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 《书店的灯光》


[美]刘易斯·布兹比 著
陈体仁 译
定价25元
ISBN:9787542628909
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10月出版

文,梁文道

偶尔我也会到网上书店去买书,可是大部分时候我只是上去逛逛,比如说在孔夫子网看看些同好书迷,展览一下他们的列书所得,跟我们分享一下,那是很快乐的事。


又或者我会到亚马逊上面去看一看有些什么新出版的英文好书,然后我会很麻烦的把这些书名记下来,到我相熟的小书店,请他们帮我定。为什么呢?很难讲,你可以说是为了支持他们,但你也可以说是一种很奇怪的一种感情,你总觉得买书好像该到一个实体书店去买才比较像话,才比较像样子。


原来这个感觉不只是我有,而且是很多人都分享的,比如说今天我要介绍这本《如果你爱上一家书店》的作者,他叫做刘易斯·布兹比。他在美国算是个不错的作家,但不是第一流的作家,这本书写的相当的好玩儿,为什么呢?因为他讲的是自己跟书店的遭遇。那每个作家每个读书人跟书店当然有很多故事,那他的故事又有什么特别?


他特别的地方是他曾经在书店里面当了17年的店员,后来又帮出版社当营业员,也就是说拿着出版社的目录或者新书,跑遍美国各个地方的书店去向他们推销。那么所以他完全是从内行人的角度来跟大家讲书店的故事。


而他在这本书里面呢,一方面讲的是他从小到大跟书店的关系,从自己小时候逛书店,到后来干书店,后来卖书给书店,到后来离开书店成为一个到处去各个地方、各个国家专门旅游书店的人。


那么同时另一半的内容却是讲一些跟书店有关的历史还有文化,比如说这里面就提到“原来全世界最早的有关书店的记录集,或者书商的记录集是发现于埃及古典时期,法老墓的楔形文字碑里面”。


其中提到有一个当时经营书业的人为了生意,向一个悲伤的家庭推销他本人编辑的《死者之书》,然后这里面 就说到“看来把这个东西当成是所有书店业最早的记录,我们书店这一行最早的历史并不是不恰当的,为什么?因为与现代漫画书的书商身穿毛衣,抱着猫喝茶相 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书店店员一直被认为是恶棍,是捣蛋鬼,他们不仅从悲伤的家庭里面卖《死者之书》给他们赚取金钱,更重要的是什么?对政府来讲,书店 永远都是传播异端和不同政见的种子,从这个行当开始书商就是独立的,少有政府和体制的限制和审查,因此常常成为时下新思想和信息的渠道”,那么当然这也是因国而异对不对?各个地方不一样。


好,我们再看看他,布兹比说他刚刚开始进书店的时候,他就泡过一些很好玩儿的书店,他进这行一开始是一家连锁书店叫狂压书店,那么在美国加州的一个连锁书店,后来已经倒掉了,结束了。


这家书店比较特别,它大概是美国第一家同时在店里面兼卖咖啡,兼营咖啡店的书店,那么可见虽然是连锁书 店,但这个书店的老板是很懂文化的人,而这个老板会定期训练他们的员工,跟他们讲的是什么呢?各种书的知识,比如说跟他们讲解什么叫做蝴蝶页,讲解一下这 个书的各种装订的学问,甚至带他们参观书籍印刷厂,让他们自己有所了解。


然后这里面说到,可是这种连锁书店毕竟还是有问题,就它订书的部门是中央订书组来订,然后分配给各家分 店。那么于是很多其实很好的书,或者店员思仪的书就没办法进来了,这时候怎么办?他就想到一个方法,他有时候冒名一些顾客说是顾客想要某本书,其实根本没 这个顾客,而要回来的书都是一些中央订书组觉得不会畅销,不是很热门,相反的很前卫,很偏锋,很冷门的这种文学书,而他杜撰出来的读者包括谁呢?包括杜 相,包括毕卡索,就他杜撰出来的一些名字。


然后这里面又说到,他后来去做了另一家书店,这家书店后来也倒掉了,他就在硒谷,硅谷里面一个很有名的 书店叫普林特斯书店,那么这家书店当年在硅谷是赫赫有名。因为它够大,而且特别多的电脑书籍,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什么叫电脑,什么叫IT,是个很新鲜的 东西?硅谷刚刚发展起来,很多人都要到这边希望找到新的资讯。


可是这家书店不只是卖点老书,它的人文色彩也非常非常的浓厚。而且这个作者,他作为一个文人,他揭穿了 一个很多人对文人跟书店店员的误会,就很多人以为文人弱不禁风,书店店员瘦瘦削削、斯斯文文穿一件皱皱的衬衫,带着金丝眼镜,在那儿看书,不是这样。书店 是个体力活,就比如说像我做节目,常常一袋一袋书搬来搬去,很多同事都问我怎么样要出差?你搬家吗?不,他们不了解,我是来做《开卷八分钟》,为了做《开 卷八分钟》,我们得背多少书来来去去。


这里面就说到了,当然布兹比他在普林特斯书店的时候,他一天上架书的总重量高达数千磅,也就是接近两三千公斤。在圣诞节的高峰期,这个数字还要翻一番,甚至达到三倍,二至三吨的书籍要一次上架。


然后他又说到他后来不再做书店店员,开始帮出版社做跑腿,跑各个书店,这时候更好玩儿了,就他开始感觉 到一个书到底是怎么样卖出来?整个流程是怎么样?比如说因为他要跑几百里内好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书店,所以有时候他可以跟一个书商聊起来的时候说最近什么 好书?“你没这本书吗?我们那儿也没有,但是我知道哪家书店它有。”于是就帮这些书店穿成一个横向的网络,他觉得是个很快乐的事情,而且他带快乐给别人。


为什么呢?因为他会免费送书给书商,这是个促销手段,也就是出版社会免费送一些书,不是给你拿去卖,是 给这个书店的店主或者他们的店员,送给你自己,而大部分干这行的人都喜欢收到免费书,为什么?快乐,对不对,都是读书人,都是爱书人,有人送书给你,你怎么会不快乐呢,是吧?


然后他后面又提到他现在又不做书店,也不做出版社的,这时候他做的就是写作、教书,然后专心逛书店。有时候会去一些很遥远的地方,看到一本书把它买回去,这本书,亚马逊上有的卖,甚至他家隔壁的书店都有卖,为什么跑那么远去买呢?是等于买个纪念品,到了一 个风景名胜,买明信片一样吗?不是的,而是为了要在那家书店你看到他们的店员是看过这本书,把它摆在最“当眼”的位置,然后布兹比说“看到这个情景,你难道能不买吗?这不是一个很自然的理由,就等于聚光灯照着一个漂亮的茶具,你要把它买回去一样吗?这样子你才对得起那家书店跟它的店员”。


转自凤凰网

[ 本帖最后由 丙辰龙 于 2008-10-23 2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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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行人角度来谈书店,很有看头。
有的时候,进入一家书店,尤其是那种私人开的,逛过一圈,再见店员或店主,就会因藏书的品质而对其或礼遇或鄙夷。
这本书让我想起《查令十字街84号》——“如果你们恰好路过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它良多……”,书的情缘,往往清朗得令人揪心。

[ 本帖最后由 尘缘 于 2008-10-23 12:27 编辑 ]
对梁文道先生,我越来越欣赏了。
不过这篇文章里的设问句太多了。想起,网友西凤酒曾经对我《理荒情浓》中的一个设问句痛加批评,使我爽快地受了把教益。看梁先生这篇文章,设问句更多,粗略看看,竟然有望达到两位数。仅仅“为什么呢”,就问了五到六回。
找到当初西凤兄批评我的帖子,复制过来:
““为什么对这个标题发愣呢?”这句话看起来像是演讲稿,坐在大讲堂上,下面一堆傻学生,周先生喝口茶,然后吐出这么一句,很自然的,把前言后语连了起来,现场人的注意力也引过来了。但是写一篇文章,这个时候未必就要来这么一句,包括下面的“我想逗号”,我以为都可以删掉。一句话,说完了就完了,然后说别的,没必要来这么一句像双面胶一样将上下粘起来。其实读者反应得过来。这跟电影剪辑有点像,有的导演就怕观众看不明白,什么都要交待,搞得拖拖拉拉,节奏太慢,是国产电影的老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