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地方官员两会哭穷 税改远水难解近渴

地方官员两会哭穷 税改远水难解近渴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吴丽华 陈岩鹏
2011年03月12日08:46






   “需要钱的地方太多了,灾后重建需要钱,教育投入需要钱,医疗卫生需要投入,保障房建设需要投入,农田水利也需要投入,到处都缺钱啊!”两会期间,四川省一位官员接受采访时,这样向《华夏时报》记者诉苦。
  两会的分组讨论会上,缺钱已经不是某一位官员的苦衷,几乎每一位来自地方的官员都有着囊中羞涩的苦楚。
  来自北京团的一位人大代表向本报记者透露,北京某区县新上任了一个“一把手”,但他一上任翻开账本一看,发现无地可卖了,因为他的上一任已经把地全部卖光了。
  无地可卖的局面让这个“一把手”一筹莫展,但有地可卖的地方同样面临困难。接受本报采访的一些地方官员表示,随着房地产调控力度的加大和楼市成交量的萎缩,很多开发商拿地的意愿大大降低,流拍的现象增多了不少,占财政收入高达百分之六七十的土地收入难以为继了。
  各地相继推出大规模投资规划、定出比中央目标翻倍的经济增长率后,钱从何来的问题成为两会上各省级代表团讨论的热点。
  本报记者采访发现,3月6日,代表分组讨论预算报告时,广西、湖北、四川、河南、湖北等多个代表团,都在讨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的问题。
  不少代表建议提高地方财政在税收收入中的分成比例,通过税改解决地方财政困难。不过,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告诉本报记者,从现有税制改革规划来看,通过税改很难解决现有地方财政困难,短期内地方财政收入很难大幅增加。
  向税改要钱
  地方政府需要钱的地方太多了,比如保障房建设、医改、教育等等。3月6日,在湖北团分组讨论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周坚卫表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教育经费占GDP 4%的要求,对于中部省份来说,感到财政压力太大,需要中央支持。
  在两会讨论会上,一些地方官员开始表达地方的利益诉求,不少省市的人大代表要求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提高一些税种的分成比例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月7日,在辽宁团的分组讨论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辽阳市委书记唐志国明确提出,现在财政体制不尽合理,地方政府事权承担多,责任较大,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的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在税收分成上应更多地向地方倾斜,应改进现行国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适当提高主体税种地方留成比例。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崔俊慧也表示,要改革现有的财税体制,以利于解决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失衡问题。
  在山西代表团,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申联彬则更具体地阐述了通过税收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财力的方案。申联彬表示,希望调整中央和山西的财税分配关系,适当提高省级分配比例,把山西列为环保税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省份。
  不仅仅申联彬,身为山西省国税局局长的许月刚也在讨论会上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并建议在交通运输行业实行增值税取代营业税。
  本报记者发现,在不少省份讨论中,代表们不时提出财税体制改革的话题,建议通过税制改革、增加地方的税收分成解决地方财政困难。
  地方大幅增收不现实
  面对到处缺钱的现状,地方政府官员们无疑对税改增收抱有很大希望。但安体富告诉本报记者,资源税、增值税、环保税等税制改革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地方的财政困难局面。
  资源税虽然是地方税,但是按照已经在西部地区试点的方案,对于当地的财政收入来说增加并不多。作为资源大省和没有列入试点的省份,山西积极建言,希望纳入试点规划可以理解。但是按照山西现有不足30亿的收入资源税收入匡算,即使实行改革也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当地特别是市县级财政困难的局面。
  至于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如果按现有增值税央地分成比例,改革则会造成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
  此外,对于还没有真正走上操作层面的环保税,其增收幅度更是微乎其微。至于最受关注的个税改革,方向则是减税,不在讨论之列。
  安体富告诉记者,要改变现有地方财政困难局面,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代表们建议的改变现有主体税种的分成比例,即改变增值税和所得税这两个税种的央地分成关系。
  但是,在现有的财税体制规划中,财税体制改革并不涉及这一领域的改革。安体富表示,短期内财税领域开展这一改革的可能性不大。
  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的另一途径,则是培养地方的主体税种,在发达国家,地方的税源主要是财产税,其中房产税是主要部分。但是,从我国已经出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来看,增加地方税收的作用在现阶段并不理想,房产税要想成为地方税收的主体,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想起电影《战上海》中国民党人撤离大陆时说的话,搞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