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吴乃龙:可恨的小偷

我早就拟定这个题目,列出提纲,打算写一篇文章,控诉可恨的小偷。写这种文章,不太好意思。被小偷光顾,赖我运气不好,也可以说与我的愚蠢又关。写这种文章,会被人笑话,说不定会触发抑郁症。所以迟迟没有动笔。读了含羞草近日发表在《华夏快递》上的文章“广州受骗记”,又读了许多CND大侠的跟贴,自我感觉好得多了。看来,跟我一样运气不好、智力不佳的人不在少数。

一.

首先,离题一下,不讲小偷,而是步含羞草的后尘,先来一个“广州受骗记”。本来嘛,受骗和被窃差不多,骗子和小偷同样可恨。

1980年2月初春节前夕,我从北京动身回老家探亲,路过广州。下了火车,到附近的长途汽车站看能不能买到汽车票。结果是看见售票窗口挂牌,三天内的预售票告罄。到了亲戚家,只好请他们想办法。第二天中午,他们交给我一张第三天早晨出发的长途汽车票。我带有两件行李,一个中等大小的手提行旅包,一个手提大网兜,加上一个身上背的小书包。上汽车时随身限带一件行李。也是为了行动方便,况且托运行李,头10公斤免费。因此,中午拿到汽车票后,下午提着行旅包去长途汽车站托运。

到了汽车站内行李托运处,见有三、四十人排队。于是站在队尾,把手提行旅包放在地上。这时,有两个年轻人走过来对我说,托运行李要先去一个柜台上取标签,填好后挂在行李上,才能托运。我看看周围,准备托运的行李上都挂有标签。我问他们,发标签的柜台在哪里。其中的一个年轻人朝托运行李柜台的方向指了指说,就在那边。我看不见发标签的柜台,认为它就在托运柜台的邻近,只是被一个墙角档住了视线。我信了他们的话,要去取标签。我请他们帮忙看一下行旅包,他们点头答应。我以为只有二、三十米的距离,时间很短,不会出问题。而且,我一边往那里走,一边回头看行旅包。到了墙角边,最后回头好好看了一眼,觉得没问题,就快步走向发标签的柜台,从工作人员手中取了一个标签,立即掉头往回走。最后取标签的过程,最多不超过十几秒钟。但是,等我回到墙角边,往我原来排队的地方一看,发现那两人没了。我心想不好了,坏事了。快步走到原地,发现行旅包也没了。这时我才意识到,受骗了。想了几秒钟,如何是好。我问旁边排队的人。他们说,那两人走了。我说那两人偷了我的行旅包。他们说,他们以为那两人是我的熟人。我赶紧在大厅里跑了一圈,没有看见那两个人。只好跑到车站外面,带有目的但又毫目标地乱跑一气,四处搜索。过了大概十分钟,我终于意识到,不可能追回来了。我像泄了气的皮球,血压降低手冰凉,一屁股蹲坐在车站门口台阶上,两眼楞楞地望着过往的行人。过了许久,我才站起来,慢慢地往公共汽车站走去,搭车回亲戚家。一夜没睡着。天还没亮,我拖着疲惫的身子,提着大网兜,背着小书包,去赶长途汽车。

丢了手提行旅包,使我彻底丧失了过年的心情。回到老家,不敢透露这个不幸的消息。一年多来省下的80斤全国通用粮票丢了,没法补贴家里了。一本《英语900句》丢了,不能练习英语了。自己的换洗衣服丢了,只好去商店买了刚够对换的几件。最使我难过的是,临行前老婆说:七年没回老家了,你图省事不想多带行李。老家的人见你空手回家,不怪你罪,肯定怪我。老婆邀上老妈,特地往西单商场跑了一趟。回家后打开大包小包,把那些东西往我的手提行旅包里塞。现在,这一切都丢了。我对不起老婆和岳母,也对不起老家年近花甲的母亲。回到老家之后,我只得去当地的商店买了一些年货作为补偿。在离开老家的时候,算计好路上刚够的费用,带着愧疚和补过的心情,把剩余的钱都塞给母亲。

回到北京,我也不敢告诉老婆。老婆发现手提行旅包没了,我说在路上弄坏了。老婆又发现我带去的换洗衣服变样了,我说在老家,人多衣服多弄混了。老婆半信半疑。直到几个月后,我的心情恢复平静,才向老婆坦白。这次受骗事件以后,我再也不敢把行李托付给陌生人照看了。如果没有熟人,我一定会带着行李去办事,哪怕行李很沉重。

二.

现在言归正传,讲小偷的故事。记得的第一次被窃事件,发生在我的老同学身上。刘同学是我的初中同班同学,高中的同校同学,两人的家也相距不远。在大学里,他在无线电系,我在地球物理系,一起上数学、物理基础课。所以,我们两人经常一起行动。文化革命前有一天,两人一起进市内逛商店。回到学校,他发现学生证丢了。学生证里夹有一张10元大团结。那时候,10元大慨是一个人两个月的零用钱。损失不小。因为是最要好的老同学,我也感到沮丧和难过。过了几天,系办公室通知刘同学去取学生证。原来,小偷拿了钱,把学生证扔了,被人捡到,交给派出所。派出所把学生证送回北大。

过了不久,还是在文化革命前,在西直门公共汽车总站。一个小偷偷钱包被人发觉。刚下车的乘客围上去揍他。小偷无处可逃,只得钻到公共汽车底下。汽车司机见状,上车打着发动机,加大油门,轰了几下。小偷吓得赶快从汽车底下钻出来。乘客围上去,又是一顿猛揍。看着这一幕,联想到刘同学的被窃,我感到很解恨。请您不要批判我,说没有人权、法治观念。那个时候,我确实没有那些观念。

三.

下面这个小偷故事,有点恶心,有点暴力,您要有思想准备。您要是神经脆弱,干脆跳过去不看。

上世纪70年代,我在陕西省商南县广播站工作。我经常到城关中学去,很多大学毕业生在那里当教师。一位西安体育学院毕业的杨老师,在学校教体育。有一天回到家里,发现被窃。常言道,盗亦有道,可是这个小偷属于无道之盗。不但偷了东西,还在一个桌子的抽屉里留下一坨屎。杨老师见了,气得当场晕了过去。向派出所报案后,也没有下文。

过了几天,在县城通往河南省南阳市的公路上。县公路管理站的老冯,坐在一辆卡车的副司机位子上。卡车正在行驶,只见前方路边站着一个小伙子,右手拿着一面一半红一半白的小旗。小伙子把小旗往前一举,老冯就明白,这人想要拦顺路车。老冯叫司机停车,自己下车径直走到小伙子跟前。老冯二话不说,一拳就把小伙子打翻在地。司机紧跟上来,两人把小伙子扭住,押送派出所。

老冯为何敢不问情由就把小伙子打翻在地?老冯是公路管理站的老经验,一看就知道,那小伙子来路不正,想冒充公路管理站的人员,用公路管理站特有的小旗拦顺路车,因为老冯自己经常这么干。在商南县境内,卡车司机一看见这种小旗,一定乖乖地停车。小偷从杨老师家里偷来了杨老师上体育课用的小旗,以为这种红白各半的小旗,可以当作公路管理站的小旗,用来拦顺路车。如果遇上普通的卡车,小偷肯定能得逞,因为一般人不知道公路管理站小旗特有的细节。但是要想糊弄老冯,一点门都没有。这个小偷运气不佳,碰上老冯,露出了破绽,被逮个正着。正是:李鬼剪径,遇上李逵,露出原形。杨老师家的失窃案,也就破了。

四.

我在商南县广播站工作的时候,经常到省会西安出差。有一次,到西安提货,三部大型扩音机。早上起来,到饭馆买了一份盖浇饭,六毛钱。我知道西安的小偷很猖獗,平时把钱和粮票放在贴身的上衣口袋里,外面再套一件衣裳。买了饭后,觉得找回的钱和粮票数目不大,就图省事,顺手放在屁股后面的裤兜里。吃完饭,坐公共汽车到位于西安市北大街的陕西省广播事业局开了提货单。我想,去位于西安市南郊的倉库提货,一会儿就到。因此,顺手把提货单也放在屁股后面的裤兜里,然后坐公共汽车去倉库。到了目的地,下了公共汽车。用手摸了一下屁股后面的裤兜,觉得里面是空的。再把手伸进去掏,确实是空的。我意识到被偷了,一下子心就凉了,头冒冷汗。那点钱和粮票是小事。三部大型扩音机的提货单,金额将近一万元。如果真的损失了这些钱,我一辈子都还不清。考虑了几秒钟,我立刻决定继续往前,去倉库挂失,确保扩音机不被人用那张提货单提走。我跑到倉库,找到负责发货的人,说明我的提货单被偷走,并详细描述了那张提货单。发货的人安慰我说,小偷不敢拿那张提货单来提货的。我这才放心。然后,我又赶回陕西省广播事业局,到开提货单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两人。男的说,提货单被偷发生过好几次了;忘了提醒我,这是他们的责任。女的把原来的提货单注销了,给我重开了一张。

这个被窃事件大大地刺激了我,决定做一个“小偷报警器”。设计是这样的:用两块几厘米见方的金属薄片当作电容器的两个电极,中间隔一层薄纸。用棉线把一块金属片固定在衣服兜里,把另一块金属片连在钱包上。这个电容器是一个高频振荡器的调谐电容。高频振荡器的输出控制一个音频振荡器。音频振荡器接有用来发声的压电晶体片。正常情况下,高频振荡器振荡,音频振荡器不振荡,压电晶体片无声。当钱包被抽出衣兜时,那块活动金属片随着出来,电容器遭到破坏,高频振荡器停止振荡,音频振荡器振荡,压电晶体片发声。这就实现了“报警”。这个原理肯定是成立的,因为根据这个原理,我为县木业社做过一个“电刨报警器”,用来防止工人的手过于接近电动刨床。用当时的电子元件,也可以把整个报警器做得足够小,放进裤兜里。但是,这只是一时的冲动,没有真的动手去做。然而,从此以后,只有在极有把握的情况下,我才敢把钱包之类的重要东西放在屁股后面的裤兜里。如果周围环境有所改变,我会不嫌麻烦,把钱包从这个很不安全的地方转移到别处。

五.

后来到了国外,住处被小偷光顾过两次。第一次在1984年,悉尼大学留学期间。一天下午,由学校的语言学习中心组织,我带着照相机,到Sydney Morning Herald(悉尼先驱论坛报)编辑部参观,前后大概两小时。觉得很有意思,照了不少照片。参观完了直接回家。到房门口一看,发现房门被人撬开了,虚掩着。这肯定是小偷干的了。进屋清点,被偷的有:一些零钱,从泰国曼谷带回来的一些纪念品和硬币,等等。幸好我把Minolta (美能达)单反(SLR)照相机带走了,幸免于难。同一楼房共住有四人,大家怀疑是其中的一人串通小偷,看准了时间作案的。怀疑归怀疑。没有真凭实据,又能怎么着?虽然发生了这个失窃事件,我还是认为悉尼是个很安全的城市。

第二次在1998年,多伦多工作期间。一天下午下班回家,发现房门没有被锁住。进屋一看,被翻得一片狼藉。衣服贮藏室的大箱子被用刀子割开了,东西被抖在地上,乱七八糟。客厅和寝室也被翻了。最吓人的是,明晃晃的菜刀放在客厅里的一把椅子上。赶快打911叫警察。警察过了一个多钟头才来。警察巡视了一番,用沾有黑色粉末的小刷子在门把手等地方来回刷了刷,说:要找到小偷是很困难的。又叫我去附近的警察局报告被窃的物品。然后,提着工作包走了。第二天我去警察局报告,清单上有:Minolta (美能达)单反照相机一部,TTC(多伦多公共交通)token(辅币)200多枚,几十加元现金,外币现金若干,纪念品若干,等等。去警察局报告后,也没有下文。事后分析,最大的可能是管理公寓大楼的Super(Superintendent,大楼管理人)串通小偷干的。Super在出事的前一天,通知各家各户,第二天要给各个单元检查、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不要把自己加安的门锁锁上(Super有钥匙,可以开由业主安装的锁)。这样,Super就可以打开每个单元,并且知道里面的情况,通知小偷。当我去向Super报告被窃时,看见他面无表情,好像早就知道了似的。事后不久听说,Super被查出有前科,被fire(开除)掉了。和在悉尼一样,怀疑归怀疑。没有真凭实据,又能怎么着?没有人身伤害,区区几百块钱,在警察眼里,不过是小事一桩。虽然发生了这个失窃事件,我还是认为多伦多是个安全的城市,只是很少数的几个地区,治安不好。从此之后,我去银行租了一个保险箱,存放“贵重”物品,花点钱买个peace in mind。

我写下这些详细经历,意在作为您的前车之鉴。希望受骗、被窃的不幸事件,不发生在您的身上,也不再发生在我的身上。
这样与小偷不解之缘,看来这个吴乃龙的长相有问题。