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请教贴:方舟子质疑韩寒的方法有没有问题?

燕谈里关于方韩之争的讨论持续多日,虽然众说分纭,但主要还是集中于两个层面的探讨:
    一、关于最核心的事实,韩寒到底有没有代笔?
    二、由方韩官司引申,在言论自由与公众人物名誉权之间,应否有权利让渡?
    关于一,既然韩寒已经告上法庭,又自称有千多页手稿和其他人证物证可证明他是相关作品的作者,那就静观他走法律程序,一一验明相关证据是否成立好了,俺决定省回唾沫,不再纠缠于此。那些“干净的手稿”、“急诊单”是否伪造,以俺肉眼凡胎之力,本就无法仅通过网上图片定真伪,又何必急于下结论呢?
   关于二,泽版、阿吕老师分率正反方往复讨论,该说的话也说得很明白了,接受或不接受,各自择善固执,正是理性多元社会的常态,可喜的是,能倾听,愿沟通的良好氛围。
   俺注意到一点,燕谈内外,全力捍卫言论自由的两员健将,何兵教授与泽版,虽然都认为韩寒选择起诉“对于批评是一种损害”,不是一个公众人物(或公知)应有的尊重言论自由的态度,但二位似都不认为就目前证据,韩寒代笔之说成立。泽版认为方舟子做法有“业余”和“武断”的地方(见《韩寒接受采访的视频——应该是蛮新的》,29楼),何兵更明白拟判:“方舟子称韩寒的文章系他人代笔,无事实依据,还韩寒以清白” ——既然如此,在批评了韩寒之后,我们可否也集中探讨一下方舟子此番“倒韩”的方法上有没有什么值得商榷的地方?
    先强调一下,俺想讨教的是,纯技术问题,不涉及人品、恩怨、阴谋、动机、乃至社会意义等技术手段之外的口水:
     求教一、在法律层面,是否接受像方舟子目前所做的,从文学作品中推求事实证据的方法?
     求教二、有人说,方所用的是乾嘉学派的考据法,求高人赐示一例乾嘉学者考订真伪经典中与方氏手法相似的例子。而后世如何评价乾嘉考据法的决疑能力?是否视之如数理定律的推论一样无疑义?
     PS:为什么要纠结于方氏手法,反倒对他个人动机什么的可以不顾?正如“捍卫自由派”在乎的是韩寒起诉对“言论自由”的打击的示例作用,而俺疑惧的恰是方氏手法可能造成的普遍威胁。
     在此,请忘掉韩寒,俺要问的是,如果方氏手法成立,你的写作将成为指证你的呈堂证供——会不会成为写作者的可怕梦魇?有多少作者将被迫自证清白?又有多少人能够自证清白?这将如何打击个性化的、超乎想像与常识外的作家与写作?——而这,正应该是文坛最珍贵的部分。
边走边看
沙发,和小苗是一面的。
沙发,和小苗是一面的。
杨林 发表于 2012-2-6 00:51
谢谢!
俺从别人的狂欢中感到一阵阵凉意,不解释。
边走边看
板凳~~

俺认为质疑是可以的,怎么质疑都可以,质疑到哪一步就表达到哪一步,在要件充分之前不能推定事实。从言论自由到法律有时只差毫厘。就是那句话,言论自由--理所当然,言责自负,亦理所当然~~


我其实很困惑的问题是,是不是存在一种混淆?一种话语权和言论自由的混淆?比如质疑,很大程度上,是属于话语权层面的权力属性的语言行为。而话语权在英语的解释中,既可以是discourse right,也可以是discourse power,作为right,话语权和言论自由存在些许差别,正如权利和自由有差别一样,但更多的是在实行中可以忽略这种差别,而把施行话语权和实践言论自由看作一回事,但是,当话语权是一种power时,是一种通过言语达到某种控制的实施,也就是达到话语权力的实施,这就和言论自由存在差别了,它可能更应该受到某些社会因素或文化因素的制约,甚至还受到法律的约束。言论自由虽然不该受到任何压制,它还应该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但是从总体而言,它应该是和话语权力有差别的。根据维基的言论自由的条目,对于言论自由的更大的压制,是来自社会的压力。一个人说了点什么不受欢迎的意见,在现代社会收到的往往不是国家的惩罚,而是来自社会的抨击、蔑视和压制。显然,这里的社会的抨击、蔑视和压制,就是话语权力的表现,它使得言论自由受到压制。质疑在这里讨论的三个层面(言论自由,话语权利,话语权力)属于哪一层?这个问题涉及到方可以走多远,并非泛泛的言论自由的激情所能盖住。
今天,我就是高瑜
谢谢!
俺从别人的狂欢中感到一阵阵凉意,不解释。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2-6 00:53
理解、认同。

至于“动机”说,因为法律不能将“思想”入罪,只能是对事实的认定。对方舟子的道德评价也就只能在法律之外进行了。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本帖最后由 李大苗 于 2012-2-6 05:12 编辑

方舟子的方式,简言之,是“科学方法”。所谓“科学方法”,就是“求真”,而且,前提不真,结果必假。殊不知,文学属于创作,也就是“造假”,而且是专门地造假。以求真的态度来对待文学,则就是在绝杀文学。

韩寒接招,自对麦田开始,就无意识地自陷。在麦田那里,“代笔”是指,别人的写作仅韩寒署名。而韩寒一句,如果一个字儿是别人代笔的……云云,就将“代笔”的定义扭曲,进而步步不拔而且自己也无所察。

方舟子用段落或故事细节考证法,来指证韩寒文作的“不真”,而用词接续着“代笔”。这是方舟子故意而为的不规矩出张。方舟子不可能不知道什么是“代笔”,他利用韩寒的昏招来杀伤韩寒。

韩寒文作中,所有被方舟子究查的“代笔”,比如“鼠洞”、“开架”、“皮肤科与外科”等等,倘若说是“不真”,都未超出一般常识可以接受的程度。比起《红楼梦》贾宝玉年龄究竟多大的混乱,韩寒的故障不过尔尔。

紧要地说,韩寒是有故障的,不是作品的,而是对作品解释时虚荣心的。少年的文学创作,多有成人指导和调教,家长的,老师的,甚至别的什么人。但“代笔”和“指导”,和“编辑”毕竟不同。但,韩寒用“一个字儿”的绝对式表达,就把这些统统装进“代笔”中。而且自己也晕菜在故事的真假与作品写作的真假的不同上。

阅读沙龙内有一篇转贴 《文字工作者能不能自证清白?》,你可以参考。虽然该帖写得不是很严谨,但回答你那些 “有多少人能够自证清白” “将如何打击个性化的超乎想像与常识外的作家与写作” 之类夸张臆想,以及 “疑惧” “一阵阵凉意” 之类无病呻吟,足够了。

一个简单的例子,本阅读沙龙就有不少个性化的文字工作者。有谁认为方对韩的质疑会发展成写作者的可怕梦魇?事实好像正相反。人家写字的自己没有疑惧,却由你来替人家发凉,怎么看都有点滑稽。
晓梦 发表于 2012-2-6 04:30
那篇转帖我看了,借用一下晓梦说过的“强迫症”一词,那人就是。他喜欢用演讲啊,多与同行交流之类去自证清白,那不喜欢这些的文字工作者咋办呢?

你怎么知道李小苗是不是写字的?就算不是,她的朋友中也可能有写字的,她替朋友发凉不可以吗?我也是写字的,我也发凉。逻辑大王的逻辑这次不成立了。
一个简单的例子,本阅读沙龙就有不少个性化的文字工作者。有谁认为方对韩的质疑会发展成写作者的可怕梦魇?事实好像正相反。人家写字的自己没有疑惧,却由你来替人家发凉,怎么看都有点滑稽。晓梦 发表于 2012-2-6 04:30
以俺的基础智力和逻辑认知,本来懒得回签任何情绪化的绝对全称判断,正好7楼有大苗兄的陈述:“方舟子的方式,简言之,是‘科学方法’。所谓‘科学方法’,就是‘求真’,而且,前提不真,结果必假。殊不知,文学属于创作,也就是‘造假’,而且是专门地造假。以求真的态度来对待文学,则就是在绝杀文学。”
    请您接着判断:1、大苗兄算不算阅读沙龙的?2、他算不算个性化的文学工作者?3、他算不算哪个“有谁”?4、“绝杀文学”算不算“可怕梦魇”?
     选择性失明,只是一种精神胜利法吧。
边走边看
方舟子的方式,简言之,是“科学方法”。所谓“科学方法”,就是“求真”,而且,前提不真,结果必假。殊不知,文学属于创作,也就是“造假”,而且是专门地造假。以求真的态度来对待文学,则就是在绝杀文学。

韩寒接招,自对麦田开始,就无意识地自陷。在麦田那里,“代笔”是指,别人的写作仅韩寒署名。而韩寒一句,如果一个字儿是别人代笔的……云云,就将“代笔”的定义扭曲,进而步步不拔而且自己也无所察。

方舟子用段落或故事细节考证法,来指证韩寒文作的“不真”,而用词接续着“代笔”。这是方舟子故意而为的不规矩出张。方舟子不可能不知道什么是“代笔”,他利用韩寒的昏招来杀伤韩寒。

韩寒文作中,所有被方舟子究查的“代笔”,比如“鼠洞”、“开架”、“皮肤科与外科”等等,倘若说是“不真”,都未超出一般常识可以接受的程度。比起《红楼梦》贾宝玉年龄究竟多大的混乱,韩寒的故障不过尔尔。

紧要地说,韩寒是有故障的,不是作品的,而是对作品解释时虚荣心的。少年的文学创作,多有成人指导和调教,家长的,老师的,甚至别的什么人。但“代笔”和“指导”,和“编辑”毕竟不同。但,韩寒用“一个字儿”的绝对式表达,就把这些统统装进“代笔”中。而且自己也晕菜在故事的真假与作品写作的真假的不同上。李大苗 发表于 2012-2-6 02:57
大苗老师要言不烦,把问题的关键都点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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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很困惑的问题是,是不是存在一种混淆?一种话语权和言论自由的混淆?比如质疑,很大程度上,是属于话语权层面的权力属性的语言行为。而话语权在英语的解释中,既可以是discourse right,也可以是discourse pow ...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2-2-6 02:04
梦子兄的困惑,也是俺滴困惑。
边走边看
10# 李小苗

甚好,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用正当的方式,针对文字作者的真伪提出有效的诘问。这里面毕竟是一个属于合乎文学范畴的逻辑推论。
理解、认同。

至于“动机”说,因为法律不能将“思想”入罪,只能是对事实的认定。对方舟子的道德评价也就只能在法律之外进行了。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2-2-6 02:10
是的,网老师,俺在这件事的讨论中从不涉及对方的人品评价。所以俺想专注探讨一下质疑方法的科学与否。方法和技术应该是普适的,它将涉及的可能是每一个人,如果在A身上不成立,用在B或C身上的合理性应该也是存疑的。
边走边看
那篇转帖我看了,借用一下晓梦说过的“强迫症”一词,那人就是。他喜欢用演讲啊,多与同行交流之类去自证清白,那不喜欢这些的文字工作者咋办呢?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6 08:29
施老师是作家,这算“现身说法”,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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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俺认为质疑是可以的,怎么质疑都可以,质疑到哪一步就表达到哪一步,在要件充分之前不能推定事实。歪弟 发表于 2012-2-6 01:01
谢谢歪哥,有空请详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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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李小苗是不是写字的?就算不是,她的朋友中也可能有写字的,她替朋友发凉不可以吗?我也是写字的,我也发凉。逻辑大王的逻辑这次不成立了。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6 08:29
呵呵,小苗不算作家,勉强算低端文字蓝领吧,总也是靠码字糊口的。应该有为自己发凉的权利。
边走边看
方舟子的方式,简言之,是“科学方法”。所谓“科学方法”,就是“求真”,而且,前提不真,结果必假。殊不知,文学属于创作,也就是“造假”,而且是专门地造假。以求真的态度来对待文学,则就是在绝杀文学。

大庙此节受到严厉推崇,好像还包括专业“搞文学”的。此节观点不能成立,只要知道以个事实就行了:文学不仅仅只包括小说,它还包括“纪实文学”、“报告文学”……这些就绝对不是也不可以是“专门地造假”。如果有兴趣,可以研究下中外文坛各类对于“纪实文学”的“求真质疑”就可以明白了。
迄今为止,我认为方舟子的质疑方式在整体上是没有问题的,找出不合理的内容,作出推断。看到有人指出,找出的不合理的证据越多,推论的准确性越强。我同意。具体来说,方的质疑过程中,是强词夺理、目标偏离、张冠李戴之类毛病的,但成语所谓瑕不掩瑜,说的就是这个现象。

狂欢和凉意的问题。我觉得这是由性格决定的,就像有人说的,从红楼梦里各种家看到的是不同内容,对方韩之争,有人看到了快乐,有人感到了凉意,很正常,总之是跟方舟子的质疑方法没啥关系。
“在此,请忘掉韩寒,俺要问的是,如果方氏手法成立,你的写作将成为指证你的呈堂证供——会不会成为写作者的可怕梦魇?有多少作者将被迫自证清白?又有多少人能够自证清白?这将如何打击个性化的、超乎想像与常识外的作家与写作?——而这,正应该是文坛最珍贵的部分。”
——先回答这个:毫无压力。就我而言,我不鼓励别人质疑我的唯一理由,就是不想看着别人失败。这个“别人”,也包括方舟子。从我的尊严来讲,我不希望白白获得一个炒作自己的机会。
之所以这么说,缘于这样一个判断:质疑代笔,是一件成功率大大低于失败率的事。韩寒被质疑后为什么会如此张皇失措,我不清楚。但由此断定别人也会这样,那是过分的。固然,有人也会这样“发凉”,但没有代表性。
大庙此节受到严厉推崇,好像还包括专业“搞文学”的。此节观点不能成立,只要知道以个事实就行了:文学不仅仅只包括小说,它还包括“纪实文学”、“报告文学”……这些就绝对不是也不可以是“专门地造假”。如果有兴趣,可以研究下中外文坛各类对于“纪实文学”的“求真质疑”就可以明白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6 09:50
俺知道大苗兄指的是虚构类文学,来源于韩寒的小说事件。俺知道这回事就行了,不会咬文嚼字的抬杠转移视线。
将卖萌进行到底
“那不喜欢这些的文字工作者咋办呢?”

真的很难办吗?以“代笔”质疑为例,基本是两种情况,代了和没代,如果代了,啥也别说,等着被吐沫淹死。如果没代,那选择就太多了,1,一个字都别说,也可以跟韩寒一样就说“一个字”,你没代你怕啥?把房产合计一下不说谎地发出悬赏,没事。没被代笔而被推论出代笔的可能性,没有。2,就告诉质疑者一句话:你找出证据去法院。3,直接去法院,李其纲就基本是直接去的。4,甚至可以跟路金波一样直接草他九姑奶奶,据说此骂属于骂了白骂,何乐不为。5,其他各种反应,都能立于不败之地。有啥为难的?
“方舟子的方式,简言之,是“科学方法”。所谓“科学方法”,就是“求真”,而且,前提不真,结果必假。殊不知,文学属于创作,也就是“造假”,而且是专门地造假。以求真的态度来对待文学,则就是在绝杀文学。”
——大苗这段话,确实拘泥了。不仅文体不同,会导致相应方法上的不同,即使一部完美的虚构小说,也照样存在可以“以求真的态度来对待”的地方。性质上属于虚构文学,不等于每个构件上都属于虚构文学。——何况,韩寒被质疑的有些作品,根本不是虚构文学,而是纪实类作品。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12-2-6 10:37 编辑

“何兵教授与泽版,虽然都认为韩寒选择起诉“对于批评是一种损害”,不是一个公众人物(或公知)应有的尊重言论自由的态度,但二位似都不认为就目前证据,韩寒代笔之说成立。”
——再说说这个。我不认为“代笔”说成立,主要理由倒不是方舟子的举证缺乏说服力(实际上是,有的说服力大些,有的小些),而是这种事毕竟不像床上捉奸那样容易抓现行,对方若决意否认,也是很容易找到借口的。
代笔,可能属于那种永远无法确证的事,但,这类事的杀伤力,来自读者心中的疑点,若疑点不去,法院再怎么判都没用。或者说,在这类事关各人的文学感觉、生活体验和阅人术上的事,法院根本是没有公信力的,因而,法院最聪明的做法,是避免陷进来,干些吃力不讨好的事。——反过来,这也进一步说明了起诉的“不明智”。法院还不了你的清白。一个很简单的自测法是:假如你是挺韩者,当法院的判决与你的期望相反时,你是否做好了以法院判决为准的准备?
俺知道大苗兄指的是虚构类文学,来源于韩寒的小说事件。俺知道这回事就行了,不会咬文嚼字的抬杠转移视线。
甜瓜 发表于 2012-2-6 10:08
虽然大苗明确说的是“文学”,但你已经把它转移到了虚构类文学,很好,大苗想用“文学”来“转移视线”的阴谋没能得逞。

首先,韩寒受到质疑的不仅仅是小说,比如《杯中窥人》,谁要是说这是小说,我是一定要跟他急的。其次,即便是小说,能不能用上“求真”的质疑方式?当然能了。很多历史小说都被人一再地一再地一再地用“求真”的方法“质疑”过。我认为这里不用举例。再次,《三重门》能不能用“求真”的方法质疑?当然也能了。有人指出,该作品中的一些场景、经历的描写其实是大学的生活,把他们放在初高中就“不真”,所以认为有可能是将原来的一部描写大学生活的作品作的移植。
25# 童志刚
我冒昧问一句,老童除了写报告文学,有无写过小说?
辩论来去,都是些常识。令人沮丧的是,每个人的常识,差别竟然那么大。
谁来告诉我,有多少未得健忘症的作家会把自己写过的小说“全部忘记”的?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25# 童志刚  
我冒昧问一句,老童除了写报告文学,有无写过小说?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6 10:37
“写过”,还没发表。如实报告。
辩论来去,都是些常识。令人沮丧的是,每个人的常识,差别竟然那么大。
笑笑书 发表于 2012-2-6 10:39
就是啊,常识不是没有,也不是非要有很高的智商,难就难在每到“关键时刻”,人人都弃置如敝帚。呵呵。
也冒昧地问一句:还有什么问题,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