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2-13 19:46 编辑
阿吕,就这个区别,你略去我的“言论”,你那些“地沟油的自由”,就可以显得不太像是“干扰”了,而保留我的“言论”,“地沟油的自由”就无法立足,徒成干扰。
了解言论自由,一般也应该同时了解,它是一种不同于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2-13 18:57
我插嘴一下.

吕律倾向于把言论自由看成我们应该享受的诸多权利之一, 比如不受人身侵犯, 不吃地沟油, 过马路不被汽车撞, 而泽版则倾向于把言论自由上升, 高于别的权利. 泽版这个观点,其实就是因为党国的特殊性, 导致"言论自由"被政治化了. 如果回到方寒之争, 其实根本没有党国的参与, 所以不是一说言论自由就要联系到党国对言论的压制, 因而就要把言论自由拔高, 高到若为自由故, 宁吃地沟油的高度.
本帖最后由 test 于 2012-2-13 20:27 编辑
一,“事实不等于真相”,这个语文要让人无语了。”
——怎么个“无语”法,请阿吕道来。我坚定地认为,我说的只是一个常识。连常识都会弄出那么大的分歧,还“无语”,这就牵涉到我是否该对你“无语”了。
举个最 ...
阿吕 发表于 2012-2-13 14:39
若单一的看:“事实不等于真相”,这句话的确感觉诡异。好像物理学中“单位”不统一带来的逻辑毛病,所以,要从上下文的论述语境来理解,才可能明确作者的用意。

按照定义,“真相”应该是对“事实”本质上的唯一呈现(现象),所以有找到“事实”才能明确“真相”一说。而汉语中也有“亟须查清事实真相”的一说,将事实与真相并列。
“过马路不被汽车撞”的自由?插嘴可以,别插播笑话好不好。
好吧,我该不该这样联想,你说了算。你该不该遭受质疑也你说了算。
当然什么是言论自由,更你说了算。
阿吕 发表于 2012-2-13 19:43
负气使性之论,大可不必,讨论,止于话题即可。
阿吕看上去不开心了,改天向你赔罪。情人节在即,先祝阿吕情人节快乐。
有没有这种语文的表达:“隐藏假象的事实不等于真相”。

相当于另一说:“非经验证的常识不等于真理”。
我插嘴一下.

……泽版这个观点,其实就是因为党国的特殊性, 导致"言论自由"被政治化了. 如果回到方寒之争, 其实根本没有党国的参与, 所以不是一说言论自由就要联系到党国对言论的压制,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2-13 19:44
当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纳入宪法第一修正案时,美国连两党制都没有,谈何党国的参与。越是民主的国家,对言论自由的权利越是强调;只有专制国家,才会想方设法抹煞言论自由。
不过,同样祝邹峰情人节快乐,明天,再给我们奉献点西湖照片吧。言论自由的事,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不急。
负气使性之论,大可不必,讨论,止于话题即可。
阿吕看上去不开心了,改天向你赔罪。情人节在即,先祝阿吕情人节快乐。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2-13 19:55
彼此彼此!何来赔罪一说。娱乐呀!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2-13 20:13 编辑
“过马路不被汽车撞”的自由?插嘴可以,别插播笑话好不好。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3 19:55
超速, 闯红灯, 就是侵犯了别人安全过马路的权利, 也就是剥夺了别人过马路不被汽车撞的自由.

假如你有一个巨大的私家庄园, 你可以在里面做几条马路, 十字路口装上红绿灯, 然后你自己在里面疯狂超速, 闯红灯玩, 没有人来管你, 告你, 因为你没有侵犯别人的权利.

你的, 明白了?
本帖最后由 test 于 2012-2-13 20:29 编辑
超速, 闯红灯, 就是侵犯了别人安全过马路的权利, 也就是剥夺别人了过马路不被汽车撞的自由.

假如你有一个巨大的私家庄园, 你可以在里面做几条马路, 十字路口装上红绿灯, 然后你自己在里面疯狂超速, 闯红灯玩,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2-13 20:02
这个举例不当,既然是“马路”说法,就是指公众空间的环境。私家花园里的路面设计,不能称为“马路”。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2-13 20:33 编辑
当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纳入宪法第一修正案时,美国连两党制都没有,谈何党国的参与。越是民主的国家,对言论自由的权利越是强调;只有专制国家,才会想方设法抹煞言论自由。
不过,同样祝邹峰情人节快乐,明天,再给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2-2-13 19:59
这个建议不错, 明天去西湖边拍情人去.

美国人把言论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 说明诸如财产权之类的权利已经早就已经被宪法保护了, 言论自由只是在诸多一开始没有被保护的权利里面是比较重要的权利.
超速, 闯红灯, 就是侵犯了别人安全过马路的权利, 也就是剥夺了别人过马路不被汽车撞的自由.

假如你有一个巨大的私家庄园, 你可以在里面做几条马路, 十字路口装上红绿灯, 然后你自己在里面疯狂超速, 闯红灯玩, 没有人来管你, 告你, 因为你没有侵犯别人的权利.

你的, 明白了?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2-13 20:02
明白了。你有乱说的自由,但是方舟子没有质疑别人的自由。因为你是在自己家的大花园里,而韩寒就是红灯,就是测速仪,不能惹的。
明白了。你有乱说的自由,但是方舟子没有质疑别人的自由。因为你是在自己家的大花园里,而韩寒就是红灯,就是测速仪,不能惹的。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3 20:27
韩寒是一位过马路的人, 方舟子没有闯红灯的自由.
韩寒是马路,方舟子是义工,看见马路不合格就修理,除非韩仁均把马路搬回自己家的大花园。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12-2-14 12:58 编辑

晚间开车,前面窜过一只黑猫,急刹车。再定睛一看,不是猫,是一只黑色塑料袋。

这里面,事实是什么?真相是什么?人的反应(行为)是由什么决定的?大学哲学课时的讨论题,可惜那时我的英语不过关,听不大懂同学老师说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