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韩寒有无代笔的真相和你想要的真相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12-2-12 15:03 编辑



关于韩寒有无代笔的争论,已持续了个把月。方舟子和韩寒都出示了各自的“证据”,网络上的挺韩派和倒韩派也纷纷并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解读。

本来,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靠证据说话。但现在,很多网民对证据的认定也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如果韩寒出示的人证,物证,书证在倒韩派眼里都不具有说服力的话,那么,在挺韩派看来,方舟子那些依据文本分析和考据推理而得出的结论就更不靠谱了。具体分析已有很多,不赘。

如果是在法治国家,当争论的双方就某一事实的认定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诉诸于一个第三方的独立仲裁机构,这个机构可以是法庭,也可以是相关的行业协会。当年小布什和戈尔竞选美国总统的时候,由于双方对部分选票的有效性与否存有激烈的争议,所以最后只能由独立的司法机构出面判决。再比如,当方舟子被指控抄袭或剽窃了某位美国教授的文章时,他无权使用障眼法逃避责任,因为每个行业协会都有关于剽窃和侵犯版权的标准,而按照这个标准,方的抄袭和侵权事实都成立。详见   
http://www.yantan.cc/bbs/thread-110126-1-1.html

回到韩寒有无代笔的事实,看到许多人喊着要真相,我也很想知道真相。如果有人认为中国的法庭判决不公正,那对方也可以认为中国的舆论不靠谱。事实从来不是越辩越明,谎言重复一千次也会变成“事实”。

在看了方韩各自出示的“证据”之后,我还阅读了部分韩寒的文本,经过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并结合本人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创作经验,我选择相信韩寒没有代笔。

如果以后倒韩派能够出示强有力的证据,我不会拒绝承认自己看走眼了。在我看,懂得认错,从来就是一种美德。永不犯错和永不认错的那种人,才是文明世界的巨大噩耗。但此时此刻,我所看到的所有关于代笔的指控,对我来说都不具有任何说服力。我也知道,对于那些已经认定韩寒有代笔的人来说,无论韩寒出示何样的证据,在他们眼里都可能是伪证,那怕法庭的判决也缺乏正当性。

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程度,那我觉得再争论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关于韩寒有无代笔的真相,本来只有一个。可是,如果大家都只想要自己想要的“真相”,那这个真相已在你我的心里。继续争论并不会更接近真相本身,只会各自在南辕北撤的路上渐行渐远。

如果仅仅是为了活跃论坛,有人愿意继续争论下去,那也不失为娱乐之一种。而娱乐的权利,是从来就不需要提起,也永远不会忘记的权利,天然正确。

注:本文标题借鉴韩寒同学的《钱会云之死的真相和你想要的真相》,特此感谢。
我只要那个符合事实的真相。
在这次纷争开始后,不知为何媒体至今未采访韩寒第一次读高一时的同班同学,如果他的同学们都能证明韩寒如己所述的那样课上课下创作《三重门》并让大家分享,我选择相信。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我只要那个符合事实的真相。
在这次纷争开始后,不知为何媒体至今未采访韩寒第一次读高一时的同班同学,如果他的同学们都能证明韩寒如己所述的那样课上课下创作《三重门》并让大家分享,我选择相信。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2-12 11:27
韩寒自己这样公开说了,那些同学也没出来反驳,也可视为默认。
也可能那些人证是为了将来上法庭用的,不宜过早曝光。韩寒在博文中说此次有麻烦母校的事,所以以演讲作为回报。
韩寒自己这样公开说了,那些同学也没出来反驳,也可视为默认。
也可能那些人证是为了将来上法庭用的,不宜过早曝光。韩寒在博文中说此次有麻烦母校的事,所以以演讲作为回报。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1:34
他的同学各奔东西,没看见或不关注韩寒的博客都是有可能的,因此他们没出来反驳,也就不能视为默认。
如果法庭传唤证人,韩寒不必回报。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他的同学各奔东西,没看见或不关注韩寒的博客都是有可能的,因此他们没出来反驳,也就不能视为默认。
如果法庭传唤证人,韩寒不必回报。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2-12 11:44
正因为他的同学各奔东西,韩需要通过母校联络他们,这才有了麻烦母校一说。
证人已离校,演讲自然也不是对他们的回报。
韩寒出示证据在他们眼里是伪证,法庭判决结果他们也不认,反正无论怎样都是错。这个事件让我对我们这样的社会和人群思考了很多很多,有空也来写一篇严肃的。

感谢施姐姐的好文,理性和善意兼具。
正因为他的同学各奔东西,韩需要通过母校联络他们,这才有了麻烦母校一说。
证人已离校,演讲自然也不是对他们的回报。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2:20
都已经起诉了,韩寒为了找证人自己跑去母校活动不太合适吧?现在是你把证人出庭视为母校跟韩寒之间的交易,不是韩寒自己,也不是别人。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都已经起诉了,韩寒为了找证人自己跑去母校活动不太合适吧?现在是你把证人出庭视为母校跟韩寒之间的交易,不是韩寒自己,也不是别人。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2-12 12:26
韩寒去母校演讲是在起诉之前。可能我的表达不到位吧,去学校找证人的联络方式和证人是否出庭是两回事,即便找到证人,证人也不一定非要出庭。麻烦了母校,比如管档案的老师等,于是给学弟学妹演讲作为感谢,这才是我的本意。
本帖最后由 花间对影 于 2012-2-12 13:01 编辑
韩寒去母校演讲是在起诉之前。可能我的表达不到位吧,去学校找证人的联络方式和证人是否出庭是两回事,即便找到证人,证人也不一定非要出庭。麻烦了母校,比如管档案的老师等,于是给学弟学妹演讲作为感谢,这才是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2:38
韩寒最近没去母校演讲吧?如果用交易换来证人,这是违法行为。不过,这都是你的推测,跟真相无关。
至于韩寒最近是否应该去母校演讲,为了避嫌,还是不去为好。等整个诉讼过程结束再去更清白。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韩寒出示证据在他们眼里是伪证,法庭判决结果他们也不认,反正无论怎样都是错。这个事件让我对我们这样的社会和人群思考了很多很多,有空也来写一篇严肃的。

感谢施姐姐的好文,理性和善意兼具。: ...
qfwfq 发表于 2012-2-12 12:24
怎么会这样?法庭如果判韩寒败诉方舟子会不承认?为什么这么说?
抄袭楼主一句(只去掉了一个字):

在看了方韩各自出示的“证据”之后,我还阅读了部分韩寒的文本,经过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我选择相信韩寒有代笔。
我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选择附和施老师独立思考后得出的结论。
韩寒最近没去母校演讲吧?如果用交易换来证人,这是违法行为。不过,这都是你的推测,跟真相无关。
至于韩寒最近是否应该去母校演讲,为了避嫌,还是不去为好。等整个诉讼过程结束再去更清白。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2-12 12:54
抱歉,这里陆东洋西网友贴了一篇韩在母校的演讲,因为没有注明日期,我以为是最近的演讲,其实是以前的。

韩最近在博文中提到的演讲,还没有进行。
链接出错,打不开。
抄袭楼主一句(只去掉了一个字):

在看了方韩各自出示的“证据”之后,我还阅读了部分韩寒的文本,经过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我选择相信韩寒有代笔。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2 12:59
到底是你正确还是我正确,这本来需要第三方的仲裁。主贴里已经说了。
链接出错,打不开。
李苗 发表于 2012-2-12 13:38
在主贴中已改。
施姐姐把俺想说又说不明白的很多话,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了。
边走边看
說句上海粗話﹐韓方兩人 “觸飢飽了”。
本帖最后由 燕苗 于 2012-2-12 14:53 编辑

韩寒的人证——韩寒说他写三重门有同学为证,特别提到他的同桌陆乐。但方舟子得到的(也是韩寒文章里提供的)信息是,陆乐是韩寒留了一级第二次读高一的同学,而这时的韩寒早已完成了三重门。到目前为止主动出来替韩寒作证的一位同学,也只是说韩寒不上晚自习到麦当劳写小说。这两点事实都更加让人怀疑他真的创作了三重门。
物证——一个誊写的干干净净手稿能证明韩寒创作了三重门?我看非但没能证明,疑点恰恰更多!
书证——来往的家书,最多能证明韩寒读了很多书,但谈起《围城》却是很难、读不懂,这么大的反差你能证明三重门是他写的?
最能扎扎实实证明他创作能力的就是“新概念”大赛获奖作文《杯中窥人》,但叶兆言的一段话:“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评选程序和以后的几届不太一样,是以初选作文为基准,复试仅是让作者对自己的稿件进行补充和接受评委的检验。”让人对他的获奖也心生怀疑。
在看了方韩各自出示的“证据”之后,我还阅读了部分韩寒的文本,经过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并结合本人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创作经验,我选择相信韩寒没有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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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体那句话是我刚加的。
韩寒出示证据在他们眼里是伪证,法庭判决结果他们也不认,反正无论怎样都是错。这个事件让我对我们这样的社会和人群思考了很多很多,有空也来写一篇严肃的。

感谢施姐姐的好文,理性和善意兼具。: ...
qfwfq 发表于 2012-2-12 12:24
小心,法庭还没判呢。为何大家看到的证据都一样,不同的人却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里面还牵涉到每个人的经历,阅历,视野,心理暗示,判断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等诸多复杂的因素。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12-2-12 15:49 编辑
施姐姐把俺想说又说不明白的很多话,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了。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2-12 13:46
小苗客气了。如果说这场争论对我有什么收获的话,那就是见识了你理性温和,又很有说服力的辩才。
施美眉相信韩寒没有代笔,一直就相信,这个非常难得。我就不行了,总是摇摆不定。俺也木啥创作经验,乍看方舟子的分析觉得好像也有点道理,可是看韩寒又是赌咒发誓又是积极找手稿家信等,我又觉得他是冤枉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希望韩寒不要倒下。
俺是灭绝师太
在看了方韩各自出示的“证据”之后,我还阅读了部分韩寒的文本,经过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并结合本人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创作经验,我选择相信韩寒没有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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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体那句话是我刚加的。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5:07
问题是绝大多数的文字工作者,写20万字的长篇小说会有大量的修改,而不象韩寒要么前十万字不要,要么一次成型。
其实我并不想说服你,你也许浸染在文学里的时间太长,对编故事已经习惯,但韩寒事件却是真实的生活,是需要理性的。
回归常识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必须,那种神话、天才、不出世,都是畸形社会人为编造的产物。
开始我对倒韩没兴趣觉得也没有社会意义,现在才发现普及常识太重要了,蒙昧时代远没有过去。
问题是绝大多数的文字工作者,写20万字的长篇小说会有大量的修改,而不象韩寒要么前十万字不要,要么一次成型。
其实我并不想说服你,你也许浸染在文学里的时间太长,对编故事已经习惯,但韩寒事件却是真实的生活 ...
燕苗 发表于 2012-2-12 15:50
以前写东西是前十万字不要,要么一次成型,现在写篇回击的小短文却改来改去,这退步的太离谱了,有违常理。

自从韩寒跟方舟子说“文字上见”之后。韩寒共发表了两篇博文。第一篇发表后,方舟子挑出他文章中有两处错误,韩寒的博客立刻删除了。在第二篇博文中,韩寒提出让方舟子给自己的文章“叫对”,方舟子同意了,并说韩寒的这篇博文“见识远不如北京出租汽车司机”,现在韩寒的第二篇博文又删了。
楼上的,韩寒的博文是被网监删除的知道不?
本帖最后由 玻璃球 于 2012-2-12 20:17 编辑

非常同意施国英老师的这段话。为何大家看到的证据都一样,不同的人却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里面还牵涉到每个人的经历,阅历,视野,心理暗示,判断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等诸多复杂的因素。

不管法院最终如何判决。通过大量资料,以及韩寒的言行,我确信韩寒的文章是代笔。
楼上的,韩寒的博文是被网监删除的知道不?
qfwfq 发表于 2012-2-12 16:12
第二篇我不清楚,第一篇是方舟子刚挑出错误后,就删除了。
以前写东西是前十万字不要,要么一次成型,现在写篇回击的小短文却改来改去,这退步的太离谱了,有违常理。

自从韩寒跟方舟子说“文字上见”之后。韩寒共发表了两篇博文。第一篇发表后,方舟子挑出他文章中有 ...
玻璃球 发表于 2012-2-12 16:08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转的贴和你的见识让我对你的判断能力完全无法信任。
你居然会认为韩寒删博文是因为方舟子的吹毛求疵。方老师可能是你的教主,但绝不是韩寒的教主。
韩寒2篇博文被删都是真理部的行为,拜你们倒韩派所赐,真理部现在删韩博那叫没顾忌。

请你以后不要和我说话。
本帖最后由 玻璃球 于 2012-2-12 16:54 编辑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转的贴和你的见识让我对你的判断能力完全无法信任。
你居然会认为韩寒删博文是因为方舟子的吹毛求疵。方老师可能是你的教主,但绝不是韩寒的教主。
韩寒2篇博文被删都是真理部的行为,拜你们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6:23
首先我想说,你可以不信任我。

其次,方舟子不是我的教主,在质疑韩寒代笔一事上我支持他,但我不支持反中医,因为我的亲人曾经是中医的受益者。

最后,我看到你对我说“请你以后不要和我说话”这句话时,我无话可说。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