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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楼
发表于 2012-2-13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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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2-13 19:46 编辑 阿吕,就这个区别,你略去我的“言论”,你那些“地沟油的自由”,就可以显得不太像是“干扰”了,而保留我的“言论”,“地沟油的自由”就无法立足,徒成干扰。
了解言论自由,一般也应该同时了解,它是一种不同于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2-13 18:57 我插嘴一下.
吕律倾向于把言论自由看成我们应该享受的诸多权利之一, 比如不受人身侵犯, 不吃地沟油, 过马路不被汽车撞, 而泽版则倾向于把言论自由上升, 高于别的权利. 泽版这个观点,其实就是因为党国的特殊性, 导致"言论自由"被政治化了. 如果回到方寒之争, 其实根本没有党国的参与, 所以不是一说言论自由就要联系到党国对言论的压制, 因而就要把言论自由拔高, 高到若为自由故, 宁吃地沟油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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