的公正性抱有灼热期待(我并未预设法院偏向韩寒),我的脑子里得灌上三升水才行。
本来,这只是一场寻常不过的笔战,是双方的来头及互联网的特性,把它烘托得不同寻常。
如果回想这场笔战的起因,说实话,这本来是一场游戏,可惜,游戏的制定者缺乏基本游戏精神。从游戏来说,悬赏2000万的奖池是韩寒自己开的,中奖机会也是韩寒自己定的,同时,韩寒并未对参赛者的资格作出限定(他说的是“任何人”),也没有对参赛选手的竞赛方式作出规定,当然,他也没有就兑奖方式提供可信的操作方案,是否获奖、能否获奖都由韩寒说了算(他没有交给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仲裁),而获奖者只要出现,韩寒却一点好处也没有,等待他的将是名利双败。换言之,开奖者本来就是最讨厌获奖者的那个人。最关键的是,针对代笔的质疑,恰恰是韩寒指定的比赛项目。你用2000万奖金鼓励别人捉你代笔的证据,一转眼又把那个表现最踊跃的参赛者告上法庭——这算不算钓鱼呀?更深入回想,就更有趣了。那个现在被你告上法庭的那个人,最初也是你亲自把他拽进场子里的。在韩寒恼怒于麦田文章而发出那个悬赏令之后,全国少说也有上百万人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意见,韩寒却在回复麦田的博文里,单单从中挑选了方舟子。
当然,韩寒这么做,本意是强调自己的清白。但你既然弄了一个奖池,就不能要求别人按照你的愿望去做,他们只要遵照悬赏公示进行就可以了。
在实际进行中,老实说,方舟子似乎没有想过那2000万——不是嫌钱少,而是他认为韩寒压根不可能支付。但只要我们把大量无谓的争端挤干净,原其初始,那确实只是一个游戏。一个缺乏游戏精神的游戏。现在那么多指责方舟子纠缠代笔的人似乎都忘了,寻找代笔,那是韩寒规定的参赛方式。
69# 佛手瓜  
有人说方老师其实是想见韩少,又不好意思如普通粉丝那样求见,所以用了“杀人放火受招安”那招。12d"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30 12:19
当心,严格遵照韩寒起诉方舟子的缘由,你这就算传谣了。
好像他不涉嫌诽谤就可以去随便乱查别人的DNA似的。
金秋 发表于 2012-1-30 11:22
你又不是“他”,你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吗?“他”是孩子的二舅啊,而且“他”的本职工作就是查那个玩意儿的。这,怎么是“随便乱”呢?你这才叫乱。
我如果只说这一句他当然不会回应,但是我会象方舟子那样说很多貌似合理的分析,比如从网上大量的信息分析,他写《青梅煮酒》时正在外地旅游、他有一次和朋友闲谈时说过不知道青梅是啥意思、他家太太文字功夫也 ...
金秋 发表于 2012-1-30 11:30
“分析”在哪给咱们看下啊。别以为方舟子的工作很好干,那是个技术活,我说过的。
“我们只是旁观者,专注事实和理据、保持中立最好。”

老周这句话,希望大家共勉啊。学韩寒要生气,学路金波要骂人,学方舟子要累成秃顶,要学周泽雄,把它当游戏,有兴趣的不妨给双方支支招,就够了。
这个不是水平问题,是态度问题。方舟子说疑点,那是摆出原文一一对照照说的。你说老周每天10小时,人家老周说没那回事,是八小时,即每天能多辆小时看书学习;你说老周大学里光搞锻炼了所以书只能是紫壶写的,人家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30 08:43
当然我没方舟子认真,去找原文,以至于把8小时误记成10小时,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乱问的方式是神似的。方舟子不也是“据说”原来不是纸是“布”;“据说”纸“一小时不会沉”,“据说”得肝病身上才会瘙痒,疥疮不会吗?方的乱问中要找类似的肯定还有很多,我这凭记忆想想就不少了。当然最后一个肝病的乱问,好像连“据说”二字也没用,简直就像在陈述一条公理,那就连“据说”的诚实也丧失掉了。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说到诉讼,我国法律界近年来提供了三个著名案例:范志毅名誉侵权案、余秋雨-肖夏林案及最近的范曾-郭庆祥案。参照前两例的判案标准,韩寒赢不了。参照末条判断标准,方舟子赢不了。不是别人看不起法律,而是法律自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1-30 12:34
振聋发聩!!

好好读读泽雄兄的这个梳理吧,这条清晰的线索,比之前所有的讨论都有价值。
是啊,是你韩寒悬赏两千万找代笔者(证明人),现在人踊跃出现了,方舟子即一代表,你韩寒不讨论这个钱给不给,找得对不对,反而将人告上法庭,这是什么道理?!加诸方舟子身上最大的、最容易引起误会的词,大概就是“质疑者”,而实际上,方舟子不过是响应了韩寒的悬赏而已!就这么简单。

知道韩寒在干什么了吧?
77# 笑笑书
我建议大家一起来挖一挖公众人物周泽雄的《青梅煮酒》的问题,那可是老童设的游戏规则——悬赏了6000万哪!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对于诉讼,还是个案评断好些。对于韩寒与方舟子的诉讼而言,我看韩寒胜诉很难。方舟子经历过多次名誉权诉讼,也算久病成医了,很善于打擦边球。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闻一多
当然我没方舟子认真,去找原文,以至于把8小时误记成10小时,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乱问的方式是神似的。方舟子不也是“据说”原来不是纸是“布”;“据说”纸“一小时不会沉”,“据说”得肝病身上才会瘙痒,疥疮不 ...
阿吕 发表于 2012-1-30 13:14
哈,也行。把银行卡号发给我吧。
你又不是“他”,你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吗?“他”是孩子的二舅啊,而且“他”的本职工作就是查那个玩意儿的。这,怎么是“随便乱”呢?你这才叫乱。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30 12:59
即便是专门查DNA的医生,也不能擅自查自己的姐姐姐夫以及外甥,更不能公布结果。查艾滋病的医生都不允许泄密的,要保护隐私。
俺是灭绝师太
06年牛博网刚开始, 我每天泡在牛博网看文章而且发评论. 方舟子一开始和和菜头对掐,宋石男暗中放冷箭射方, 老罗站在方舟子这边, 把和菜头赶走了, 后来老罗自己和方舟子干起来了,方舟子回去经营自己的新语丝, 老罗在牛博网还照样给链接介绍新语丝和专门骂老罗的一个地址, 后来老罗又看不惯宋石男, 把宋又赶走了. ......韩寒和老罗始终惺惺相惜, 保持了一贯的友好.

熟悉牛博网早期历史的同学请举下手, 我很想找个人一起重温一下.
即便是专门查DNA的医生,也不能擅自查自己的姐姐姐夫以及外甥,更不能公布结果。查艾滋病的医生都不允许泄密的,要保护隐私。
金秋 发表于 2012-1-30 16:38
跟你没办法谈。那孩子26岁了,亲自委托他二舅查的,而且合同要求公布。你还需要什么条件?
06年牛博网刚开始, 我每天泡在牛博网看文章而且发评论. 方舟子一开始和和菜头对掐,宋石男暗中放冷箭射方, 老罗站在方舟子这边, 把和菜头赶走了, 后来老罗自己和方舟子干起来了,方舟子回去经营自己的新语丝, 老罗在牛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30 18:14
不熟悉。感觉你帖子没写完,最后还应该有一句:老罗或老宋的言行跟鲁迅有点相似。呵呵。
不熟悉。感觉你帖子没写完,最后还应该有一句:老罗或老宋的言行跟鲁迅有点相似。呵呵。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30 18:36
老宋确实是好像是鲁迅粉丝, 不过他常用签名是创造社新任社长.
怎么样,我质疑你没写完质疑得对吧。
怎么样,我质疑你没写完质疑得对吧。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1-30 19:00
怎么样, 我并没有起诉你对吧.
http://ww2.sinaimg.cn/bmiddle/47406879jw1dpkaso1oovj.jpg


佛手瓜 发表于 2012-1-30 13:32
哈哈,就凭这?就惹这么大火?这都哪跟哪啊?一句话就能挡回去的事:“你方舟子莫非已经移民火星了?”惹这么大风波(仅从此篇“分析”看),不可理解!但又估计应是其中隐隐潜伏的“逗小孩玩玩”的戏谑成分,惹怒了年已30的韩寒。呵呵。
我就只评过这么一句哈,其他的又没直接涉及方韩,不能跑到方韩的话题下来找我续谈哈!
89# 晓梦
晓梦,拜托你把“据说”两字理解清楚再和我辩论,否则你忙活半天,码了这么多字,按老周的比喻是“连靶子在哪里都不知道”。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是纸,这个是李其纲说的;是布,这个是韩寒说的。方舟子不在复试现场,倒也只能“据说”,不过确实不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瞎说。呵呵。
老童到底是搞语文的,晓梦明白了吗?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所以我的据说老周也不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瞎说。呵呵。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所以我的据说老周也不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瞎说。呵呵。
阿吕 发表于 2012-1-31 00:06
呵呵,管你是否无中生有、凭空捏造,但凭举证苍白、杀伤力不足这一条,也就谈不上诽谤了。
我知道诽谤老周是个有难度的活计,就知难而止了,呵呵。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这个态度就对了。我说了的,质疑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