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收钱却拒绝提供性服务,视同抢劫,杀之无罪

本帖最后由 邱晓云 于 2013-6-9 18:08 编辑



      在法庭宣布其无罪开释后,吉尔伯特表示,对弗拉戈女士的死深感遗憾。

据综合报道,美国得克萨斯州法院陪审团日前裁定一名枪杀妓女的男子谋杀罪不成立,并将其无罪释放。受害女子曾经收了该男子150美元,但拒绝提供性服务,陪审团由此认定,被告的行为是正当的,是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的合法行为。

2009年的圣诞节前夕,时年27岁的伊泽克尔·吉尔伯特(Ezekiel Gilbert),通过分类信息网站Craigslist联络到了名叫23岁的妓女莱诺拉·弗拉戈(Lenora Ivie Frago)。当晚,弗拉戈如约来到吉尔伯特的公寓,收了150美元之后却拒绝提供性服务,并准备离开。

吉尔伯特要求弗拉戈退钱,但弗拉戈说,她把钱给司机了。而这位名叫克里斯托弗·帕金斯的司机告诉吉尔伯特,他刚买了弗拉戈30分钟,但不包括性服务,并驾车离开。突然,弗拉戈喊道,“他有枪!”

吉尔伯特朝着车开枪,击中了弗拉戈的颈部和背部,致她重伤瘫痪。7个月以后,弗拉戈死于术后并发症。
吉尔伯特的辩护律师认为,他的当事人的行为完全正当,因为他是要追回被盗的财产。该律师还称,得州法律有一条就规定,当人们夜间在遭受盗窃时,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以保护财产不受损失。

但是检方认为,这项法律仅适用于守法公民,而吉尔伯特试图强迫被害人提供性服务未果而开枪将其射杀,他不属于守法公民,故而不适用于法律的此项规定。
吉尔伯特的辩护律师却提出,由于所谓的“性服务”只不过是一场骗局,弗拉戈真实的目的是为了窃取吉尔伯特的钱财,所以不存在他的当事人“迫使被害人提供性服务”之说,且该女子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中关于“夜间行窃”的描述,法律适用。

法官宣布无罪开释后,吉尔伯特拥抱了他的律师。他在法庭上表示,“我对弗拉戈女士的死深感遗憾

但美国Vanity Fair网站指出,根据得州的这条法律,只要符合“阻止他人纵火、入室行窃、抢劫、加重抢劫、夜间盗窃或夜间刑事恶作剧”的,便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哪怕是犯罪分子立即逃跑,当事人也可以追杀,只要他“合理地”认为这是保护财务的唯一手段。这样一来,即使某人偷了50块钱,也有被打死的危险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3-6-9 18:41 编辑

在美国性交易不合法,使得交易双方都得不到法律保护。这名妓女也是利用这点来企图抢钱,结果赔上了性命。

这律师太聪明了,赚钱也是应该的。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3-6-9 21:14 编辑

看评论,似乎和在德州很有关系。



小寒 @ 2013-06-09 00:50:4058
关键是小姐在男人家中收了男人的钱,然后拿着男人的钱离开了。这相当于入室盗窃。德州允许对入室盗窃的小偷使用武器。这样来看是很合理的。
关键信息要翻清楚啊。。


chandler @ 2013-06-08 22:33:4651
都现代社会了 德州还是这么xx 联想到前一阵某德州男偷窃35美元的猪肋排被判刑50年 还以为是在17世纪呢吧


TYsi968 @ 2013-06-08 19:01:1217
……这是德州!要是在纽约估计就不会这么判……德州就是西部片的地方,大家都有枪 如果你拿枪指着别人别人可能顺手就把枪把你干掉了……何况是正在实施犯罪的人……..话说我毕业论文就是无限防卫权….不要拿自己的狭隘法律道德观念衡量别的国家。否则你们就上了美国人的当了,难道阉(计划生育)了你(或者你老婆) 你就要推翻政府吗?德州的道德就是恶即斩,未必就不如我们这里。我们的特色也未必不如美国……



复进簧 @ 2013-06-08 21:19:1639
德克萨斯唉,那个如果你盗窃五美元巡回法庭就会用五十美元通缉你并且死活不论的地方唉!
我知道什么?
死人很遗憾,但事情和案例很有意思~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13-6-10 20:13 编辑

德州就是右翼屌丝的大本营,枪支狂,宗教狂,一根筋,没文化的穷人很多,他们大多是极端共和党的支持者。
共和党输掉大选,和那些宣扬强奸合理的暴力屌丝有关。主贴中的女人是伴游,不一定提供性服务,屌丝误以为150元包含性服务。
德州挺好玩的,所得税是0。它的小政府政策还挺受企业欢迎。SpaceX总部也在那里。
我知道什么?
那个地方就类似中国的新疆,甘肃,地方大,可以做航空,导弹之类,精英是有的,原住民比较暴力屌丝~~
0税收和阿富汗穆斯林的塔利班政权很像~~
  货不对办,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英国一名嫖客嫌妓女太丑,竟拨「999」报警,连接线警员都感到难以置信。

  伯明翰一名嫖客在报章见到流莺刊登的卖淫广告,于是致电对方要求性服务。嫖客绝非飢不择食,他先要求对方简单形容自己外表,觉得满意后才约她到时钟酒店见面。

  岂料嫖客一见妓女便大骂她是丑女,说她存心诈骗。被人如此嫌弃,妓女当然拂袖而去,还着嫖客即管报警。嫖客果真照做,投诉「她作虚假描述,根本就是个丑女,是违反商品销售条例」,足足发了分半钟唠叨。

  接线警员听着只觉荒唐,解释妓女并无犯法,相反他可能触犯教唆他人卖淫。虽然嫖客没留下个人资料,但警方很快就追踪到嫖客身份,向他发出浪费警力传票,面临半年监禁。
今天,我就是高瑜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3-6-15 22:50 编辑

还真是什么人都有。
我知道什么?
9楼让人大开眼界,一直以为美国人都极有涵养,连乞丐都很英俊很有礼貌,很乐于助人,搞得我很有民族自卑感,这下可以扬眉吐气了。大声道一句:呸!什么国家吗,这种烂人都有。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弱弱地提醒一哈楼上,那是英国佬,8是米国佬。
今天,我就是高瑜
不知道英国卖淫合法不合法,如果是合法的,那么嫖客应该可以挑选为自己服务的对象,太丑了可以不要,如果妓女虚假宣传给嫖客造成了损失,嫖客也可以要求赔偿。
俺是灭绝师太
弱弱地提醒一哈楼上,那是英国佬,8是米国佬。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3-6-16 23:18
那、怎么这么奇怪,睡一觉醒来就变成英国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你58岁了,比我大2倍还多,赶紧还我50元钱!”23日晚上,一名嫖娼被抓的19岁小伙子在得知卖淫女的年龄时,竟当场在派出所里向对方讨要先前所付的嫖资。

  前天深夜,台江上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接到举报称,在白马支路附近一新村内有人正在卖淫嫖娼。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抓获一男一女并将2人带回所里审查。

  在派出所里,2人分别提供了身份信息,小伙子这才知道女方的实际年龄是58岁。他大为错愕,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冲着女子怒喊:“你58岁了,比我大2倍还多,赶紧还我50元钱!”男子一边伸手朝女子要钱,一边向民警诉苦说,自己今年才19岁,刚刚黑灯瞎火没看清楚对方的长相,“早知她年龄这么大,说什么我也不会去!”

  原来,这名19岁的小伙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当天晚上下班后,他和朋友一起去喝了点酒,在回家路上经过白马支路时,一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在路边向他招手。借着酒劲,经不住诱惑的他就上前与女子谈价格,随后女子带着他到附近交易。

  目前,警方已对这两名男女予以治安处罚。 (福州新闻网)
今天,我就是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